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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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呐喊- 第1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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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叔、衡延叔、利冰兄下舟,往夹塘看戏(平安吉庆),半夜大雨。”又5月21日日记:“晴。归家。小云兄别去。”小云兄即朱筱云,朱安的兄弟。他同周家的人一同坐船去看戏,如同亲戚一般走往,大约这时两家已经决定联姻了。
  这时,周家的家境是已经败落下来了:祖父还关在杭州府狱中,父亲死了,田产卖了,鲁迅自己也无意于功名,到南京去进了人们很看不起的什么水师学堂。他转眼就是二十岁的人了,母亲越来越为他的婚事操心。这时,鲁老太太完全无法预料到她的家将是一个显赫的家族,她的三个儿子都会成材,或是大作家,或是大官。可是,眼前现实的家境,却太令她沮丧了。在那个强调门当户对的时代,她这门第实在不好在选择儿媳妇的时候有太多的挑剔。朱安的娘家愿意结这门亲事,是亲上做亲,门第应该说是相当的吧。也许比正在败落下去的周家还要稍稍强一点,是闺女身材容貌年龄命相这些方面有所欠缺才愿意屈就的吧。
  关于鲁迅和朱安的婚事,周冠五在他的《我的杂忆》一文中说到一点他所知道的情况。周冠五(1887—1970),名凤纪,字冠五,笔名观鱼,小名曰朝。他是仁房义支藕琴叔祖的儿子,从小在陕西生长,于1901年才随父母回到绍兴老家来。鲁迅兄弟按辈份叫他朝叔叔,实在比自己还小几岁。他的《我的杂忆》一文中说:
  鲁母知道我和鲁迅在通信,就叫我写信劝他,我写信后得到鲁迅回信,他说:要娶朱安姑娘也行,有两个条件:一要放足,二要进学堂。安姑娘思想很古板,回答脚已放不大了,妇女读书不太好,进学堂更不愿意。后来把这情况又告诉鲁迅,结果鲁迅回信很干脆,一口答应了,说几时结婚几时到,于是定局结婚。定了日子,鲁迅果然从日本回国,母亲很诧异,又是高兴又是怀疑,就叫我和鸣山两人当行郎,他穿套袍挂,跪拜非常听话。《鲁迅家庭家庭和当年绍兴民俗·鲁迅堂叔周冠五回忆鲁迅全编》(上海:上海文化出版社,2006年),第245页)
  由此可以知道,母亲给他定亲的事,是通知了在外求学的他本人的,鲁迅也没有作过不同意的表示。
  这时,鲁迅正在南京求学。母亲给他定亲的事想来是通知了他本人的,并没有任何理由要瞒着他嘛。看来鲁迅也没有作过不同意的表示。
  在清朝末年,未婚男女在直接交往中自主选择配偶的事,在上流社会中是几乎没有的。当时的婚姻,几乎都是靠着“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来决定。鲁迅看到,在这种婚姻制度下结成的配偶,并不都是怨偶。碰巧两人个性相投,相处融洽的也是有的。即使谈不上融洽,但双方都多少迁就一点,容忍一点,也就可以和睦相处下去。那时几乎多数的家庭都是这个情况,这使他觉得接受母亲的安排也可以吧。
  等到鲁迅1906年回国结婚,突然面对这一位二十八岁的新娘,他大失所望了。连原来想的最低限度勉强可以接受的标准也达不到。这婚姻在它开始的第一天就已经预告了后来的变化和结局。周作人在《知堂回想录·###家里的改变》中回忆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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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礼物(2)
总之鲁迅的结婚仪式是怎么样的,我不在场,故完全不清楚,想必一切都照旧式的吧。头上没有辫子,怎么戴得红缨大帽,想当然只好戴上一条假辫吧?我到家的时候,鲁迅已是光头着大衫,也不好再打听他当时的情形了。“新人”是丁家弄的朱宅,乃是本家叔祖母玉田夫人的同族,由玉田的儿媳伯夫人做媒成功的。伯夫人乃出于观音桥赵氏,也是绍兴的大族,人极漂亮能干,有王熙凤之风,平素和鲁老太太也顶讲得来,可是这一件事却做的十分不高明。新人极为矮小,颇有发育不全的样子,这些情形,姑媳不会得不晓得,却是成心欺骗,这是很对不起人的。本来父母包办子女的婚姻,容易上媒婆的当;这回并不是平常的媒婆,却上了本家极要好的妯娌的当,可以算是意外的事了。
  许寿裳在《亡友鲁迅印象记》中也谈到过这婚事:
  朱夫人是旧式的女子,结婚系出于太夫人的主张,因而“瑟琴异趣”。鲁迅曾对我说过:“这是母亲给我的一件礼物,我只能好好地供养它,爱情是我所不知道的。”
  在鲁迅几十年的日记中,只有一处记到朱安的事。那是1914年11月26日:“下午得妇来书,二十二日从丁家弄朱宅发,颇谬。”这封她从娘家寄给在北京的丈夫的信,不知道写了些什么。从鲁迅所作的“颇谬”的评语中,可以猜测到这一对夫妻之间的关系来。
  后来,鲁迅参加《新青年》杂志的工作了,一天他在来稿中看到一首题目叫《爱情》的新诗,诗的作者这样说起自己的婚姻生活:
  ……可是这婚姻,是全凭别人主张,别人撮合:把他们一日戏言,当我们百年的盟约。……
  爱情!可怜我不知道你是什么!
