终于这一日,郁郁和师兄的婚事又勾起了她对过去那段日子的回忆,她才发现自己还是很牵挂那个人,那么牵挂他。这一发现让她觉得有些辛苦。
婚礼上,郁郁凝视她:这几年你吃了防腐剂么?一点也没有老!她笑,回头看到了昔日很多友人和旧同学,惟独没有见到他。她还是好涵养,一句也不问。
还是郁郁沉不住气,趁着空挡,悄悄在她耳边说:你走后不到半年,他买下了那家书店的门面,装修之后将它改成一家专卖水晶饰品的精品店,后来就去了美国,一直没有回来过。
她当然还是没忍住去那条马路。如今已经变为城中最繁华热闹的一条街道。那家精品店铺比她过去的小书店大了足足好几倍。远远的就能看到店铺的招牌,只是一个字:紫。店内陈列的都是紫色调。她了解他的心意,紫色曾经是他们共同钟情过的颜色。那些在一起的时光里,他送给她的礼物,几乎全部都是紫色,连一个小小的手机挂链都是紫色的线穿起来的。
店内最醒目的地方摆放着一个透明的玻璃罩,里面是一颗心状的紫水晶,宛如见证着她和他在一起的水晶一般的时光。她喊来店里的服务员问价格,对方回答说:这是我们店的非卖品。她愣了一下,没有再说话,转身走开了,她当然看清楚了紫水晶旁边的那一行小字,是他的笔迹:
“你还爱我吗?”
临走前,新婚的郁郁和师兄去送她。在机场,她看到郁郁一副欲言又止的表情,她抬起头,示意她说。郁郁踌躇着,不知道怎么开口,师兄站过来说:其实,你俩都知道拥有的是不一样的天空,不一样的生活,却想去寻找一种共同的情意,结果最终还是发现原来彼此都并不了解。郁郁急急推开师兄:谁让你在这里吟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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紫(4)
急急递过来一张纸:他的电话,他说他一直等你转身。
她笑。还是不出声,好像没有听懂师兄在说什么一般。她没有接郁郁手里的纸,转身就往登机口走,刚走几步,似乎又想起来什么似的回过头把手里的一本杂志递给郁郁:刚刚看到这杂志里一个很俗气矫情的故事,不过有几句话写得挺有意思的。
那一页,被她折了一个角。她走之后,郁郁和师兄看到那一页写着:
也许,我们都不是可以陪对方走完整个故事的主人公,生命是一本很长的书,在某一章节可能令你刻骨铭心,但是当这一章终于翻过去,你必须与过去告别,在后来的章节里,你得咬牙走的云淡风轻。
再下面还有几个小字,是她添上去的:我不喜欢水晶,太容易碎了。还是做石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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错时光(1)
别说抱歉离开
当一切无法重来
别管我会不会释怀
应该还不是太坏
简单告别
只当是相见恨晚……
他和她相遇的时候,同是失意人。他们都出生在一个小城。
他刚刚结束一段恋爱,独自经营着一家生意惨淡的酒吧,家里有位好赌的老父有一屁股的烂账等着他收拾摊子。
她刚刚大学毕业,已经洽谈好的工作单位,被另一个“后门生”挤掉。她学美术,导师说她很有天赋,但是半年卖出几幅画的收入远远不能维持生计。
他和她,就这样相识在他的酒吧。对着一杯淡酒,轻轻谈论一些彼此喜欢的话题。她说她打算到更加繁华的大都市去碰碰运气,今夜,是无意闯到这间酒吧为自己饯行的。他说,他希望可以快点帮父亲处理完债务,然后将酒吧转让出去,然后找个地方躲起来,疗伤。
最后,他们留下了联系方式,互道珍重。两个人在酒吧门口拉着手告别。小心翼翼掩饰住眼睛里对彼此的一丝眷恋和好感。他们都是文明的人,知道在这个时候,做出任何的承诺都是空的,不负责任的徒劳。
后来,她就真的踏上了路程,开始在一家画廊里打工,老板很赏识她,卖画之余,她有了更多的时间可以画自己心里的图案。一个清瘦的,大眼睛,右手臂上有一串西藏天珠的男孩子。大半年之后他的生日,她给他发过一个短信,但是没有得到任何的回音。她自嘲自己的多情:不过是偶尔邂逅,对方也许早已忘记自己是谁。于是她将精力全部放在事业上,每天画到深夜,带着一身油彩回家倒头就睡。
那时候,他为了父亲的债务,低价转让了自己的酒吧,卖掉了所有稍微值钱一点的物品。甚至包括手机。在清除电话号码的时候,他是犹豫过的,要不要给她去一个电话,但是男人的自尊心让他放弃了这个想法,他想,也许对方早已经被花花世界迷住了眼睛,已经不会想起他们的约定:有一天,当大家一切都安定之后,我们再相聚喝一杯淡酒。
