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段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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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段锦- 第109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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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想再看到别人的悲喜结局,连自己的命运都不想知道,却偏偏深深的洞悉过一切。那深沉的不能自拔的痛楚让我实在不想过分清醒,此时此刻,酒成了最好的东西,而房陵刚好生产美酒。我是不是该谢谢刘徇呢。

经常喝的是一种叫做“琥珀”的酒。

起初我觉得店家很无趣,酒就是酒,可以用任何东西来形容,为什么要是琥珀,琥珀就是琥珀,那完全是两回事嘛。

可是,当那东西被盛在一只不大的陶碗里端上来时,我还是被它深深的吸引了。

那陶碗是赭石色的陶土烧制而成的,上面依稀有些裂痕,好在只是表面的风化,并没有酒水从里面渗出。那液体呈现深棕红的色泽,非常浓稠却又极为清澈,可以看见碗底的旋涡纹饰,那纹饰透过一泓棕红色的液体,似乎将时光凝固,甜蜜而忧伤的独自优雅着。

我笑了笑,难怪店家要叫它琥珀。

琥珀的味道不如她的样子甜美,那是种微微带有苦涩的辣,可是在一碗下肚后,竟有种荡气回肠的热从胃里升起,那热气中,似乎有些腥燥的味道。

店家面带微笑,他以为我这个新来的外乡客会受不住。

谁知,我竟抬头看着他。

“再来一碗。”

后来,我便沉浸在琥珀泼辣苍劲的辣和热中。

这酒有点像西域的烈酒,我很喜欢。

醉是件最好的事情,我终于可以像常人一样昏沉和迷乱。

可我仍旧不能忘记,重重大山后面,巍峨的宫廷深处,我心爱的姑娘正被禁锢。

多少次我举起指头,却又不得不无力的放下。

我不能这样推算她的人生,天空中那破碎的星宿,让我根本看不清它本有的轨迹,总有什么宿命在撕扯它,让它无法还原成最初的样子。

我清楚的知道,在刘徇身边,她是安全的。

刘徇虽然将我们分离,却终究是个有着侠义性格的帝王,既然不允许别人将糟糠之妻许平君轰下堂,对深爱的杜飞华,又怎会不倾力而护。

他的性格,就好似毛贵。

记得当初,他将毛贵抛到我的手上。

那沉重的质量,让人有种触目惊心的凛然正气。

杜飞华当时正坐在我的身后,我知道,她并没有看见我们在交涉着什么。

可是,当那天晚上我们来到客栈后,她整理我的衣物时发现了它。

令我没有想到的是,她竟然那样轻而易举的让毛贵出鞘,同时,一道耀眼的绿光在剑锋处闪过。

我当然知道,那是杀气,一道无比真实的看得见的杀气。

就这样,我将毛贵转赠给了她。

说是给她防身。

实际上,我明白,武器有它喜欢的主人,刘徇能得到这把剑,说明他的性格本是如此。

那凛冽的杀气,赫然桀骜的向世人展露着,此谓之坦荡。这种人绝不是阴险的小人。可他仍需要谨慎那杀气巨大的反噬,如今生他能学会将其收敛,必然会成为旷古少有的明君。

只有王者才有这样气吞山河的架势。

毛贵也同样喜欢杜飞华,就像刘徇本能的被她牵引一样。那是天性使然,我,术士,又怎会不清楚这点玄密。

于是,从那时起我便知道,她早晚都会去到刘徇的身边,不管我们愿不愿意,事情都会这样发生。

看不见飞华样貌时,我不知道她最终的结局。可当看见她美丽的面孔后,我仍旧不能得知她的归宿。这是多么令我激动和高兴的事情。我既为了自己不能预测她的命运而惊喜,也为她那断裂破碎的生命轨迹感到担忧。我知道,自从遭逢了她,我的人生也注定变得无法预测,这让我充满了感激。我是多么不希望过早的看见自己的结局。尽管需要别离,但总还是给我留下了希翼。

因而,即便被流放,我也仍旧对上天感恩。

我在这里没有朋友,这让我觉得有些孤独。

房陵的百姓只有少部分是原住民,大多数的,是流放来的王孙贵族。

他们总是紧绷着脸,似乎永远都无法忘记自己是被抛弃的一群。每当有新人来到时,他们也不会讯问你是为了何事而被流放。这里似乎是一个小型的宫廷,到处都有暗流汹涌,说房陵是长安的陪都一点都不过分。

我知道,一些人仍旧居心叵测,而另一些人却早已完全懈怠。

望着那些或者伶俐或者松垮的神情,你会感到极端的分裂和疲劳。

这就是物饶地丰的房陵,鱼龙混杂却又显得单调沉闷。

金尊冷 姜浪萍(二)

于是,我开始刻意破坏自己的形象,不洗脸,也不刮脸,一副拖沓脏乱的样子。

不过,还是有人得知了我的事情,于是,他们时常在我没有喝醉的夜里叩响大门。说是大门,其实就是一间四处露雨的茅屋。

每当这时,我便假装睡眼惺忪糊里糊涂的去开门。

他们先是环视四周,然后拎起衣角小心翼翼的踏进来。那样子仿佛是怕沾染了跟我有关的一切灰尘。我在心里发笑,他们仍旧以为自己是高高在上的贵族,始终都在漠视着别人,即便是被流放了也还勉强的维持着曾经的尊严。

