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视觉人生:陈逸飞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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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觉人生:陈逸飞传- 第3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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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理发师》的西去之路(4)
该报在同一版面上发表该报记者陈滨采写的《因为艺术?——〈理发师〉一剪而断,姜文陈逸飞谁该负责》。据文章介绍,陈逸飞表示:我不知道姜文这样做的真正用意是什么。陈逸飞否认了姜文的声明理由。他说,《理发师》停机,是四家投资方的集体决定,不是导演个人的事情。我个人作为第二大投资人,更不会用自己的钱与其他三家投资方怄气。陈逸飞说,电影是集体创作的作品,是不是每个人都有必要说出自己,电影是大家的智慧,大家讨论的结果。姜文说他在影片中担任监制,并未得到三方投资方的认可,在我的眼里他就是演员。陈逸飞特别强调,他和姜文之间的矛盾不是艺术之争,有与其他与艺术无关的问题。现在,姜文想把我们之间的矛盾引为是艺术观点之争不合事实。
  同在1月12日这一天,《新民晚报》发表记者杨展业写的《姜文致函本报谈〈理发师〉风波,希望迅速恢复影片拍摄》,介绍了姜文《我的几句话》的主要观点。文章也介绍了陈逸飞的观点,据悉,陈逸飞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也表达:“我要以大局为重,努力把戏拍下去。我是不可能离开剧组的,因为我要对自己的戏和投资负责。”他又说:“为了保证以后电影的顺利拍摄,我们将对一些演员进行调整。”
  2003年1月13日,《广州日报》、《南国早报》、《八桂都市报》、《文汇报》、《南方都市报》等都发表了姜文的《我的几句话》及相关报道,一时弄得很热闹。《广州日报》同日发表董卉对陈逸飞的采访实录《陈逸飞:我不能说不跟姜文再合作的话》。
  也是1月13日,《京华时报》发表杨劲松采写的《陈逸飞姜文和解?各有说辞疑云重重》。文章介绍说,记者致电陈逸飞,陈逸飞先生主动配合,不仅对本报敞开心扉,而且给本报发来停机事件的重要文件,即由四方投资方共同签署的《会议纪要》,同时指出和姜文的分歧决不是艺术上的问题。记者就陈逸飞的话继续求证调查。电话里,陈逸飞的声音格外爽朗,他对记者说:“11日晚上你怎么不问我对姜文信件的看法?那时我已同时看到姜文给媒体的信了,我的确不明白姜文为何这样做?本来已经淡化的事情,他却要搞得这样不利于解决这个问题。看到信后,我在当晚9点多给韩三平打电话问这件事,他说知道这件事。我至今没有和姜文通话,我没有必要和他通话,姜文现在搞得像受害者一样,这是与事实不符的。”陈逸飞表示:“姜文不是《理发师》的编剧,虽然他参与了剧本创作,但都是大家的共同创作,我中有你你中有我,我自己还有很多创作在里面,再说,电影最后要看的是完成片。关于姜文是监制一说,我的确是30日在北京才知道的,这是世纪英雄在与姜文签订的合同上标明的,但我们三家投资方都不是很清楚,姜文在剧组也一直没有把监制的身份从一开始就说明。至于停机是,6日晚拍姜文和周韵的戏,姜文一来就赞赏周韵的妆化得不错,但一会儿又要她去改,最后两人吵起来。至于他们怎么也闹成这样,我不明白,更不好评论。我们开会解决也很不愉快。韩三平打电话来希望我和姜文立刻回北京解决问题,但姜文不愿意北上,我的票子(去北京的飞机票)还是剧组制片主任给我订的,怎么是我一个人擅自回去了?第二天,姜文才回北京,我们投资方也作出了停机决定。”提到与姜文的艺术合作,陈逸飞坦言:“我和他的分歧决不是艺术上的什么争执,的确是非艺术的问题。”至于具体问题,陈逸飞又守口如瓶。最后,陈逸飞强调:“我是《理发师》第二大股东,世纪英雄35%,我是25%,其他两家各20%,总投资最后预算是1600万人民币。我作为投资人,决不会用自己的钱与其他三家投资方和姜文怄气,我发神经了?”
