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笛忍俊不禁,是他早先拜托了房东媳妇,让孩子们来陪陪织锦,她才不会整天关在房间里。但是每次看到织锦不擅长应付小孩子的模样,这种违和感,却令他莫名开怀。
“阿笛回来了!”一个孩子眼尖的看到阿笛,话一喊出口,两个大一点的孩子便扑过来,连小的那个也歪歪扭扭往这里走。“阿笛陪我们玩!阿笛我们来玩打仗,阿笛……”
“好,好,可是天已经快黑了,你们娘该找你们吃饭了,明天我会早点回来陪你们玩。”
阿笛笑着打发掉几个孩子,看到织锦如同松了一口气,疲惫不已。
这些孩子虽然吵闹但都算懂事,知道织锦身体不好,从来不会太闹,织锦只是坐着看他们玩。但是虽然身体不累,精神却很疲惫——她从来不知道小孩子是这么精力旺盛的东西。
阿笛笑着过来扶她,他早知道,织锦一定是不擅长应付小孩的——虽然织锦从来不曾提起自己的事,只消看她的性子,处事的态度,却也能猜到七八分。她所生活的环境,必定与这般平凡的生活无缘。
“你先回屋里休息,我去做饭……”
“我已经做好了。”织锦淡淡的打断他,阿笛忙道:“你还不可以操劳,下次还是等我回来,或者请东家嫂子帮忙……”
“不用,做顿饭而已,不必劳烦人家。”她微微顿了顿,实话实说:“况且,你做的饭很难吃。”
阿笛脸上的笑容僵住——
“织锦,有没有人说过你说话很直接?”
“是么。”可是她并没有觉得这有什么关系——阿笛已经很能干了,好似对任何事情都信手拈来。她曾经以为,这世上不会有什么事情难住他,那反而才是不正常的吧。
她微微侧头,看着小心翼翼扶着自己的阿笛。这个男人,一身粗布衣衫在山上沾满泥灰,笑容温和,神情诚恳,除了容貌过于清俊,他看起来似乎与一个普通的村民并无不同,却让人很自然的对他产生信任之感。
她没有问过他的来历,就如他不曾问过自己。他们两人,没有过去。
“织锦,明天我会去镇上买点东西,你要不要出去走走?”
她没有立刻回应,显然不曾有出门的打算,但是也没有什么拒绝的理由。如果阿笛认为她应该出去走走,那么便去吧。
“好。”
阿笛便浅浅笑着去布置碗筷,第一次尝到织锦的手艺,微微顿了顿,继而狼吞虎咽起来——恐怕就算明天让他回来做饭他也不会愿意了,想比之下,他的做的饭,真的是没法吃。
忽然想到,他上山采药,她在家煮饭……这样的情景,还真的有点像那些普普通通过日子的小夫妻。这是否,就是他期望的生活?
只是他不知道织锦会留在这里多久,是否有一天会回到自己的生活。
夜里织锦睡在卧房,他便在外间打地铺,中间只隔着一道帘子。他看着那道布帘,这是第一次认真在思考,如果织锦愿意,是不是今后可以和织锦一起走下去……虽然是他一时之念救了织锦,但是这些日子无疑都说明,“一对小夫妻”比起一个单身男子,似乎更容易掩饰起行踪,融进百姓中……
。
第二天一早,阿笛便早早的起来,收拾妥当。织锦一身布衣荆钗,她的腿脚还稍稍有些不便,走路的时候便看出了异样。阿笛上前扶住她,淡淡笑道,“每天还是应该稍微走一走的,会利于康复。今天路远,我已经准备了牛车,等进到镇上你再下来走走。”
阿笛在门口套着牛车,同村的阿五哥路过打着招呼,“阿笛兄弟,出门啊?”
“是,去镇上。”
“哦,那是你媳妇?她身体好了吗,已经能出门了?”
“啊,是……”
织锦也知道外人将他们当作夫妻,这种时候的确不解释比解释来得好。她听到提到了自己,便转过身,略略低头见了个礼。阿五哥的声音却一下子卡在了喉咙里,顿时目瞪口呆,脸上微红。
阿笛看到变成了木头人的阿五哥,才发觉自己只把织锦当作一个病人,竟然忘记了她是个美人。他捡到的,本来就是一个纵然在江湖上也少有的美人,何况在这种小村子。
他只得装作未察觉有什么异常,对阿五哥笑笑,扶着织锦上了车。
看来,阿笛的媳妇是个仙女似的美人这件事很快便会传开来……
“……看来,你还是少出门走动好了……”
“嗯,什么?”
“没什么,我自言自语罢了……”
第3…4回
第三回
阿笛在药铺买了大包药材,药铺的掌柜周到的帮他把药材放到车上,看到车旁的织锦也是一怔,“阿笛,这位就是贵夫人?身体已经没有大碍了吧?”
