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猎人同人]童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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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猎人同人]童话- 第7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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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想家了?”
  “也还好啦。”她微微叹了口气,把头抬起来仰望着上方。顺着目光,我看见了二楼阳台上的伊尔迷。年轻人精神显得很好,长发微微迎着海风飘动。
  “你喜欢伊尔迷吧?”
  “哎?”她几乎是跳一样跳了起来,“怎么会?”
  “满脸发春,还不承认。”我摆摆手,“算了算了,承不承认跟我没关系。”
  “哪有……”她停下了手中的动作,脸颊微微泛红。好一会儿才说:“库洛洛没有喜欢的人么?”
  “我?”
  好吧,我错了。女人都是八卦的,无论她年纪多大,胆子多小。
  “应该有吧。”我叹了口气,“不过,那是很久以前的事了。”
  “诶?”
  “人都死了,还有什么好提的?”
  “对不起。”
  “其实也不能这么说。时间过了那么久,我都不确定我是不是真喜欢过他啊。”我捻起一根稻草,“搞不好是我的错觉哩。”
  “是什么样的人呢?”
  “不记得了。”
  最后你肯定会忘记他的声音,他的相貌,他的一切,唯一记得的,只是你曾经爱过他。
  小春很快地把稻草人扎了起来,而且还拿了一条红围巾挂在稻草人的脖子上。“年轻的女孩子,在七夕都要拜巧娘娘呢。”她转过头,忽然就看见了上面的伊尔迷目光,连忙摇着手,满脸笑容的。“伊尔迷,快看快看!我做的巧娘娘呢。”
  我站了起来,微微叹了口气,忽然就想起以前猴子念过的那首诗来。
  迢迢牵牛星,皎皎河汉女。
  纤纤擢素手,札札弄机杼。
  终日不成章,泣涕零如雨。
  河汉清且浅,相去复几许。
  盈盈一水间,脉脉不得语。
  或许世界上最美好的,最动人的,不是“我爱你”,而是“在一起”。

  第七十一章

  和全世界的黑道作对。
  我漏说了上辈子的一个网友,我们完全不熟,就说几次话。这时候提起来,是因为这厮是个团大死死饭。曾经夸奖她家团子——姑且认为是夸奖,是“完美主义者的洁癖和极度强迫症”的终极结合体。
  苦情派团饭掌门坚持「库洛洛一定是遭受了如何如何惨烈的不幸,才变成那个样子的。」
  这厮说:「神经病多数都是遗传,只是有时候需要诱因并发。」
  结果这人被其他苦情派众饭狂殴了一顿。
  这就是少数人受到的压迫。
  我以前觉得这家伙说得没错——流星街每个人都一坨不幸,怎么也没见多出两个旅团。现在我对着镜子肯定了,丫就是有病。库路路同学说得很对,那个马什么什么症的病,的确是闲得够呛才会犯的。
  我来给你解释一下这时候的心理状况:①这个戒指想要、②很多东西都很好啊、③团里的那些家伙也会流口水的、④嗯?不知道想要什么?没关系,那就全都抢回来慢慢挑好了。⑤……
  解释一下,⑤是叶小欢,估计她囧到了。
  我最近都不放她出来,一出来就衣带渐宽终不悔,搞得我这里和悲情小说一样。
  回到和全世界的黑道作对这事上来,这活很麻烦,也很技术。
  首先,要知道怎么进场,还得弄到进场资格。——你以为路人甲就能混进去么?妮翁大小姐都混不进去呢。
  其次,拍卖品在哪里。搞到东西以后怎么退场,路线。——热气球哪里搞啊?
  再次,弄到东西以后怎么逃避十老头的报复,怎么脱手。——都说了全世界黑道作对了,那些拍卖品,谁敢接?
  看看漫画里的确挺简单的,可人家那个团子候有FJ作弊,我这里我有谁啊。
  “派克,知道拍卖会怎么入场吗?”
  “拿目录的时候顺便读到一部分记忆,需要请帖吧,是十老头派人分发的请帖。”
  “为了防止不相干人等混进来么。”拖着下巴,我把目光落到目录上,地点到是有,但是没有认证磁卡,也一样进不去。
  首先,还是搞到请帖再说吧。
  不过友克鑫的黑道情况我还是知道点的。友克鑫鱼龙混杂是不错,但这是十老头之一吉拉尔夫的主要势力范围。和威利老大相熟的另一个老头,对这块地盘眼红得很。
  话说回来,这里的黑帮到是有个穿黑色西装的传统。你看见一堆人都穿得西装笔挺,在某家夜总会或者娱乐场所门口逗留,那绝对是黑帮组织,根本不用问。
  不过被发到请帖的,就应当不止是黑帮成员了。多数应该还是那些钱多没处用的富豪——洗白的,灰的,黑的,等等。甚至有些地方官员,搞不好到时候都带着面具跑去凑热闹。
  “派克,想办法问问看,哪家有请帖。”
  “好。”
  因为我的懒功渐长,所以本来不擅长战斗的派克——所谓不擅长,也是指团内的战斗人员,这几年战斗能力突飞猛进,甚至可以一己之力对抗玛琪十几分钟不败落。不过换了谁,遇见个老板什么事都手一伸“给我上”,那想必不用多久处理事务的工夫就炉火纯青了。
  我所住的这家酒店是四星级酒店,虽然称不上豪华,但地段却不错,走过一条街道就是商业街。酒店本身的二楼三楼也有咖啡厅和餐厅。
  二楼的咖啡厅可以看得见楼下的大堂,视野宽阔,所以没事我就上那里叫一杯咖啡,看看小说什么的。
  我这个位置靠角落,边上靠窗的同样一桌坐着一个黑发美少年。因为桌子和桌子之间,指用半块透明玻璃隔开,所以可以清清楚楚看见对方的样子。美少年眼眉很纤细,穿着一件白色休闲T恤,拿着手机在打电话。忽然就看见他狠狠拍了一下桌子,声音也大了起来。
  “靠!老爸怎么会答应让他走!?老妈——你到底是怎么搞的,不阻止爸爸?”