  还是1月13日,投资方通过《北京晚报》表明态度,希望双方能化干戈为玉帛,但无论姜文退出或陈逸飞退出,或者两者都退出,《理发师》都将在节后接着拍。
  1月14日,陈逸飞通过媒体公布《理发师》停拍原因,声称剧组存在“财务黑洞”。同日,陈逸飞在上海召开个人新闻发布会,就《理发师》停机发表六点声明。这一天相当多的报纸都登有与《理发师》有关的文章。《京华时报》发表张迪的《姜文陈逸飞〈理发师〉进入冷战》,《扬子晚报》发表陈滨的《陈逸飞:我们的矛盾不是艺术观点》,《南方都市报》发表《从〈理发师〉停机看虱子的重要性》的文章,《羊城晚报》发表陈滨的《电影最该尊重什么?》,该报同一版面还发表孙毅蕾的《陈逸飞:姜文骄横没人能接受》,《新民晚报》发表本报记者杨展业的《为〈理发师〉梳理乱发——陈逸飞谈影片停机内幕》,《南宁晚报》发表南都的《陈逸飞:姜文做人有问题》,《解放日报》发表本报记者洪伟成、李光一、吴海云合作采写的《〈理发师〉停拍引发思考》,《文汇报》发表本报记者傅庆萱采写的《陈逸飞昨就〈理发师〉停机事件进一步挑明实质性原因是经济问题》和该报记者陈晓黎采写的《两位投资人出来说话〈理发师〉定会继续拍摄》。这一天可能还有更多的报纸发表了与影片《理发师》有关的文章,大家都很关心《理发师》的命运。
  

第十四章 《理发师》的西去之路(5)
1月14日的诸多文章里,傅庆萱的《陈逸飞昨就〈理发师〉停机事件进一步挑明实质性原因是经济问题》特别醒目。文章介绍说:近日,姜文就《理发师》停机一事在多家媒体发表“我的几句话”的公开信后,有关这一事件的内幕被传得沸沸扬扬,昨天陈逸飞对记者第一次直言不讳地挑明:“停拍的实质性原因是经济问题”,“本来我对矛盾的真实原因一直保持沉默,但现在姜文的公开信把事态扩大了,我是不得已才开口的” 。陈逸飞说,按姜文的说法似乎是他“想拍一部好电影”,而我却不领情,但事情并不是这样的,根本原因是剧组的运作机制极不规范,经济上出现了严重问题。陈逸飞说,我是这部戏的第二大投资方,同时还是执行制片人和导演,按照合同规定必须对整部戏负责,而且经济上的超支也要由我承担。但实际上姜文控制了剧组的全部财务权和人事权,所有经济上的事情都由长期与姜文搭档的制片主任赵一军包揽,而且跳过了会计和出纳,从签字、账务到现金都在一个人手里,以至出现了许多漏洞和问题,比如花钱无度、支出没有原始单据,发票与现金出入很大。主要演员在已经领取了片酬之后,每月“零花钱”竟高达八千多元,甚至连香烟及开拍前看病的医药费都要剧组报销;驾驶员明明只用了三十多天,开机总共只有一个多月,结果却报销了一百多天的费用。投资方曾提出要委派一名财务总监,但也一直无法实现。陈逸飞认为,这些问题已经严重影响了拍摄的正常运行,“再这样下去,要出大问题。”对于姜文公开信中提到停机是因为陈逸飞“一走了之”的说法,陈逸飞说,“暂停拍摄”是四方投资商共同研究后签字认可的,我手头有复印件为证,当时还有律师在,然后又责成制片主任赵一军向剧组全体人员宣读。再怎么说我有几百万元投资在这部戏里,我不可能“一走了之”,难道我跟自己的钱怄气吗?很多人以为这场风波是导演与演员之争,陈逸飞说,艺术上的分歧都可以讨论,“我不是一个外行,我也拍过电影,也与有国际影响的明星合作过”,作为一个导演,我深深懂得“电影是集体创作出来的”这个道理。陈逸飞认为,“电影并不是只有一种拍法”,按他的说法,姜文不仅和他本人有矛盾,和剧组的其他人员、甚至群众演员也产生过矛盾,就连姜文自己推荐到剧组的女演员周韵都和姜文发生过争执。实际上并不是只有姜文一个人做了很多事,每个创作人员都在为这个片子做着努力。至于该片能否继续拍下去,陈逸飞肯定地说,戏还要拍的,这也是投资方很明确的态度。至于什么时候继续拍,现在还很难说。我不能说就不跟姜文再合作之类的话,从投资者的角度看,处理好这件事也是能力的体现。但有一点是肯定的,我要找的人一定要有国际知名度,但更要有敬业精神和良好的职业素质。
  1月15日,陈逸飞在《羊城晚报》发表的《几点声明》,全文如下:
  一、 我对电影的艺术形式充满了感情,电影是我“大美术”、“大视觉”概念实践的一部分。
  2002年初,我买下凡一平小说的电影改编权,并请原作者改编成电影剧本。组建剧组后,请张人捷和王述平进一步修改剧本,然后又组织主持主创人员讨论、修改剧本。
  二、电影《理发师》是由世纪英雄电影投资有限公司、逸飞文化影视传播公司、北大华亿电影文化有限责任公司、华谊兄弟太合影视投资有限公司联合投资摄制的。我是第二大股东,并与另三家投资方签约担任该片的执行制片人和导演职务。
  三、2002年12月30日,我去北京是由韩三平约我去的,行程是由制片主任赵一军安排的,不存在我不辞而别的说法。
  四、根据四方的协议规定, 我有剧组的财政权和人事权。但《理发师》剧组在筹建的过程中就已埋下了隐患。姜文和制片主任是多年的伙伴,他们拉了一帮自己的人在剧组里担任各项工作,包括会计等重要职务,并运用各种方式抬高他们酬金,造成了戏还没有开拍,制片主任赵一军做的预算就超支150万元。
  赵一军还擅自将投资方的资金都放在自己处保管,隐瞒资金的运作,导致资金的严重失控,包括演职人员的酬金等重大支出,全由姜文和赵一军二人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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