织锦淡淡点头应道:“是,多谢掌柜记挂。”虽然性子淡薄,但该有的礼数,她是不会缺的。
“阿笛好福气啊,难怪对夫人那么体贴……”
即使没有说得很明,也很容易听懂他的意思,阿笛憨然的笑了笑,心里暗道:看来还是应该捡一个不那么显眼的女人才对……不过这种事情,有得选么?
织锦替他归置好车上的药材,不难理解掌柜周到的态度——为了她的伤,阿笛买的都是名贵的药材。这些药绝非寻常人家买得起,在这小镇,掌柜如何能不对这么大的金主客气。她知道凭阿笛每日给村人配药的那点钱,不够买上一包半点,在买药材这一方面,他几乎程得上“挥金如土”。身怀绝顶医术,身上大把的银票好似花也花不完,却每日里辛辛苦苦上山采药,配药,当一个小村里的小药师……阿笛,真的是个很奇怪的人。
“织锦?在想什么?”
“没……我们接下来去哪儿?”
“去逛逛集市,家里还有些用品要买,你也想看看女人喜欢的小玩意儿吧……?”
织锦淡淡的,并没有应。只是他如何安排,她便如何去做。
“哎,这不是阿笛大哥,哎呦,夫人已经好了吗?”一旁客栈门口的小二看到他们,笑着打了招呼,阿笛应道:“是啊,多谢小二哥挂念。”店里的掌柜听到他们谈话,也抻头出来,对阿笛点了点头。
织锦淡淡瞥了他一眼,他奇怪的看回去,“怎么了?”
“可以告诉我这镇上还有你不认识的人吗?”
阿笛挠着头笑了笑,“哪有那么夸张,我只是常常来镇上,大家便熟悉罢了……那小二哥见过你的,当初我刚带你来到镇上,住的便是这家客栈。当时给人家添了不少麻烦,大约印象比较深吧。”
这样一说,织锦也隐隐有点印象。
可是,她真的不得不说,这个人依然是好大的亲和力。
他们二人走在集市上,绝对不乏回头的人。
如果只有阿笛一个,自然不会有人回头。阿笛也是个俊美的人,但是有一种人就像变色龙,当他穿了寻常的粗布衣裳,一副平民打扮,连他的气质也便一起同化,你丝毫看不出他和这街上其他的人有什么不同。
如果有心要这样做,织锦也可以做得到。但是阿笛没有要求她这样做,她自己便也不会去多费功夫。于是,纵使布衣荆钗,她依然是个漂亮得让人可以目不转睛的女子。
这街市上,认识阿笛的,不认识阿笛的,恐怕从今天开始,都会印象深刻的记得村里的药师阿笛有一个仙女似的媳妇。
他是不是又做错了?
可是,难道要他买了斗笠把织锦捂严实了才来逛街?
“织锦,你可以……把长相变得普通一点么?”
这句话,在任何人听来都莫名其妙,长相是天生的,也可以变么?
可是织锦却只淡淡应道:“可以。”
幸好……这样就不用买斗笠把织锦捂严实了。
织锦淡淡的看他,有些事情她或许不该问,但是既然她现在跟他在一起,起码应该了解一下他们的立场。
“阿笛,你是不是在躲什么人?”
“是。”看起来,她倒是个很敏锐的人。
“……既然这样,为何救我?岂不是给自己增加负担。”她停下了脚,定定看着阿笛,阿笛似乎并不在意,缓缓道:“兴许,只是我任性罢。我并不喜欢看到别人不珍惜生命,在看到你毫无求生意志的时候,就偏偏想要救活你——我很想看看,那个了无生气的女子,真心笑起来会是个什么模样。”
织锦微微怔住,不知该如何回答……她的确,在那个时候就那么死掉也不会在乎,可是这个人却救了她。并不是不感谢的……他救了她,她应该谢他,只是……这个,她真的没有办法。她可以笑,但却不知,究竟要怎样,才算“真心”的笑。
“累不累?我们先找地方休息吧,你的脚不能走太久。”
他们走进一家酒馆,刚迈进门口,便迎面一阵大嗓门的嚷声。酒馆里几个壮实的江湖人围坐了一桌,桌上摆着酒菜,半薰之际丝毫不顾及他人的高谈阔论。在这样的小镇上,江湖人物尤其显眼,其他几个客人怕惹上是非,早早的结了帐离去。
织锦的脚步微微顿了顿,她虽不怕,但也向来不喜欢与这些江湖草莽共处。然而阿笛并未在意,扶着她的那只手紧了紧,示意她没有关系,继续走进店里,未曾将那几个人放在心上。
“——你们可知道,如今这沧冥水榭一分为二,笑无情竟然将甘心自己的势力拱手让人,有人传言这北沧冥的新主可是个心狠手辣铁血手腕的主——”
“我还听说连笑无情手下赫赫有名的‘沧溟四月’也已经分裂两边,这样一来,岂不是说‘魔道第一剑’的位子,就此空悬?”
“还什么空悬!沧冥分裂以来,沧溟榜已经匿迹江湖,这一回,沧溟榜再无法与清樽榜一较高下……”
“这沧州,怕是又要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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