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的兴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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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的兴衰- 第17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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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之,占天下绝大多数人口的广大的农村地区商品经济几乎是不存在的,没有一个真正的商人。这就意味着,你有钱也不一定能花出去,钱想发挥作用,就要走出大山、到远离偏僻之地的人口较多的墟、镇才行。那么,在这些较大的墟镇及更大的城市中,商品经济情况如何呢?

  根据各种书籍中透露出的史料看,彼时在这样的城市中,各种商品、服务可以说应有尽有,提供商品的有,卖茶、盐、丝绸、粮、油、生活用品、装饰用品、手工艺品的,等等;提供服务的有,酒肆、茶楼、演戏卖唱的、各色力夫,等等。五行八作,数不尽数,充斥于大街小巷、城市的各个角落。商品经济看似非常发达。倘若商品经济发达,钱就有了用武之地,就变得神通广大,就会为拜金主义提供现实基础:一方面,钱变得无所不能,没有难题了;另一方面,每一个人每一个家庭只能专注某一单一的行业,比如酒楼,一天到晚忙于开饭店,不可能再同时干别的生意。彼时的城市,商品经济达到了这种程度了吗?

  不可否认,与广大的农村地区相比,钱更好使了,用途更广泛了,可以买到好吃的、好玩的、好穿的、好用的、好喝的,等等。但是,细细考察一下,我们可以发现,情形并不是如此乐观。

  日常生活用品、手工业品等是可以买到,但你能随时随地买到吗?你可以一出门五分钟内就把要用的东西买回来吗?深更半夜一个瘫痪在床的人可以打个电话就有人把你需要的东西送上门来吗?盖房子可以找到建筑施工队吗?结婚可以找到婚庆公司吗?你搬运东西可以找到运输公司吗?你有了钱就可以不种地吗?

  从《清明上河图》里可以看到,大街小巷人群熙熙攘攘,车水马龙,卖什么的都有,一派繁华。但是,这是天天都有的景象吗?不是,这只是逢年过节才有的繁荣景象。现在南方的大部分农村里还有按照不知何时定下来的规矩在逢“八”或逢“单”的那一天大家不约而同地逢墟赶集的习俗,古代大都市的生意情况也与此类似。它们逢年过节生意最繁华,街上的人最多,需求最大。平时每日只能有早市,忙活一两个时辰就不错了,即使是逢年过节时的热闹景象,也不可能持续一整天,热闹大半天应该是现实的。这是有其客观必然性的。

