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人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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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人的呐喊- 第2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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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欲招缪撒,欲造“蒲鞭”,
  说今年已尽,这等事,待来年。
  刘半农自己加了两条注释:
  缪撒,拉丁文作Musa,希腊“九艺女神”之一,掌文学美术者也。
  “蒲鞭”一栏,日本杂志中有之;盖与“介绍新刊”对待,用消极法笃促编译界之进步者。余与周氏兄弟(豫才,启明)均有在《新青年》增设此栏之意;唯一时恐有窒碍,未易实行耳。
  在这一年将尽的夜里,展望即将来临的一年,想到要做这样那样的事情。“欲招缪撒”这一点,看来可以解释为打算进行文学创作。“蒲鞭”一栏,刘半农的注释说得太简单了,很难推知鲁迅他们当时的具体设想是什么。也许,后来把范围扩大了一点,不仅限于新出书刊的评介,而兼及于社会批评,也就是《新青年》从第四卷第四号(1918年4月)开始的《随感录》这个专栏吧。在杂志的第五卷第三号(1918年9月)上,鲁迅发表了《随感录二十五》,接着,他在这一栏里发表了好些篇短评,后来都收在他第一本杂感集《热风》里。几年之后,他在这书的《题记》中回忆说:
  我在《新青年》的《随感录》中做些短评,……有的是对于扶乩,静坐,打拳而发的;有的是对于所谓“保存国粹”而发的;有的是对于那时旧官僚的以经验自豪而发的;有的是对于上海《时报》的讽刺画而发的。记得当时的《新青年》是正在四面受敌之中,我所对付的不过一小部分。
  就在刊出刘半农的《除夕》这首诗的同一期杂志上,还刊出了钱玄同与刘半农的“双簧信”,正好反映出《新青年》杂志“四面受敌”的情形。这篇标题为《文学革命之反响》的读者来信,实际上是由钱玄同执笔,把社会上反对新文化运动的种种论调集中起来,摹仿复古派的口吻,用“王敬轩”这个虚拟的署名写给《新青年》编辑部的,同时刊出刘半农写的针锋相对痛加批驳的覆信。只是这覆信的措辞轻薄,连什么“鲜灵芝”、“刁刘氏”都写进去了,反而引起反感,削弱了批判的力量。后来《新青年》同人也很觉懊丧。
  这是1918年1月的一次和过去学生的聚会,三个月之后,鲁迅就创作了《狂人日记》。
  鲁迅在《新青年》上发表的第一篇是小说《狂人日记》(第四卷第五号,1918年5月)。早两年,他的表弟阮久荪,大姨母的儿子,忽然精神病发作。鲁迅就近观察了他病中的表现,才促使他写这一篇的吧。这是一篇政论性很强的小说。作者没有为人物形象的塑造和故事情节的安排花费许多心思,他几乎是把自己的一些思想通过小说中主人公的口直接呼喊出来,对几千年来中国吃人的宗法制度和旧礼教作了愤怒的控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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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这铁屋的希望(4)
古来时常吃人,我也还记得,可是不甚清楚。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没有年代,歪歪斜斜的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横竖睡不着,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
  1918年8月20日,鲁迅在致许寿裳的信中谈到了这篇小说,谈到中国历史是一部吃人历史的这一思想。这信中说:
  《狂人日记》实为拙作,……前曾言中国根柢全在道教,此说近颇广行。以此读史,有多种问题可以迎刃而解。后以偶阅《通鉴》,乃悟中国人尚是食人民族,因成此篇。此种发见,关系亦甚大,而知者尚寥寥也。
  这里所说的“吃人”,当然是一种象征的、比喻的说法。实际上,它说的是几千年来专制主义(宗法家族制度以及礼教都是它的组成部分)对人的摧残。小说刚刚发表,就得到了响应。成都吴虞写了篇《吃人的礼教》(载《新青年》第六卷第六号),说:
  我读《新青年》里鲁迅君的《狂人日记》,不觉得发生了许多感想。我们中国人,最妙是一面会吃人,一面又能够讲礼教。吃人与礼教,本来是极相矛盾的事,然而他们在当时历史上,却认为并行不悖的,这真正是奇怪了。
  《狂人日记》内说:我翻开历史一查,这历史每叶上都写着“仁义道德”几个字。我仔细看了半夜,才从字缝里看出字来,满本都写着两个字是“吃人”!我觉得他这日记,把吃人的内容,和仁义道德的表面,看得清清楚楚。那些戴着礼教假面具吃人的滑头伎俩,都被他把黑幕揭破了。
  吴虞这篇文章举出了不少中国史乘记载的真正吃人的事例,例如《后汉书·臧洪传》说臧洪“杀其爱妾,以食兵将”,《新唐书·忠义传》说张巡守睢阳,也是从杀妾以飨军士开始,吃完了围城中的妇人,接着吃男夫老小,一共吃了二三万人。吴虞说,他们为了自己“在历史故纸堆中博得‘忠义’二字,那成千累万无名的人,竟都被人白吃了。孔二先生的礼教讲到极点,就非杀人吃人不为功,真是残酷极了。一部历史里面,讲道德说仁义的人,时机一到,他就直接间接的都会吃起人肉来了。……我们如今应该明白了:吃人的就是讲礼教的,讲礼教的就是吃人的呀!”