再过了两年,他在古城大理开了一家小小的客栈,每天打理生意,坐在阳光里看书,非常偶尔会想起那个长头发,笑起来先把嘴角向下撇一撇的女孩子。有时候雨夜多喝了几杯,他也会和从天南海北来的住客说起:我曾经做过一个梦,我喜欢的女孩子去野外写生,我在家为她煮好一碗热汤。等她回来之后,我们会依偎在一起听音乐,小房间里挂满了她的画。
每个听到这个梦的人,都很动容:那个女孩子呢?他的神情很落寞:我不知道。后来又补充了一句:其实不知道也很好,这样,梦可以一直做下去。
再过了一年,他的客栈在当地口碑越来越好,终于有一日,贵宾房里住进来一对新婚度蜜月的夫妇。女孩子下楼晒衣服的时候,和他在走廊里相遇。
一个在东,一个在西。她手里拿着的湿衣服滴湿了走廊里的木地板,渐渐流淌成一条细细的水线,一直流到他没有穿鞋的脚下。
这是他和她的第二次相遇。他们俩谁也没有动,谁也不敢主动走向前一步,就真的好似雕塑一般,但是有什么用呢?他们还是认出了彼此,却似乎隔着阴阳两界。无法找到应该开口的那一句话,只好轻轻问一句:你,还好么?连对方的名字都省略掉。
。。
错时光(2)
第二天,她介绍自己的丈夫给他认识,那是一个温文尔雅的男人,看得出对她十分疼爱。他由衷欣慰:看来,她真的找到了幸福。
临走的时候,她送了他一张票。她的画展即将在京城展出。她说:还记得么?我说过的,那个画画的美丽的梦,现在实现了,但愿你也可以分享。
然后,还是拉着手,他们互道珍重。他抬头看定她,轻轻说:其实,这样也很好,我的梦,还可以继续做下去。
他后来去了那个画展,每一幅画都标价昂贵。只有一幅素描,一个侧面短发的男子,眼帘低垂,嘴角有一丝不仔细察觉就不会发现的笑容。他当然心知肚明,那个模特就是他自己。那幅画是非卖品。右下角还有画的题目,小小的一行字:《你在我的心里永远是故乡》。
他突然在这一刻知道了那种叫做荡气回肠的感受是什么滋味。
再后来,隔着万水千山,他们没有第三次的相遇。
他依然打理那家客栈。每年只在一个日子给她一条短信:生日快乐,你在我的心里永远是故乡。他后来也恋爱了,女友追问“前任”的八卦故事,他笑着回答:如果我说,我在好几年的梦里和一个喜欢的女孩子恋爱,我们生活在一起,她叫起我的小名就好像银铃作响……女友给他一拳:胡诌。他不再接话。闭上眼睛开始假寐。
再再后来,她怀孕了。临睡前在小说里看到一个女作家说:如果深爱一个人并且想永恒这份感情,那么千万不要与他同居或是结婚。维持一个辽阔的距离,偶遇,可以爱慕的目光致敬,轻悄温柔,不着边际地问:“好吗?”一年一次已经足够。
合上书本,她替身边已经熟睡的丈夫轻轻盖好被子,关了灯,然后微笑了一下。
借书
时间经过 留下印迹
我们都会慢慢老去
变得丑陋 不再美丽
想来
总有些苦痛与挣扎
生命是种经历
细数过去的时候
一切都只是过去
他和她,是从借书开始的。
她是一家出版社的文字编辑。身上有一种很自然散发出来的书卷气质,熟悉的人都说,她算是站对了行,天生那样沉默内敛,性情温顺的女子,就该和书本打交道,做那样高尚且宁静的工作。
他是一家酒店的高级管理人员。虽然很多老眼光说这是伺候人的行当,但到底他留过洋,且为人谦虚平易,他和她在一次朋友聚会上认识,大家都说,老天有时候就是故意给会金童玉女创造机会的。
他于是开口问她借书。其实目的当然不是那么简单。她也明了。按照爱书人的习惯,借车借房借钱都不成问题,借书么……总是一百一千个理由借口推脱的。她对他有好感,于是终于还是把自己书架上的宝贝抽了一本递他,之后好象整个魂都跟着走了,她暗讽自己:舍不得孩子套不着狼。
开始几次,都是有借有还,书显然是被好好保护的。两个人说些读后感,风花雪月,感情就那样谈啊谈的真的谈出了些名堂。人人都以为,他俩是要成正果的一对碧人。
这书么,再也不见借还。每次都是他自己做主从书架上取走,过了个把月,她去他那里,见到若是看完了再拿走。终于有一次,她的一本书被他一不小心掉进未收拾的饭桌上,崭新的书顿时狼狈不堪,还滴答着油渍……她很是恼怒,第一次掉了脸色给他看。他也慌了,陪了一大堆不是,去书店里买了本新的奉上。她很多天才肯接他电话,仍有愠气:那本书是原版,且有作者的签名。多少年的珍藏就这么毁了……
那以后他很久不敢再动她的书。两人也一直相安无事,甚至开始论及婚嫁。
她到外地出差。回来之后发现书架上少了两本书。问起,他说拿去看了,再过了些日子问起,他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