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敦口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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伦敦口译员-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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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在那个倒霉的周五之前的周一傍晚,我记得,出现了第一个征兆。当时我在巴特西公园路一家名为“贝拉·维斯特餐厅”的小饭店里,独自一人吃着经过回收处理的环保食品意大利塞肉通心粉,喝着意大利盖恩卡娄公司生产的高浓度基安蒂红葡萄酒,但没什么胃口。为了提高自我修养,我身上正带着一本平装本的安东尼亚·弗雷泽的著作《克伦威尔,我们的领袖》。英国历史是我知识库里的一大弱点,在安德森先生的亲切指导下我正努力弥补。他在英伦三岛历史方面是一名有影响的学者。餐厅里空荡荡的,只有两桌人在吃饭。人多的一桌在侧厅里,他们是外地人,叽叽喳喳的。人少的一桌专为等爱的人而设,今晚却坐着一个穿戴得整整齐齐的绅士,大概是一名退了休的专业人员,身材矮小,而且我注意到他的鞋子擦得锃亮。自从进入圣心避难所学校以来,我就很尊重鞋子总是擦得亮亮的那类人。
  我从未想过自己居然会吃这样的通心粉。那天是我与佩内洛普结婚五周年的纪念日。我很早就回到家中准备她最喜欢吃的饭菜:一道酒焖仔鸡,一瓶最上等的法国勃艮第红葡萄酒,以及一份在本地熟食店买的、已经切好的法国布里白乳酪。她打电话给我,说一名足球名星的私人生活出现危机,她正在采访,不到半夜回不来。当时我已经用酒焖好了鸡排,对记者们变幻莫测的行为也已经习以为常,但我知道她所谓的“采访现场”就是与相好媾和交欢的地方。我当时的反应后来想起来连自己都吃惊。
  我没有尖叫。我不是遇事会尖叫的那种人。我是一个冷静、已被同化的浅粽色皮肤的英国人。我要比同化我的英国人还要内敛得多。我轻轻地放下话筒,想也不想就把鸡排、乳酪跟去了皮的土豆扔进垃圾处理器,手指按到“冲洗”按钮上,一直按着,我也说不清自己到底按了多久,但即使那只鸡还会反抗都没必要那么久。我清醒过来时,意识到自己正轻快地沿着威尔士王子大道往西走去,夹克口袋里就塞着那本《克伦威尔,我们的领袖》。
  贝拉·维斯特餐厅的那张大椭圆餐桌上坐着三对夫妇。男的长得都很健壮,穿着运动夹克,妻子们也一样壮,显然,他们过惯了好日子。有意无意间,我很快就了解到,他们来自小镇里克曼沃斯,他们称之为“里基”。他们来巴特西公园参加一场名为“天皇”的日场演唱会。他们中说话最大声的是一个女的,她觉得这场演出不怎么样。她说她从不喜欢日本人,在她看来,日本人并不会因为唱歌而变好。她一个人狂侃,想到什么话题就说上一番。有时候,她得停下来想一下要说什么,就“呃”几声再接着说。但她其实不必担心,因为其他人没那个胆子打断她。她气不喘,调不变,一口气从“天皇”演唱会说到她最近做的手术上。给她做手术的那个妇科医生把手术搞砸了,但没关系,对方是她的密友,她已经决定不起诉他了。她又马不停蹄地从手术说到她的女婿,一个艺术家,那人让她很不满意,是她所认识的人中最懒的一个。她还发表了其他看法,意见都很强烈,她的那些观点对于我并不陌生。她说这些时就像是扯着喉咙在喊一样。那位鞋子擦得锃亮的小个子绅士本来在看《每日电讯报》,猛地把摊开的报纸合了起来,纵向对折,用它拍起桌子,啪,砰,啪,然后又多拍一下想看看别人有无反应。

伦敦口译员 第二章(2)
“我有话要说。”他对着空气挑衅似地宣布道,“骨鲠在喉,不吐不快。”——他这是在阐述其个人原则,向他自己而不是别人。
  说完,他走向那三个健壮男人中个子最大的一个。贝拉·维斯特餐厅是一家意大利式餐厅,地板是水磨石的,没有窗帘,抹灰顶棚又矮又亮。那桌人即使没听见他的声明,至少也应当听见他走路时那双锃亮的鞋子踩在地板上发出的“砰砰”声,但那个唱主角的妇女正向大家大讲她对现代雕塑的看法,在她眼里,它们毫无价值。那个小个子绅士连喊了好几声“先生!”才让那桌人注意到他。
  “先生!”他又叫了一声,礼貌而又严厉地对那位“桌长”说道,“我来这里是要用餐读报的,”——他像举起狗咬胶之类的法庭证据似的举起报纸——“但事与愿违,我居然饱受洪浪般的对话噪音侵扰,这么吵闹、琐碎、刺耳,结果我——嗯——”——他用“嗯”对那桌人开始注意他讲话表示感谢——“而且这其中还有一个声音,先生,比其他声音都要吵。我不想指责你们,我是绅士。但是,先生,我请求你们好自为之。”
  这样讲完之后,小个子绅士并未就此离开“战场”。相反,他站在那桌人面前,就像一位面对着不停开火的敌人仍旧坚守阵地的自由斗士,抬头挺胸,两脚合拢,鞋子锃亮,报纸整齐地放置一旁。三个壮汉盯着他,一脸狐疑,那个被惹恼的妇女则盯着她丈夫。
  “亲爱的,”她咕哝道,“做点什么!”
