染给客人的可能性很小。”)医生们写道,大多数的妓女,无论她们的地位高低,在她们开始卖淫的一两年内都将会染上性病。低等妓女据说是最危险的,因为她们的性伙伴更多,分布也广,而她们和她们的嫖客都缺乏抵御性病的知识和经济能力。 关于治疗,西方医生也往往会提到古老的中医治疗方法。有的还强调中西医互补——例如,231关于汞的使用。但是,大多数文章都贬斥这种土办法,并把它视为异域的无稽之谈: 治疗梅毒溃疡贴上一块碾碎了的蝎子制成的膏药,或者用一些蛇蜕,和上一种黏土。癞蛤蟆干剁碎了,浸泡在开水里熬成蛤蟆汤,据说对溃疡和久治不愈的疮口也十分有效。梅毒造成的新生儿眼疾则用有毒性的膏药糊上,本来是单一的虹膜炎,由于误诊和忽视,结果造成了多例全眼炎症和完全失明。扎针是一种更为常见的治疗角膜炎的办法(“让光进来”),并用于各种各样眼的炎症。……江湖郎中经常与妓院配合,向妓女建议她的淋病包能治好。除了用这种办法或用膏药来“吸干分泌物”以外,淋病一般都不被重视,认为患淋病是不可避免的,过一段时间自己就会好。 《中华医学杂志》上发表的文章也讨论西医的治疗办法。民国时期,西医对于梅毒的标准治疗方案是注射洒尔佛散(人们一般都只知道它的商标名六六),其中的有效成分为砷。另一种做法是汞的肌肉注射。后来,新洒尔佛散(九一四)取代了老的制剂,成为治疗的首选药,但六六和九一四都非常昂贵,因而仍然普遍用汞。这种治疗的过程很长,病人也非常痛苦。甚至到二战以后,用青霉素和磺胺类药物已能迅速有效地治愈梅毒了,但由于它们价格昂贵,大多数中国人还是用不起这些药品;上海市政府在其20世纪40年代末的禁娼运动中当然也不能用它们来为妓女治病。西医对于淋病的治疗方法较多一些: 把脱脂奶煮了以后作臀部注射来治淋病造成的眼疾,或每天一次用红汞水或吖啶黄素搽洗阴道和子宫颈,搽上一个月。这些在现代人看来,其奇特程度比起蝎子膏药和癞蛤蟆汤来,恐也相差无几。 关于花柳病的“传统的”和西医的疗法,都是通过主流媒体上的广告传播给读者大众的。有时候,某种疗法还被涂上一点西方现代色彩,如下面这一则20世纪初的广告即是这样: 新到外洋保险小衣 此真花柳中保身要物。妓家每多湿毒,兼之常服泻药,染之受累非浅,悔之莫及。此衣系外洋机器制造,用之胜常,一切秽毒之气不能渗入,价亦颇廉,每副售洋一元五角,远处信力自给。贵客欲办,至英大马路新衙门西转弯北逢吉里一衙第三石库门内,至晚不售。
第九章 性病(四)
黄克武在他1988年的一项研究中发现,从1912年到1926年,医药广告占了《申报》全部广告篇幅的三分之一以上。而有关西医医院和诊所以及传统中医医院的广告中,花柳病被置于非常显著的位置。兜售具体药物的广告也很常见。黄指出,由于性病是一大禁忌,日常谈话中多不涉及,因此自行通过商业途径购药,通过邮政渠道隐名投递者非常普遍。正如医学杂志上的文章一样,许多广告也都提到这些疾病是因宿娼嫖妓而染。而值得注意的是,这些广告往往用一种哀戚的口吻写成,某人初来上海,因一时失控,去了一趟妓院,回到家中发现自己已经染病。在1931年的一本导游册子上,印有要你当心卖野药的江湖郎中、切莫上当的警告,在这样的大标题之下,它又生怕你不糊涂地补充说,不仅嫖妓会染病,睡陌生人的床,坐在不熟悉人的板凳上,使用公共的毛巾洗浴用具,剃头后不用药水肥皂洗头,把衣服送到洗衣店去洗,与染病者合用一个马桶或合居一室等,都会感染上花柳病。这些警告使得城市的读者大众对性病愈发增加了一种恐惧心理。 这些告示和秘药在新医学兴起之后受到激烈的抨击。正如弗兰克·狄科特所指出的: 医界人士以公共健康和国力之卫士的姿态,大声疾呼个人自律和以提供医学咨询的方式加大国家干预的力度。性既是医学领域,又是一个文化领域,具有现代意识的精英应驾御引导之,以期在民国初期实现一种全面的社会提升和专业化。 然而在20年代的上海,医生与国家权威之间,并不是一种简单联手的关系。医生在自己的专业领域中忌讳政府的干预。1920年,公共租界的行政当局实行颁发执照,后又禁娼,结果铩羽而归,上海医学学会于是提出应把性病主要当作一个公共卫生问题,而不要当作一个道德问题来处理。学会成员虽然并不主张对卖淫业采取颁发执照的办法,但他们却也没有走到要求警方实施禁娼的地步。他们主张的,是在公共卫生署之下设立一个性病科来对诊所实行监管,训练一些女性监管人员,并向从事预防和救援工作的单位提供帮助。