的过程。
其实,亦绾虽然和菲菲腻在一起的时光非常多,逛街,吃火锅,看电影,去游乐园玩海盗船,菲菲都爱把亦绾给拉上,但是一年到头,亦绾却很少能看见林正宇的影子。虽然林正宇的性子打从亦绾认识他的那一刻起就知道他是属于那种沉静内敛型的,话不是很多,大多数时候都是沉默的。也许是由于家境悬殊的关系,菲菲的父亲似乎对这个准女婿也没有给过多少好脸色。
菲菲每次死拉硬扯地把林正宇带回家的时候,柳培东似乎只是从老花眼镜里抬一抬眼皮看一下而已,直到林正宇闷声闷气地喊了一声“叔叔”,柳培东则象征性地点一点头,然后继续埋头在报纸里,一副漠不关心的姿态。每次饭吃到一半的时候,柳培东都会丢下碗筷吃两粒治老胃病的药就回屋去看新闻联播去了,而林正宇的筷子却还停留在夹菜的空隙里,不知何去何去,仿佛是一种羞辱,他垂下眼睑的时候,菲菲忽然有一种破口而骂的冲动,即使是自己的父亲,她始终不能容忍他对自己最最深爱的男人的这种态度。而每当这个时候,林正宇都会在桌肚底下紧紧握住菲菲的手,他向来都知道菲菲的脾气,他不希望大家都陷入这样一种僵持到荒唐的局面。
菲菲的狼狈不堪和林正宇的冷静对峙,在商场里游刃有余了那么多年的柳培东怎么看不出来两个年轻人对待生活刁难时的态度,奋斗了大半辈子,他只有菲菲这么一个至亲的宝贝女儿,对于女儿未来的婚姻,他当然希望找一个事业有成又成熟稳重的东床快婿,他只是在考验,考验着这个年轻人的耐力和对女儿以及对这段感情的态度。
林正宇将筷子重新沉着冷静地架子珐琅瓷贴边花纹的瓷碗上的时候,坐在菲菲身边的徐晟屿似乎一副看把戏的模样把那黑漆漆的眼珠子滴溜溜地转着,他一边假装正经地咳嗽着,一边旁若无人地继续往碗里夹着糖醋排骨,菲菲没好气地用筷子敲了一下徐晟屿的头说,“吃吃吃,就知道吃,早晚有一天不得噎死你。”
徐晟屿嘿嘿地把糖醋排骨往嘴里一塞,然后求饶似地嘻笑道,“姐,您老人家就消消气吧,谁让你带回来的不是一个高富帅呢,也难怪柳叔叔……”
菲菲正抓起一支筷子要往狗嘴里吐不出象牙的徐晟屿身上砸去的时候,徐晟屿那小子早已经跟只猴似地机灵地跳到旁边的大理石镶嵌的穿衣镜前捯饬着他那个抹了半瓶子发胶的发型去了。
其实家家都有本难念的经,亦绾自从初八来公司上班已经有两个多月没有回过家了,听母亲说,瓜渡村似乎要拆迁了,但村政府一直没有个准信儿。虽然说政府肯定会给老百姓安置房,但在一方水土的养育之下,多多少少会对这寸土地存有一份难以割舍的感情。那个水跳板上满嘴的牙膏泡沫哼着黄梅小调的清俊少年,那个在葱茏的盛夏里荷花绿盏里蹿出来的萤火虫和满池塘的蛙鸣声,乌篷船满驮着雪白的米袋子从月洞桥下咿呀摇过,划下一条条明晃晃的碧痕。从雕花窗棂子望过去,那烟雨空濛里粉湖黛山,恍若那绣绷子里针脚精致的湘绣,而二狗子,小俏妞,小泥鳅还有她和阮家明却成了刺绣里最美的少年少女。
虽然隔了这样久的时光,很多东西都渐渐变得模糊,儿时一起玩过过家家,跳过皮筋,唱过马兰开花二十一的玩伴,和二狗子一起用网兜捕着的屋檐下的蜘蛛网,还有那夏季最让人毛骨悚然的洋辣子,太多东西如今想起来都是费力的,因那些面孔都模糊地让她快忘了曾有过这一段快乐的童年和少女时光,但她的心里却始终住着一座迷雾山林,就像村上永远也忘不了的那片深井似地挪威森林。
她不知道自己蹲在山岗上哭了多久,只知道将玻璃瓶扔掉的一刹那,整个人整颗心都被掏空了一般,这么多年来她一直死死抓住不肯放下的东西,那么多的执念和再也得不到的念想被挥霍一空的时候,那种空荡荡的感觉。她紧紧地抓住自己的胸口,掏心掏肺,哭过之后,她抹干了眼泪,一个人坐在草地上,看了很久的山月。后来手提袋里的手机响了,是姚丞昊打过来的,亦绾的声音依旧是哭过之后的沙哑,姚丞昊吓了一跳,以为亦绾生病了,就急忙担心地问道,“亦绾,你怎么了?”
亦绾按下接听键以后也是半晌才反应过来,山上的信号不好,时断时续的,她忽然就想到那一年阮家明为了找信号跑遍了整个山头,那膝盖上跌破的淤肿,他却紧紧地将亦绾搂在怀里,丝毫不肯说他的疼。想着想着,她的眼泪忽然就再也控制不住地流了下来,曾经的曾经,他也是这样深爱过她,心疼过她的。
电话里是“呲啦呲啦”的声音,偶尔会听到姚丞昊心急如焚地问她“喂,亦绾,你在哪里?”
