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庞德先生和我在七月份的一个星期天,驱车到了离纽沙勒不远的迈尔斯农场。据说,当年的林肯常在这一带逗留,为人们讲几个故事,喝杯苹果汁,然后再走到春田镇借书看。
吉米叔叔一看见我们,就搬了三把成套的摇椅出来,让我们坐在农场前院的大枫树下,然后拉开话匣子畅叙起了往事。这时,小火鸡、小鸭子们在我们周围的草地上叽叽喳喳,来回嬉戏。吉米叔叔想起了一件有关林肯的令人悲哀、发人深省的小事,这件事从未被人记录或发表过:
“一位名叫雅各·M·尔莱的医生,娶了迈尔斯先生的阿姨凯撒琳为妻。1838年3月11日的晚上,也就是林肯住到春田镇后一年时光,有个骑马的陌生人,到尔莱医生家门前敲门,当医生走到面前时,他用双管猎枪把医生打死,然后骑马逃走。
这件案子直到今天仍未破获。因为那时的春田镇只是个偏僻荒凉的小村落,杀人嫌疑者的线索几乎很难被发现。
医生没留下什么财产,他的遗孀凯撒琳只能招一些搭伙的房客,勉强谋生。亚伯拉罕·林肯夫妇婚后不久,就租住在医生太太家里。
吉米·迈尔斯叔叔常听凯撒琳阿姨说起这样一件事:
一天早晨,林肯夫妇正在用餐。这时,不知林肯的什么动作惹得妻子发怒了。只见林肯太太气咻咻地把一杯热咖啡泼到了丈夫的脸上,林肯屈辱地坐在那儿,一言不发。所有的房客都看到了这一幕。尔莱太太连忙拿了一条毛巾,为林肯擦干脸孔和衣服。林肯夫妇20年的婚姻生活,从这件事可窥一斑。
当时,做律师的无法都在本地开业,因为一个小小的春田镇,竟然有11名律师。大卫·戴维斯法官经常是在第八司法区的各个县流动开庭,于是律师们就骑着马,从一个县赶往另一个县来回奔波。别的律师们为了与家人共度周末,总要尽量在星期六时赶回春田镇。
惟独林肯害怕回家,他在春季和秋季的六个月里,都在外巡回办案,极少走近春田镇。
林肯太太的大嗓门和凶悍相,是远近闻名的。邻居们常说她“折磨得林肯心惊肉跳”。所以,一年又一年,林肯宁愿在肮脏的乡下旅店里逗留,也不愿意回家看着太太成天颐指气使。
参议员毕佛瑞吉先生说:“凡是邻近的人,全有幸听到过林肯太太长时间的痛斥声,她那高亢刺耳的大嗓门,即使到了对街都可以听见。有关她对人施暴的传闻也不少,一般来说都是可信的。”
自称了解玛丽心理的荷恩敦先生说:“林肯的宽容仁慈使玛丽无地自容,他粉碎了她那傲慢的个性,使她感到自己在别人面前总抬不起头。因此她要报复,而强烈的报复欲摧毁了她的理智与情感。玛丽不断对林肯发泄蕴藏在心底的怨恨,将他搞得头昏目眩。”
在玛丽的眼中,林肯没有一样举动是对的:他就像一个粗鲁的印第安人,步态笨重,两只脚一高一低,背还有些驼。她故意学林肯走路时的姿势,说他脚步生硬,毫无美感。她嘟嘟囔囔,教他走路时脚趾头要朝下,就像当年她在法国贵妇人的学校中所学的那样。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家 庭(2)
她嫌林肯那呈直角外伸的脑袋和那一对大耳朵太难看;她挑剔说丈夫的鼻子不够挺,而他的下唇又太突出;她又说他的四肢都太长了,但脑袋则太小;而且,他的脸孔看上去就像得了肺痨似的。
对自己的风度举止,林肯本人毫不在乎,但玛丽恰恰在这方面极为敏感,而且极其爱体面。就连荷恩敦也说:“林肯太太的哭闹也不是完全没有根据。”林肯在街上走路时,一只裤管随意塞在皮靴里,而一只则在皮靴外晃荡。他很少给皮靴上油。大衣早就该洗,硬领也早就该换了。
詹姆士·高莱先生曾住林肯家隔壁多年。他说:“林肯先生常穿一双松垮的旧拖鞋到我们家来,他那条褐色的长裤,只用一条背带系着。”
林肯在天气转温时往往走得更远,他“穿的大衣其实只是一件肮脏的亚麻布外罩,背上一块块汗斑清晰可见,如画了张地图似的”。
在一家乡村旅店,一位年轻的律师曾见过林肯,而且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他当时正要去睡觉,只见林肯穿一件“长度在膝盖和足踝之间的、自己缝制的黄法兰绒睡衣”, 年轻律师吃惊地说:“他是我所见过的最古怪的家伙。”
林肯很少去理发店,次数远远达不到玛丽的要求,而且他一辈子都没用过剃刀。瞧着他那一头粗糙茂密、原始森林一般的头发,玛丽顿起无名之火。如替他收拾利索了,不用过多久,就必定又会搞成乱糟糟的一团。这是因为,林肯喜欢在帽子里放存折、信函、文件等物品,然后随手戴到头上,头发也就没有不乱的道理了。
