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侃颇有感触地说:小人啊!
我被老侃无来由的话弄得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老侃见我有些茫然,就直截了当地对我说:你那朋友,就是那个诗人,真他妈不是个玩意!他说的是瓶盖。
我很长时间都没见到瓶盖,他现在已经是名人了。据说出了好几本诗集,都火的不行。半年前,他有一个售书签字仪式让我去,我正被王芸缠着成天也在研究《孙子兵法》,好和她见招拆招。如果她一旦知道有这么个热闹,一定会“威胁”我让我带她去,为了避免麻烦,我让板凳和罐头代表我表示祝贺。
瓶盖那天的售书仪式很隆重,完全一派商业炒作。瓶盖以新新人类的姿态坐在售书桌后面,满脸刻满庸俗的笑。挺大的人还装嫩,看着真他妈别扭。罐头回来对我说,瓶盖从早到晚都在笑,笑得很低级也很贱。板凳打圆场说,罐头你可以了,啥忙都帮不上就知道吃,从早吃到晚,垃圾箱里的饮料筒和快餐盒都是你扔的,在吃你都成猪了。罐头要和板凳动手,板凳说再动手我告诉你哥。罐头就用双牛眼瞪板凳:孬种,叛徒!
板凳给我拿回一本瓶盖出的诗集,扉页上有瓶盖龙飞凤舞的签名,像一团屎不知写得什么。我随手扔到一边,估计看也看不懂。老侃的画都看不懂,更别说他的诗。读起来不一定怎么晦涩,晦涩倒好,就怕不知所云。这年月能让别人懂不重要重要的是让人烦。只要能让人烦,基本就有出名的希望,接着就去卖,正经的不行,卖不出去,要卖就得卖不要脸。然后就是作秀,保证就有人捧有人起哄有人跟风。所以,卖什么不主要,主要得按以上方法操作,只要敢卖放心就有人敢买。
瓶盖售书会已后就忙着赶场。据说他再不写诗了,有人说这种说法也是炒作。瓶盖忙着参加各类电视节目,他已经钻到名人的队伍里,电视台都为能请到他煞费苦心费尽周折,因为太火,档期都排满了,所以电视台得等他腾出功夫来。
罐头说瓶盖现在就是个婊子,靠卖色相取悦人,当初在饭馆里教训他手太轻了,只触及到他的皮肉没触及到他的灵魂,是他的失误,以至这小子现在变成这副德行,早知道应该把他阉了,送到美国去跳脱衣舞,免得在国内丢人现眼,出去还能为国家赚点儿外汇,也算为国作贡献。
板凳纠正,美国不要人妖,泰国要。罐头没吭声,算是默许。
老侃边喝酒边骂:就他,还写诗,他懂什么叫诗吗!写了他妈几首歪诗,还有人说好,好个屁。那是我的画好。本来是他的诗配我的画,以我的画为主。也不知怎么捣弄的,出版社竟给他专门出书,说是出于礼貌,才采用我几幅画,也就是说,根本就不打算再用我的画,因为可怜我,才勉强在书里头用我的画点缀一下。这他妈算什么事,你朋友太他妈阴了,背后使小绊。不单他挑头,连稿费他几乎都全拿走了,才给我几张毛票,打发要饭花子哪。混蛋!
老侃喝了很多的酒,情绪很激动。我想老侃心胸也太狭窄,出版社用谁的作品,那是出版社的事,又不是板凳能决定的;再说,出版社也是要根据作者的作品质量取舍,出版社不用你的画,只能说明老侃的画也就那么一回事。不过,瓶盖也做得太过了,毕竟老侃曾经还帮过他,这么做是有点恩将仇报;再者,不看佛面看僧面,看着我的面子,也不该这么挤兑老侃,老侃也是一大把年纪的人了,还能折腾几年,能和我们这群年轻人在一起玩得乐呵,也说明老侃觉悟高,能适应时代潮流,老侃不易啊。
老侃开始和我推心置腹,这是酒精在体内发酵的反映。老侃喋喋不休絮叨他的过去,他的艳遇他的风流史他的创业史他的奋斗史他的思想他的人生轨迹,老侃到这份上离作家已经不远了。老侃如果清醒的时候,有耐性把他的心绪梳理一番叙述成文字没准也能成书出版,到那时估计他就不会再惆怅无奈了。
老侃晃头晃脑地对我说:兄弟,其实我心里特难受,有一件事一直窝在我心里想告诉你,就是没机会,现在我告诉你。老侃打了个饱嗝,一股酒气涌出来,他没吐我差点吐了。我皱了下眉头,老侃抹抹嘴,昏头昏脑地说:我喜欢你,真的,我特别喜欢你。说完,他原本没精打采的眼睛突然变得炯炯有神,直勾勾地盯着我,我还没反应过来怎么回事,老侃一把搂住我,就把嘴紧紧贴在我嘴上狂啃起来,同时两双大手发疯般在我身上摩挲着。
我一阵恶心,使劲把老侃推开:你他妈找死!我想捶老侃一顿,可老侃已经失去理智,晃晃悠悠一头栽倒地上,嘴里还嘟囔着:真的,我很喜欢你,你就和我好吧。
老侃真是无药可救。
我原想和他谈谈王芸,因为我心里也犯堵。可这时我只能先把老侃送回家,哎,这都什么事儿啊
倒霉
