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节:司法决斗士(1)
点评
一边是被强行拆迁的老百姓的无奈,一边是被“刁民”威胁的政府的无奈。我们看到过各种钉子户抗争的姿态,大多都显出了在强大对手威胁下的悲壮,而古魁却得到了特殊的待遇。古魁的官司能否获得最终的胜利,司法是否会受到行政的干预,网民多有议论。但是政府引导民众通过司法来解决两者之间的冲突,不能不说是最好的处理方式。
司法决斗士彭北京
五十七岁老汉,向法官发出《决斗书》,以“原始丛林法则”挑战现代司法。九年官司,不满两次判决,用“网络风暴”推动法院重审。
在近十年天真的依法申诉后,我对以尔等无良法官为典型代表的司法黑暗面有了更深刻的认识。我愿以原始丛林法则,与尔等决一生死!
“本人彭北京,现以五十五岁之身,郑重、正式地向尔等青壮年之躯公开提出决斗!
我自愿接受年龄和体能上的不公平,愿以原始丛林法则,与尔等决一生死!
在一个法治社会,我作为一介老村夫,明知体魄不如正处青壮年时代的尔等,却还要放弃法律途径和其他和平解决方式,转而以一种最原始的血腥方式来与你俩决斗,皆因不满尔等的借权欺民、野蛮无耻和国家机器对百姓利益的沉睡。
近十年来,我曾一直相信法律,相信打着‘人民’旗号的法院,也曾相信尔等所谓法官的人,但我现在终于发现,任何试图通过法律途径维护正当权益的行为,在尔等无良法官把持下的所谓人民法院和无良官员把持下的所谓人民政府中,都不可能得到真正的官方支持。官欺民,民怨官,在这种时代背景下,我基于男人的基本血性,愿以一己之躯,让全国民众看到咱湖南郴州人的悲壮和尔等无良官员的残酷……
在过去数年间,我也曾一直寄希望于法院和政府,我为你俩的违法行为和郴州中级法院的违法判决,先后依法提出异议、申诉、控告,我为此足迹遍及郴州、长沙和北京,我不仅找李晓龙、郑建华等平和沟通过,也找过法院、检察院、纪委、人大、信访局和无数新闻媒体。我穷尽所有法定救济途径,也曾因此得到了湖南省委常委、纪委书记许云昭等人义正词严的批示,但这些批示一旦落到了尔等无良酷吏把持下的审判机构,也无异于泥牛入海。
第29节:司法决斗士(2)
在近十年天真善良的努力后,我发现我除了获得更多法律知识和对以尔等无良法官为典型代表的司法黑暗面有更深刻的认识,别无所得。正是尔等无良官员的贪婪、残酷和愚蠢,使我对法律和司法机关的态度从充分相信到将信将疑终到彻底绝望!”
……
写这篇文章的人名叫彭北京,是湖南省郴州市一位57岁的老人。2008年11月24日,他通过自己的博客和天涯社区发布了这份洋洋洒洒两千字的《决斗书》,矛头直指郴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李晓龙和郴州中院执行局局长郑建华,要求用最原始的丛林法则与两人“决一生死”,以解决有关司法遗留问题。《决斗书》一发表,就在网上引起轰动。一时间,各大媒体纷纷登门拜访,想要弄清楚决斗事件的缘由和真相。
子墨:哪天写的《决斗书》?
彭北京:11月初就写好了,二十几号放到了网上。
子墨:中间考虑了多久?
彭北京:考虑了十来天。
子墨:这十来天,想得最多的是什么?
彭北京:后果。最好的后果是给我解决问题,给我平反昭雪。最坏的后果,可能是给我加个莫须有的罪名,把我关进大牢。这些情况我都想过。
子墨:这样的准备,你也做了?
彭北京:我告诉我的朋友,如果连续两天打不通我的电话,就肯定是抓进去了。我的朋友做好了准备。
子墨:你想用什么样的方式和他们决斗?
彭北京:单打独斗也可以,两个人一起上也可以。
子墨:你不怕吗?
彭北京:不怕。
彭北京身高1。82米,体重89公斤,嗓音浑厚,是典型的“彪形大汉”。他在《决斗书》中对决斗的具体事项做了如下安排:
1。决斗时间,在2008年12月中旬左右,因为这时正是立冬季节,万物肃杀,适合决斗的氛围;
2。决斗地点,选在郴州市最热闹的广场进行,这样方便千万郴州人民观战;
3。决斗工具,可以徒手格斗或用长刀、匕首;
第30节:司法决斗士(3)
4。决斗见证人,可以双方各邀约20人左右见证,人数对等;
5。决斗结果,应以决出生死为最终结论,无论生死,双方自愿接受;
6。决斗过后,互不再追究。
我把《决斗书》发出以后,天天锻炼身体,争取打赢他们
子墨:写这份《决斗书》之前,和家人商量过吗?
彭北京:没有。
子墨:自己想写就写了?
彭北京:我不能连累家人,我的事我自己搞。
子墨:发布《决斗书》是在造舆论呢,还是真的希望用决斗来跟他们一比高下?
彭北京:真的希望用决斗来解决问题。
子墨:为什么不走正常程序?
