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版权备忘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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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版权备忘录- 第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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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出访美国遭遇意外麻烦
1979 年l 月。华盛顿。
  被认为是中国改革开放历史里程碑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三中全会刚刚落下帷幕,邓小平率领中国政府高级代表团访问美国。当时还是国务院副总理的邓小平,受到了外交史上极为罕见的破格接待——由美国总统举行正式的欢迎仪式并且鸣礼炮十九响。显然,中美双方都认为这次访问的成果对两个国家及全世界都具有极为重要的历史意义。
  鉴于两个国家长期以来的相互敌视及价值观念上的巨大差异,为了使访问取得圆满成功,双方都准备作出必要的妥协。在这种妥协的基础上,达成一系列双边合作的协议。
  然而,美国在版权问题上绝不妥协。
  中国国家科委主任方毅与美国能源部长施莱辛格,面对面坐在长条形谈判桌的两侧。关于签订《中美高能物理协定》的谈判突然陷入僵局。这种僵局,源于美方提出的一个强硬的字眼儿——版权。
  中方代表对此十分陌生。
  “中国目前没有版权法。”
  “既然贵国没有版权法,就应当按照国际版权公约的标准对美国人的版权进行保护。”
  国际版权公约?对中方谈判代表来说,这又是一个新概念。但是,他们从谈判的气氛中已经强烈地感受到,版权是个很大很大的问题,对中国的对外开放至关重要。
  中方代表没有拒绝版权保护。但在签订协定的时候建议增加一个“保留条款”,即如何保护版权,需要双方专家再行谈判。这个“保留条款”,成为中国版权保护制度的历史性开端。邓小平举起酒杯,与卡特总统的酒杯碰在一起。他们庆贺中美两国跨越了历史鸿沟。同时,中国人也应庆贺跨越了版权的关隘。
  半年后,美国商务部长飞抵北京,签订《中美贸易关系协定》。美方毫不妥协地要求,把双方互相保护包括版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列入这项协定的正式条款。并威胁说,如果没有这个条款,美国将拒绝签订这项协定。
  中方谈判代表又一次强烈地感受到版权这个字眼儿的关键意义。对外开放的中国,面对的是一个知识产权保护十分发达的世界。我们必须作出让步。让出这一步,是为了跨出更大的一步。这是一个历史性的抉择。
  中国人决定保护版权的时候,对版权究竟是什么东西,当时并不十分清楚。不要说参加谈判的外交人员,即使在与版权有着密切关系的中国出版界,也没人能把它说得明白。
  国家出版局代局长陈翰伯这天找到被人誉为“百科全书”的汪衡,询问版权问题。
  汪衡博学多识,通晓多国语言,但对版权究竟是怎么回事,一时也讲不清楚。
  陈翰伯说:“你是否研究一下版权,看到底是怎么回事。洋人都找上门来了。”
  当时,中国出版界与国外出版界的接触刚刚开始。无论是外国出版代表团访华,还是中国出版代表团出访,都碰到这个棘手的问题。外国人在这个问题上颐指气使,对中国人指手划脚:“你们随意翻译我国的出版物,不尊重版权,是海盗行为!”对此,我们常常无言以对。英国等国家还专门为此发来了备忘录。这种情况,使中国出版界的对外交流以至国家的整个对外文化交流都处于十分被动的局面。
  汪衡立刻将全副精力投入版权研究。然而,他手头上没有关于版权的任何资料,出版局没有,其他有关部门也没有。在首都图书馆,他在浩瀚书海中寻觅,竟查不到一本有关版权的图书。最后,他来到北京图书馆,翻遍了所有图书目录,这才在一个叫作“联合国组”的地方,翻到了《世界版权公约》英文版。联合国每年都赠送我们一些资料,这些资料摞在一起已有几吨重,上面落满了灰尘,显然没有任何人借阅。《世界版权公约》英文版就深深地埋藏在这几吨重的资料中。
  中国把国际社会抛置一边的时候,同时也把版权彻底地遗弃。
  

悬而未决的冤案:《浏阳河》不是“湖南民歌”
人们从这桩旷日持久的官司中所看到的绝不仅仅是一个作者的个人悲欢,而是联想到整整一代知识分子的命运。他们作为作者的署名权被轻而易举地剥夺,他们的精神权利的其它方面如发表权、修改权、作品完整权等也不同程度遭到践踏。尽管在三十年后他们的名字重见天日,人们从眼前的喜剧中更多的是回想起一幕幕历史的悲剧。
  这种悲剧集中地发生在所谓民歌中。
  《在那遥远的地方》是谁的创作?署名“青海民歌”。《半个月亮爬上来》 是谁的创作?署名是“新疆民歌”。《可爱的一朵玫瑰花》是谁的创作?署名是“新疆民歌”。《马车夫之歌》、《阿拉木汗》、《玛依拉》、《青春舞曲》、《银色的月光》……是谁的创作?“新疆民歌”!
  这些歌曲几十年甚至半个世纪传唱不衰,人们却几乎至今都不知道它们是谁的创作。
  它们的作者:王洛宾。
  然而,广大群众甚至整个音乐界有多少人知道王洛宾呢?
