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同人]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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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同人]童话- 第4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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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不是医生?不用工作?”
  “辞职了,好象说什么没意思。”金叹了口气,“她又不缺钱花。本来就是家里的大小姐,根本不用出来工作,等着嫁人就可以。”
  虽然简没有说过她的家庭状况,但品位和细节上还是可以觉察到的。比如吃的东西,买东西时候的随意状态。——当然一开始我是觉得,丫用别人的钱比较爽。
  “不会帮倒忙吧。”
  “啊,虽然我觉得这是很有可能的。”金的表情还挺严肃,“但是我不敢拒绝她。”
  这厮居然还说的如此理直气壮。
  “那个遗迹,究竟在哪里?”
  金从背包里又扒拉出一张有些陈旧的地图来,因为比例的关系,看起来只是手指那么长的一条,但实际上也有几百公里。“很偏僻的地方啊。”
  “是啊,最近的一个人类居住点也在几十公里开外。”金说,“外表看起来就是一座土坡,走过也不会多看一眼的。”
  “简没有和你一起来?”
  “我约她在最近的小镇碰面了。”
  “没有直达交通,不过有公路,租车吧。”我瞥了他一眼,“还是说你懒得租车,要我们用两条腿跑过去?”
  “还要租车啊……”
  果然,强化系的家伙都是懒得去做一些准备工作——他们有的是力气。我无力地摆了摆手:“那东西是人腿,不是骆驼腿。”
  上次租来的那辆车我到是送简回去的时候还掉了——租的时候连带押金收了二十五万介尼。这里的民风显然淳朴地多,约定一天八千介尼,而且押金也没交几万就让我们把车开出来了。当然这里二手车本来就不值钱,三十几万就可以买到成色很不错的小型车辆了。
  “对了,你会开车的吧?”金打开车门,忽然想起来问。
  “当然啊。”我说这跨进了驾驶座,“除了没有驾驶执照,其它都没问题。”
  “……”
  “对了,你会跳车的吧?”
  “……”
  金带着一脸便秘的表情坐在车上。当然因为有公路的关系,我开的速度也很快——这点很值得庆幸,不然就真地只好用两条腿跑了。两百公里开车也要好几个小时,不知道金以前的旅途是不是都用脚跑出来的。
  “忘记跟你说了,要去买点日常用品。”金提醒我。他的那个背包看起来鼓鼓囊囊,看样子里面还是有点货色的。“毛巾牙刷、替换的衣服。如果想睡得舒服点的话,还要个睡袋。”
  这我到是不介意——我没有洁癖这种毛病的,流星街的人都不会有吧?
  “你打算睡死在墓地里面吗?”不知为什么,看见金之后我的毒舌功力就好像见长。
  金歪着头认真地想了一会儿,回答道:“以前有过半个月都没出来过的情况……睡到还好,只是差点饿死。”
  “加上一条,足够的干粮。”也对,脏不死人,但是会饿死人。
  沿着公路一直开了大约三个多小时,就在到达目的地之前,前面的道路却被封锁了。“前面好像不能走,要从这里开下去然后绕山路了。”虽然从地图上看只剩下很小的一点距离,但很明显在进入隧道之前,路面被钢筋石板压塌了一段,两边都被围了起来。
  “简到了吗?”
  “应该比我快,她从友克鑫出发,那里的飞艇业务有全包机的。不过电话打不通,大概是山区信号不好吧。”
  从下面走,七歪八扭之后,就开始迷路了。先是向上的盘山道,开到一定的高度就能看见另一边山脚下的村庄了。
  “有点不对劲啊。”金忽然说。
  我踩了一脚刹车,把车停了下来。
  “怎么?”
  “村庄,好像在冒烟啊。”
  不是好像在冒烟,而是正在冒烟——甚至连鼻子中也有些呛人味道的错觉了。浓厚的黑烟被风吹散着,大面积大面积地弥漫开来,好象已经渗入我身躯,并且将要进侵入进来的命运。
  准确来说,是将要侵入我的命运。
  这一年是一九九四年。
  我二十一岁,金二十八岁。
  卷二 完
  一九九六年的春天,旅团第一次处于满员。九四年底剥落列夫入团。九五年夏天Sky受我的邀请入团,扔筛子选了八号。跨入九六年,夏洛特被芬克斯推荐入团,是最终的四号。(莫= =:一共就两个号,为什么还要扔筛子?)
  第一次见到Sky的时候,他浑身是血地躺在基地的门口,是侠客把他拖回来的。
  「?」
  「躺在我们门口,我就捎回来了。」
  「……」你当礼物吗?
