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大学里,其成为“问题”已多年矣。
幸而在大学里有一位前辈给出了自己的明确的回答——他说:“我不是一个坏人,我在顾及个人利益的同时,也很习惯地替他人的利益着想。”
不少人都知道的,此前辈便是北大的季羡林先生。
倘无几条终生恪守的德律,一个人是不会这么主张的。
倘无论在社会上还是在大学里,不这么主张的人远远多于这么主张的人,那么“他人皆地狱”这一句话,真的就接近“真理”了。那么,人类到世上,人生由如此这般的“真理”所规定,热爱生活也就无从谈起了。
但我也听到过截然相反的主张。而且不是在社会上还是在大学里。而且是由教师来对学生们说的。
其逻辑是——根本不替他人的利益着想是无可厚非的。因为任何一个“我”,都根本没有责任在顾及自己的利益的同时也替他人的利益着想。他人也是一个“我”,那个“我”的一概利益,当然只能由那个“我”自己去负责。导致人人在一己利益方面弱肉强食也没什么不好。因而强者更强,弱者要么被淘汰,要么也强起来,于是社会得以长足进步……
这种主张,有时反而比季老先生的主张似乎更能深入人心。因为听来似乎更为见解“深刻”,并且还暗合着人人都希望自己成为强者的极端渴望。
大学是百家争鸣的地方。
但大学似乎同时也应该是固守人文理念的地方。
所谓人文理念,其实说到底,是与动物界之弱肉强食法则相对立的一种理念。在动物界,大蛇吞小蛇,强壮的狼吃掉病老的狼,是根本没有不忍一说的。而人类之所以为人类,乃因人性中会生出种种不忍来。这无论如何不应该被视为人比动物还低级的方面。将弱肉强食的自然界的生存法则移用到人类的社会中来,叫“泛达尔文主义”。“泛达尔文主义”其实和法西斯主义有神似之处。它不能使人类更进化是显然的。因而相对于人类,它是反“进化论”的。
我想,人类中的强者,与动物界的强者,当有人类评判很不相同的方面才对。
陈晓明是北大中文系教授,对解构主义研究深透。
据我所知,他在课堂上讲解构主义时,最后总是要强调——有些事情,无论在文学作品中还是在社会现实中,那是不能一解了之的。归根到底,解构主义是一种研究方法,非是终极目的。比如正义、平等、人道原则、和平愿望、仁爱情怀……等等。总而言之,奠定人类数千年文明的那些基石性的人文原则,它们是不可用解构主义来进行瓦解的。也是任何其他的主义瓦解不了的。像“进化论”一样,当谁企图以解构主义将人类社会的人文基石砸个稀巴烂,那么解构主义连一种学理研究的方法也就都不是了,那个人自己也就同时什么都不是了……
像季羡林先生一样,我所了解的陈晓明教授,也是一个不但有做人德律,而且主张人作为人理应有做人德律的人。
我由而是极敬他的。
我想,解构主义在他那儿,才是一门值得认真来听的一门课程。
又据我所知,解构主义在有的人士那儿,仿佛一把邪恶有力的锤。举凡人类社会普适的德律,在其锤下一概粉碎,于是痛快。于是以其痛快,使学子痛快。但恰恰相反,丑陋邪恶在这样的人士那儿却是不进行解构的。因为人类的社会,在他看来,仅剩下了丑陋邪恶那么一点点“绝对真实”,而解构主义不解构“绝对真实”,只解构“一概的虚伪”。
我以为虚伪肯定是举不胜举的,也当然是令我们嫌恶的。但若世界的真相成了这么一种情况——在“绝对的真实”和“一概的虚伪”之间,屹立着那么几个“东方不败”的坚定不移的解构主义者的话,岂不是太不客观了吗?
当下传媒,竭尽插科打诨之能事,以媚大众,以愚大众。仿此种公器之功用,乃传媒之第一功用似的。于是,据我所知,“花边绯闻”之炒作技巧,也堂而皇之地成为了大学新闻课的内容。
报这一种传媒载体,出现在人类社会少说已有三百年历史;广播已有百余年历史;电视的出现已近半个世纪了——一个事实乃是,人类近二三百年的文明步伐,是数千年文明进程中最快速的;而另一个事实乃是,传媒对于这一种快速迈进的文明步伐,起到过和依然起着功不可没的推动作用。故以上传媒既为社会公器,其对社会时事公开、公正、及时的报导功用以及监督和评论责任;其恢复历史事件真相的功用以及通过那些事件引发警世思考的使命,当是大学新闻专业不应避而不谈的课程。至于其娱乐公众的功用,虽然与其始俱,但只不过是其兼有的一种功用,并不是它的主要功用。而“花边绯闻”之炒作技巧,不在大学课堂上津津乐道,对于新闻专业的学子们也未必便是什么学业损失。因为那等技巧,真好学的人,在大学校门以外反而比在大学里学会得还快,还全面。在大学课堂上津津乐道,即使不是取悦学子,也分明是本末倒置。传媒专业与人文宗旨的关系比文学艺术更加紧密;法乎其上,仅得其中;法乎其中,仅得其下;若法乎其下,得什么也就可想而知了。播龙种而收获跳蚤,自然是悲哀。但若有意无意地播着蚤卵,日后跳蚤大行其道岂不必然?