他们极力隐忍我的脏乱,为的不过是让我卜上一卦。

问的,永远都是何时能够回到长安。

我总是含糊其辞。

问的甚了,会直截了当的告诉他们,这辈子别想。

我不再如以前那般温柔,我需要用最可恶的言辞让每个人对我远离。

不为别的,只因从他们拎着衣角走进这间屋子起,我便已经能看到他的宿命,那些沉沦在历史风尘里面的细碎点滴。

怀有不切实际的幻想,是对当事人最深的伤害,还不如让他们脚踏实地的感受房陵能带给他们的安逸,平稳而舒适的度过残生已经是他们的幸运。

可是,这些人永远都不会理解和知足,他们总是想争,即便是被流放到了这里。

在他们的世界里,自己永远是不幸的,永远都值得同情和帮助,他们要恨的事情很多,要原谅的却没有几件。于是房陵人有一个群体的特征,那就是皱眉垂首,永远都思量着心事,从不去看眼前的风景。

后来,为了躲避这样的闯入,我开始去汉水旁垂钓。

时常还要带上琥珀,汉水是我的老朋友了,从前四海为家的日子,我经常会遇见他,汉中、安康、十堰、襄樊。这些地方我都去过。当然,除了房陵。

其实,汉中是个好地方,是刘邦发迹之处。这里人杰地灵,如果说汉水孕育了大汉文化和刘氏风采,这是一点都不过分的说法。

和这些没落的贵族相比,我更加喜欢当地的原住民,他们身上有着更为显著的汉人风格,远比那些经过权力浸泡的贵族们要好上许多。

后来,我认识了几个当地人,第一个是叫鲤鱼的小伙子。

那天天气非常热,我在汉水旁坐了一天,衣服几乎被汗水湿透。邋遢并不是我的本性,我只是不希望被过多的关注罢了。

我环顾了一下确信四处没人,便脱去衣服,走进江水里。

我是非常喜欢水的,对水有种莫名其妙的亲切感。

可就在这时,一道白影从我身边掠过,竟抓住我的手臂硬生生的将我拖了上来。我十分震惊,要知道,我的功夫不错,此人能以这么快的速度接近我,让我始料不及。

冲出水面,我看见了一张晒的黝黑的脸。

相貌非常清秀的少年。

他不由分说将我往岸上拖去,原来是以为我落水,于是我便索性由着他拖拽。

上了岸,他不停的大口喘气,然后竟然神气活现的呵斥我。

说我一个外乡人,竟然敢在汉水游泳,这一下潜进去,差点就没上来吧,汉水是什么地方,那是八荒大地上最为凶险的水域之一。

他一边说着,一边得意洋洋的俯瞰着躺倒在河滩上的我。

我什么都没说,只是微微的笑着。

那时候,我的胡子已经很长了,几乎看不出年纪,这小子竟然还敢这样没大没小的训斥我,这倒是让我觉得十分亲切和好笑。

后来,我知道他叫鲤鱼,水性很好,是当地最了不起的渔家,只是,他父亲在几年前死在一场惊涛骇浪里,使得他变得比较神经质。

后来,我们成了无话不谈的朋友。

我还教会了他武艺。

另一个是位叫夫颜的寡妇。

认识她是因为我醉了,醉后竟将她认作是飞华。

具体的情形我已经记不得了,我只知道那时候,似乎看见了穿着白衣的飞华从天而降,来到我的眼前。

我伸出手去,将她抱在怀里。

却不料,那女人竟然就这样沾上了我。

其实我没做过分的事情,我只是在酒馆里抱了她一下,可她表现出的妩媚和风情顿时令我清醒过来,将她一把推开。

她并没有因此而感到沮丧。

她竟然打听到了我的住址,不停的给我送吃的。

一开始我从来不动她送来的饭菜,因为她总是像蜜蜂一样围绕在我的周围,让我颇有压力。

我本以为她是个未婚女子,谁料到,鲤鱼竟然告诉我她的丈夫都死了五年了。

她早就过了三十岁。

这又是个令我措手不及的女人,竟然将自己保养的如此之好,让我没有看出她的年纪。那时候,我开始怀疑,似乎是琥珀的作用,它让我的天赋和仙骨逐渐的陈腐和脱离。

金尊冷 姜浪萍(三)

夫颜的美是一种庸俗的艳丽,并不是我喜欢的那种,然而,她的歌喉却十分动听。

她的歌很有力量,很有激情。

第一次听她唱歌,是和鲤鱼一起在汉江边垂钓的时候。

那天,似乎是房陵的什么节日,两岸慢慢聚集了不少锣鼓,鼓乐齐鸣后,我和鲤鱼收起了工具,就在我们准备离开时,鲤鱼拉了拉我的袖子。

原来,鲜艳的队伍里,伫立着一个身穿红色长衫的女子。

她的头上随意的挽着一个发髻,上面插着大朵的山茶花。

接着,她开始唱起了房陵最动听的民歌。

似乎是讲述一段生离死别的爱情。

那声音和她平时说话的时候完全不同,那壮阔宽广的音域令人精神一振。我和鲤鱼终于停下脚步,回望着她的身影。

我不否认,夫颜在这个时候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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