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小女人的常春藤之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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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小女人的常春藤之旅- 第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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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些资料你也一直在用啊?”我想确认一下。
  “当然啦,唉,我也不知道为什么。我本来想轻松地生活,但是读这些狗屁使我的学习时间比以前延长了十倍。”
  “哦,我很高兴不止我一个人这样。”我说,随手拿起货架上的一袋猫砂和一盒纸巾。“我们该回到案例书中去了。”
  问题是,虽然我读了案例以及对案例的种种解释,虽然我感觉自己至少对它们有了基本了解,然而,这种了解仅能保证一旦施德教授点到我名时,我能马上有所反应。为了保证足够的安全,我每节课都准备大量的资料,并把这些资料的精要摘录下来、记忆下来。当教授点到我,当着同学们的面,要求我阐述案件事实、推理过程时,我就可以有条不紊地一一道来。
  以往经验告诉我们,法学院第一年的学习就是学会怎么精要概括每个案例。一个典型案例的精要能全部写在一页纸上,包括如下内容:案件事实、背景历程、法院判决、法官推理。
  从理论上看简单得不得了——一页纸就能全部搞定!实际上远非如此。特别是当你一节课要读三或四个案例,而你每天有几节课时,你根本就力不从心。从十五页纸长的判决书中去粗取精,以决定哪些是最重要的,这并不是件容易的事,就算你对辅导资料了如指掌也是一样。别忘了,很多时候,仅仅是把案例中的核心问题挑出来都不是件容易的事。法院认为被告违约还是怀疑合同是否存在过?这个案件不是个真案件是因为争议不存在,还是因为原告缺席?法院认为被告没有疏忽还是原告应该承担损害风险?
  一开始,我阅读一个案例至少需要一个小时,虽然它只有四页纸长。每三分钟,我就会被观点中的一个生词拦住,我不得不求教于布朗法律词典;每四分钟,我就必须停下来,回过头去读我刚才读过的段落,因为,虽然我的眼睛在向前扫视,但我的脑子什么都没有吸收,集中注意力是一项很难掌握的自控能力。
  我坐在桌前,打开案例书,戴上眼镜,拧开台灯,准备开始集中精力有意义、有成效地学习。“我们考虑的是,债权人是否获得了足够的利益,或者说对债权人的剥夺是否合理……”我还没有读完第一句话,潜意识就好像被人劫持了,我的大脑不知道该怎样集中精力,我的思绪开始漫无边际。老天,我的咽喉怎么这么痛?喉咙右边的腺体好像肿起来了,是不是得了德国麻疹?等等,我还没有打麻疹疫苗?哦,我的上帝,我敢打赌肯定是阿米巴痢疾。不——甲状腺肿!就是它!慢慢地、一天天,我的腺体越肿越大,直到凸起得像个熟透的菠萝。也许到时我应该戴条丝巾把它挡住?我都不知道怎么系丝巾,为什么我没有出生在法国?法国女人天生会系丝巾,但我敢打赌她们从来没有得过甲状腺肿。

第三章 像律师一样思考(3)
“学得怎么样了,亲爱的?”乔走到桌边问了一句。
  “学习?我想我生病了。我还怎么学习?”
  “什么?”
  “甲状腺肿要命吗?”
  “马莎,我确信,你百分之百甲状腺肿免疫,赶紧学习吧。”
  对,是要学习。“我们考虑的是,债权人是否获得了足够的利益,或者说对债权人的剥夺是否合理……”现在距上次拔眉毛有多长时间了?我是不是应该休息一会,拔下眉毛?我想我大脚趾上也可能长了毛发需要拔一下。也许我应该预约一下,什么时候去用蜡拔毛?我是说我的眉毛,不是我的脚趾。他们会给脚趾上蜡拔毛吗?就算有,肯定会非常疼。
  “马莎!我就知道你没在学习。”乔在卧室里大喊,“学习!”
  学习,对对。“我们考虑的是,债权人是否获得了足够的利益,或者说对债权人的剥夺是否合理……”什么东西卡到我牙齿上了?不是爆米花——我刚才没吃爆米花。我晚上吃的是凯泽沙拉。难道是油炸面包丁卡在那儿了?一小块鳀鱼肉?啊,我多爱鳀鱼,把鳀鱼放在任何食物里我都爱吃。但是乔可能会绝食,他讨厌鳀鱼,他肯定是受到了严格的训练,能对鳀鱼点滴不碰!他从小在威斯康星镇长大,他妈妈只会做清淡的炖锅菜,像什么“玉米面条”、“鲑鱼面条”,她用过的最刺激调料是番茄酱。所以乔体会不到盐水中吃浮游生物鱼的美味。
  “马莎,你到底在干嘛?”乔再一次喊叫。
  “我实在是不能专心。”我抱怨道,“我们橱柜里还有鳀鱼吗?”
  当我开始艰难地执行学习计划后,我发现它终于奏效了!在民事诉讼法课上令人沮丧的表现过后不久,我惊讶地发现我竟然能在侵权法课上试探性地举手回答问题了。不像施德教授,我的侵权法教授和蔼可亲,课堂上有一种轻松活跃的气氛,而且他总是让学生们自愿举手回答问题。当我发现我能自愿举手时,仿佛我的手已经脱离了我的身体。当我意识到我的手慢慢举向空中时,我很惊奇是什么力量让我着魔,我竟然能干出这种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蠢事?当我想到时,已经太晚了。教授已经看到我举手了,毫不客气地点了我名。
  我们当时正在讨论有关产品责任的话题——在哪些情形下,制造者要对危险产品承担责任?