  电话那头不知说了些什么,黑发少年更是显得愤怒:“我可是费了好大的劲才让他回去的。我可不是什么廉价免费劳动力!”他说完这句,把手机狠狠扔在桌子上。
  我觉得这个美少年有点眼熟,好像应该是在哪里见过,但偏偏却又想不起来。大概是我注视他的时间有些长,他也注意到了我。才看见我,他身体就出现一丝紧绷,甚至差点站了起来。但这也只是一瞬间的事,很快他就放松下来,把目光转到楼下的大堂去了。
  他认识我?
  “我们认识么?”既然想不出来,那就直接开口问了。
  “不认识。”他回答地到是很干脆。
  “……”
  “我觉得好像哪里看到过你。”
  “我说没有就没有!”他不耐烦地说着,忽然腾地站了起来,大踏步向外走去。
  我望着他的背影,却越发肯定了自己的想法。托着脑袋,望着他桌上喝掉一半的咖啡。
  啊,伊尔迷!我终于想了起来——这家伙和伊尔迷有点像的。只是伊尔迷的眼睛要大得多,表情不动的话,看起来有些毛骨悚然的。而这位脾气虽然大,相貌却看起来比较文秀。
  这家伙……不会是糜稽吧?和几年前遇见的那个圆滚滚的形象简直差太多了。但是再想想他的声音,没错,就是这家伙。
  ……
  糜稽变成美少年,天要下红雨了。
  我叹了口气,追了上去。
  糜稽甩人的功夫到是不弱,追出友克鑫城外不远,在一个三岔路口就失去了踪迹。这个三岔路口是公道,通往三个不同的地方。一条道通往南方,一条是往东南方,另一条是通往海边。可以说是海,也可以说是一条和海洋相通的大江湾,因为弧度大,所以被称之为广湾。
  广湾之所以没有成为港口,一方面是因为水浅,无法停泊大吨位的货轮,另一方面是因为广湾边是山,沿着山脉向外走出来是没问题,但大型货物运输就显得捉襟见肘了。
  但是这里的风景很不错,是友克鑫高档住宅区域。据说山上的两三层的小民居,价格每栋也要上亿——不过友克鑫土地一向就贵,市区里面的民居也达到了四五千万,所以这个价钱也不算多离谱。
  把糜稽追丢了也不是什么大事,我放慢脚步慢慢向广湾走去。走了大约十来分钟,就可以看见海滩一隅,再走上片刻,就是长达数十公里的广湾。海风迎面扑来,带着清晰的咸湿。
  我向来是喜欢大海的,不然以前也不会选择海港定居,但这两年几乎都在内陆森林,很少有看见海了。
  脚下的沙子很细也很整洁,偶然还能看钻沙的寄居蟹和零零散散的贝壳。大概是有人定期打扫的关系,整片沙滩都看起来十分干净。
  我的西装外套留在酒店里了,上身就穿着一件条纹白衬衫,我把皮鞋脱掉,提在手里,就这么慢慢地沿着海岸在沙地上闲逛……潮水冲上来,浸没了脚面,冰凉冰凉。
  视野的尽头的天水平线上,看得到零零落落的船只——尽管都是些大船,但在这个角度看起来却小得很,甚至有一种渔家小村的错觉。
  抬起头,一片灰的天空中,隐隐透出些不太正常的白亮,好像死鱼的肚皮的那种不正常的白色,就那么突兀地落在正中央,并且慢慢地扩大开来。迎面而来的,不止是微微的海风,还有着细雨的凉意。这样的天色,应该会有一场暴雨吧。
  好像我出门遇见下雨的天气比较多——我看了看手上的鞋子,又看了看天,叹了口气。现在赶回去估计也来不及了。就是不知道又没有人家肯收留我。淋一场雨我到是无所谓,但是之后浑身湿漉漉的相当不舒服。(莫= =:你这个出门从不带伞的家伙!)
  闪电雷声轰鸣了几下之后,大雨却一直都没有下来,反而风更大了起来。
  沿岸的沙滩也就是六七公里的样子,再向前走,海拔渐渐高了起来,变成了慢慢向上斜坡的石子路。石子细小而圆滑,踩在脚下只是稍稍有些凸起感。靠海的栏杆是统一由方形细巧的柱子,从这个角度看出去,蜿蜒似蛇,紧紧缠绕着山体。
  再向前走了一两公里的样子,石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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