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约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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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约翰- 第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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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就会抓一把给我。
  我的妈妈莉莲在那个年代也是很不寻常的女性,因为她不喜欢做家务,常常一个月才会想起来打扫一次房间,其他的时间就任由灰尘堆积。但是妈妈有很强的艺术品味,她常常在窗台上摆一盆花,有事没事就摆弄它们。而且,她很擅长织那种费尔岛杂色图案的毛织品。不过,妈妈最喜欢的还要属每个星期一到拍卖行去淘一些便宜货了。
  我和爸爸经常在星期一晚上回家的时候,发现客厅变了样。有时有个新沙发,有时有个新地毯,有时是窗帘、桌子,甚至所有这些都换了。而那些旧的东西早就被送到了同一家拍卖行去拍卖了。我们对此并不介意,觉得看她弄这些东西很有趣,而且,最重要的是,妈妈喜欢。
  爸爸56岁的时候开始生病,于是一切都变了。那个年代,人们都抽那种没有过滤嘴的香烟,意识不到它的危险。爸爸就是因为这个才得的病。他得了肺癌以后,健康每况愈下:原本结实的身体变得虚弱,呼吸开始困难。没过了多久,他就只能坐在房间里的椅子上了,我每天放学回来后就去陪他坐一会儿。爸爸去世的时候,只有我和妈妈在身边。我们既痛苦又绝望,不知道该怎样处理这一切。当时,是艺术学院转移了我的注意力,给了我新的希望,让我能够从家里那个痛苦的小窝中走出来,走到外面去。
  我常常希望自己也能像学校里的那些高年级的学生一样,成熟而自信。我很羡慕他们随意的、富于艺术气息的装束和长长的头发。我入学的时候留着短短的、整齐规矩的卷发,是妈妈的一个理发师朋友给我烫的。但问题是她的顾客大部分都是50岁以上的,她给我弄的这个发型使我看起来像个俗气的中年妇女。每过几个星期她就会拿我做一下试验,给我弄一个新发型,但是都很难看。而且,更糟糕的是,我还戴着眼镜。刚去学校的时候,我看到学校有新的校服,觉得好看极了。可很快我就感觉那个家庭主妇式的发型和普通的用品让我难以见人。我想试着大胆一些,但是刚开始的时候,还没有勇气那样做。
  更加让人郁闷的是,我还必须承受别人对我的看法。因为我住在默西河的对岸,在利物浦人看来,住在那边的人有一种独特的“对岸形象”,时髦而傲慢。我说起话来和别人不太一样,这在别人看来就是我傲气的表现,虽然他们中的很多人都比我有钱。我的腼腆羞涩也丝毫不起作用:虽然大多数情况下我都在绞尽脑汁地想该说点什么,但在别人看来好像我很冷淡一样。对于精彩的演讲和机敏的回应我是没有任何指望了。每次别人伶牙俐齿地开玩笑时,我就显得笨嘴拙舌,舌头打结。但是尽管有诸多的不好,我还是喜欢上大学。它让我体会到了一种以前从未有过的独立和自由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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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你好,我叫约翰”(3)
刚上一年级的时候,我有一个男朋友,叫巴里,是在初等艺术学校时认识的。巴里是一个很不错的恋爱对象,他的父亲是窗户清洁工,巴里看起来长得有点像西班牙人,带有一种异域风情,是霍伊莱克的大众情人。当他开始约我的时候,我成了当地许多女孩羡慕的对象。有一次他看见我穿着白色的粗呢外套,牵着我的狗丘米在海滩上散步,于是不久后的一天,就跟在我后面,请我去看电影。我当时只有17岁,而巴里比我大5岁,出于虚荣心,我答应了他。