大学讲虚无主义,倘老师在台上讲得天花乱坠,满教室学子听得全神贯注——一个学期结束了,师生比赛着似的以虚无的眼来看世界,以虚无的心来寻思人间,那么太对不起含辛茹苦地挣钱供子女上大学的父母们了!
大学里讲暴力美学,倘讲来讲去,却没使学子明白——暴力就是暴力,无论如何非是具有美感的现象;当文学艺术作为反映客体,为了削减其血腥残忍的程度,才不得不以普遍的人们易于接受的方式进行艺术方法的再处理——倘这么简单的道理都讲不明白,那还莫如干脆别讲。
将“暴力美学”讲成“暴力之美”,并似乎还要从“学问”的高度来培养专门欣赏“暴力之美”的眼和心,我以为几近于是罪恶的事。
大学里讲文学作品中人物的心理复杂性,比如讲《巴黎圣母院》中的福娄洛神父吧——倘讲来讲去,结论是福娄洛的行径只不过是做了这世界上所有男人都想做的事而又没做成,仿佛他的“不幸”比艾丝美达拉之不幸更值得后世同情,那么雨果地下有灵的话,他该对我们现代人作何感想呢?而世界上的男人,并非个个都像福娄洛吧?同样是雨果的作品,《悲惨世界》中的米里哀主教和冉·阿让,不就是和福娄洛不一样的另一种男人吗?
……
大学是一种永远的悖论。
因为在大学里,质疑是最应该被允许的。但同时也不能忘记,肯定同样是大学之所以受到尊敬的学府特征。人类数千年文明进程所积累的宝贵知识和宝贵思想,首先是在大学里经历肯定、否定、否定之否定,于是再次被肯定的过程。但是如果人类的知识和思想,在大学里否定的比肯定的更多,继承的比颠覆的更多,贬低的比提升的更多,使人越学越迷惘的比使人学了才明白点儿的更多,颓废有理、自私自利有理、不择手段有理的比稳定的价值观念和普适的人文准则更多,那么人类还办大学干什么呢?
以我的眼看大学,我看到情况似乎是——稳定的价值观念和普适的人文准则若有若无。
但是我又认为,据此点而责怪大学本身以及从教者们,那是极不公正的。因为某些做人的基本道理,乃是在人的学龄前阶级就该由家长、家庭和人文化背景之正面影响来通力合作已完成的。要求大学来补上非属大学的教育义务是荒唐的。我以上所举的例子毕竟是极个别的例子,为的是强调这样一种感想,即——大学所面对的为数不少的学子,他们在进入大学之前所受的普适而又必须的人文教育的关怀是有缺陷的,因而大学教育者对自己的学理素养应有更高的人文标准。
我也认为,责怪我们的孩子们在成为大学生以后似乎仍都那么的“自我中心”而又“中心空洞”同样不够仁慈。事实上我们的孩子们都太过可怜——他们小小年纪就被逼上了高考之路,又都是独生子女,肩负家长甚至家族的种种期望和寄托,孤独而又苦闷,压力之大令人心疼。毕业之后择业迷惘,四处碰壁,不但令人心疼而且想帮都帮不上,何忍苛求?
大学也罢,学子也罢,大学从教者也罢,其实都共同面对着一个各种社会矛盾、社会问题重垒堆砌的倦怠时代。这一种时代的特征就是——不仅普遍的人们身心疲惫,连时代本身也显出难以隐藏的病状。
那么,对于大学,仅仅传授知识似乎已经不够。为国家计,为学子们长久的人生计,传授知识的同时,也应责无旁贷地培养学子们成为不但知识化了而又坚卓毅忍的人,岂非遂是使命?
那种在大学里用政治思想取代人文思想,以为进行了政治思想灌输就等于充实了下一代人之“中心空洞”的完事大吉的“既定方针”,我觉得是十分堪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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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真理与道理
各位同学:
前周课上,我们读了《书屋》的两篇文章。关于真理与道理,两篇文章观点相反。其一认为,真理之理才更真,因为绝大部分所谓真理相对于自然科学而言,如1+1=2;水+摄氏100度= 沸腾;我们还可以为其补充很多例子,如三角形两边之和大于第三边,如两点之间最短的线是直线……等等。而人世间的道理,因带有显然的主观色彩,对错便莫表一是,甚至往往极具欺骗性。与之相反的观点则认为,人世间的许多道理,虽然不能以科学的方法证明其对错,但却可以从人性的原则予以判断,比如救死扶伤,比如舍己为人,比如知恩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