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戏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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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说- 第12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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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将中国队作为这届杯赛的名誉冠军,并授予与世无争的精神文明奖。 

  第六,国际足际在其官方网站及各国主要媒体上发明声明,向中国足协表示道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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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死抚伤,实行革命的强盗主义
左腰部起痒,起先以为并不当回事,拿五指耙挠挠,再胡乱地涂些药。可是一天两天并不见好,不仅不见好,反而加倍地痒了。痒虫们兵分前后两路,沿腰部挥师向右,大肆蚕食优良肌肤。不时象针尖一样地扎痛,撩起衣服请人看,说是起疹子了。皮下的肋骨又跟着起哄,一阵阵隐隐地疼。疼和痒并肩作战携手折磨,使我白天不得安身,晚上不得安眠。 

  那晚酒桌上提起此事,工会老王细问症状,料定是蛇蛋疮。他见我嬉皮笑脸不当回事,便板起老脸,严正指出,蛇蛋疮成带状生长,没长对头还能治好,若是长对了头,就完完。而且,即便治好了也有后遗症,一个疹子一个窟窿。在民间,此病有高人专治,用烟袋油涂,或画,但这样的人已经很难找。他警告我,如果还想继续活下去,就不要再耽误了,赶紧先上医院。对于老王的这些说法,我本来还将信将疑,同桌的人都说老王学过医,都极力附和他,我不得不当真了。我虽生猛,但一腰眼的窟窿妨碍亲密接触,这对我杀伤力太大! 

  翌日,二事不做,乖乖地上医院。我到这地方工作一年多了,上医院还是头一次。是当地的最大的医院,门面和院子都大的出奇,很好地配合了他们的地位和名声。走进医院,救死扶伤之类的标语花花绿绿,加上医务工作者进进出出都是一脸地严肃认真,其中的一两张脸上居然还挂着哭一般的微笑,使我深感自己亏得有病,不然也是要自残的,好巴不得有个借口,来瞧瞧他们这百年不遇的灿烂。 

  挂了号,上二楼找皮肤科。楼梯道比较暗,感觉象黑松林。一边的白墙黑渍点点,充分说明医院不仅拖地,而且拖地人的技术一定超过武士耍棍。扶手却不敢扶,因为觉得它至少一个世纪末被认真擦过,即便擦了,又怎能免得了武士耍棍时的风吹雨打呢?还有,虽然我不扶,不代表其他的病人也不扶,扶来扶去,灰不溜秋的扶手便成了病菌博物馆。我不得不佩服医院,他们在过道上暗藏机关,使来者不经意中便可无病生病、小病加重,医院的生意自然兴隆起来。 

  皮肤科。一中年白大褂坐诊。桌前的长条椅上坐着病人,我在他们的后面坐下来。 

  白大褂给我前面的人看病,不管什么病总先问一声“带多少钱”?看病不问病,直接问钱,这使我觉到这位仁兄直爽得可爱。回想起有的医生,问冷问热问疼问痒,尽在主题边上绕,假正经,大不爽。 

  白大褂看我时,例外地没问我钱的事。也许是看了我病历上的“单位”是“银行”,就象看到一头猪;比较明显地肥,他便无需多费口舌;只顾拿刀宰就是了。 

  我主动告诉他症状。他叫我掀起衣服,目光闪电般一扫便确诊:“带状泡疹,”他说。“先吃药,不好再来。”眨眼之间已书就病历和处方,并随手仍给我。我还没怎么反映过来,病已经看结束了,真乃神速!以这样的工作效率,就算全县人民同时生病,想必也经不住他看的。 

  高人给我开了三种药,我开始一丝不苟地吃它们。本以为药到病除,附身的鬼魅会慢慢地离我而去,不料连吃了几天,腰眼的蛇胆疮非但没有好转,反而越发肆虐,可怜我这小腰就剩肚脐眼向左数寸尚且好皮好肉了。疹子出的更多,针扎般地更疼,而那种奇痒,叫我恨不得把肉撕开。这使我不得不怀疑,白大褂给我吃的到底是药还是肥料?! 

  工会老王来了。听了我的情况,拿医生开给我的药盒子看。不看不知道,一看吓一跳,他吃惊地告诉我,医生开给我的三样药中,一样是对症药,另两样并不对症。我有点不信。他指药盒上的说明书给我看,果然,所主治的病与我的疮几乎风马牛不相及。我惊恐得无以言说!他存心要取我的性命么?当然不是。老王告诉我,它们是两种新药,虽不对我的疮症,但价格高,回扣多,对白大褂的心病。 

  老王又告诉我,我上医院的时候,疮已经箍过一半以上的腰,应该说已经很重,就算三种药都十分的对症,也很难有什么效果,必须挂水,而且要大剂量挂水。白大褂所以光给我吃药不给我挂水,不是不知道其严重性,不过是用他奇妙的医技,在鬼门关前表演猫捉老鼠的游戏,把我的病拖重了再拖重,把医疗期延长了再延长,实现用医用药的最大化,进而实现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作为一名党员,我对于一名医务工作者的猫捉老鼠的奇技是不该有任何怀疑的,哪怕有怀疑的念头都十二分地可耻。但我毕竟没有参加过魔鬼训练,捂着眼睛外加摇头也打不消怕的念头,怕他稍一失手,眨眼之间便送我进了阴间的门。他无所谓,有的是鼠源,我却永永远远地拜拜了!

