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子问记得,他叫凤楼,是自己捧过的伶人。
颠鸾倒凤,欲海浮沉,无非是逢场而作的戏,如他在台上的表演。他记得,他眼如弯月,其实都是画出来的艳丽——他们见过不足十面,回回他的面上都带着妆。非是他刻意为之,而是那些颜料的颜色早已染进他的皮相。
台下的凤楼,只不过是个眉目寡淡的普通男子,远不如台上风华绝代,甚至还没有金子问这金主相貌的一半绮丽动人。
金子问掷下千金,将他捧成了名角——随即就厌了。他与无妄纠缠数载,就算再得宠的情人对他来说也只是打发时间的乐子,离了浓妆与华服的凤楼淡若无味,他很厌。
他临死前都没有再想起过此人,然而他死后,凤楼却是这刑场中唯一为他恸哭的人。他惊讶,不解,恼怒,看着这陌生一样的嘴脸中迸发出撕心裂肺叫喊。他的魂不再留恋自己破碎的肉身,他跟随着这戏子的步伐,看着他颓唐地回到居所,一病不起,无疾而终。
名角凤楼,香消玉殒,亡于金子问被行刑的第二日。他的钱财与房产被班主所变卖,而尸体裹了草席,匆忙中被拖上城郊的乱葬岗,来果野狗的腹。
那年冬季,大雪覆地三尺,在这从不下雪的南国犹如异境天堂。金子问作孽太多,肉身已被毁得只剩一具残骨。他不入轮回,借了凤楼的尸身。
正如现在,每当他看见自己这双手,他便能想到它原主人用它抚上自己耳垂的模样。天寒地冻中,凤楼的尸体被冻得坚若磐石,他不习惯这样冷的身体,苍凉,瘦弱,连自己的万分之一都比不得。
他在这冻土中等到开春,积雪融了地面,他带着新的躯壳攀爬出了阳间。
乔装打扮,他的面上敷了盖住尸斑的铅粉与胭脂;行于街头,他有张冻伤了的面。
打听到了金大帅残骨的下落——那恶人的骨骸被带回了崇隐寺,青城法师无妄亲自为其超度,而此后不久,无妄圆寂,年仅三十。
而又有传闻,说青城法师并非安然坐化,他死状极其痛苦,而他的掌心里,还紧握着有一截未焚尽的香。
那香如今在金子问的手上,其状如墨。许多年前,他有一截极其相似的,色如朱砂。
香如其人,无妄赤胆丹心,骨肉所化出的也是朱砂一样无畏的颜色;而这墨色的,不必他说……金子问低头嗅闻那脱落的粉垢,一股子甜腥到发了苦的气味。
而后几十年,他游离人世,不老不死,不息不灭。多谢凤楼,他的皮相不算太差,生前的金子问是个爱美之人,死后看这自己的倒影也不至于过于自憎。
他年轻时,总是害怕将来苍老的容颜;而后,再没有一条沟壑爬上他的脸,到无妄死时,他的容颜永远都定格在他最标致的时候。
他独自走在这人间,耳边有这样的传说:曾有位军阀,杀人如魔,骄纵不堪,却轻信了一位得道的高僧,万事都仰仗着这高僧为自己卜算。高僧为国为民,不愿再看这魔头作恶,便设计将让这军阀解散军队,放下重权;再将其行踪密告于政府,中央部队将其一网打尽。为平民心,军阀被行刑于古城门前,仿前朝旧制,三万六千刀,才杀尽了此人所犯的罪恶。
又有人说:自己父亲年幼时曾看过这行刑场面,没想到那再世的魔头居然生得极美,世间的女子都难与其相攀。不愧是作孽太多的恶徒,剐了足足三万六千刀,最后一刀刺进心窝才断了气。
金子问打断他们:怎么会有这样的人,三万六千刀,不眠不休三天三夜,不用任何人刺进他的心窝,他的心便已经死了。
对方笑矣:我父亲曾是那高僧所在寺庙里的沙弥,高僧与那军阀有着不共戴天之仇,行刑时他就在对面楼里看着:他活着,他就看着——直到最后一刀,高僧才离了座。
金子问哑然失笑:那后来呢?
