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迅速放下手里所有的工作,第三次飞到她的城市,风尘仆仆带着行李,只有一句话:我要陪在你身边,无论你去哪里,我都不会再让你一个人孤零零的独自承受。
再后来的几个月,他陪着她走遍了半个中国的寺庙。路途艰辛险阻。经常遇到泥石流和塌方,他总是把身上的外套脱给她,每天上了闹钟提醒她吃药,情绪崩溃的夜里她会歇斯底里地嚎哭不已,他就把她揽进怀里,轻轻抚摸她的后背,一直到她安静下来沉沉睡去。就如同他当初在邮件里对她说的那样:……无论有多艰难,我希望将来一切过去之后回头看,可以很骄傲地说,那段路,是我们一起走过来的。
八月,她的二十六岁生日,他陪她去看中国最好的海,在南海观音下,他对她说:我没有生日礼物给你,也没有蛋糕,更没有戒指,但是我想在佛祖面前向你求婚。想你做我的妻子,我不能想象如果再让你一个人孤零零面对风浪的场景,那样,我也无法继续生命,所以,请你嫁给我,让我们一起陪着对方,不再孤单。
她没有说话,转过头去看海,足足五分钟,然后回过头在海风里看住他回答:好。
声音还是很轻,却异常坚定。
再后来他陪着她第四次去她生活漂泊了七年的城市。回台里发喜糖。辞职。她义无反顾舍弃了自己蒸蒸日上的节目。跟随他回到他的城市。努力适应新的生活。每天为他煮饭、洗衣服,安心在家读书、写作。他为她请来最好的中医调理身体,她的抑郁症得到非常良好的医治,她所有的朋友都欣慰不已。
不再让你孤单(3)
她一直想为他点什么,但是每次落笔,却不知道该从何说起。于是她只好自嘲说:用心灵感受的东西,用笔是写不出来的。
她后来还觉得,这段故事太过匪夷所思,写出来也没有人相信。就好像听说过这个故事的人,每个人都大叫:世界上真的有这样的事情么?那个当初在博客上介绍她的小说的媒体哥哥,也觉得讶异,他哪里会料到,自己的一篇文章,会成就一段佳话。
其实,世界上是有这样的事情的。因为那个她,就是我。那本使得我们相识的小说,是我的第一本长篇作品,书名叫做《礼物》。在那本小说里,我借女主人公口说:冥冥之中我总是觉得会在某一个地方遇到一个眼睛里没有灰尘的男人,我们会一起在星空下歌唱。我们是彼此最好的礼物……
后来,我就真的遇到了他。就是我现在的丈夫。一个经历千山万水,内心却纯洁如婴的男人。
嫁给他的日子,是他的生日。他说,我就是他最好的礼物。
所以,我只能这样简单地用一种几乎平铺直叙的方式写下这个故事的简单经过。以此作为送给他的结婚礼物。并且从此之后慢慢相信,这个世界上,真的有童话一般神奇的爱情故事。
我还是喜欢所有童话故事的结局:王子和公主从此过上了幸福的生活。其实,灰姑娘也一样可以。
廉价的情人草(1)
那些片段曾经
总像是在记忆里
开放的小花
在长满青苔的荒芜深处
倔强的不去
我知道
它将纠缠住我的生命
直到最后某一天
18岁的时候她喜欢玫瑰。初恋那年的夏天,手拉手经过一家花店,她对着玻璃窗内的红玫瑰看痴了过去。对方握一握紧她的手:情人节的时候,我买了送你。她笑,好象得到天堂一般。
夏天过去就分了手。情人节的时候她在表姐的花店帮忙,送出一晚上的玫瑰,满手的香和满心的苦。回家的路上对着月亮发誓:有个男生若在情人节送玫瑰给我,将来一定嫁给他。
纯情的时光和玫瑰的寿命一样短暂,几年过去,她开始在谈到爱情时都不再说“男生”这样的字眼,只用“男的”,更多的时候骂“臭男人”。
有年新春,她和恋人躲在一个小村子,到了晚上九点就没有灯火。两个人打着手电筒在河边散步,走着走着就停下来接吻。那也是纯情没有散尽的年代,她以为自己就是传说中“只羡鸳鸯不羡仙”的主儿。
第二天就是情人节。村子虽小,风气却不落后。一大早就有姑娘在村口卖花。闯荡几年,一眼看出那些花只是月季,而非她们听来的那种叫做“红衣主教”的玫瑰。
对方才不管。买了一枝递她:拿去,入村也不能免俗嘛!