  就在带状疱疹即将长对头的时候,老王终于打听到民间的土郎中。我差不多是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找到土郎中。棚屋中的土郎中用墨汁在疱疹上涂涂,口中念念咒语,就叫我回去了,而且真就慢慢好了。我千恩万谢,送些礼金和香烟;烟留下了,钱坚决不收。由此,我想到医院里那些穿着白大褂的劫匪,两相对比,不得不叹气又摇头,并且,恨不得把脖子都摇折了。 txt小说上传分享

独舞者
良园是中年人晨练的舞厅,本没有多少故事可说。那天,来了个独舞者,情况就变了。是个中年男人。他没有舞伴,然而煞有介事,一个人空架着膀子蹁蹁起舞。舞厅里全部成双成对,独舞者的怪异行为显得十分滑稽,十分可笑。侯老先生的《跳舞迷》是抱过椅子练舞的,但那必竟是练,不是上场跳。独舞者连椅子也扔了,神经病似的抱着个空人起舞,也实在太出奇出格了。最初我是拿定他找不到舞伴的。我的想法是:舞厅里男多女少比例失调,男舞者请不到女伴也是常有的事。惨是惨了点,但可以缩在边上啊,何苦还要跳将出来丢人现眼呢?独舞者很自然地成了全部舞者嘲弄的对象。每见他跳梁小丑的样子,没有人能忍住不投以鄙夷的目光,也有吹口哨或哈哈笑之的。我与妻配对。虽经努力克制,但还是忍不住称他为“单干户”。我说“单干户怎么还不来”,或说“单干户来了”,妻便会心一笑。独舞者,成为优雅舞曲中一个极不和谐的音符。 

  然而,独舞者似乎没有看到、没在听到这一切。他旁若无人、日复一日的独舞着,根本不把我们和我们的嘲弄放在眼里。嘴角的蔑视轻微而真切。头微微地仰着,目光在拥挤的头顶之上射向高远。他的执着和自信,反倒使我对他的可笑性产生了怀疑,他坚持的越久,我的怀疑就越深。我开始反思,开始冷静地观察和分析。独舞者真的可怜到请不到舞伴吗?不象。独舞者高佻英俊,舞技娴熟,在舞厅中,当属白马王子系列,该是抢手货才对,怎么会坐冷板凳呢?而且,我又发现常有女士主动请他,但不可思议的是,似乎都惨遭婉拒。我的自信终于崩溃了。我对独舞者发生了浓厚的兴趣,对他的印象有了根本性的转变。 

  是的,独舞者,他至少是个勇者吧? 

  三步四步是要男女合伙的,这是规距,可他就是不守这个规距。他天马行空,我行我素,独往独来,不媚俗,不跟风,不顺大溜,走自己的路,办自己的事,跳自己的舞,具有独特的个性和执着的人格魅力。他不在乎别人说什么或者不说什么,不在乎别人喜欢或者不喜欢。他以自己的喜好为喜好,扎扎实实,活在自己的生命里。他是那么不可更改,坚守自己的舞蹈理念,勇往直前,一任嘲弄的火烧,平静如止水,沉稳如石雕。他面对攻讦和非理,不计较,不争辩,恪守沉默是金,胸襟宽阔如大海,容纳百川。与他的离经叛道的胆识相比,我显得怎样的卑微呵!我有独舞者的勇气吗?我敢在一片嘲笑声中架着膀子独舞吗?我太在乎别人的看法了,跳舞时总东张西望,研究有没有人笑话自己。从不跳自己不十分精熟的舞步,怕出丑。畏首畏尾,甚至不敢第一个上场。我的心理那么脆弱,一点点异样目光对我都是致命的打击。我循规蹈矩,舞厅内外,均习惯于按部就班,在程式的后面亦步亦趋。我痛恨平庸,又没有勇气突破平庸。结果是:沸腾的热血总在胸中沸腾,创造的热望总在脑海创造;追求和理想,大志和雄心,被紧紧地反锁着,聊以*的,只剩下那日日扒在窗口张望到的未来了。独舞者的高大勇猛有如鸿鹄,压迫我成为渺小的燕雀。 

  独舞者,他是一个真正的舞者么? 

  身材匀称白杨般挺拔,舞动起来柔美而有弹性仿佛一身软骨,是个受过专门训练的跳舞的坯子。他的气质儒雅、高贵,眼神虽有几分忧伤,也仿佛走出宫庭的王子。他虽然独舞,但看得出舞技出神入化。交谊舞起源于贵族宫庭,在几百年的发展过程中,形成了一整套丰富优美的姿体艺术语言,但在落入民间成为灰姑娘的时候,尤其是落入中国民间成为中国灰姑娘的时候,已经被大大简化、俗化了,跳舞几乎演变成了走路:慢三慢四相当于饭后散步,中三中四与步行上下班差不多,而快三快四,那实际上就是慢跑。交谊舞的简化、俗化与其功能的异化有关,如良园,舞友来的首要目的是晨练而不是别的,步伐与动作自然努力紧扣这一主题。但独舞者不,在缓缓旋转的的人群中间,他一枝独秀,超凡脱俗如驴群中的一匹枣红大马。也许,百年前的宫庭舞会刚刚结束,他仅仅换了一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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