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的冷眼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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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的冷眼狷行- 第15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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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中一中图书馆虽然成为李敖遍读群书的大书仓,大大弥补了李敖藏书的不足,但以李敖的求知欲和好学,这还是不够的,于是他又向省立台中图书馆发展。使他大为惊讶的是,他在这里竟看到一部曹亚伯的《武昌革命真史》。曹亚伯是辛亥革命先驱,资助过孙中山,有大功于建立民国成立,不料在革命成功、民国成立之后,国民党不但将他清除出局、抓进监狱,而且还查禁了他写的《武昌革命真史》,查禁方法是切去一角,不准上市。但李敖在省立台中图书馆看到的却是没切角的,所以他大为惊讶。感于曹亚伯的不幸遭遇,李敖后来写了一篇《〈武昌革命真史〉书后》,谴责国民党的忘思负义。没想到写这文章后四十年,曹亚伯的小儿子曹昭苏找到李敖,要他替自己的遭遇申冤。——曹昭苏被国民党政府抓起来,在绿岛(火烧岛)一关十多年。感于曹照苏的不平遭遇,李敖也为他喊了冤,出了气。对李敖来说,一生中为父子两代讲公道话,也算是奇遇了。
  除了看《武昌革命真史》等书外,在一九五二年八月九日到二十七日十八天中,李敖还根据这个图书馆里的藏书,写成《四部备要暨四部丛刊书目对照表例》。在这十几天中,他几乎每天都跑到这个图书馆,坐在长板凳上,埋头进行自己的“学术研究”。那时候,他刚念完高中一年级,十七岁。
  学术研究之外,李敖还在这期间创作了不少他称之为“薛蟠体”的诗,倒也颇具风韵,一派少年风流,阳刚之气,有诗为证:
  或既不浮海,我也不藏山,
  我走我的路,只在世俗间。    (《浮海与藏山》)
  人皆谓我狂,我岂狂乎哉?
  是非不苟同,随声不应该,
  我手写我口,我心做主宰,
  莫笑我立异,骂你是奴才。    (《写贻党混子》)
  眼亮心要黑,朝夕窥国贼,
  千里寻知己,一求大铁椎。    (《论侠六首》之二)
  少年慕虬髯,扬眉捋虎须,
  大志虽未展,牛刀不割鸡。    (《论侠六首》之三)
  不拐弯抹角,不装模作样,
  有话就真说,有屁即直放。    (《诗的原则》)
  志在挽狂澜,北望气如山,
  十年如未死,一飞可冲天。    (《立志》)
  海底有卧龙,窟中有狡免,
  一朝风云起,我非池中物。(《风云》)
  老子没好气,见你就倒霉,
  怒从心上起,杀尽直娘贼。
  没有穷酸相,不会假斯文,
  高兴就作诗,生气就骂人。    (《杂诗八首》之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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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无法容忍制式教育(2)
蚊龙亢虎黯然销,莽莽神州魑魅号,
  甘以赤胆蒙身祸,耻于苟安作文豪。    (《蒙祸与苟安》)
  在这些类乎“薛蟠体”的口号里,依稀看到李敖未来的发展方向,他的“少有大志”、不逃世思想、反“国民党混子”(国民党棍子)思想、反“国贼”思想、“有话就真说”思想、反“穷酸”思想、“作文豪”思想、“十年如末死,一飞可冲天”思想,十年后,一一都像预言般地出现了;甚至他的“反宗教”思想,也早就伏机在兹。
  然而,就在这种慷慨激昂的人生理想抒发的亢奋的同时,李敖却在爱情上经历了一次从自抑到破茧而出的裂变过程,这对他以后的人生道路同样是一个标志。这次爱情奇缘,是李敖的爱读书带来的。
  李敖还像往常一样到省立台中图书馆看书,读书倦时,偶一抬头,眼前不禁一亮:
  不知何时,自己对面竟坐着一个女孩子,那么清秀、那么可人,仔细一看,依稀在路上见过,好象是台中女中的高中生。李敖生平最喜欢清秀的女人,这女生不但清秀,并且一片纯洁圣洁,令人心灵为之净化,从见她这一次开始,李敖决定为她三十天内不手淫,以示自己的净化,这是李敖一生中绝无仅有的纪录。
  少年的罗曼蒂克总是充满过多的诗意和朦胧,加上一肚皮的志向现在才刚刚开始,理智结果往往战胜感情。李敖称这是自己思想上“惨绿少年”时代的爱情观,有诗为证:
  多情总难免,恋爱我岂敢,
  心地要纯洁,爱情要遥远。
  这种爱情观基本上是自抑的,难免多愁善感的一面,有《遐想》诗四首为证:
  秋水何茫茫,明月何皎皎,
  “记得绿罗裙,处处怜芳草。”    (遐想之一)
  歪思令我老,惆怅弱此身,
  深情将无我,不再动冰心。      (遐想之二)
  独坐对秋水,不敢念伊人,
  岁月催我老,落魄一流民。    (遐想之三)
  独坐对秋水,怆然怀古今,
  岁月催我老,灰尽少年心。(遐想之四)
  暗恋最苦,在理智与感情中的暗恋尤苦。“罗裙芳草”之喻的确精妙,因为李敖暗恋的那位高中女生姓“罗”。
  但爱情岂是能压抑的?过不多久,李敖终于打破了自抑,开始写信给“罗”,过了一段时间,“罗”回了第一封信,此时的李敖,再也无法“不再动冰心”了!