  做什么?如果他们做了些什么,那我要做些什么吗?很明显,那三个来自里基的大汉是老运动员。他们穿的运动夹克上的饰章散发出运动队标志的光芒,不难猜出他们曾是警察橄榄球队的一员。如果他们狠揍小个子绅士一顿,我这样一个棕色皮肤的无辜旁观者又能做些什么呢?只会让自己被打得更狠,还会被警察以违反《反恐怖法》的罪名逮捕,对吧?
  结果,那三个男的什么也没做。他们并未猛扁小个子绅士,然后把他扔到街上,随后把我也扔出去,都没有。相反,他们看了看自己强壮有力的双手,大声讨论起来,一致认定那个可怜的家伙明显有问题。他们认为他精神失常,对公众是个威胁。其中一人还建议打电话叫救护车过来。
  至于那个小个子绅士,他回到自己那张桌子,留下一张面值二十英镑的钞票,对着侧厅很威严地叫了一声“祝你们晚安,先生”,但对我什么也没表示,便大踏步走到街上。他个儿不高,但此刻在我看来却像巨人一样。我一直坐在原处,假装在看《克伦威尔,我们的领袖》,心中把自己和他作了对比:一个敢在老虎身上掐一把;一个一边说着“是的,亲爱的,我完全理解”,一边却把酒焖仔鸡倒进垃圾处理器。
  我记得第二个征兆出现在此后一天,即周二晚上。那晚我在“聊天室”里完成四小时保家卫国的工作量之后才返回巴特西。途中我做出了连自己也吃惊的举动:我居然提前三站就跳下了还没停稳的公交车,全速奔跑起来。从逻辑上讲,我本应穿过邻近威尔士王子大道的那座公园,但我转身跑向我刚刚经过的那座通往切尔西的大桥。
  这究竟是为什么呢?是啊,我是很冲动,但是什么使我冲动呢?当时正是上下班车流的最高峰。一直以来,特别是最近这段时间,我很讨厌在那些缓慢前行的车辆旁边步行,因为我不喜欢车里的人那样看我。当时我穿着我那双最好的加拿大街鞋,鞋孔与鞋跟都嵌着皮,后半侧是用橡胶做的。我拼命地奔跑,身体前倾。如果你有跟我一样的肤色、一样的体格、一样的年龄,也一样带着一个公文包,那你不难想像当时的情景。我在患了炸弹恐惧症的伦敦疯狂地全速飞奔,目光直直地看着前方,不向任何人求救,也不急匆匆地闯入人群当中。显然,这样的奔跑在一天的任何时候都是疯狂的,在上下班高峰期就更是神经错乱了。

伦敦口译员 第二章(3)
我需要运动吗?我不需要。佩内洛普有私人教练,而我则会绕着公园晨跑。我之所以沿着熙熙攘攘的人行道狂奔,穿过大桥,是因为我刚才从公交车接近顶部的高度看到了一个吓呆了的小孩。我大概只能为自己找到这个理由了。他六七岁,正困在河流与道路之间的花岗岩石壁当中。他的脚踝抵住石壁,双臂伸展开来,他的头歪向一旁,不敢往上看或往下看。在他下方,车流不停地飞驰而过。在他上方,有一道狭窄的挡墙,那可能是专为年纪大一些的想出风头的坏小孩设计的。现在挡墙上就有两个坏小孩,边跳边笑他,嘘他,说有胆子就上来。但他上不去,他怕车流,更恐高。他知道,即使他设法爬到挡墙的另一端,他也会从六十英尺高的半空中掉下来,掉到牵道上,或掉到河里。他既恐高,也不会游泳。这正是我拼命狂奔的原因,我觉得这么做值得。
  当我跑到那里,已经气喘吁吁、大汗淋漓了。但我看到了什么?没有小孩,不管是吓呆了的还是欢蹦乱跳的,都没有。而且那里的地形也变了,没有花岗岩护墙。护墙的一边没有让人看得头晕的人流与车流,另一边也没有水流湍急的泰晤士河。在大桥中间的警察值勤处,一个面容和蔼的女警正在指挥交通。
  “不要跟我说话,亲爱的。”她一边打着旗语一边说。
  “你刚才看见三个小孩在这里玩耍吗?他们可能死了。”
  “我这里没看见,亲爱的。”
  “但我看见他们了,我发誓我看见了。有一个较小的孩子困在石壁上。”
  “你再烦我一分钟,我就带你到局子报到,亲爱的。现在请你开路。”
  于是我就离开了。我转身走过了大桥。我从一开始就不该过这座大桥的。一整个晚上我边等佩内洛普回家,边想着那个进了虚幻地狱里的吓呆的小孩。第二天早晨,我生怕吵醒佩内洛普,便蹑手蹑脚地走到盥洗室。直到这时,那个根本不存在的小孩依然困扰着我。那天白天在为一家荷兰钻石财团做口译时,我把有关那小孩的事锁进我大脑深处,那里还藏有许多我自己也不知道的事。到了晚上,那小孩依然出现在我脑海里,他双臂伸展,手指使劲地攀附在花岗岩石壁上。次日清晨,北伦敦地区医院紧急召我,七点四十五分我出现在那里的热带病病房里,为一名看不出年纪的垂死非洲人作口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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