  “如果说手枪不小心就会走火,那么制造者要承担责任吗?”教授假设道。
  “当然。”前排的一位热心男生说。
  “哦,如果说牛奶农场生产的黄油导致高胆固醇和心脏病,那么牛奶场主是不是也要承担责任呢?”
  这时,我举手了。教授注意到了,他看了看座位表,确认了我的名字后,叫我了。
  “不,我不这么认为。”我回答。
  “为什么不呢,金小姐?黄油很危险,不是吗?”
  “我想是的。”
  “那么和枪有什么区别呢?”
  “哦,人们买黄油是明知它对身体有害,但是还会去买,所以他们是自找的。我想人们买枪的话,知道枪在什么情形下是危险的,但是他们不可能知道枪会偶尔走火——这是他们当初购买时没有料到的。”
  我答完后,等待我的不是猛烈抨击,而是我迄今收到的最轻松、愉快的回应。“啊哈!”他说,“这么说黄油购买者虽然购买的是有潜在危险的商品,但这种危险他们是事先知道的,他们愿意接受这种危险,所以呢,他们应当承担吃黄油的风险!非常好,金小姐。对于一个自愿的人,伤害不存在。”

第三章 像律师一样思考(4)
我紧紧抓住非常好,金小姐这几个词,像只瘦弱的松鼠拿着它唯一的橡子准备度过漫长、压抑的冬天。虽然,他没有说“你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学生,金小姐”,“我相信你总有一天会成为最高法院法官的,金小姐”,“我的课上肯定给你A,金小姐”,但我没有任何抱怨,一位教授对我说了赞扬的话,“非常好”这三个字足以让我飘飘欲仙了。
  侵权课除了极大地提升了我的自信心以外,还给我带来了意想不到的收获:随着课程的继续,我的思想盘旋上升,我简直成了偏执狂。侵权法主要研究人们之间的“民事过错”——主要是一些疏忽、愚蠢但不构成刑事犯罪的行为,你需要分析遭受损失的一方是否应该获得金钱赔偿。民事侵害的案例有阑尾切除手术时手术器械不小心遗留在病人体内的,也有因为可口可乐瓶意外爆炸导致肢体严重伤残的,总之五花八门。
  研习这些伤害案件让我懂得了很多东西,它使我意识到,危险潜伏在每个角落。一旦学习了侵权法,你看待生活的眼光绝对与以前不同了。我最开始意识到这一点是在我们学习20世纪20年代一个著名案例——帕斯卡夫诉长岛铁路公司案时。在这个案件中,一位叫海伦?帕斯卡夫的妇人(我想象的是一个善良的老妇人,浅蓝色头发,戴着有繁复设计图案的丝巾,穿着翻领大衣)买了一张去若克尔维海滩的火车票(我可以想象到了那里,她马上换上旧式的海滩装,包括有褶皱饰边的灯笼裤、保护发型的泳帽,和她的孙子们在海滩上尽情嬉戏)可怜的、毫无戒心的、无辜的帕斯卡夫太太正在站台上等她的火车,期待着她的海滨之旅,这时,灾难突然降临。
  突然,一个男人跑出来,慌慌张张地赶火车,他的火车已经在轨道上开动了。事实证明,他真是个极其愚蠢的男人。他不仅仅蠢在试图跳上已经开动的火车,更要命的是,他还拿着一大箱烟花。他跳了一下就滑下来了,这时两个列车员帮着把他拉了进去。在拉他的过程中过程中,一盒烟花掉到了铁轨上,火车驶过的时候发生了爆炸。爆炸波及的范围如此之广,以至于“数英尺远的另一条站台”也发生了坍塌,这场灾难袭击了可怜的帕斯卡夫太太的头部,她受到了严重损伤。
  帕斯卡夫太太是不幸的,但她不是个笨蛋,她选择对铁路方而不是烟花持有人提起伤害诉讼。法院所面临的争议是帕斯卡夫太太的伤害是否属于“合理预见”的范围?铁路方是否因为其雇员的过失——帮助烟花持有人上火车——而承担责任?
  最终,法院决定铁路方不承担责任。因为谁能够料想到,在站台的一头帮某个人上车会导致帕斯卡夫太太头部受伤(顺便说一下,多大范围的受伤应当承担责任,是无法解释清楚的)?
  经过连续几周这样的案例学习,我脑子中冒出一个奇怪的想法。虽然这些倒霉事情的发生令人捉摸不定,但我还是总结出来了规律——“反常现象大约每年发生一次,多半发生在那些行为古怪的人身上”。我现在变得有点神经质了,每当我在地铁站台上等车时,会紧张兮兮地观察站台另一端的等待人群——有没有人拿着形状可疑的包包,会万一脱落、爆炸、袭击我的头?
  从学校公寓出来,走了几个街区,我脑子就开始胡思乱想了。要是鸽子飞到窗外的挂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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