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 子爵
伯明翰的一个夏天。
天上压着一层阴暗的雾霾,空气里弥漫着一股闷燥的气息。城里废墟遍地,维多利亚时代的建筑已经消失殆尽,人们似乎还能闻到残存的硝烟气味。更多的人只能住在简陋的地方,用碎石和破布为自己撑起一方狭小的屋顶。食物和饮用水在人们心里比金子还要值钱,更不用提别的东西了。
在这种时候,街道上开过的一辆四轮汽车就显得特别扎眼。虽然历经了一段时间的长途跋涉,它并不是那么崭新发亮,但依旧吸引了所有人的目光。在物资紧缺的时候还能开车的人,不是特别有钱,就是特别有权。
那辆汽车在碎石间艰难地向前移动着。最后司机大卫无奈地说:“子爵先生,开不进去了。”
被称为子爵先生的男人没有说话。他往车窗外看了看,几个面黄肌瘦的孩子正好奇地打量着这边。然后他拿起了一边的帽子,压在头顶上,推门出去了。
“子爵先生,请小心!”大卫原本想让他改变主意回去,结果却是这种发展,没忍住把头伸出车窗,喊了一句。果然,这一次想劝服小少爷的行动也没有成功。
已经大步迈开的男人微微点了点头。夏天里他也穿着一件长款的风衣,衬得他身材愈加高大。几缕金色的发丝从帽檐处露出来,而脸上的神情则被挡住了,看不大清。按照记忆中的路线,他很快地走到了地方,抬头看了看。
伯明翰的建筑在轰炸中几乎没有幸存下来的,这座宅邸也一样。虽然从门前的立柱和雕刻上来看,这无疑是一座贵族的宅邸,但现在它和其他石块并没有什么区别。天光沉默地打在男人的脸上,可以看到他坚毅的脸部线条。
一般来说,这时候应该有很多人来向这个衣衫笔挺的人求助。这样的人也的确聚集了不少,却只远远地站在边上。因为他们认了出来,这男人身上穿的是军装,帽子也是,看起来军衔还不低。一般情况下,这并不是可以随便接近的人,所以他们都在观望。
男人在原地站了大约两分钟。然后他折身走回去,步速和之前一样坚定有力。大卫已经下了车,这会儿看他回来,急忙替他把门打开。等到两人都重新在车子里坐好之后,大卫又道:“子爵先生,老伯爵先生在山上的那座别墅已经打扫好了。”
“那么走吧。”男人把帽子摘下来,沉声吩咐道。
大卫发动汽车,没忍住从后视镜里看了看他的脸色。六年了,温斯特家的小少爷已经不是之前那个小少爷了。当年小少爷参军的时候,一家上下都担心得要命;结果战争结束以后,活着的人却是之前被认为最危险的那个。怪不得小少爷回来以后一个表情也没有……
汽车倒出了小路,然后往通往城外的大道开去。依旧有许多人目送它消失,而等它真的再也看不到的时候,才有个人突然回神。“那不是温斯特少爷吗?温斯特伯爵老爷家的小儿子?他回来了?”
在德军空袭里,整个伯明翰几乎毁于一旦。城里肯定不用指望有什么完整的东西能留下来,而城外的田庄等因为目标分散,还有一部分存留。大卫所说的别墅就是温斯特家在郊外的产业之一,平日里有几个仆人留在那里照料,这时却成了最后选择。
埃德加抿着嘴,唇部线条绷得很紧。他之前也以为自己九死一生,没想到结局完全相反。他的父亲、母亲,包括从未见过面的未婚妻,都死在了对城市的轰炸里。他去海威科姆的时候,战争刚刚开始,他是个懵懂的、仅有一腔热血的青年,父母在车站含泪送别他;回来的时候,战争胜利了,他变成了孤家寡人,家已经粉身碎骨。
埃德加用力地握紧了身侧的拳头。指甲掐进手心,不过他脸上仍然没有露出任何变化。
但是大卫依旧意识到了这种沉默的气氛,不由得有些担心。他开着车出了城,沿着弯弯曲曲的山道往上行驶。只能希望回去以后会好一点了……他正这么想着,然后又听到埃德加的声音说:“往左拐,去格罗瑞亚修道院。”
大卫迟疑了一瞬,然后决定照做。格罗瑞亚修道院在战争之前是一座只有修女的修道院,男人去不怎么合适;但是他听说,因为城里的人都没有地方住,最近那里收容了很多孤儿。
修道院历史古老,是一座典型的哥特风建筑,位于河边岸上,笼罩在高大树木的阴影里。埃德加从车上下来的时候,发现这地方几乎没有受到破坏,林荫道两端的圣人石雕都还好端端的。他又往里走了几步,看见原本空旷的场地上摆满了简陋的桌椅,旁边坐的全是孩子。
正是中午时分,有个修女正在外头给他们分发稀粥。她听见了车子的声音,诧异地回头,就看到一个高大的男人站在不远处,而且看起来完全不像个难民。“先生?请问您到这里来,有什么事情吗?”她疑惑地问。
埃德加打量了她一眼。修女身上穿的衣服很干净,但是已经洗得基本看不出原本的颜色了。“请问,可以和你们的管事修女说点事情吗?”