这样安排就能够“使正规警察从他们所不愿意做的维持风化的工作中脱身出来,而他们所处的这个非常世界化的都市环境对这些道德理想根本就没有多少同情和好感”。 最重要的是,上海医学学会的医生们233一心要在性病控制问题上确定医学的权威。这不仅意味着要对那些“药师”、“江湖郎中”的秘药偏方实行取缔,而且政府官员也应该停止干预:“在疾病防治问题上应该由医学专业人士而不是行政管理人士来负责。”总之,医生们提出,现在是把公共健康问题与道德问题分开的时候了,应该把疾病重新界定为最好由他们这些专业人士来处理的问题。 但是,医生中的这种专业性的共识,却因外国医生与中国医生之间微妙的紧张关系而出现了裂痕。这种紧张关系从双方对中国性病史的隐秘的意见分歧上表现出来。粗略地说,外国医生认为中国应对其性病的流行负责,而中国医生则指责是由于外国人的进入而造成的。例如,1918年《中华医学杂志》上的一篇社评就推断说,中国古代即存在梅毒,因为娼妓现象那时候就有——总之,花柳病是中国人自己不检点这一本土缺陷的产物(即便西方人在这方面有同样的不检点)。另一些外国作者则联系到他们自己的时代,说“相当多的人……结婚以后仍光顾妓院”,这本身就很能说明当下的“道德状况”。北京一名叫弗朗西丝·希思的医生于1925年对于淫业在中国家庭习俗中的重要作用作了较为详尽的评述。她写道,“对性欲的赞颂,淫业的合法化,纳妾以及使唤奴婢奴仆等,所有这些都是祖先崇拜的符合逻辑的最终产物,尽管这里面还有愚昧和贫穷的原因。”按她的说法,由于普遍要求生儿子以传宗接代,这就造成了早婚习俗,造成了对于性的极大关注,于是男人们发现一个女性性伙伴不够。男人经常去找妓女,造成了性病的流行,而这反过来又影响到家庭的繁衍,因为淋病而导致不孕,而梅毒则造成“习惯性流产,或先天性梅毒感染的后代”。希思说,在几年没有男孩出生的情况下,丈夫就会纳妾,这样反复地循环下去。卖淫,性病,妇女的低贱化,以及性泛滥等加在一起,这对于那些被围困在海外的欧美人来说,就构成了一道异域风味的毒餐。 相比之下,中国医生在《中华医学杂志》上讨论性病史,则体现了不同议项的混合。一方面,他们很想展示,中国的传统医学中早就包含着有关这些疾病的知识。一位作者称,他在公元前2736年据说是黄帝时期的一份材料中,发现了有关淋病的记载,而黄帝是神话传说中中华民族的最初始祖。中国作者自豪地指出,早在7世纪时的医学文献中就有关于下疳的描述。234而另一方面,还是这些作者,他们又断言梅毒是从外国传入的,是葡萄牙人于16世纪初从印度带到广州的。(故而“广州疮”就是中文医学文献中有关梅毒一类疾病的许多称呼中的一个。)他们反对外国学者所谓中国古代就存在梅毒的说法。弗兰克·狄科特注意到,“关于梅毒的照片也进一步加深了关于外国人性活动的定见”,而且,他补充说,“作者们通常都不忘提及外国水手经常出入的港口是传染病蔓延最厉害的地方。”这样一套程式化的认识,便造成在描写像上海这样外国人数量相当多的城市时,往往把它描写成传染病的温床或社会充满了腐败等等。王吉民详细描写了上海龟鸨妓女到处泛滥、性病蔓延流行的状况,他后又补充说,“这样的描写只适用于城市,尤其是通商口岸。在乡下,道德状况要好一些。不道德的女人在那里往往不被人容忍,一旦发现立即就会解决。”中国医生利用关于梅毒的讨论来证明是外国人造成了现代中国的窘境。书 包 网 txt小说上传分享
第九章 性病(五)
在20世纪20年代的一个比较短的时期内,《中华医学杂志》曾强调过卖淫与性病的关系,强调过医学传教士不能仅仅局限于医疗事务的特殊责任: 作为一个基督教的传教士,他是无法真诚地赞同那些似乎在准许或宽恕社会罪恶的种种行为的,诸如由市政或警署给妓院发放执照,这样做实际上是在牺牲公共利益,男人们因此就可以纵欲,可以逃避实际的惩罚。……而他的使命是同时治疗身体和心灵的疾病。 但是到了20世纪20年代中期,传教士医生开始把他们的注意力主要集中在疾病预防、公共卫生教育和疾病的治疗上。1927年,满洲里传染病防治所的一位德高望重的医生伍连德在一篇文章中写道: 我希望劝说中国的医务界加入到这场反对愚昧的运动中来,不仅要在家里,在大专院校和医院里大张旗鼓地提倡节欲,而且要开展行之有效的疾病预防工作。 1937年,北平协和医学院的切斯特·弗雷泽(Chester Frazier)得出结论说,预防和教育都已失败;梅毒的控制只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