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敖议坛哀思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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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敖议坛哀思录- 第2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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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薛局长石民:本局似乎没有这种直接证据,因为都是以口头交代;如果有,我一定愿意提供给委员。
  李委员敖:您说是以口头交代,可是据本席了解,根据殷宗文未公布的回忆录,命令不仅是口头,且有经过批文。
  薛局长石民:我没有看到相关批文。
  李委员敖:贵局没有这项档案吗?
  薛局长石民:没有。
  李委员敖:还是档案被销毁了?
  薛局长石民:自我上任之后就没有这项档案。
  李委员敖:好的,那么本席了解这个情况。本席认为你们在拦截这件事,以使本席得不到证据去告李前“总统”。“监察院”公报刚提出要弹劾徐炳强时,已经公布了这项证据,这表示说,你们要拦也拦不住。因此本席认为,你们连“国安局”重要人物的判决书都拿不到,这在情理上说得通吗?你们有必要了解局里重要干部被收押、被判决,却连他的判决书都没有吗?
  薛局长石民:我没有拿到。
  李委员敖:你们要不要去拿?如果你们向高等法院索取,能不能要得到?
  薛局长石民:我们可以去要。
  陈组长炳林:报告委员,我们试试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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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安局”密件落在我手里

  李委员敖:好,你们去试试看。
  其次,李前“总统”在进行诺贝尔和平奖相关安排的事,从陈“总统”口中出现了,薛局长也知道,登载在9日的报纸上,是陈“总统”在8日这么说的。请问薛局长,贵局是否知悉李前“总统”在推动争取诺贝尔和平奖这件事?
  薛局长石民:我不知道。李前“总统”任内时的事情,我都不知道。
  李委员敖:当时你确实尚未到职,但“国安局”是否知道此事?
  薛局长石民:我现在没有办法答复委员。
  李委员敖:本席愿意现在答复你,本席手里拿的,就是贵局的内部文件,是殷宗文给李登辉的,其中提到“建议钧长”,其中钧长二字前面空一格,表示文件是呈给李前“总统”的,又提到“以获得诺贝尔和平奖的提名,并考虑我国家安全与利益的需要,本局……”。这是贵局内部秘密文件,当然也是贵局保密防谍工作做得不够,才会让文件落到本席手里。
  薛局长石民:请问委员,我能不能看一下文件?
  李委员敖:可以。你可不要摸,否则会留下手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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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想赖?

  薛局长石民:不过这份文件没有成文。
  李委员敖:本席只是要告诉你,最后“国安局”动用的预算是美金447878元。
  薛局长石民:文件上的“局”指的未必是“国安局”。
  李委员敖:局长想赖?这当然是贵局。
  薛局长石民:这未必和“国安局”有关。
  李委员敖:那请你告诉本席,“本局”指的是什么?
  薛局长石民:可以称为“局”的单位太多了,“卫生局”也可以自称“本局”。
  李委员敖:当然了,你说得完全正确。但是很对不起,这里讲的不是“卫生局”,而是“国家安全局”。如你所说的,只要是###拿出来的,就是真的。本席分析给你听,当时要的是美金447878元,要通过美国的公关公司来进行此事。如果陈“总统”也同样要求贵局动用美金40余万元或更多预算,来推动诺贝尔和平奖相关事宜,贵局会不会拨出这笔预算以供使用?
  薛局长石民:不会。
  李委员敖:如果“总统”下令呢?
  薛局长石民:自我上任迄今,陈“总统”从未干预我工作上的事。
  李委员敖:可是他动用过非法预算,不是吗?这笔预算他动用过3次,后来才还给“国库”。
  薛局长石民:我不知道这件事。
  李委员敖:现在你知道了,陈“总统”有这种动用非法预算的习惯。
  薛局长石民:奉天项目动用的预算都已缴回。本局现在一切按照预算走。
  李委员敖:没有错,可是动用的预算是因为陈“总统”下令之后才缴回,他在非法动用该笔预算3年之后,才缴回去的。这证明了陈“总统”有动用非法预算的前科和习惯,如果他现在要求贵局为了推动他获得诺贝尔和平奖花钱,贵局肯不肯花钱?
  薛局长石民:不会有这种情况。
  李委员敖:万一有的话,贵局肯不肯?
  薛局长石民:不会。
  李委员敖:贵局不肯吗?
  薛局长石民:不会发生这种事情。
  李委员敖:为什么不会发生?李前“总统”就有这种习惯。
  薛局长石民:那是因为有钱,才可以这么做。
  李委员敖:现在贵局还是有钱。贵局每年要求本院通过多少预算,从其中挪出美金44万元,对你们来说,不是很难的事。请局长告诉本席,若是陈“总统”提出要求,贵局会不会同意推动诺贝尔和平奖的案子?贵局要不要配合?
  薛局长石民:不会。
  李委员敖:贵局会抗命?
  薛局长石民:不是抗命。
  李委员敖:这是抗命。
  薛局长石民:因为本局没有编列这笔预算,所以不会去做。
  李委员敖:贵局编列了很多弹性预算。贵局的预算不是一个萝卜一个坑,而是一个坑里有好几个萝卜。
  薛局长石民:本人的目标是希望做到一个萝卜一个坑。
  李委员敖:本席就是要提醒你这样做。接着,收买卡西迪等外国公关公司的钱,过去都编列在“国安局”预算内,这次又要出于贵局的账吗?
  薛局长石民:没有。
  李委员敖:你能保证不会出于“国安局”的账吗?
  薛局长石民:不会出于本局的账。
  李委员敖:好的。本席是否可以去参观“台湾综合研究院”第四所?局长能否安排?因为那是贵局创办的,到目前为止,也是由贵局编列经费,本席是不是可以参观?
  薛局长石民:本局现在和“台综院”在公事方面已正式停止关系。由于本局要收回财产,因此已和“台综院”停止关系。
  李委员敖:所谓停止关系,是不是说“台综院”成为债务人,欠“国安局”钱?
  薛局长石民:是的。
  李委员敖:贵局现在和“台综院”是否只有这么简单的关系,没有其他关系?
  薛局长石民:是的。
  李委员敖:好极了,本席就等贵局进一步向本委员会报告。因为局长曾经讲过,这不是机密。本席要求“国安局”进一步给本委员会书面说明,以告诉本委员会进度。
  薛局长石民:可以。
  李委员敖:现在律师请到了,请在两周以内以书面数据向本席报告进度。谢谢。
  薛局长石民:谢谢。
  

