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痞子爱上痞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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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痞子爱上痞子- 第21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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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约好的地点等着跟我们汇合。
    在客栈刚坐下不久,喝了一碗热粥,咬了几口烧饼,就听到公主大呼小叫的声音自外边传来。
    “李仲泉!你想饿死本宫么?在宫中的时候,本宫一天吃个七八顿也是常事!你区区一个五品的兵部武选清吏司,为了这么点小事竟敢给本宫脸色看!当真岂有此理!”
    客栈内的气氛似乎有些紧张起来。我赶紧埋头喝粥。
    公主气鼓鼓地跨入门来,连赶上来搀扶的丫鬟也被她一把推开。身后跟着一名年轻男子,素黑色便服,脸色阴沉,想必就是李仲泉。相貌倒也英俊,只是一双有些愠怒的冰冷鹰眼,让人不寒而栗。
    “李兄,您瞧,您这是何必,哎。”张毅自后面赶了上来,“咱们出门在外,尽力办好皇上交待的事,那是不用说的,可还得照顾好长公主的安全不是?这要是气出病来,你我回去都不好交待哪。”
    李仲泉闻言一愣,叹了口气,摇了摇头,神色间很是无奈。
    说实话,就事论事,我还是蛮同情他的。带着二百来号官兵,跟着这么一位刁蛮公主跑来荒郊野外喝茶,正事一件没干,训斥倒接了一箩筐,这种感觉真他娘的不是太好。
    长公主一进得客栈便站住,张毅忙上前搬开临近一张桌子旁的凳子,还用袖子擦了擦,点头哈腰地请公主入座。
    掌柜的诚惶诚恐,一路小跑过来行了大礼。我们几个也装成是惊慌失措地样子,纷纷扑倒跪拜。
    张毅把眼一瞪:“这儿被官府占用,闲杂人等一律回避!”
    正要起身离去,李仲泉的鹰眼在昭雪身上扫了扫,眉毛一扬,说了声“站住”,盯着昭雪缓缓走了过来。我搀扶着昭雪,她的手已在袖筒中紧握成拳。我不禁暗暗捏了把汗,外面驻扎着官兵两百,若她在此时发作起来,不知萧无尘如何让我们脱身。
    “李仲泉!你这是什么意思!连话都懒得回么!”公主很适时机地怒喝了一声。
    张毅一步跨过来,扯住了李仲泉的手臂,连拉带拽地将他拖回桌边道:“李大人,我说李大人,您还愣着干什么,还不赶紧给公主陪个不是。”转头瞪了我们一眼,喝道:“山野草民,听不懂话么,还不赶紧滚出去,头上长了几个脑袋!”
    众人唯唯诺诺,跌跌撞撞地退了出去。临出门时,君醉故意一个趔趄,将一样物件掉在了角落。我瞥了一眼,那东西正是诗涵常带的荷包。
    我们这次做的是平板骡车,速度很是缓慢。穿过两百官兵的时候,我和昭雪互相紧握的手中都沁湿了汗。
    公主和张毅果然不负众望,我们的车行出去很远,客栈那边都没什么动静,直到那些官兵的身影渐渐消失在视线里,我和昭雪才松了口气。
    “呱~~~~!”
    天边传来一声极难听的乌鸦叫。昭雪抬头望了望头顶,低骂了一句什么,便“呸呸”地朝地上吐了几口口水。我苦笑,古人就是迷信,不过这个时候听到乌鸦叫,的确让人有些头皮发麻。
    “黑毛儿!来!”
    萧无尘轻啸了一声,将赶车的鞭子交给君醉,伸出手臂迎向空中。那乌鸦又“呱”的一声,一个俯冲直奔我们而来。
    昭雪吓得一声尖叫,身子往后一倒差点没摔下去:“萧无尘你疯了么!快把这东西赶走!”
    我赶忙拉住昭雪,眼睛却紧紧盯着萧无尘臂上那只叫“黑毛儿”的乌鸦。那是只很丑陋的乌鸦,身上的羽毛参差不起,一只脚是跛的,头上是秃的,一块不规则的灰褐色疤痕罩在头顶,很是扎眼。
    我这才留意到,黑毛儿嘴里还叼着根细竹管。它低头张嘴,将那支竹管放到萧无尘手心,收了翅膀歪了头,竟也在看我,那对棕色的小眼睛,在明黄色的眼眶里骨碌碌直转。
    竹管里是一小卷纸,萧无尘只看了一眼,便对君醉笑道:“蟑螂准备好了。”
    我的下巴差点掉到地上,鼎鼎大名的FBI沐雨轩,传递消息的工具竟然是乌鸦……我很是无语地看了看昭雪,她也是一副石化的表情,呆呆地瞪着黑毛儿。
    萧无尘轻笑了一声:“别看它丑,它只怕是这世上最聪明的鸟儿。”
    我回过神来,点了点头道:“我倒是看书上说过,乌鸦在鸟类当中,其实是最聪明的一种。”
    昭雪忽问:“它的脚和头上的疤是怎么回事?”
    “被烧的。”君醉插嘴道,“黑毛儿是信使组中最聪明的一只,也是最调皮的一只。一次执行任务的时候,途中看到一户人家着火,便扑了进去。幸亏它命大,被小红看到,我们及时赶过去救起了它,那户人家也因此幸免遇难。”
    我嗤了一声道:“乌鸦本就喜欢明亮闪烁的东西,才不是因为它聪明或是调皮,只不过是抵挡不住火光的诱惑而已。”
    萧无尘和君醉听了我这句话,都投来惊讶赞许的目光。
    “小红是谁?”昭雪问道。
    “是一只秃鹫,侦查组的,它那秃头比别的兄弟姐妹红些,所以叫小红。”
    我真服了沐雨轩。别人用飞鸽传书,他家用乌鸦;别人用千里鹰眼,他家用秃鹫;别人骑马,他家会不会骑鸵鸟?……忍不住和昭雪噗哧一笑,气氛登时轻松了许多。
    萧无尘忽然沉声道:“来了!”