亦绾虽然说了迷雾山林,但是那“呲啦呲啦”地声音实在是让亦绾有点受不了,她不知道姚丞昊有没有听见,但就算他听见了他又哪里知道什么迷雾不迷雾的。
挂断了电话,亦绾才发现自己坐在那块冰凉的石墩子上已经很久了,屁股坐得疼了,脚也彻底麻了,她一边捶着麻了大半截的小腿,一边将手机重新放回手袋里。
晚风虽然很凉,但亦绾却一直舍不得回去太早。明天就要回公司上班了,她已经有太久没有再重新爬过这座迷雾山林了。在亦绾的小时候,因为人们多有畏惧那样的恐怖传说才不敢来攀爬,就连村委会也明文禁止私自闯入迷雾山林,但是后来风气开化了,况且迷雾山林这一带的风景特别美,有旅游经济方面的收入,政府更是拨款在长江的支流上架了一座大桥可以直接来山林观光,因为人为开垦的痕迹非常少,所以较好地保留了山林湿地的原生态环境。
当然这个季节,几乎没有什么游人,她靠在石墩子上想要给姚丞昊发个短信,也不知道能不能发的出去,但终究还是要跟他说一声,她不喜欢欠别人的,哪怕是让他担心。
她一个字母一个字母地按着,按了半天也不知道该说些什么,索性删了重写,捯饬了半天,忽然看到山月下一双黑漆漆的皮鞋闪现在了眼前,她顺着裤脚向上看,修长的腿,浅蓝色的开司米衬衫,还有那件深灰色的风衣。那样旧了,他还是穿在身上。
亦绾有些惊讶地看着姚丞昊,她不知道她有没有听清了她曾对他说过的迷雾山林,但是她没想过他会这么快地找到她。
姚丞昊拂了拂风衣的一角,他的袖口一向是干净服帖的,那衣袖上的一粒青灰色的纽扣贴在手腕上,像盛开的茉莉,襟袖盈香。亦绾有些看了出神,姚丞昊却眯着眼睛笑着说道,“怎么一个人大晚上的跑到山上来了,也不怕被风吹着着了凉。”说着,就将脖子上围着的那条围巾接下来,箍在了亦绾的脖子上。她从没想过这样温柔的他,她是认得这条围巾的,是她曾亲手织成的,那日在悬铃木下,倔强的妹妹还有烂醉如泥的菲菲,烟花一朵朵地盛放在他们的身后,她对他说,“平安夜快乐。”他笑着,轻轻地吻了一下她的额头。
亦绾仰起头看着山月的清辉,沉思了半晌,方才叹了一口气,缓缓说道,“你怎么找得到我,山林这样大,路也不好早。”她看着他皮鞋上蹭着的一点泥,像烟灰里的一绺绺燃尽的青草。
“我在电话里只听得清你说什么什么山林,其实我早早已经在你家等了你很久,虽然说这座山林很大,但我还是要找到你,也许只是碰碰运气,或许遇不到,或许我们恰巧就碰到了。亦绾,在来的路上,我一直在坚信着一种信念,在那样每天都有无数场擦肩而过的茫茫人海,我们都可以相遇,我想,找到你也许并没有那么想象中的难。”
“如果找不到呢?”
“我会一直找下去。”
“一直找下去?”
“嗯,一直找下去,只要你肯一直站在原地等我。”
亦绾忽然被他的这种孩子气给逗乐了,有时候亦绾真觉得自己完全是摸不透姚丞昊的脾气,认真的时候像个较真的孩子,玩世不恭的时候却像个温柔稳重的大叔。她站起来揉了揉酸胀的腿肚子说,“也许有一天你所一直找下去的那个萧亦绾并没有你想象中的那么好,她脾气那么犟,还爱拧巴,又不漂亮,还喜欢捉弄人,你会后悔当初那样努力地去找过她吗?”
姚丞昊只是温柔地笑了笑,没有作声,他看着山岗上那轮明月,忽然将亦绾一把搂在怀里,一本正经地说道,“就算她变成了一个满脸皱纹的老太婆,我还是想要找到她,然后再好好爱她,亦绾,喜欢上你,这辈子都没有后悔过。”
亦绾越听越觉得有点不对劲,忽然用尖尖的高跟鞋一脚就踩在了姚丞昊的脚上,没好气地说道,“瞎说,谁说要变成老太婆了,我有那么老吗?”
姚丞昊疼地“嗷”地一声惨叫,在他还没有完全反应过来之前,亦绾早就溜地没影了。
第65章 谁先爱了谁就输了
自从来了a市上班以后;亦绾一直睡得不是很好;有时候眼泡子肿得她都不敢出去见人;涂了多少护眼霜也不见好转。因为睡眠不好;再加上心情烦躁时她就发疯了似地嚼着整罐整罐的辣椒酱,这么多年来“老干妈”一直是她的心头爱。菲菲总嘟囔着嘴摇头晃脑地念着她自创的打油诗;“老干妈老干妈,独不见闺蜜美如花。”
亦绾“噗哧”一声,笑得合不拢嘴;也许是刺激的东西吃多了;月经迟迟不肯来,内分泌失调;导致脸上的痘痘是一颗一颗毫不留情地冒了出来;如雨后春笋般。以前青春期的时候那些长出来的痘痘亦绾喜欢用手挤,直接导致的后果是至今脸上还残留着那恼人的痘印和小坑。现在亦绾是打死也不敢用手挤了,护肤品倒是用了不少,痘痘却还是如一枚迎风飘扬的小红旗一般屹立不倒。
周末的时候,菲菲约亦绾出来逛街,亦绾一说起脸上痘痘的光辉事迹时,菲菲就笑得岔不过气来,“我说大小姐,您又是肥料,又是温水这么养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