  在这篇小说中,鲁迅通过“狂人”的口,表示了他对于将来新的社会制度必将到来的坚定信念:
  你们可以改了,从真心改起!要晓得将来容不得吃人的人,活在世上。
  你们要不改,自己也会吃尽。即使生得多,也会给真的人除灭了,同猎人打完狼子一样!——同虫子一样!
  《狂人日记》发表的时候,第一次用了“鲁迅”这个署名。这是很有意思的。它不但是鲁迅第一篇用白话文写的小说,而且是新文###动的第一个最可贵的收获。正如他自己在《〈中国新文学大系〉小说二集序》中说的,这一篇“算是显示了‘文学革命’的实绩”。它在中国现代思想史和文学史上都是一篇重要文献。
  《狂人日记》发表之后,“便一发而不可收”,接着又写了《孔乙己》(1918年冬)、《药》(1919年4月)等等小说。
  小说《孔乙己》,是通过一个少年人(酒店学徒)的眼睛,来看一个不幸的读书人的境遇。“孔乙己原来也读过书,但终于没有进学,又不会营生;于是愈过愈穷,弄到将要讨饭了。”
  这个小学徒发现:在他那酒店的顾客中,“孔乙己是站着喝酒而穿长衫的唯一的人”。一句话,就把这人的境遇写出来了。就是这件“又脏又破,似乎十多年没有补,也没有洗”的长衫,表明他不属于那做工的“短衣帮”,而是 “士”人一类。可是他又这样穷困,已经不能“踱进店面隔壁的房子里,要酒要菜,慢慢地坐喝”,只能同那短衣帮一起,站在柜台边上喝上一杯。
  在酒店里,他常常让人随意取笑。回答这些取笑,他“嘴里说些话,这回可是全是之乎者也之类,一些不懂了。在这时候,众人也都哄笑起来:店内外充满了快活的空气。”小说写了这样的场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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毁坏这铁屋的希望(5)
有几回,邻舍孩子们听得笑声,也赶热闹,围住了孔乙己。他便给他们茴香豆吃,一人一颗。孩子吃完豆,仍然不散,眼睛都望着碟子。孔乙己着了慌,伸开五指将碟子罩住,弯腰下去说道,“不多了,我已经不多了。”直起身又看一看豆,自己摇头说,“不多不多!多乎哉?不多也。”于是这一群孩子都在笑声里走散了。
  可见他《论语》读得很熟,孔夫子说的“圣人多乎哉?不多也”,他随口就用上了。小说中他最后一次出场的场景是令人战栗的:
  掌柜仍然同平常一样,笑着对他说,“孔乙己,你又偷了东西了!”但他这回却不十分分辩,单说了一句“不要取笑!”“取笑?要是不偷,怎么会打断腿?”孔乙己低声说道,“跌断,跌,跌……”他的眼色,很像恳求掌柜,不要再提。此时已经聚了几个人,便和掌柜都笑了。我温了酒,端出去,放在门槛上。他从破衣袋里摸出四文大钱,放在我手里,见他满手是泥,原来他便用这手走来的。不一会,他喝完酒,便又在旁人的说笑声中,坐着用这手慢慢走去了。
  孔乙己当然是科举制度的一个牺牲者。科举取士,作为一种制度来说,在历史上是起过积极作用的。在这种制度之下,除了倡优皂隶等等被社会贱视的人之外,所有士农工商不问贫富门第都有平等的机会通过一定的程序进入仕途,成为政府官员。比起魏晋南北朝时代的“九品中正”制要公平得多。考试所用的八股文和试帖诗,固然有禁锢思想的作用,但也不失为测验学力和智商的一种标准。只是那时政府的政务简单,需要官员的人数很少,而读书人除了中式做官之外,又很少其他的出路,这样,落第的士人境遇就悲惨了。孔乙己就是一个突出的典型。
  鲁迅是怀着悲悯和同情的心情来写孔乙己的。写他受到社会的迫害,真活不下去了,可是依然艰难地挣扎着活下去,依然保持着自尊和自爱之心。
  孙伏园在《鲁迅先生二三事》一书中回忆说:
  我尝问鲁迅先生,在他所作的短篇小说里,他最喜欢哪一篇。
  他答复我说是《孔乙己》。
  有将鲁迅先生小说译成别种文字的,如果译者自己对于某一篇特别有兴趣,那当然听凭他的自由;如果这位译者要先问问原作者的意见,准备先译原作者最喜欢的一篇,那么据我所知道,鲁迅先生也一定先荐《孔乙己》。
  鲁迅先生自己曾将《孔乙己》译成日文,以应日文杂志的索稿者。
  《药》这篇小说的主人公名叫夏瑜,显然是对1907年被杀的女革命家秋瑾的纪念。在小说中,夏瑜并没有出场,就从旁人的谈论中,人们可以看到这一位视死如归的革命家的英雄气概。他被关在死囚牢里,已经是生命的最后时刻了,这时他想的不是正一步一步逼近自己的死亡,而是国家和人民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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