  Sky着一头罕见的墨绿色长发,尽管浑身伤口累累,肮脏不堪,却不知怎么给人一种干净的感觉。干净到不像流星街的人。事实上他也的确不是流星街的原住民。
  「运气很好啊。」所谓的运气好,也不单指侠客突然心血来潮——他一般不管闲事。还因为我们已经很少回流星街了。
  他很美丽。
  美丽这个词语通常用于女性。可除了美丽这个词,我不知怎么去形容一个微笑起来让你觉得百花绽放的男人。
  事实上如果要说俊美的话,飞坦或者侠客,也都能算得上。但问题在于,看见侠客你只能觉得这俊小伙很亲切,遇见飞坦你只会觉得毛骨悚然。而Sky坐在面前,你就觉得他好像是一幅娟秀的山水画,宁静却又散发着知性的美——我每次看见他,都觉得很窘。
  美丽不是错,但关键这是猎人同人,又不是耽美小说啊。为什么会有这种祸水似的家伙出现?
  Sky出身一个小型的黑道世家。这个黑道家族服务于十老头中的一个,负责以收集情报为主的事务。Sky一出生,就被作为情报处理的要员来培养,由于他惊人的学习能力和处理能力出众,很快就成为了十老头的重要筹码。
  但是他最后离开了家族,逃到了流星街。「因为我厌倦了。」他淡淡地回答。
  Sky是具现化系,能力类似于石化,能够具现化出一种类似银针的武器。刺入任何生物的肌肤中,就能造成短时间内的百分之百石化效果。而因为是附加的特殊能力,所以用硬防守几乎没什么用处。但具现化银针的数量似乎很有限——尽管他的银针百发百中,但并不适合对付大量的敌人。
  事实上黑道对Sky的悬赏始终并未解除。
  「五千万了,你可真值钱,都超过整个旅团的通缉赏金了。」
  「因为我们手脚很干净。」三分之二作奸犯科的事几乎都查不到是我们干的——赏金如果上升到一个高度的话就很麻烦了。苍蝇老鼠虽然不足为虑,但的确很烦,搞不好还会阴沟里翻船。
  「知道他们太多了。」Sky说,「那些见不得人的丑事,秘密,渠道。」
  Sky是个沉默的人,看书或是上网,虽然兴趣爱好看起来和侠客很像,但事实上却是不同的。他是那种看起书来可以几天几夜不睡觉的人,而且速度极快。每次我借来的书,他花一个晚上就能全部看完。更可怕的是,无论抽出书中的哪一段,他都能记得一字不差。
  “其实已经不是在看书了吧……”
  “是啊。”他颇有些被戳穿的遗憾,“我看书和计算机的保存写入一样啊,只是机械地记住里面的内容,丝毫感受不到乐趣了。”
  “从小养成的习惯?”
  “虽说也是一种习惯,但其实也是一种天赋。”他说,“知识一进入脑海中,就开始自动分类整理归档。还没琢磨出味道来,就已经全部处理完成,想要随时可以取用了。”
  虽说是天赋,但对于人生来说,却是一种缺陷了。
  “看书也是无聊人来打发时间罢了。”我淡淡地说着,顺手从一边拿了一张书签夹上,“并没有任何意义。”书上都说,王子和公主永远幸福快乐地生活在一起——但事实上搞不好王子包情妇,公主养面首,第三年就闹离婚呢。
  “所以也只是稍许有些遗憾。”
  时间已经接近了中午,一般派克会做饭的,但是今天派克陪玛琪逛街去了——姑且认为她们是去逛街。“快中午了,一起吃饭吧。”
  “好。”
  曼彻斯特虽然是个小地方,但总算是个城镇。休息天的时候,商业街干道上也有不小的人流。温暖的阳光照得街道都暖洋洋的。
  “这种天气,应当适宜郊游吧。”Sky抬头看天气说。
  “我觉得适宜睡觉。”我懒洋洋地躺在西餐店的椅子上。所谓春眠不觉晓,也就是说整个春天和猪一样睡死了吧。
  我点的香草海鲜炒饭很快就上来了,但Sky点的通心粉却迟迟没有被送上来。我并没有动手,只是看着冒着热气的炒饭。
  “团长?”他提醒我可以吃饭,不要发呆。
  “不急啊,又没什么事。”我说,“等你的上来了一起吃好了。”
  “我一直都觉得很奇怪。”他忽然说。
  “奇怪什么?”
  “团长成为团长的理由。”微微眯起眼睛,Sky的嘴角露出些许笑意。
  你想问我懒成这样,怎么当人团长的是吧?我抽了抽嘴角,没说话。
  “但是不可能没有理由的。”Sky说,“我可以随便分析一下么?”
  “你的职业病?”
  “可以算是吧。”他笑了笑,“我忍了很久了,都没找到机会说。”
  “谢谢你忍得很辛苦啊。”我不知道说什么好了——团里不正常的家伙还真多。
  Sky微微侧着头,从这个角度看去,更加女性化一些。他微微停顿了那么一下,像是思考从什么地方开始说起似。“建团初期是六个人吧。”
  “没错。”
  “旅团初次成立的时候大概在八九年,是六个人。也就是说之后还有六人加入,我没见过的共有四个。”他说的是富兰克林、剥落列夫、玛琪和库哔。
  “虽然不算是秘密,但我还是觉得惊讶——这就是你所得到情报?”
  “因为黑道渠道取得的情报我知道很多。”Sky说,“据我所接触到的团员。飞坦、芬克斯、派克、信长、窝金,夏洛特——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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