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他对这个问题本身也并不感兴趣。但他对别人却很刻薄,很喜欢挑刺儿,还习惯于把别人的缺点和他们的家属、银行账户、梦想联系到一起(他说话毫无顾忌,在这方面,他堪称一个专家)。他经常会泄露别人的隐私,有时还会给人带来伤害。
默多克不喜欢奢华或是浮夸的东西,他骨子里是个很低调的人,偶尔奢侈一把在伦敦买的劳斯莱斯车还惹了一堆麻烦(即使他变得更加富有,面对那些彰显虚荣和奢侈的消费,他还是会显得有些别扭。例如在聊起他年老时的整容手术时,他还是有些不好意思。后来,在他买下20世纪福克斯公司后,为了和好莱坞的名流身份相匹配,他也买了一架私人飞机,这一决定一直让他懊恼不已)。他看起来并不像一个小报发行商,和大家心目中小报发行商的形象也截然不同。
除了默多克的太太之外,他的员工都知道自己的老板是一个冷酷、没有耐心、公事公办甚至有些残忍的人。但是,这些人也因给默多克打工而感到兴奋,并憧憬有更好的发展机遇,这些员工有这种感觉还是在他建立起庞大的新闻帝国之前。默多克喜欢雇用那些对他所提供的发展机遇感恩戴德的人,他希望那些员工觉得是因为老板的存在,他们的生命才增添了原本没有的亮色。外人会觉得他的贴身团队很难成就辉煌的事业。这也是外人对默多克的成就总是估计不足的原因之一,因为他的心腹中很少有能力特别出众的人,他的团队算不上是一支最强大的队伍。尽管如此,默多克的心腹还是一个至少能俯首听命而且忠心耿耿的团队。 。 想看书来
蝴蝶效应(3)
当然,随同默多克在1973~1974年间来纽约的心腹,他们在纽约人生地不熟,之前都没有在纽约做过生意,他们的表现自然也很难给人留下深刻印象。后来,默多克把他们都打发回了澳大利亚,而选择在本土雇用新的帮手,这些帮手很快就学会了唯默多克马首是瞻,这些人当然也算不上是一流的精英人才。
为默多克工作的人都是一些随从者和应声虫,他很留意不要给自己培养什么与他叫板的合作伙伴。
伯特·哈迪(Bert Hardy)是默多克1972年在伦敦聘用的一位广告销售业务主管,在为默多克工作了11年之后被解雇。伯特·哈迪形容为默多克工作的这些年是他个人职业生涯中最不可思议而又最让人感到满足的一个时期(默多克的很多助手都有类似既怕又惊的感觉)。伯特·哈迪早就察觉到默多克是与众不同的一个商人。但是默多克到底什么地方与众不同,他为什么会与众不同,这些问题在伯特·哈迪看来依然是个不解之谜。
还有让哈迪疑惑不解的事情。默多克本来是一个在澳大利亚和伦敦运营报业的商人,他为什么会在1973年收购美国得克萨斯州圣安东尼奥的一家报社呢?对于这笔交易,人们能想得通的就是这家报社正在找新东家,而默多克又刚好买得起,这就成了默多克购买这家报社的理由,当然默多克也想要开辟一番新的天地。(伯特·哈迪多年后回忆说,默多克当年派去洽谈收购事宜的两个助理无功而返,因为这家报社把价格提高了。默多克说:“我不是派你们去谈判的,而是派你们去买下报社的。”于是默多克就把他们给叫回来了。)
在圣安东尼奥开辟了这块奇怪的阵地之后,默多克又打算在美国开辟一份新报—《星报》,他让太太和4个孩子搬到了曼哈顿,在72东街租了一所房子住了下来。5年前,默多克刚刚带着自己的两个孩子从悉尼搬到了伦敦。
后来,别人对默多克的口碑很大程度上是基于他那种不速之客的做派,而他自己并没有意识到自己不受欢迎,甚至还会以此为乐。
任何人要想把生意做好,最棘手的环节就是得到信息。你的人际交往圈不仅体现了你的能力大小,决定了你能掌握多少信息,也决定了你能取得多大的成功。这也叫做接触信息流的能力大小。如果你不认识那些人脉极广的人,那么你第一次听说某个机会的场合可能是在《华尔街日报》或是《纽约时报》上读到的,因为已经有人在这方面采取了行动。然而,你要再动手已经太迟了。
你可能会发现,各个国家最财大气粗的企业家往往都待在本地发展,即便是澳大利亚首富、默多克早年的劲敌凯利·帕克主要也是在澳大利亚本土发展。这是为什么呢?因为一个企业家必备的一项重要技能就是了解自己的行业和市场。以为自己换一个国家也照样能够呼风唤雨的想法是很不理智的,也会让你花费一大笔金钱。
如果有人要想在这方面尝试一把,那他可得有相当大的魄力才行。
这样的人物都是很好的文学素材,能成就这样一番事业的人都是一代枭雄:不知道来自哪里的不知名的家伙只身一人闯天下,想要在异地他乡证明他是英豪。要成为这种英豪,必须要具备一些特质—人格魅力、坚韧不拔、工于心计、精于社交。一个人能否具备这些特质值得怀疑。这样的奋斗故事,最后往往都以失败而告终。 电子书 分享网站
