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月照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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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月照人来- 第13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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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她这样的笑容,霖霖怔怔落下泪来。
父亲去世的时候,她已经十四岁,清楚记得那天翻地覆的一年。
那走一九三七年,对每个中国人都是无法忘记的一年,更是令她和母亲刻骨铭心的一年。
那年的春天,天空碧蓝。
在一个和光明媚的上午,父亲兴高米烈驾上新改装的座机,执意亲身试飞。
他在她和母亲的目光中冲上万里云霄,如鲤鹏展翅,翱翔于碧波连顷的大海之上… … 越飞越远,翅飞越高,即将消失在她们视现之际,突然以不可思议的速度冲向海天相接之处,仿佛化作上古填海的精卫,又仿佛是逐日的夸父,从此再没有回到尘世间。
谁也没想到,他选择了这样一种方式离去。
或许却是最能令他自己满意的方式。
他是那么醉心于机械,将全副身心都投在他和薛叔叔兴建的军工厂里,甚至专门从德国买回一架飞机来,亲手拆了又装,装了又拆,没日没夜与机械师傅们混在一起… … 每当母亲领着她去看父亲,他沾着满身污黑的机油,大步走过来将她抱起,一手揽过母亲,像个孩童般向她们炫耀他新的成果。
他再也不是那个叱诧风云的大督军,再也不是政坛上翻云覆雨的霍仲亨。
他绝口不提政治,不谈军事,只全心专注于机械。
当年游历欧洲时,母亲醉心于人文艺术,他却只去参观工厂与船坞,对机械无比钟情。
他说,如今战事中的霸王便是这个庞大的钢铁家伙。
他说,如果中国不能拥有足够多足够强的飞机,日后打仗要吃大亏。
他说,中国已有自已造的飞机,可那不够好,那根本不能用来打仗。
他有许多关于飞机、关于翱翔的宏愿构想,而他最大的盟友就是薛叔叔。
最终他们真的买下厂房,自己助手改装,对那庞大的钢铁怪物投入无比的狂热。
他们两个总是一起反驳母亲的质疑,像两个大孩子一样相互遮掩着家人,私下去试飞。
父亲爱上那片蓝天,将目光从前半生叱咤征战的战场完全移向了这片更宽广的天域。
他又焕发了少年人一样的热血和冲动,一次次不顾安危冲上那片无垠的深蓝。在那个时候,不管外界是怎样的风雨飘摇,哪怕战争的阴云从欧洲慢卷到亚洲,整个世界都在惶惧动荡而在香港弹丸之岛的半山宅院里,父亲、母亲和她,依然是世间最相爱的三个人,在她记忆中的每一天,依然洒遍明媚和光。
童年茗谷的记忆已经远离,相继失去哥哥嫂嫂的伤痛已从她心中淡去,包括那只黑色的小豹子和那一夜疯狂的大火,都只剩下模糊画面,毕竟那时她还不到四岁。随后的数年间,跟随父母浪迹四海,游历欧洲,不知不觉长成小小少女。
终于,父亲厌倦了漂泊,决定回到香港。
他说,哪怕终其一生再不能经霍仲亨的身份踏上故土,也要回到一个离中国最近的地方。
母亲却对父亲说,国家国家,国是始终在那里的,家也一样,你在哪家就在哪。
于是,他们把家定在了与故国咫尺相望的香港一一被英国人从大清朝手中夺去的香港,父亲说,这也是中国,迟早要重新属于中国。
那个充满殖民风情的弹丸小岛,它虽不繁华热闹,却有父母亲的朋友,有蒙叔叔和贝姨,薛叔叔和燕姨在香港也有一个家,许叔叔和蕙殊姨也会常常来,当然还有高叔叔和他那个顶顶讨厌的儿子。他们对父亲尊敬有加,总是谦逊地称呼他“先生 ,称母亲为“夫人”;阿姨们总爱和母亲在一起,每个人都将她视作掌中珠宝,百般爱惜;幼年的伙伴不多,只言敏言和高彦飞那个小鬼头,蒙叔叔的孩子们又多又吵闹,慧行太小,小得只会哇哇哭… … 也许那是她一生中最好的日子,也是父母亲最宁静安恬的日子。
最美好的一切,也就在此时戛然而止,突然划上终止符。
就从那一天开始,父亲再也没有回来,母亲脸上最美的笑容也再没有出现。
于是天地倾覆,一切都改变了。
如同她从未想到,神祇般顶天立地的父亲,会转眼间消失于世间;
亿万万中国人也没有想到,国民政方与军队会那样不堪一击,仍由日本人的铁蹄在平与南京,一年
之内横扫半个中国,两座故都接连沦陷,上海也终于不保。
自顾不暇的英国人早已放弃抵抗,海上浮城一般的香港笼罩在日夜恐惧之中。
国民政府宣布重庆为战时陪都,将军政命脉全部迁往西南大后方。
许叔叔身为军人,自然要与家国共存亡,他率部转战西南,浴血千里,誓死保障大后方最后的防线;薛叔叔身为高级情报官员,不会像许叔叔那样扛枪上阵,他的使命是化作暗夜魅影,潜入敌伪心脏,获取情报,策划狙杀,令日伪汉奸政府闻之色变,成为国贼梦魇中的制裁者。