  鲁迅看着这稿子,好像每一个字说的都是他自己一样,触着了他心底深处的隐痛。他被感动了。于是在《新青年》上发表《随感录四十》,评论这诗说:“诗的好歹,意思的深浅,姑且勿论;但我说,这是血的蒸气,醒过来的人的真声音。”
  在这篇《随感录》中,鲁迅表示了他对于这种“无爱情婚姻”的意见。有些话,我们几乎可以看作是他对自己这不幸的婚事的态度的表白:
  但在女性一方面,本来也没有罪,现在是做了旧习惯的牺牲。我们既然自觉着人类的道德,良心上不肯犯他们少的老的的罪,又不能责备异性,也只好陪着做一世牺牲,完结了四千年的旧账。
  做一世牺牲,是万分可怕的事;但血液究竟干净,声音究竟醒而且真。
  在那时的婚姻关系中,夫妻双方的地位是不平等的。如果丈夫提出要终止这婚姻关系,叫做“休妻”,那就意味着妻子有了某种重大的过失,于她是很有损名誉的事情。鲁迅虽然不爱朱安,但是如果提出离婚,就会给她很大伤害。他知道,她也是旧习惯的牺牲者,是不幸的人。因而决心“陪着做一世牺牲”。这里,人们可以看到鲁迅的道德面貌。
  这一不幸的婚姻折磨了他二十年。他的学生孙伏园在《鲁迅先生二三事》一书中讲了这样一个细节,那时鲁迅已经在###做官,已经在大学任教了:
  一天我听周老太太说,鲁迅先生的裤子还是三十年前留学时代的,已经补过多少回,她实在看不过去了,所以叫周太太做了一条棉裤,等鲁迅先生上衙门的时候,偷偷地放在他的床上,希望他不留神能换上,万不料竟被他扔出来了。老太太认为我的话有时还能邀老师的信任,所以让我劝劝他。
  鲁迅先生给我的答话都是不平庸的:“一个独身的生活,决不能常往安逸方面着想的。岂但我不穿棉裤而已,你看我的棉被,也是多少年没有换的老棉花,我不愿意换。你再看我的铺板,我从来不愿意换藤绷或棕绷,我也从来不愿意换厚褥子。生活太安逸了,工作就被生活所累了。”这是的确的,……他虽然处在家庭中,过的生活却完全是一个独身者。
  这里,鲁迅直率地说出了“独身的生活”。这一点也立刻得到了在近处观察了的孙伏园的认同。这大约可以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这个婚姻、这个家庭的有名无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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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亲的礼物(3)
毫无疑问,这一婚姻给鲁迅带来了很长久的痛苦。不过这痛苦是得到了补偿的。一个人在感情上、生理上的需求得不到满足的时候,多馀的精力就有可能用到事业,用到思想上去了。正好是孙伏园看到的这些年里,鲁迅参加《新青年》的工作,给《晨报副刊》写稿,给《语丝》写稿,和《现代评论》派斗争……是不是可以认为:这是化痛苦为文章,化痛苦为思想呢?我们可以看看鲁迅的一段引文。他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在谈到陆侃如冯沅君夫妇的文学活动的时候,引用了匈牙利诗人裴多菲题BSz夫人照相的诗:
  听说你使你的男人很幸福,我希望不至于此,因为他是苦恼的夜莺,而今沉默在幸福里了。苛待他罢,使他因此常常唱出甜美的歌来。
  引文之后,鲁迅接着说:
  我并不是说:苦恼是艺术的渊源,为了艺术,应该使作家们永久陷在苦恼里。不过在彼兑菲的时候,这话是有些真实的;在十年前的中国,这话也有些真实的。
  在婚姻问题上,上帝是苛待了鲁迅的。不过倒也好,这也就造就出了一位不世出的思想家和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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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的计划流产了(1)
婚事办过,鲁迅又要去日本过他的留学生活了。正好二弟作人在江南水师学堂毕业,上年冬天到北京通过了练兵处留学日本的考试,只是因为近视不能学习海军,在学堂里闲住了半年,这时改命学习土木工程。于是,1906年夏历九月,两兄弟就一同前往日本。到了东京,就到鲁迅原先住的公寓伏见馆住了下来。
  周作人在《鲁迅与日本社会主义者》一文中谈到过这一回初到东京时候的一件事情:
  当时我同鲁迅往东京去,有在南京相识、在做革命运动的朋友寿州孙竹丹,托我带两样东西,说是亲戚吴家有女儿吴弱男在日本留学,这是带给她去的。这是一把黄砂的茶壶和一件羊皮背心,叫我送给宫崎寅藏,请他转交。……我因语言不通,地理不熟,不能去送,乃由鲁迅代去,找到宫崎滔天,谈得很是投机。过了两天,他到神田小川町的《平民新闻》社去访问,这是社会主义者所办的报纸,红色的大门,大概宫崎滔天也是在内,所以约他在那里会见。那报的主笔是堺枯川(利彦),那时也相见了。他们还出版有《社会主义研究》,一种杂志似的刊物,红色纸面,很是鲜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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