人的一生会遇到很多倒霉的事情,比如说,出门钱包被偷,吃饭咬到自己的舌头,等等,真应了那句俗话:喝口凉水都塞牙。我有一种预感,一种不祥的预感,迟早有一天我会再次和吴小娟相遇,并且很有可能会死在她手里,死得很惨。
吴小娟消失有多长时间了,几天,几个月,一年,两年,很多年,我自己都搞不清楚。终于有一天,我又遇见了她。
那一天天气非常好,用小学生写作文描写天气的惯用写法:碧空如洗,万里无云。我走过一条马路,然后沿斑马线过街。那时我斜背着工作包,手里拿着一支草莓雪糕边走边享受,不知不觉就走到吴小娟鼻子底下。如果这世上有一种人蠢到自己能自寻死路,那就是我。看过《动物世界》没有,一只羚羊浑然不知走到豹子跟前自投罗网,结果只有一个:必死无疑。
可怜。
我没有看见吴小娟,过街的时候。但她看见我了,就等着我自己撞到枪口上去,吴小娟就这么阴险。
我不知道为什么会站住,这也许是种本能。我抬起头,就见她端端正正地立在我面前,我险些就撞到她怀里。
突然发见她,我怔了一下。我几乎快认不出来她,她穿着一套整整齐齐的警服,笔挺的裤刃都能用来削苹果。那天她精神非常好,英姿飒爽,加上特震人的警服的衬托,更有种咄咄逼人的气势。我下意识地扫了一眼她旁边,她旁边停着一辆警车,也就是说,她一直就在那辆警车旁边站着,我的天,我真是瞎了眼。警车旁边还站着一个男的,也是警察,长得不赖,是个年轻的小伙子,挺挺壮壮,有鼻子有眼,用现在流行的说法:阳光男孩。
我略微迟疑了一下,然后第一个反应就是拔腿便跑。我为什么跑呢?我也不知道,可能是条件反射,或者本能。吴小娟突然喊了一声:站住!随后就在后面猛追。
我当时的形象不能用小学生写作文的描写来形容什么什么像离弦的箭,只能借用法律的词汇来说明更具体。我完全像通缉犯,根本顾不了许多,昂着头不分方向一路狂奔,只听见耳畔的风声呼呼之响,最后我被吴小娟逼得没辙只好钻进一条胡同,然后突然站住。我想我不用再跑了,再跑我也跑不过她,她根本就不是人,她前生可能是头豹子。这时,我只能靠着墙站着,眼睁睁看着她不紧不慢一步一步向我逼过来,每一步都带着死亡的压力和黑沉沉的阴影。终于她走到我面前站住,她一言不发,我感到一股巨大的威力胁迫着我,我呼吸急促,几乎透不过气来。突然她伸出一只手猛地支在我脸庞,整个身体圈住了我,我紧紧贴着墙,眼神却情不自禁落在她胸口,她的胸脯向海涛般剧烈起伏,我感到一阵阵晕眩。
此时此刻,我是吴小娟的猎物,我无路可逃,只能无奈地眼睁睁地等待她撕裂我。
跑得挺快啊,很久不见,锻炼得挺不错嘛,经常跑步是吧?她突然开口调侃我。
我不知所措,一脸茫然,不知如何回答,只能睒睒眼。
吴小娟目光如炬,我被她的目光拢住,感到一种不安深深地箍住了我,我努力镇定自己,尽量规避她直勾勾的正视,可我无法平息自己内心的慌乱,因为她身上散发出的女人特有的气息一股一股不停地向我弥漫过来,我不由自主心猿意马。
雪糕快化完了。我正胡思乱想,她突然提醒我。我愣了一下,才意识到手里的雪糕,紧忙手忙脚乱往嘴里塞。吴小娟瞅着我:跑得比兔子还快,就这么跑还没忘把雪糕丢了,你可真有出息。
我没理她。
被她讽刺心里其实很不痛快。
怎么每次见到我就跑,我有那么可怕么,我会吃了你啊。吴小娟一边训我一边目不转睛地盯着我手里的雪糕。别一个人独吃,追了你半天,我都跑累了,让我也吃一口,吴小娟突然不由分说从我手里夺过雪糕,我吃了一惊,下意识地去抢:你怎么这样!吴小娟回避,不给,我抢不过来,急了,我说:上面有我的口水。吴小娟满不在乎地吃着雪糕:你怎么这么小气,说话也太恶心了。
我们俩正闹着,那个长得挺阳光的男警察跑来了,他在胡同口逡巡了一下,发现吴小娟正抢我的雪糕吃,一脸狐疑,于是走过来。我看见了,就定定地立在原地不动了,吴小娟没意识到还傻呵呵问我怎么了,我给她使了个眼色,她猛一回头见她的搭档正一脸困惑地瞅着她她紧忙手忙脚乱地又把雪糕塞回我手里,顺便把自己的嘴角抹了抹,然后嬉皮笑脸地和那家伙打了声招呼。
没事儿吧?那男警察很关切地问了一句。
没事,吴小娟睁着眼说瞎话,一边敷衍,一边用身体挡在我前面,想掩饰什么。
她抢我的雪糕吃,我不管三七二十一把吴小娟告发了。
不至于吧,就为了枪人家雪糕吃,跑这么远。那男警察开始怀疑吴小娟别有用心。
吴小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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