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一时不知如何接话,他就顺着说了下去:“我跟你有一样的忌讳,全世界那么多人,干嘛要跟前女友的朋友走在一起,你是这么想的,我也是。”
我松了一口气,大家的想法一致,沟通起来也就没那么困难了。
可是他话锋一转:“但要我因为思瑶的缘故疏远你,或者是否认我的想法,这也不是我做人的风格。”
我啼笑皆非,我总是觉得没有人喜欢我,其实好像不是这样,周暮晨喜欢过我,虽然只是昙花一现,林逸舟也喜欢我,虽然他同时可以跟不同的女生来往,而现在,许至君也说他喜欢我。
我很好奇,周暮晨那时喜欢我的天真,后来林逸舟喜欢我是因为我们是同类,那么许至君,他对我这种莫名其妙的喜欢的来源是什么?
我很直接的表达了我的疑惑,他看了我半天,说:“喜欢就是喜欢,哪有那么多理由可以讲,要说漂亮,我觉得也就普普通通吧,要说聪明,你很多时候蠢得要死,要说温柔……这个词语跟你没关系,男生最喜欢列举的三个理由你都不具备,你还指望我编造多么与众不同的谎话来敷衍你?”
我被他气得哑口无言,真像一杯酒直接泼到他脸上去。
他并不理睬我的反应,自顾自的继续说:“很早以前我就知道你,大概在你还不知道我的时候,思瑶就经常提起你,我一直对你有一种欣赏,大概是我成长得一帆风顺的缘故,我欣赏你那种顽强的生命力,好像没有什么力量可以摧毁你。这些年,你的点点滴滴我有意无意也知道一些,这段时间跟你朝夕相处,更加证明了我的看法,如果你实在要我说出喜欢你的理由,那……就是你有一腔孤勇。”
这是我第一次听到一个人用“孤勇”两个字形容我,一时之间,我竟然无语凝噎。
我没有家财万贯,也没有倾城美貌,我唯一拥有的,不过是这一腔孤勇。
这些年来,种种遭遇让我自行产生了一套藏污纳垢,生生不息的生存法则,兵来将挡,水来土淹,再难过伤心,吃饱睡足第二天起来又是全新的生命。
这些话,我从来没有对任何人说起,而在这个夜晚,在这个油腻肮脏的烧烤摊子上,被他一语道破。
真是感动得想要流点眼泪来应景,可惜程落薰从来都不是擅长表达自己内心真正情绪的人,我龇牙咧嘴地看着他:“真不是因为我漂亮才喜欢我吗?”
他笑一下:“顾左右而言他是你最擅长的事吧?”
我这才发现,许至君其实有他犀利的一面,他跟他这个年纪所有的男孩子一样,都有锋利的锐气,只是有些人在经历了磨难之后对生活作出了妥协。
锐气,就像与生俱来的翅膀,在残酷的生活面前,我们折断翅膀,慢慢学习步行。
夜风很凉,我们选择了散步回去,这个城市的路灯总是不太亮,所以我们的影子就被拉得很长。一路上谁都没有说话,两个人的心情都很复杂,平日里轻松的气氛在这个夜晚变得十分凝重。
到我公寓门口的时候,我忽然没头没脑的问他:“你爱过思瑶吗?”
他一怔,很久,然后点头:“最下贱的男人才否认自己的过去。”
我心里暗暗喝彩,可是脸色没有多大的改变,我仰着头看着背光的他:“那么,你告诉我,什么是爱呢?”
什么是爱,这个命题人类几千年的文明都无法给出一个具体而准确的解释。
我是真的不知道,我每次都爱得很用力,可是每一次都像一记重拳打在了棉花上。
他沉默的侧面嶙峋的轮廓像一帧漂亮的剪影,我笑了:“你就当我喝多了乱说话,别想了。”
就在我要转身的时候,他拉住我,力道不大,却足以让我的脚步停下来,然后,我听见他缓缓开口:“我不知道别人怎么想,但是在我的定义里,我爱你,517Ζ不仅仅意味着我要跟你在一起,我爱你,就代表我承诺永远不会伤害你。”
电光火石之间,我真的深深震动。
这句话要换一个人说,我可能鸡皮疙瘩掉一地,可是他的神态那么泰然自若,语气亦是如此云淡风轻,我只觉得感动,不觉得肉麻。
他大概误会了我的感受,连忙补上一句:“我真是很不习惯说这样的话,你可以把主语换成任何人,我只是说出我的观点。”
我哈哈大笑:“许至君,你还真配得起你的名字。”
许至君,真是至情至性的君子。
睡觉之前他发来短信给我:“关于我喜欢你这个事情,你不必想太多,顺其自然就好。”
我一时兴起,问他:“难道你身边没别的女生?”
他也不是省油的灯:“又不是每个人都像你那个林逸舟那么不甘寂寞。”
很好,一刀致命,我握着手机在黑暗里气得张牙舞爪,对面床上的谭思瑶弄出很大的动静来表示她的不满,我到底还是心虚,连忙关机睡觉。
这猪狗不如的人生啊,我望着天花板长叹。
'3'可是,到底是一个人孤独,还是跟一个错误的人在一起更孤独?