后来呀,高僧走了。次日故地重游,带走了那恶徒的残骨,说是念在旧情一场,要为其超度。约莫是这人造孽太多,高僧用了毕生的法力去镇压吧,不久后就圆寂了。也没人知道那军阀的尸骨到底去了哪里,不过也没人问过。
他饮一口茶,双手合一,仿佛一位虔诚的信徒:不过高僧功德圆满,此番心血下来,定是成佛了。
胸口藏着的残香在温温发热,金子问沉默不语。成佛,无妄怎会成佛——他不入魔,他不成佛,他们两不相欠。
命运与他们开了一个玩笑,一个由魔蜕化成人,一个由佛退化成人。坐化缸里无妄之尸的表情说明了一切,他心不定,无法成佛,三十载的修行成了一个笑话。
金子问为何知道?战乱年月守不住任何的秘密,他辗转得到自己的骨肉香之时,无妄的尸身已经被轰炸机给殆尽了。
乱世渐渐地平了,由于他不感到疲惫,也无所求,所以在这新的世界里也只是单纯地走着,看着,找着。不知何时,人们开始疯狂,红色的迷雾笼罩了大地,这疯狂比当年杀生的自己更甚——这片土地,依旧饥饿,贫穷,却焕然一新。
他冷眼看着一切的发生,他们的狂欢与他无关。再接着,人事平了,土地也平了;烟囱倒坍,耸立成了奇形怪状的建筑,四轮的汽车开始跑走……他依稀想起,自己坐拥万千的时候,一座城也无非只有那几辆舶来的汽车。他开始怀念自己那不足五层楼高的宫殿,阴冷的地宫里,他的舌尖像是冷血动物一般爬行过无妄的脸颊。
他又想起,无妄不肯为自己破戒,是了——那个人不是无妄,他幻想着无妄,与无数的青年男女缠绵。他记得有一双涂了蔻丹的男手,苍白而细弱,在自己的脊背上划出一道又一道的血痕——而现在,这双手又可以挡住自己的眼,让自己少看一些这天空中的盈盈之光。
金子问的宫殿毁于一场战役。那场战役里没有任何赢家,因为没有任何一个领兵将军的阳寿能长过他。他看世事变迁,脑子却依旧清晰,他能看见土地下皑皑的白骨,河流里粘稠到化不开的血浆,它们消失在了时间里,却不能消失在他的眼睛里。
一个时代过去了,一个时代又到来了。他在曾经的城池里等,看它改头换貌,看它日月交错,终于等到了他的无妄。
五
此世的无妄名唤王笙,这让金子问想起前世他俗家的名字。在前世,无妄是沈家庄的二子,家里人叫他沈青。沈青出家以后,世人都唤他无妄。
金子问将无妄逼迫至自己身边待了八年,八年的条件很简单,他让人写了一份名录,上面是沈家庄全族一百三十二口人的名字,若是无妄胆敢离开他一天,他就让这上面的名字少一个。
如果这张名单都空尽了,他还能命人列张崇隐寺老和尚的名册来,只是他算得上信奉佛法,不太想干杀佛门中人的事情。
这法子有效极了,八年间,即使金子问没对无妄做出任何逾礼的举动,无妄都恨极了他。
最终酿成一番恶果,这酿果的厨子就是金子问本人。
所以这一世,金子问没有对王笙做任何的事。他只是看,不发一语地看,了无痕迹地看——从王笙降生看到现在,三十年过去,他得知王笙命中一劫在此,他要看得更紧。
他们有过几面之缘,王笙或是已经见过自己;可终究是无缘之人,留不下什么剪影,多说也无益。
无妄待他最好时,也只是在元月打好一叠年糕送到他的房前——元月一日,是无妄在俗世降生的日子,他只是想去探望下自己的生父母,所以才会服这个软。
金子问喜食年糕,他这样一个杀人不眨眼的魔头居然喜爱这样绵黏软弱的东西,他自己都视作耻辱。他只让无妄知道,这是他告予无妄的秘密——不仅如此,假若无妄送来的是一杯毒酒,他也甘之如饴。
待王笙,他也是一样真心。王笙的恋爱谈了三年,他已经有度量看着他结婚,生子,终其一生。要是当年的无妄看见如今的自己这心平气和的模样,恐怕也会惊叹地摔落佛珠。
他又怎会知道金子问在煎熬一样的孤寂中承受了多少苦,他想说,无人聆听。王笙与女子窃窃私语时,他凝神观瞧,瞧不出一丁点的波澜,他不愠怒。
电影散场,起身的王笙眼神不经意扫过后方,却停顿住了。那是一个青年,依旧衣着单薄,皮肤惨白泛青,与这黑暗弥漫的影院格格不入。他看着他,他也看着他,眼神移开,如从来没有相遇过。
落目间,他想起自己曾在晨间的树林里见过这个青年,他也是这样看着自己。自己不认识他,对方或许是自己的学生,但是他叫不出名字。
王笙对女人说:阿媛,这些天我总觉得有人在看着我。
阿媛是他的未婚妻,按现在的话说,是他的女友。他们之前没有订亲,和这普世的恋人一样自由恋爱而成。或许是因为王笙生来性子冷淡,他与女友的感情不太热烈,只是每周例行地约会,散步,偶尔看个电影。
两人约定在今年结婚,女方家人对王笙很满意,王笙的祖母口不能言,但看神态也是满意的。既然满意,就可以结婚,他们之间没有什么多余的话可以讲,不是因为这爱情不必须,而是因为婚姻是必须的。
阿媛的美与否,他都不在意。他对所见的任何女人的相貌都没有概念,他们无论是黛眉红唇,还是媚态入骨,对他来说都没有意义。
又或许自己是好看的,因为阿媛爱看他,女学生们也爱看他。而他爱上阿媛,大概是因为她爱自己,也可能是因为他爱看见她右眼下那颗俏皮的小痣,他时常觉得,那枚痣若是红色会更好。
他对阿媛说:这些天我总觉得有人在看着我。他没有说假话,他其实早就有这样的感觉,从小就有,小时候或许记忆模糊,已经不太想得起其中细节;而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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