  汴京人口号称百万,即使这是真的,这一百多万人口生活在多大的区域内呢?这个城市的范围要有多大呢?人们是聚集在高楼大厦内吗?不,人们都生活在平房里,住在一个个大院落中,它的豪华气派体现在占地面积上,体现在一进又一进、一园又一园的宽阔上,体现在众多的房舍上,体现在众多房舍的装潢上。它们占地动辄几平方公里,能住几多人呢?现在的一个住宅小区就容纳几万几十万人,彼时在空间上不逊于一个住宅小区的若大的一个宅院能容纳多少人?几百人就到头了,一百万人以这种形式散布在一个区域内,这个都市要有多大呢?古人云:十里长街,这肯定是假不了,方圆几十里是不止了。这一特征导致城市里的人口仍是分散的,难以集中。人口分散,这必然导致各种商业中心各种店铺在城市里不会遍地开花,一种行当只能集中于一个街区、一个胡同或某一角落,如北京的油坊胡同、珠市口、菜市口,等等地方。一种生意集中于一个地点,以全城人为服务对象,才能维持生意。如果生意都分散开来,各自居一角落,以就近之人为主,兜揽生意,生意会有,但只能是偶然的、零星的、稀少的,很难维持。一种生意集中于一地是竞争的必然结果。这种独一处的生意只能集中在市中心区域。这些“百万之众”与这商业中心的距离在几里到几十里不等,这肯定是事实了。走几十里的路才能到集镇上一趟,像今天这样坐公共汽车肯定不算远,但若用两腿量,问题就大了。上街赶集逛花灯绝对不是一件小事,是深宅大院中绝大多数人们一年中只有几次的大事。天不亮就要起来赶路,走好几个时辰才能到繁华的街市上,吃点东西,买点东西,东瞅瞅西逛逛,散散心,就得赶快往回赶,即使如此,到家也多半天黑了。即使住在黄城根脚下,到集市上买东西,也不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从自己的院子里走出来穿过胡同到大街上,就要几十分钟,去买趟东西,一个来回至少也要两个钟头,一天能有几个两小时呢?所以,无论大家小家,每家每户所需之物,只要土地上能长,自己会做且划得来的,都会自己准备,即使那些自己做不出来的或做的出来但成本太高不划算的,要到集市去买的,也不会等应急之时再买,一般都会预先储备,且每一次都会尽量多买些——用的时间越久越好吗。所以,各行各业的买卖都有,一应所需都可买到,但这毫不妨碍每家的储藏习惯,仍然是大而全小而全,一应俱全。在这一点上,与自给自足的农村之家没什么两样。这“大而全,小而全”,从另一个角度看就意味着,每一家,每一户,城市中的每一个人,不可能天天都要去街市上买东西,即使有需要,也不会一有需要就上街买,而会向邻居挪借,只有等需要积攒到一定程度,才会去街市上一趟,这就应该是逢单或双日赶集的时候了。即使是一些闲得无聊的人,也不会吃饱了撑得没事干天天往街市上跑,过了集市时间,街上冷冷清清,哪有热闹可寻?街面上的店铺、酒楼、茶馆、作坊,当然希望一天到晚有生意做,但这实在一厢情愿。集市一过,来光顾的客人便廖廖无几了。住在深宅大院里的人,整日生活忙碌在这个大院子里,谁没有要事只为了吃顿饭喝杯茶而走几里地的路程耽误几个时辰呢?那些每天要到府衙中上班的官吏,谁每天不都随身带着吃喝呢?即使有下人仆人,也不会为了吃顿中饭而跑几里地的距离花几个时辰到酒楼去。这是明摆着的事,不划算。就像现在的上班族再自己带中饭吃就是犯傻一样,道理是一样的,经济上不划算。平日里光顾各种生意的,只能是寥寥少数人:偶尔有需要的人,如到酒楼招待贵客,到典当铺典当东西到药铺抓药;一年到头只有一次两次需要的,如到绸锻庄、头巾铺、金银铺、七宝铺、花市、珠子市等地购制新用品;平日里的贩夫走卒,来往客商,公干之人,上京赶考之人;等等不一而足。综上所述,各种生意的实际情况也就只能这样:一天中,几个时辰忙活,大部分时间空闲;一个月中,几天比较忙活,大部分时间空闲。这充分说明,需求是稳定存在的,但需求不足,不可能整日忙活于此,专干这个就能养活老小了。以上是从时间上分析了生意的不可靠,做生意的在一个家庭的经济中又能占一个什么位置呢?一个大家庭包括几代人,四世同堂应该是普遍存在的,当官的、做生意的、种地的、做师爷的。。。。。。三教九流,干什么的都有,做生意的顶多是一个分支。即使做生意比较挣钱,在家庭中它也是没有地位的。在本人涉及到的书籍史料中,没见一个有志青年把经商做企业家当作自己出人头地光宗耀祖的目标来追求的。不是人们不爱财,而是因为经商难以发财发家。人们习惯将升官与发财联系起来,未见将经商与发财联系起来,这是有渊源的。在官衙中朝廷中没有势力,生意不好半饥半饱时没人来争抢,一旦生意兴隆能挣钱了,就有你惹不起的人物出来将你的事业劈手夺去,你若不依,就会横空飞来灾祸,让你吃不了兜着走。经商根本不能与为官相提并论。一个挣钱的生意即使与土地比较起来,也没有一点优势。土地收入少,这是事实,但值得依靠,这也是事实。做生意怕天灾人祸,怕战乱,怕偷抢,怕欺骗,怕当官有势力的,怕客人不满意,怕别人竞争,怕后代不争气或没有经商头脑。。。。。。怕的事情实在是太多。其中哪一个发生都有可能要了这个生意的命。一句话,生意再挣钱,也不保险,也不是个世代都可依靠的行当。而土地就不是这样。不怕天灾(今年瞎了,明年照样是好地)不怕人祸,不怕后代不争气(只要不败家不把土地卖出去,就总会有口饭吃),总之,与生意比起来,它怕的事情太少了,要可靠的多,可以世代相传,永远是个生活保证。

  综上所述,生意可能会挣来很多钱,但绝不是一个家庭全部的营生,也绝不是主要的营生,更不是一个家庭可以永久依赖的行当。不管挣多少钱,它也顶多只能成为生活的辅助手段。这与农村的情况没有本质区别。既然不依靠它,生意人就无形中有了自由,生意人就是人而不是物了。换句话说,这种以商为辅、以农为主的生存方式就给当事人一种权力、一种自由、一种主动地位、一个讲骨气的资本,这种钱可挣可不挣,挣了多点收入,不挣照样活。这使他们在是否提供服务的选择中拥有了自由,可以根据自己的价值观念、是非标准决定自己的行动,不会迫于生计而做违心的事情。这种现象,在封建经济时期,从农村到城市,无论生意好坏,概莫能外,具有普遍性。千百年来,这已经形成了一种风气、一种骨气、一种文化。不管你有多大势力,只要你品行恶劣或作腔作调、摆架子拿大,你就可能什么东西也买不到,有好大夫你也请不动,就可能到处被拒绝。至今在一些古老的城市仍能随处见到这种影子。人们都说,在市场经济中,客户就是上帝,但现而今在一些作生意的老北京人那里,你很难享受到这种待遇,你想当一下主人,摆一下架子,言语间给他一点气受了,他马上就不高兴了,肯定将你撵出门去,不做你的生意了,即使他的生意不景气。

  这种讲骨气的劲头,就来源于这种现实环境。生意人有了自由,生意人就是人而不是物了。现在的生意人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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