蝴蝶效应(4)
1974年的默多克和上述枭雄的定义相差不远。他做事守法,但是守法并非那样有价值。他的公司新闻集团当时的资产仅有4 400万美元(如果排除通货膨胀因素,2008年新闻集团的市值仅为2亿美元,连一个中等规模出版商的标准都未达到)。他也没有什么能让人关注他的资本,他在纽约的创业基本上算是白手起家的。
默多克看起来很像一个容易被纽约人占到便宜的急于求成的外来者。在纽约,你总会见到一些迫切渴望成功的外来者,尤其是想要开辟一番天地的外国人,他们最容易被当地人欺负。
然而默多克却并没有犯下外来者最致命的错误—自以为是,他从来没有刻意去吸引他人的目光。纽约时报公司的总顾问兼执行副总裁詹姆斯·古德尔在20世纪70年代的纽约传媒界是一个呼风唤雨的人物,他和哥伦比亚大学新闻学院研讨会关系密切,出席这一研讨会的都是传媒界的显赫人物,古德尔也正是在这一研讨会上和默多克邂逅的。古德尔当时是一场研讨会的主持人,风度颇佳的他主动走过去和默多克交谈,因为默多克当时没有同任何人说话。身处一群早已互相熟稔的传媒界同事中间,默多克还能乐于图个清静,不主动吸引别人的注意力,也许是他过于害羞了,不好意思去引起别人的关注。多年之后,古德尔用“安静、谦逊、友善、孤单”几个词来形容当年初到纽约的默多克。初次见面你很难不喜欢默多克,你也没有什么理由对他心存戒备。
当然,默多克并非一穷二白的小伙子。默多克家毕竟是澳大利亚最显赫的报业家族之一。默多克19岁来美国的时候,就在《纽约时报》的大股东苏兹贝格家族位于康涅狄格州的希兰戴尔庄园过了一个周日。也正是在这一次旅行中,他和父亲一起去白宫拜会了杜鲁门总统。默多克后来还见到了肯尼迪和约翰逊两位总统。《华盛顿邮报》的老板凯瑟琳·格雷厄姆去澳大利亚的时候,默多克用家宴招待了她。同样,当默多克来到美国时,凯瑟琳·格雷厄姆礼尚往来,为他举办了一个欢迎晚宴,出席晚宴的有很多约翰逊政府的高官。默多克也认识美国广播公司(ABC)的老板伦纳德·戈登森,戈登森把自己在澳大利亚一个电视台的节目制作业务转让给了默多克。
尽管如此,如果默多克认为自己能够在纽约也打下一片江山的话,那么他或者极富谋略,或者就是头脑有问题。要想在纽约成功,他要么运气好得出奇,要么手里有花不完的钱(但他手里并没有那么多钱),要么对媒体行业的发展趋势有深邃洞见。
事后来看,默多克的成功似乎要归功于他的洞见。媒体行业接下来的发展趋势在1974年时并不明显,但也正是因为这种新兴发展趋势成就了日后的默多克,同时也让默多克发生了改变。但是你若认为他在1974年时就预见到了这种趋势,则不啻痴人疯语。
在1974年,几乎没人能预测出日后成就默多克辉煌事业的“媒体全球化趋势”。一方面,媒体这个词几乎还不存在,当时只有一系列互不相关的出版、娱乐和传播行业。而在另一方面,人们很少用“全球化”这个词来描述一个市场。默多克能够感觉到的只是美国很大,美国的媒体市场有朝一日也会像它的汽车市场一样对世界发挥重要的影响力。不过,这种推测也有些牵强附会。书包 网 。 想看书来
蝴蝶效应(5)
在1974年时,还不存在一种商业模式能把你的媒体服务变为一场移动的盛宴。媒体行业和其他很多行业相比,本土化的特点更加明显。
不仅如此,美国媒体行业的变动性也相对较小,“不仅有少数几家媒体巨头垄断,而且变得越来越无趣”,这是默多克的第一印象。很多年来,美国的媒体行业都没有什么起色,法规、读者阅读习惯和落伍的科技使它的发展陷入泥潭。
整个行业的主角是三家电视广播网络,每一家都由广播网络升级而来。如果要在这三家中挑出一个龙头老大的话,那就是比尔·佩利创办的哥伦比亚广播公司(CBS)。另外两个媒体大佬是控制美国全国广播公司(NBC)的美国无线电公司(RCA)以及伦纳德·戈登森的美国广播公司。
美国有8家大规模的电影制片公司,均由好莱坞的权威人士所控制。
在书籍、杂志和报纸构成的出版界,主要是一些独立的公司在运营,其中包括传统的出版社、单一品牌的杂志社以及地方报社。只有在报业里才有一些变化,当时报业第一阶段的连锁整合正在发生。
除了这几大电视台提供的晚间新闻节目以及新闻类周刊(《时代周刊》和《新闻周刊》)之外,在美国很少有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