坐在许至君家那个偌大的客厅里,看着那个60寸的液晶电视,闻着桌上水果散发出来的清香,我都能听见自己牙齿打颤的声音。
他倒是轻松自得,遥控器按个没停,过一会儿PSP又拿在手里。
我终于受不了这种窒息的感觉,央求他:“让我走吧。”
他手往厨房一指:“你自己跟我妈说去。”
我呜呼哀哉,只叹自己这个礼拜忘记看星座运势,又怪今天出门之前没有看过黄历,我坚信今天的黄历上应该写着四个字:“不宜出行”
在谭思瑶终于确定了许至君的想法之后,我明显感觉到了她的失落,随后我们之间的感情也产生了微妙的变化。
人前一向好修养的她,时不时都会话中有话的奚落我,比如“至君很喜欢吃寿司的,不过你大概受不了芥末的味道吧”,又比如“一条Levis你就当成宝了,至君的裤子全是Diesel的,知道这个牌子吗?”
每每从她的话语中听出讥诮之意我都懒得理睬,她的公主病高中时就显露端倪了,这几年来又变本加厉。
徐小文倒是“拿得起,放得下”,除了出言相讥之外还诚恳地跟我说“有机会还是抓住吧”,但于情于理他都觉得此时应该多给谭思瑶一些陪伴。
在这样的局势之中,我成了最孤单的那个角色。
我尝试着找李珊珊和宋远,可是人家谈恋爱,总带着我这么一个大灯泡,别人不嫌弃我我自己都嫌弃自己,玩了两次之后我就很自觉的“闪”了,车水马龙的街头行人笑语晏晏,我此时完全能够体会到林逸舟所说的那句话。
可是,到底是一个人孤独,还是跟一个错误的人在一起更孤独?
其实每个人都怕寂寞吧,我承认我真的怕,从懂得寂寞,到害怕寂寞,到习惯寂寞,再到享受寂寞,这其中的过程,堪比涅槃。
可惜我道行太低,目前还处于第二级,修行之路还漫长得很。
人一寂寞,回忆就无孔不入,见缝插针。幸好还有个像我肚子里的蛔虫一样的许至君,他的电话适时而来:“出来陪我买衣服吧。”
其实我应该感激他把我从这种顾影自怜的状态中解救出来,可是我就是嘴贱:“干嘛要陪你买衣服啊,你以为我是你的丫鬟啊?”
他在那头笑得很□:“叫你来你就来嘛,本少爷开心了晚上就宠幸你。”
他要是晚一秒钟挂电话就能听到我以180分贝问候他祖宗十八代,可是我一记重拳打在了棉花上,那些恶毒的话语还没出口我就听见了一阵忙音,恼羞成怒的我气愤得忘记了勤俭节约的美德,伸手拦了辆的士,对着司机一声怒吼:“新友谊商店!”
许至君,老娘要剥了你的皮!
难得他不自己开车出来,可是当我陪他从新友谊逛到王府井,然后移驾平和堂,最终停留新世界的时候,我真的忍不住要爆粗口了,他用眼神示意我不要发怒,要镇定。
我没见过这么挑剔的男生,以前我以为宋远已经是我所认识的雄性动物之中最爱打扮的了,直到今日才发觉原来我冤枉他了。
我靠在AJ试衣间的门口,哀怨的对着里面试了一件又一件的许至君说:“我要回家。”
他的声音里一点疲倦都没有:“你也试啊,看上喜欢我的送你,要不我借钱给你买也行。”
我要哭了,我一个贫民少女实在消受不起这些衣服,我穿穿班尼路就满足了。当他终于敲定了一大堆目标,拿着票去付款的时候,我感觉我整个人都要瘫痪了。
站在收银台前面,我感激涕零的说:“吹毛求疵的许少爷,你真是太难伺候了。”
他侧过脸来看着我笑:“我也不是什么方面都吹毛求疵的,要不我怎么看上你了呢?”
不知道是不是累晕了的缘故,我一下子没反应过来,等我醒悟“这个贱人绕着弯骂我呢”的时候,他一脸惨白地问我:“你带钱没有?”
我本以为他是没有零钱,于是慷慨地点头:“我有好多一块的,借一块,还十块,怎么样?”
他的脸色越发难看:“不是一块的,是问你带钱没有,我的钱包不见了。”
晴天霹雳,他根本就是故意羞辱我,我哪次出来身上带的钱够他买衣服啊,他要去NIKE买两双袜子的钱我都不知道够不够。
他一看我那个欲哭无泪的样子也就明白了,可是票都开好了,现在跑了不知道人家会怎么想,情急之下也管不得那么多了,他掏出手机直接摁2:“妈,江湖救急。”
他挂了电话就对我笑得花枝招展:“我妈来救我了。”
我转身就想跑,被他一把抓住:“怕什么啊,丑媳妇总要见公婆,你又不是特别丑,别自卑。”
一直到许至君他妈妈出现,我还在为“我难道丑”这个话题愤怒地跟他争执。
许至君的妈妈走到我们面前说的第一句话就是:“谁丑?”
我估计我当时看上去就像一整盒腮红都扑在了脸上,许至君在他妈妈背后对我耀武扬威的笑,我懒得理他,搜肠刮肚在想一个可以溜之大吉的理由。
没想到许至君他妈妈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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