林肯有一次在芝加哥照相,摄影师要他“整顿一下尊容”,林肯回答说:“只怕整修以后,春田镇上的人就会认不出那是林肯。”
到了餐桌上,他更是纵横驰骋,不拘一格。他常常握不好餐刀,用完餐刀后也不知道如何摆在盘子上。而用刀叉吃鱼和面包皮的技巧,他更完全不懂。有时,碟子弄歪了,猪排整块地滑落到大盘上。而当他非得用自己的餐刀切奶油时,林肯太太就气得七窍生烟,于是就免不了吵一架。有一次,当发现他竟把吃剩的鸡骨头放在搁莴苣的小碟子上时 ,玛丽气得差一点昏过去。
当女士们走进房间时,林肯常常既不站起来,也不接她们的大衣;客人告辞的时候,他也不送客。玛丽就为此牢骚满腹,不时痛骂他。
平时,从办公室回家后,他就马上脱掉大衣、鞋子、硬领,卸掉肩膀上的“吊带”,然后将过道里的一张椅子翻个身,垫个枕头在椅背上,脑袋和肩膀就靠着椅背。——他就喜欢这样躺着看书。
他通常一连数小时躺着阅读,多数的时间是看报纸;有时,他会从《当阿拉巴马脸红的时候》这类书中挑出一个幽默的地震故事来念。他也爱读诗歌。由于印第安那州的“高声朗读法”教育使他养成的习惯,所以无论读什么,他都要大声朗诵出来。他觉得这样可以在听觉、视觉上都受到刺激,使记忆更深刻。
在地板上躺着,他有时会合上双眼,吟诵莎士比亚、拜伦或爱伦坡的诗句。比如:
每逢月亮含笑,我就梦见,
美丽的安娜贝儿·李,
每当星辰升起,我就看见明眸闪烁,
那是,
美丽的安娜贝儿·李。
有一位亲戚在林肯家里住了两年。据他的回忆,有天傍晚林肯正躺在大厅里的地板上看书。这时客人来了,但他不等佣人去开门,就穿着一件衬衫,自己去把客人引进大厅,还说他就要这样“捉弄一下女人”。 电子书 分享网站
家 庭(3)
林肯太太当时正在隔壁房间,他看见女士们进来,丈夫却在一边胡言乱语,就马上暴跳如雷,结果林肯被搞得十分尴尬。因此,林肯宁愿离开家里,待到夜深人静时,才从后门偷偷溜回去。
因为林肯太太怀疑林肯的好友约书亚·史匹德曾教他逃婚,所以她一直不喜欢史匹德。结婚前,当林肯写信给史匹德时,总会在结尾时添上一句“代我问芬妮好”;而结婚后,林肯太太则做出规定,这句问候语必须改成:“问史匹德太太好”。
林肯人品的特色之一,是他从不忘记别人对他的恩惠。他曾说,要将第一个儿子命名为约书亚·史匹德·林肯,这是为了表示对好友史匹德的感恩之情。但玛丽·陶德知道后勃然大怒。她说这是她自己的孩子,怎么可以允许用别人的姓氏来取名?不准取名为约书亚·史匹德·林肯!而是要用玛丽的父亲罗勃·陶德的姓来给孩子取名。这样,那孩子最后就取名为罗勃。在林肯的四个孩子中,惟有罗勃长大成人。林肯另外三个孩子分别是——艾迪:1850年死于春田镇,年仅四岁;威利:12岁时死于白宫;泰德:1871年死在芝加哥,活了18岁;而罗勃·陶德·林肯可谓长寿,他享年83岁,于1929年7月26日死于佛蒙特州的曼彻斯特。
因为林肯家的院子一开始没有种花草树木,林肯太太就抱怨说,家里缺乏色彩,死气沉沉。于是,林肯试着种了一些玫瑰花,但他对园艺没多大兴趣,因此花草不久就枯萎而死;玛丽又要林肯开辟一个花园出来。林肯也照太太的吩咐去做了。但最后花园竟是杂草丛生。
林肯不太喜欢体力劳动。但是,他也亲自干自己喜欢的活。比如他喂养了一头爱驹“老公鹿”,并常常为它梳理鬃毛。他还常常“亲自喂母牛,挤牛奶,锯木板”。他其实一直都这么做,即使当选总统后也没有停止,直到离开春田镇。可是林肯的一位表亲约
翰·汉克斯却说:“亚伯除了梦想,他什么活都干不好”。 玛丽很同意这一评语。
林肯时常沉浸于一种冥思的状态。这时,他就会对旁边的事物心不在焉,仿佛尘世间的万物都已消逝了似的。有时,到了星期天,他会拖着一辆婴儿小车,在门前的人行道上散步、沉思。有时小孩子不小心滚下了车时,林肯却还在继续走,他的眼睛盯着地下,对娃娃的嚎叫竟充耳不闻。这时林肯太太从门口探出头来,当她看到这一切,就对着林肯怒吼一声,他这才如梦初醒。
当林肯在办公室里工作了一天回到家里,有时见到玛丽也会沉默无语,或视若无睹。等玛丽准备好晚餐后,她常常要费好大的劲才能让他上桌。像得了梦游症一般,他的目光常常凝视着远方,而忘记了吃饭,一直要等太太再三提醒他,他才开始动手。
用完餐以后,他有时候久久地凝视着炉火,始终不说一句话。当儿子们攀爬到他身上,扯他的头发与他说话时,他也没有反应。而当他突然像从睡梦中清醒过来时,他才开始对孩子们讲讲笑话,或者给他们朗诵那首他十分喜爱的诗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