香蕉好吃吗?

  2005年10月13日,我在“国防委员会”质询“国安局”局长薛石民,记录如下:
  主席:请李委员敖质询。
  李委员敖:主席、各位列席官员、各位同仁。薛局长,香蕉好吃吗?
  主席:请“国安局”薛局长答复。
  薛局长石民:主席、各位委员。非常好吃。
  李委员敖:谢谢你!方才“国安局”给本席的报告,本席根本就拒看,因为这又是你们的老套,看完后就要当场收回,认定我们就是会泄漏机密,根本就不尊重我们,所以本席拒看。另外一个拒看的原因是,方才卢委员已经逐一核对出来,这本报告根本就没什么新东西。局长,本席认为你实在太小看我们“立法委员”了,你以为带这么一大堆人来,就可以把我们哈拉哈拉、敷衍过去吗?你方才答复卢委员时表示,会听从律师的建议,一切依法解决,但这么一个简单的业务,不能依法解决,还要等对方召开董事会,这样的律师根本就请错了,本席建议你们换个律师。这件事处理得拖拖拉拉,对你们“国安局”的形象实在影响太大了,所以,本席还是劝你依法解决,并向我们报告进度,否则是过不了关的。
  其次,你方才提到,泄漏情报会伤天害理,请问到底是谁伤天害理?不是李登辉吗?导弹案子他讲出来了,害得双方的人都受到伤害;不是###吗?这些你为何不去追究呢?基本上,本席认为“国安局”的整个方向错了。“国安局”的职责并不只是要设计如何防堵敌人、打击敌人,还有一个重要方法,是以化敌为友的方式来保卫“国家”安全,而今天“国安局”的作业正是缺少了这一方面,其原因就在于你们犯了一个逻辑上的错误,即beg the question,就是把未判定的结论放在大前提上来询问别人。譬如,我问局长多久没有打老婆?结果你一回答就错了,因为这表示你承认打老婆,所以,是我把结论摆在前头陷害你,你是输定了。今天,“国安局”的做法也是把结论摆在前头,结论就是我们与海峡对岸是敌对的、是不可能化敌为友的、我们是占不到便宜的,所以,我们只能用今天这种类似围堵、闪躲的方式,以小击大硬搞。本席以为,“国安局”局长应该要有宏观的视野,能告诉人民如何减低海峡两岸紧张的关系,而不是只有靠打;但是,你们整篇报告中提到的,都是打,都是防范,把别人都当贼,就像今天把我们“立法委员”都当贼一样,怕我们泄漏了你们的秘密,显见你们整个大前提都已错在先了!作为一个“国家安全局”的局长,你有责任,也有使命让全民了解这样的事实,尤其要让###知道,可是你的表现却太像一个政治家,而非情报首长;情报首长应该要有更严格的标准来解决这些问题。
  依本席厉害的标准,上述的这一番话可说是非常温柔、客气。在此,本席要告诉你一个本席经常讲的故事:林肯总统曾说过某人是政敌,要消灭他。但过了两天,有人看见他和这位政敌手拉着手,就奚落他说,你不是要消灭你的敌人吗?怎么还拉着他的手?林肯说,我不是消灭了嘛!因为他不再是我的敌人,他是我的朋友。同理,我们现在还在用蒋介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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