她仍是兴奋的。晚上喝了啤酒,灌了清水到瓶子里,一朵花就盛开在啤酒瓶里,隔天早上离开的时候,一辆长途汽车里,只见一个满脸笑容的小女人,丢了自己的行李在一旁,怀抱着那啤酒瓶里的花,靠在身边男人的肩膀上,晃悠晃悠地幸福着。
月季一样是花,终究还是逃不过一败。花谢了,人也没了,爱情就像春天的脸,说变就变。
再后来的情人节,她没了爱情。花到是收的多起来。一个下午的工夫,传达室的大爷来了五趟。一办公室的同事笑:真俗。她拆了那些生命妖艳却短暂的东西,分给办公室里的男男女女,下班的时候依然是满手香,心里却没了苦。成长不过是花开花谢之间的。
她后来遇上一个男人,冒着雨来接她下班,开一辆漂亮的“宝马”。下车的时候发现后座上一大束的百合,捧在手里,还是冒出些喜悦来。
18岁的时候,初恋男友推着一辆自行车在校门口冒雨等了她四个小时,见到之后她感动的就快哭出来。若在今天,只会回他一个字:傻!
但开着一辆“宝马”,也许是刚和上一个女人在哪里亲热过,看着表来接自己,路过一家花店眼睛都不眨买下了数朵名贵的花,急急地来送自己回家,感动一下到真是说的过去的。
后来她就跟了他。其实也只不过是他众多情人中的一个。
生日。另一个追求很久的男人送来一束花。最昂贵最时尚的“兰色妖姬”,好事的同事说,那花被炒到两百元一枝。她数数怀里的,10朵。2000块。人民币。大大咧咧地说:不贵。买姑娘我一笑,值了。
夜里下班,“宝马”等在楼下。车上依然是百合。她把“兰色妖姬”丢在了办公室。想想多少有些心虚:莫不是日久生情?居然连旁人的追求也不敢拿出来炫耀?
廉价的情人草(2)
上了楼才发现,百合里还有一把没见过的植物。淡紫色。清爽的很,不像花到更像路边的野草。那模样却是另人心疼的,没有百合的馥郁和张扬。
他说:这叫情人草,不放水也可以活很久。而且十分廉价,是买百合的时候店里送的。
哦。难怪她不认识。多年以来收到各种各样的花,昂贵而没有感情。谁又会送花店都愿意赠送的花草呢?
终于还是消失了。那个男人连同他的“宝马”和百合。没有承诺和任何的东西留在她的家里,走的干净也自然。彼此都有足够的自由,来的时候总有花收,走的时候总有满足,时代已经不同,女人男人都一样,不过一场你情我愿不过一夜激情不过一次风花雪月不过瞬间的温暖罢了。
唯一改变的。是她爱上了那种廉价的情人草。每周都会到花店去找。因为廉价,不是每家店都会有。还有的老板根本不卖,说那植物是留着包装其他花时候配的。但凡能遇到,她总是尽量地买了最多,抱回家里直接往花瓶里一放,大半个月过去,它依然在桌上静静地散着香。
情人草。多诗的气质,却偏偏那样受到冷落和怠慢。只因为人们都不再相信,世上还有花期长过它的感情。只因为玫瑰的妖艳和百合的馥郁以及爱情的短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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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未央(1)
陪君笑醉三千场
不诉离伤
他和她相识的时候,她还是个稚气未脱的少女。刚从大学毕业,千辛万苦留在城里,在电视台觅到一份打杂的工作。日日跟着记者跑社会新闻,不分早晚寒暑,只要一有新闻线索,穿上外套散着头发,帮着记录情况搬运机器。作品出来,连署名也无一个字。
他那时已是城中颇有名气的商人,拥有动产不动产千万。为人低调和蔼,口碑甚好。
他到电视台去出镜一个访谈节目。走廊里见到一个女孩子掉了手里的资料,一边手忙脚乱地拣,一边顾及肩上挎包里的采访设备,十分狼狈。他走过去,好心帮忙,于是遇到那双眼睛,不由心里一惊:还以为天生丽质只是作家笔下的描述,没想到世上真有不近脂粉也清秀可人的面孔。
她说谢谢的空隙,他递上一张名片,等待对方“久仰大名”的神情。但她,还在为食宿每日难安,哪里晓得这城里谁是功成名就的赢家?就这样无意的,在他眼里落下一个与众不同的气质来。
在电视台苦捱数月,生活并无多大气色。一日,节目监制走近她身边,无意发现散落在桌上一堆名片中,那个大名鼎鼎的人。而她无论怎样回忆都想不起那名片从何处而来。监制于是顺手牵走了那张卡片:节目想找他做访问,正苦苦联系不上呢。
电话打过去,对方弄明白来意后说:你从何处得来我的号码。监制是久经沙场的行家:真心找一个人,总是找得到的。
对方很大方,当下约了时间,并无任何刁难。
于是,他和她第二次在电视台走廊里重逢。他对她依然有深刻印象,白衣蓝裤,不施粉黛。大眼睛里一丝倔强,被人呼来换去也没有任何表情。他对着镜头侃侃而谈的时候,她在一个角落整理凌乱的电线。
采访结束,被众人拥着走出演播厅。他回头张望,那女子竟然自顾自回到座位去嚼快餐。这时他才坦然:原来她并不知道自己是谁。
他打第一个电话给她,是一个风和日丽的下午。桌上电话响起的时候,她正埋头一堆文案中。她本就不是一个爱做白日梦的女子,对方说了半天,她只糊涂:你怎么知道我的号码。他笑:你们这一行不是常说,真心找一个人,总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