  1953年,刚上高三的李敖只念了十几天,就觉得再也无法忍受呆板僵化的中学教育了,特别是与自己在北京所度过的中学生活的残存记忆一对比,这种痛苦的情绪尤其强烈。他认为北京的中学生不像台湾这样呆板、肤浅,缺乏常识与性灵;就主观感受来说,他读的课外书愈多,就愈觉得中学教育不适合一般少年的个性发展,更不要提IQ较高的学生了。中学的教育制度、教授法、师资、课程分配等等都有着极严重的缺陷与流弊。
  何去何从?是继续呆在窒息个性的中学,还是与这种教育决裂而保持自己特立独行的个性?
  他没费多少犹豫就作出了决定:休学回家!
  条条大路通罗马,不读中学照样可以同等学历资格去考大学,殊途同归而又保持自己个性完整,何乐而不为?
  北大精神就是“老子不管儿子的精神,”当李敖向父亲宣布了自己的这一决定后,“老子”没有干涉“儿子”,他当时正是台中一中中文科主任,他跑到学校,向教务主任说‘“我那宝贝儿子不要念书啦,你们给他办退学手续吧!”于是,李敖就回家了,在那四面是书的两个榻榻迷大的书房兼卧室里,痛痛快快地养了一年浩然之气,也写了不少文章,包括《从读〈胡适文存〉说起》及《李敖诗集》等。
  但父亲虽然同意儿子休学,对他的学习却丝毫不敢放松,于是和黄钟“串通一气”,要李敖到黄钟家补习数学,真是刚出虎穴,又入狮口,每次去补习,李敖都视为畏途,庆幸的是补课没有持续多久,因黄钟的重病住院而告终。
  对于一个十八岁时中学生来说,李敖此时的所作所为以及他的学术研究和“薛蟠体”诗,都反映出共同在困学中的努力向上、困学中的自命不凡、困学中的孤独与孤愤。在这种情境中,他结束了中学时代。基本上,这一段生命是痛苦的,毕竟他那时太年轻,没有多少力量突破环境,但他却执着地要突破,苦不堪言但也兴趣盎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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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气死老子”不低头(1)
一心要入台大中文系,却误入法律专修科,一年后他又自动休学了。
  父亲死了,在三千送葬者面前,亲生儿子却大搞丧礼改革,当众一滴眼泪也不掉,于是人们传说说:“李敖将老子气死了!”
  1954年暑期过后,十九岁的李敖以高中二年级肄业身分参加大专联考,第一志愿报的是台湾大学中文系。在填报志愿时,他见法律专修科在报名简章中名列台大各科系之一,不明就里,顺便圈选了它。不料考试结果出来,数学考得不好,结果因几分之差之差,进不了中文系;反而进了不想进的法律专修科。
  李敖太失望了,比在中学时还失望。
  1954年9月14日,李敖走进了渴望已久的学,迈进了实在不想迈进的法律专修科。
  进去之后,李敖才知道同学中像自己这样的心有不甘者大有人在,其中有 成绩足以分发到法律系却被误分到此班的,有的是因入学成绩少考了三到五分而名列此班的。当时考大学是四校联考,包括台湾大学、省立师范学院、省立农学院、省立工学院,而他们的成绩都在后三个学院学生之上,却不能如他们那样念四年,戴方帽子,当然群情激奋,大呼上当,于是联合起来,配合老师中赞成改革者,经过一年的斗争,终于将法律专修科转成法律系司法组,顿时群情雀跃,阴霾的心情一扫而空。
  不过李敖此时没在这欢呼的人群中,他已经自动休学回家了!
  李敖在法律专修科学习时以顽皮、挑剔著称,给他上过课的老师几乎没有不被他找过毛病的。当时司法行政部部长林彬教“刑法总则”,一天讲到李大钊的死,讲错了,李敖当即纠正;还有一位孙嘉老师,教三民主义,常常出错,就更是李敖纠正的对象,两人甚至在课堂上吵了起来;一位教英文的老师学问渊博,但发音不准,李敖每每大笑;教他经济学的是王作荣,一次李敖劈头将他一军问:“三民主义有没有缺点啊?”他应声脱口而出:“当然有啊!”李敖追问:“缺点在哪里啊?”他厉声回答:“我不敢讲啊!”然后突然笑了一下,全班随之哄堂大笑。
  李敖个人本来志在学文,不在弄法,沦入法学院,实在心有未甘,决定重考,但台大学生不能重考本校,得先自动退学才成。李敖历来有破釜沉舟的勇气,就在专修班改制的前夜,即6月27日,自动退学了。当时整个专修班有150多人,其中不乏兴趣不合者,但敢于退学者,唯有李敖。
  李敖曾毫不羞涩地说:“学法律的朋友笑我法律学得鸦鸦乌,对,我对法律兴趣不浓。那时我19岁,我不喜欢‘世间法’,倒有点喜欢‘佛法’”。
  但李敖这时研究佛法,一是出于强烈的求知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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