  这是多么不公正啊!
  几十年里,我们已经十分习惯于将那些具有浓郁地方民族特色的歌曲称之为民歌。除了新疆民歌、青海民歌,还有西藏民歌、东北民歌、云南民歌、湖南民歌…… 只有民歌,却没有作者,似乎它们都是自然产生的!
  实际上,许多脍炙人口的所谓民歌,并非劳动群众千百年流传的口头创作,而是音乐艺术家苦心创作的结晶。即使有些歌曲在民间曾广泛传唱,但当它被搬上社会主义文艺舞台的时候,实际上已经经过了一番精心的提炼和改编。是音乐艺术家使之获得了新生。
  然而,这些艺术家是谁呢?不知道。他们的大名本来应当随着广泛流传的歌曲而家喻户晓,结果却是非常不公平地被隐姓埋名。
  一盘音乐磁带《红太阳》热销中国,随之也引出了几十年的历史悬案。磁带中的《毛主席的光辉》 、《北京的金山上》 、《浏阳河》等,起初均被署名为民歌。经过编辑和作者的交流,这些歌曲的真正作者才大白于天下。人们发现,它们不仅仅是一些悬案,而且是冤案。
  《浏阳河》是词作者徐叔华、曲作者唐壁光于1942 年创作的花鼓戏唱段。1957 年反右,唐壁光被打成右派、反革命,徐叔华被划为中右。自然,此后的歌曲出版时,他们的名字被通通删去,改称为湖南民歌。徐叔华这样说:“每当我听到《浏阳河》这首歌,必里又高兴又难过,有时还免不了流眼泪。难过的是,分明是我写的,却变成了湖南民歌,人还没死就把我的名字给删掉了……
  在长期的极左路线影响下,我们的社会对作者的精神权利简直是不屑一顾!
  

轰动美术届的“新加坡人体假画风波”(1)
至今还不明白著作权是怎么回事的仍然大有人在。心里很明白却在肆意践踏作者精神权利的,也大有人在。作者除了遇到被抹杀姓名的侵权,还遇到了被假冒姓名的侵权。如果说前者是无视作者声誉,后者则是损害作者声誉。
  新加坡假画风波,就是一桩典型的假冒作者姓名侵犯作者署名权的案例。
  “在北京引起风暴,现在来到新加坡!” 1990年2月,新加坡“北京人体画大展”做出这样的广告。
  一年前,由中国中央美术学院在中国美术馆举办的人体画大展曾经轰动京华,轰动中国。
  新加坡的这次人体画展,试图给人们造成一种印象,即这次展出的70幅作品是一年前轰动京华的“油画人体艺术大展”中的油画。
  不明底细的新加坡观众一大早便被吸引到设在中华总商会的展厅。到中午,这个不大的展厅已接待1000余名观众,前来参观者仍络绎不绝。多少年来,新加坡本地的艺术画展从未引起过如此汹涌的人潮。画展票价高达3元,在当地可谓破了历史记录。
  基于观众的热烈反应,画展主办者安排一些画作出售,标价2000元到5000元,这些作品被抢购一空。展室一角,展卖人体素描集和人体油画集的书摊,被围得里三层外三层。一些风华正茂的新加坡姑娘驻足展厅,瞬间决定此生目标:去当人体模特儿。
  新加坡记者对展厅情景有一段生动的记述:“许多观众脸上表情生动,精采百出。有人张目注视,作无限陶醉或叹为观止状;有人依依徘徊,欲走还留,当场打开照相机猎艳留真;有人挤得头顶冒汗,却神闲气定地安抚同伴:‘忍忍!热一热没关系嘛!’本地观众的好奇心不亚于北京市民,‘玉体横陈’毕竟比‘高山流水’诱人。”
  新加坡果然掀起主办者所希望的“风暴”。
  然而,新加坡的画家们却在这“风暴”中冷静观察,发现了许多破绽。他们说:“越看越不对劲,一些画作没有感情、灵魂,缺乏动感,显得死气沉沉。看这样的画,有一种被欺骗的感觉。”
  画家萧学民发现画展中的作品与自己印象中的中国画家的水准、画风不符,当场向画展的主办人提出质疑。
  画家曾纪策说:“这是我参观过的画展中画作水准最低劣的一次。我可以肯定,它们绝对不是当年曾经轰动一时的北京油画人体艺术大展中的作品,因为我有那次画展的画册。”
  尤其是那幅署名靳尚谊的《双人体》让人疑窦顿生。它画面粗俗,人体干瘪,令人不忍卒睹,明眼人一看便知它绝非出自中国油画大师之手。
  叮铃铃… … 中国中央美术学院院长靳尚谊的电话铃声响了。
  “喂,靳先生吗?我是新加坡。请问,你有没有画作在新加坡展出?”
  靳尚谊莫名其妙:“没有呀!我根本不知道那里有什么中国画展。展出的是什么作品?”
  “是人体画。有署名您的《双人体》,还有孙为民、詹建俊、王征华、杨飞云等中国画家的。”
  “这是一个大骗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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