    我心里一紧,忙伸长了脖子向后张望。不过多时,便隐隐看到远处有些尘土,似乎还夹杂着刀光剑影。
    君醉的声音中掩饰不住的兴奋:“快到了,时间刚好。”
    我紧张问道:“你们到底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刚才说的蟑螂又是谁?”
    萧无尘轻笑了一声:“我欠他一个人情,这次送件大礼给他。”
    骡车走不快,后面的追兵眼看着就近了。我顾不上问话,与昭雪双手紧握,紧紧盯着后面追兵。昭雪的另一只手,已搭上了藏在腰间的匕首,我忙按住她,摇了摇头。
    板车转眼进入了一处狭长山谷。君醉猛抽了一鞭,骡子吃痛,不满地嚎叫了一声,速度总算快了些。饶是如此,官兵和我们的距离也是越来越近。
正文 不得了!蟑螂发威了
    眼看就要追上,忽闻两边的山崖上锣鼓齐鸣,震天的喊声铺天盖地而来。一眼望去,密密麻麻约有四五百人,穿红戴绿,有赤脚的,也有蹬着破烂官靴的;有绑着虎皮的,也有反穿着绫罗长袍的;有舞着扁担的,也有握着缺了口的砍刀的……当真是形形□,什么样的都有。
    强盗们只一瞬间便将我们和官兵包围,配合默契,面目狰狞,见了官兵的盔甲和兵器,并无半点惧色,反倒兴奋雀跃,挥舞着手中家伙叫得山响,显见得是做惯了这档子刀头舔血的生意。
    京城的官兵并未打过真仗,个个面色惨白,更有几个年纪小的竟哭起来。李仲泉与几名骑马侍卫离我们只十几步之遥,却被一股强盗插在中间,过来不得。
    强盗们忽然安静了下来,我朝他们注视的方向望去,山崖跳下一名大汉,光着头,精赤着古铜色上身,脸上、身上爬满如巨大蜈蚣般的骇人疤痕。他举起手中鬼头刀挥了挥,刀上的铁环沧浪浪作响,身上如山石般的肌肉也随之颤动,甚是霸气可怕。
    他声如洪钟,似金属撞击,震得人耳膜发痛:“都给我听好了!要活命的,弃了兵器盔甲,留下钱财,老子放你们一条生路!”
    官兵中已有人丢了刀,开始解衣甲上的扎绳。
    李仲泉脸一沉,眼中露出一道残忍的神色,抓起身边正在解甲的小兵便是一刀,吼道:“退怯者,格杀勿论!杀一个山贼,赏银一百!”
    强盗们一听到“银”字,再也按捺不住,一个一个如恶虎般红了眼,与官兵们战作一团。一时间血光四溅,场面很是混乱。强盗们更本不讲章法,见人就砍,见物就抢。那光头大汉最是勇猛无敌,边打边喊:“给老子截住那辆马车!谁截住车归谁!里面的人归老子!”
    几句话间,便冲到了我们的板车跟前,一刀砍在车头,车板硬生生被削掉了一块。君醉一个跟斗栽下来,浑身抖成筛糠般,不住磕头:“好汉饶命!好汉饶命!”
    那大汉扫了扫车上众人,把眼一瞪道:“老子不抢百姓,快他妈滚,莫妨碍了老子生意!”
    君醉忙抖抖索索爬上车头,举手便是一鞭,扬长而去。
    李仲泉在十步之外看得清楚听得明白,无奈公主那边情况危急,张毅已经挂了彩,只得狠狠盯了我们一眼,疾向公主马车方向奔去。
    我听着喧嚣的喊杀声和哀号声渐渐远去,长长地吐了口气,不满地白了萧无尘一眼:“萧大侠,你说要会会李仲泉,原来是为了让我们做一回诱饵。将来若还有什么惊心动魄的计划,也跟我们知会一声,行不行?”
    萧无尘微笑不答,易容后的脸上看不出什么神色。昭雪惊魂未定,闻言愕然地看着我。
    “那个强盗头子就是蟑螂,对不对?萧无尘你真是个疯子,长公主你也敢卖!”
    君醉终于忍不住大笑起来:“宝小姐既猜到那人是蟑螂,就该知道公主不会有事了。他只不过是将公主借去,让李仲泉把他爹从国库中拿的银两吐出来些,接济附近的穷苦百姓。”
    昭雪恍然大悟,好奇问道:“看他那个头……怎么叫‘蟑螂’?”
    君醉笑得更是厉害,上气不接下气地说:“他什么都不怕,却偏偏象个女人似的怕蟑螂。一日竟突发奇想,命人总在他耳边喊‘蟑螂’二字,只为练练胆子。日子长了,大家一见他便喊他蟑螂!”
    说说笑笑间,已近黄昏。车行至一片树林前,我远远便望见林姨她们的马车等在那儿,奶娘正站在路边,翘首遥望。
    穿越这半年来,无论我遭遇什么,她总是尽力在离我最近的地方等着我,等着我平安归来,对她叙说途中遭遇的千奇百怪,再将之编成更光怪陆离的故事,说给更多的人听。我欢呼了一声,仿佛真的回到了十七岁那时的天真烂漫,直向她扑去。
    她却意外的表情凝重,捂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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