也许没有人知道薛晋铭的名宇,但没有人不知道那些震动内外的暗杀事件一一那些血淋琳的遇刺名字,上至日本高级军官,下至叛变官员,是令汉奸走狗肝胆惧裂的震慑。
男子顶天立地,浴血卫国,女子也不是峰烟乱世里的菟丝花。
燕姨坚持她作为医生的职责,跟随红十字队,四处奔波救治伤患;
蕙殊阿姨参加军官夫人们发起的劳军义演,亲自奔赴前线慰问官兵;
蒙叔叔一家高堂在世,儿女年幼,不得不挥泪暂别故土,前往美国避难;
母亲却坚决不肯同行,她拒绝了贝姨的苦劝,在阔别故土十余年之后,在战争最惨烈之时,终于回到中国。摒弃从前恩怨,随政府共进退,与家国共存亡。她与薛叔叔商议之后,将凝聚他与父亲多年心血的军工厂移交政府,随薛叔叔隐姓匿名来到重庆。
她不愿对任何人提起她的名字,不愿再让世人知晓父亲当年遁世的秘密,更不愿尘封十余年的茗谷旧事再被人记起外人都相信了她是薛叔叔寡嫂的身份,乱世当前,没有谁再去追究一对伶仃母女的来历。
霖霖这个名字也没有人再提起,如今,她随了母亲的姓,叫做沈霖。


第七章

  【1999。3废宅】
  笔端沙沙有声,艾默伏案书写,心神沉敛,思绪随笔端游移。
  摊开在桌面的陈旧日记本上墨迹宛然,一笔一划,没有女子常见的优柔,却有力透纸背的果决。艾默专注模仿这笔迹,从字里行间体会那个人书写时的心境。
  日记本上的字迹她已模仿了九分纯熟,几可乱真。
  但总还差着那么一分法度,是她怎么学也学不到的。
  古云“字如其人”,笔画随心,一个人笔下痕迹多少也是内心印迹。
  她逐字逐行研究这本日记,从第一个字到最后一字,字里行间仿佛能看见那个素约如白山茶花的身影,于橘色灯下,从容书写。耳边似乎能听见她笔端沙沙的声音,似沙漏缓慢漏下,又似流沙无声掩埋。
  ——假如我是她,她是我,彼时此间,我当以怎样心境延续她的故事?
  艾默无声自问,心中蓦然冒出这大胆念头,令自己也呆了。
  倘若可以成为她,即便是遐想,也令人怦然……这念头一旦燃起,竟像舔舐纸页的火苗,一发不可收拾。幻想自己是另一个人,幻想自己拥有另一个人的爱恨离别,幻想那个“她”的一切满满占据了自己。
  从血脉深处传来的回音,贯穿遗落的过往,庄生梦蝶还是蝶梦庄周?
  艾默的眼神已恍惚迷乱,手中的笔却越划越快,渐渐失去控制,手腕如被看不见的丝线牵引,笔尖在纸上沙沙游走,笔下墨痕飞舞,竟然停不下来……“嘶”一声,笔尖划破纸面,洒出一串黑色墨点,从稿纸溅到旧日记本上。
  艾默一颤,迷乱的目光霎时清明,慌忙拿面巾纸心疼拭去旧日记本沾到的墨水。
  低头间,她目光却凝住,只见纸上满篇都是错乱的符号线条,一行行一串串,没有一个成型的文字。艾默霍的站起身来,骇然盯着那张纸,不敢相信这是自己刚才所写的内容!
  分明是在记述刚才半梦半醒间构思的场景,仿佛亲眼所见的那一幕,怎么会……怎么会写下来却是这样?艾默大口喘气,猛然抓起稿纸狠狠撕扯,奔进浴室,将碎片统统冲进马桶。
  水流漩涡将纸屑冲得一点不剩。
  背抵了洗台,艾默重重喘气,良久缓不过神来。
  一旦面对雪白稿纸,脑海中的画面便自动涌现出来,她开始依赖纸和笔,着魔般依赖,就像依赖那发黄的日记本,一刻也不愿放开,恨不得时时刻刻活在笔下文字中。
  没有阳光的午后,整个房间透出异样的阴暗,风从露台吹进来,百叶窗的拉绳有一下无一下地刮着墙壁,桌上纸张哗哗翻动,似乎有什么从字里行间活了过来。
  艾默手心冒出汗水,后背阵阵发凉,突然一刻也不想在这屋里停留。转身抓了背包和钥匙,逃也似的奔出门外,将房门重重甩上。
  走在开满紫藤花的林荫路上,海风带来南方温暖的潮气,艾默觉得好多了,方才莫名的惶恐渐被驱散。沿着盘山小路缓步而行,低头出神间,不觉又来到熟悉的路口。
  站在光滑青石铺就的阶下,艾默第一次觉得惶惑。
  自此得到那本日记,就此心心念念,再没有一刻能释怀,沉浸在那段梦魇般的往事里,无数的谜团,困扰了那么多年,却怎样也解不开。她已深陷其中不可自拔,相信冥冥中的天意,相信是血脉中的召唤将她带到这里,心底总有个声音有催促她往前走,再走远一些,真相就在那里——对往日真相的渴望,未能完成的心愿,早已超越了起初的好奇,成了无可挣脱的执念。
  “哈,又是你!”
  肩头被人重重一拍,惊得艾默几乎跳起来。
  回头一看,却又是那肩扛小旗的导游——他身后三五成群的游客正从山上下来,好多人手里都拿着那花花绿绿的画片,看来今天这一票宰得不错。
  导游上下打量艾默,嘻笑道:“真有缘啊,咱们又碰上了。”
  艾默友善地笑一笑,没有搭话,抬步往山上走。
  “你都去了几次了,那破房子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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