彭北京:正常的程序我已经走尽了,从湖南省高院、湖南人大到全国人大全部找遍了。没有效果。
子墨:不怕这份《决斗书》会带来更严重的后果?
彭北京:不怕。我把《决斗书》发出以后,天天锻炼身体,争取打赢他们。
子墨:怎么锻炼?
彭北京:我买了150公斤的健身器,练臂力。
子墨:除此之外呢?
彭北京:其他准备没做。不用了,他们不敢接招,我到郴州中级法院找过他们四次。
除了在网上公布《决斗书》之外,在此之前,彭北京已经用挂号信的方式分别给李晓龙和郑建华寄去了《决斗书》,然而至今没有任何回音。在许多人眼里,彭北京的“悲壮之举”颇有些“闹剧”意味,更像是一场“无厘头”的行为艺术。湖南一些媒体开玩笑说,如果决斗发生,他们愿意做现场直播。
子墨:决斗时需要证人吗?
彭北京:哪个媒体愿意作证,可以啊。他们如果接受决斗,郴州可能有上百万人来看热闹。
子墨:所以你还是希望把事搞大,让更多的人知道。
彭北京:我的希望就是一了百了。
子墨:假设对方真的应战,有信心赢吗?
彭北京:绝对赢,不相信我们可以试一试。
子墨:信心从哪儿来的?
第31节:司法决斗士(4)
彭北京:有信心就有力量。我告诉你,他们没有信心,他们搞假的搞太多了。
子墨:依你的判断,郴州中院院长和执行局局长听说了这份《决斗书》之后,是什么样的心理?
彭北京:他们在网上请了很多“枪手”,往我身上泼脏水,诽谤我,在我的博客上评论,说我说的全都不是事实,但是他们又不敢拿出证据,那些都是见不得阳光的。
子墨:你怎么能判定他们请了“枪手”呢?
彭北京:我知道啊。他们说什么我借过建行的钱,我什么时候借过建行的钱啊?他们说我拖欠职工工资,你可以到当地去问一下,彭北京欠过工人工资没有?我的公司是最讲信誉的,我手下的职工对我评价是很高的。
彭北京自称是上个世纪八十年代的郴州首富,他的致富史是一部传奇。最早他靠蹬板车挣钱,光着膀子蹬着一辆板车,一次运400块红砖到三公里之外的货场,一块砖的运价是2厘钱。后来,他换上一台手扶拖拉机。再后来,开上了二手解放卡车。最后,他成了拥有几台东风车的运输老板。就这样,慢慢挣下了上千万的家产。
彭北京说他之所以向郴州中院院长李晓龙、执行局局长郑建华发出这样一份挑战书,一不为钱,二不为名,实在是出于无奈,“被逼上梁山的”。事情源于早年前的一场官司。1995年彭北京、黄生福和宜章县城南乡企业办三方合作,投资580万元建起了宜章县玉溪水泥有限公司。一年之后,股东之一黄生福提出要把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彭北京,于是两人签订了一份《内部股权转让协议书》。
子墨:最初和黄某的协议是怎么签的?
彭北京:协议主要内容是说黄某投进来多少钱,减去他从公司拿走的钱,就是股权转让款。具体数字也没确定,因为没算账。
子墨:做股权转让,怎么会不把账算清楚?
彭北京:股份转让协议签订以后,我几次找他来算账,他没来,但是他从公司不断拿钱,拿实物(水泥)。拿超支以后,他就拿着这份协议去起诉我。
第32节:司法决斗士(5)
子墨:按照你的计算,他从公司拿走的实物加现金一共是400多万,那他投进公司的钱有多少?
彭北京:投资260万。
按照协议的约定,黄生福所占股份全部转让给彭北京后,不再拥有水泥厂的股份,只与彭北京存在债权债务关系。协议签署后,黄生福开始不断从公司拿钱,直到1998年已从公司提走438万多元。此后,作为公司董事长的彭北京拒绝黄生福再从水泥厂提钱或水泥,可是意想不到的事情却发生了。
彭北京:他起诉我,起诉我个人。
子墨:以什么样的理由起诉?
彭北京:说我欠他的股份转让款多少钱。他那些从公司拿走的钱,是退股金。
子墨:他认为你欠了他多少钱呢?
彭北京:他的起诉状说我欠他600多万。
子墨:这600多万是怎么算出来的?
彭北京:我也不知道。我们这公司注册资金是580万,三方股东,我和黄生福各占260万,就是520万,加上城南乡企业出的60万是580万,这样注册的。
其实,直到这个时候,黄生福和彭北京还没有完成股份转让的过程。也就是说,两人原来签署的《内部股权转让协议书》并没有实际发生,但是郴州中院给出的一审结果是:认定《内部股权转让协议书》有效,彭北京至1998年7月底仍欠黄生福股份债务款179万元。判决:一、判决生效后,双方到工商变更登记手续;二、彭北京付给黄生福债务本息499万。
每次开庭十几分钟,没有任何证据就休庭。休庭的时候法官跟当事人去制造伪证
子墨:一审判决的情况,你还记得吗?
彭北京:记得
小提示:按 回车 [Enter] 键 返回书目,按 ← 键 返回上一页, 按 → 键 进入下一页。
赞一下
添加书签加入书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