修女直起身,大致猜出来他的来意,眼睛里放出了光。“请等一下,我去替您叫乔伊出来。”
埃德加站在原地没有动。孩子们身上的衣服和修女身上的衣服差不多,一双双好奇的眼睛盯着他,但没人站起来。稀粥不多,不过修女不在的时候,他们也依旧乖乖地坐着,没有人去争抢,看起来受到了良好的教导。
等待的时间有点长。就在埃德加的注意力已经在流逝的时间上后,才有脚步声由远及近。他以为他一定会见到一个上了年纪的慈祥修女,没想到第一眼看到的却是另一个人。
“哎哟,原来是子爵阁下,您回来了!我就说呢,除了您没有其他人会这么好心了!”一个漂亮青年从石质拱门里头出来,年轻的脸上挂着热情的笑容。
埃德加愣了有三秒钟。然后他终于把面前的这张脸和记忆中的少年重合了,脸色不由得有些沉下去。“……格伦·威尔斯?你怎么会在这里?”
第2章 花花公子
威尔斯家族在伯明翰十分有名。这种名声和温斯特家历经好些个世纪的贵族历史不同,威尔斯家族是在工业革命以后才崛起的,到格伦也不过四代。他们的生意做得很大,从银行、煤矿、煤气、电力、电报、国内运输都有涉足。论有钱程度,不说在国内如何,威尔斯家族在伯明翰绝对是无出其右。
谈论到威尔斯这个姓氏,贵族们都抱着十分矛盾的心态。
其一,这在古老世家的眼里就是暴发户,并不能得到多少待见,温斯特家族也是其中之一。真正上流社会的活动从不屑叫上这样的人,因为他们认为商人身上全是铜臭味,没有资格和他们平起平坐。
其二,事实上却是,相比于贵族头衔越来越没落,越来越徒有虚名,威尔斯家族却越过越好。虽然一开始就有不少人都在等着看威尔斯家族的笑话,但是威尔斯们似乎都继承了一种别人望尘莫及的精明特质,在商业运作上如鱼得水。就算不能挤进所谓的上层圈子,也不能否认他们的生活才是真正的享受——威尔斯家的宅邸绝对是伯明翰城里最豪华的。虽然老威尔斯先生一贯严禁仆人对外谈论家里的事情,但是人们依旧有这个印象——威尔斯家族富可敌国。
基本上,这两点已经能概括很多人的态度了,包括埃德加的祖父,老温斯特侯爵。而如果一定要说有其三的话,那就只能是这代唯一的继承人,格伦·威尔斯。人们提到他的时候,从来不缺少各种各样的反应。
格伦有一头漂亮的深棕色头发,它们微微有些卷曲,一向打理得服服帖帖的。眼睛也是深棕色的,在面对贵妇人或是小姐的时候,里头的情意通常能让人目眩神迷。再加上完美的身材和礼仪,他简直就是整个伯明翰女性眼中的完美情人。
但格伦不仅仅是面对女性时才发挥这种致命的魅力。事实上,就连埃德加在从军之前,都听说过他和几个漂亮的少年过从甚密。如果这种关系被证实,放在二十几年前的维多利亚时代,是一种可以被审判死刑的罪行,所以实在不能怪他对此敏感。
当然,现在这件事人们也只敢在背后谈论而已。毕竟真要说起来,威尔斯家很少有人得罪得起。格伦似乎也相当小心,从来只听说他又和谁谁打得火热,但是一次也没被人抓到真凭实据。只不过众人都知道,他对情人相当大方,简直挥金如土。这样也不得不让众人猜测,威尔斯家的产业会不会在他手里断送。
作为资深贵族,温斯特家还没到放下身段去结交一个商人的地步,所以埃德加的以上印象全部来自于听说。他从小深受祖父教导,性子严谨,容不得一丝一毫的差错,所以对于格伦实在是没什么好印象。
他们的人生本该没有任何交集。如果不是在征兵的时候碰上的话,现在埃德加可能站在对面都认不出格伦是谁。所以在这个已经成了孤儿院的地方碰到这样的花花公子,他一下子就想歪了,但是马上就觉得他这种想法是在侮辱修道院一贯以来的好名声——威尔斯家家财万贯,也许花花公子偶尔也会做慈善?
格伦显然并不介意埃德加连名带姓的不礼貌称呼方式。“子爵先生竟然还记得我,这真是令我深感荣幸。”他把拿在手里的帽子按在胸前,一边说一边微微鞠了个躬。然后他直起身,“子爵先生凯旋归来,我本该好好听您说一些我们如何胜利的事。不过今天还真是不巧,我已经打算要走了,还有点事情正在等着我处理。”
对方礼数周到,就算埃德加真的厌恶他,也不会说出口。“没关系。既然这样的话,你先回去吧。”
格伦对他露出来一个客气的微笑,然后就戴上帽子出去了。在他经过的时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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