  上大学的时候,我们已经交往有一年了,而且开始考虑订婚。当时巴里为他的爸爸打工,而且开始为了我们的未来在住宅互助委员会存钱了。有一天,他说服了我趁妈妈出去的时候在我家客厅的沙发上和他做爱。他劝了我几个小时,不停地告诉我他有多爱我,并且保证会和我结婚。最终我同意了,但是觉得这一次非常快,而且没有任何快感可言。我继续和巴里交往,但是再也没有单独待在房子里的机会了。一天他宣布他爱上了住在同一条街上的一个红发女孩,我伤心极了。这是我遭遇的第一次背叛,发誓自己永远也不会原谅他。但是,几个月以后,当他央求我再回到他身边,并且赌天赌地地发誓他爱的是我,那不过是他犯的一个错误时,我又让步了。
  当第一学年过了一多半的时候,菲尔来到学校。她得到了一份助学金,并且说服了她的父亲让她重返校园。我们都很高兴,虽然不在一个班,但是经常待在一起。
  到了年末,我们必须为自己选择一个专修的方向了。我选择了平面设计,并且还选了一个为期两周的字型艺术课。菲尔则选择了绘画和字型艺术,我们都很高兴终于能有机会在同一个班里学习了。
  第二年刚开始的时候,我和一年级刚进校时一样兴奋,但是稍稍改变了一下形象,使自己看起来柔和一些。我鼓足了勇气拒绝了妈妈的理发师朋友,开始留长发。我买了一些时兴的黑天鹅绒长裤,不再穿原来的花呢裙子,而且只要一有可能就把眼镜摘掉。不过,我是深度近视,没有了眼镜,我几乎看不清楚东西,这又带来了很多麻烦,比如坐汽车总是下错站,或者看不清学校贴的公告等等,但是我并不介意。我特别讨厌眼镜,一般只有在课堂上才会戴,因为如果不戴就看不清黑板了,甚至连面前纸上写的字都看不清楚。
  记得第一次上字型艺术课的时候,大家都已经坐好了,这时,一个流气的男孩儿才懒懒散散地走进教室,手紧紧揣在外套兜里。他看起来好像对上课非常不耐烦,而且有种目中无人的表情。这个男孩走过来坐到了我后面的空位上,拍了拍我的后背,扮了个滑稽的鬼脸说:“你好,我叫约翰。”我当时忍不住笑了,小声说:“我叫辛西娅。”老师当时已经开始讲话了,冲我皱了皱眉头。
  我每天在学校都能见到约翰,但是从来没有和他说过话,因为我们处在完全不同的圈子里。而且我对于他也上字型艺术课感到很惊讶,他看起来可不是那种会努力学习、认真做功课的孩子。他上课甚至什么文具都不拿,一开始做作业了,就拍拍我的后背,向我借铅笔和橡皮,而我则很不情愿地递给他。后来,他就经常坐在我的后面,需要什么就找我借什么。不过,他借了也很少用,因为他几乎就不做功课。每次上课,他都会到处招猫逗狗,惹得全班哈哈大笑。
  后来我才知道,原来不是约翰自己选择去上字型艺术课的,他是被迫的,因为其他课的老师都不愿意要他。而他也明确地表示不愿意待在那里,所以就使劲去破坏课堂。谁都不招惹的时候,他就会在老师背后搞怪,或者发表一些尖刻的评论,或者给老师或者周围的同学画讽刺漫画,虽然是故意丑化了的,但是真的很像,引起了周围的阵阵哄笑。
  我第一次见到约翰的时候,曾经暗想:呸,这个男孩不适合我!他留着小混混头,就是那种“鸭尾头”,穿着紧身的水管裤和一件超大号的外套,与我习惯的那种干净整洁的男孩子截然不同。他对别人口无遮拦的品头论足和刻薄的小聪明让人害怕,我真担心他会把矛头对准我。但很快他就向我开炮了,叫我“古板小姐”或者“鲍威尔小姐”,并且拿我整洁的衣服和时髦的口音开玩笑。
  

第二章 “你好,我叫约翰”(4)
第一次被他开玩笑的时候,我一下课就红着脸跑了出去,希望他不要再出现。可是,就在短短两周的字型艺术课要结束的时候,我开始盼望见到他了。除了在课堂上,我们没有在其他地方相遇过,但是,我发现自己开始急切地想见到他,并且暗地注意他了。他使我发笑,而且他的行为方式让我觉得很新奇。我总是顺从于权威,努力取悦别人,但是约翰正好相反:他很霸道,爱挖苦人,而且非常叛逆。他好像谁都不怕,我好羡慕他可以随意嘲笑任何人和任何事。
  一个认识我也认识约翰的朋友告诉我,上学期末约翰的妈妈出车祸死了。我非常想念我的爸爸,因此可以体会到他的感受。他从未提起过这件事,也从未提起过其他的家人,但是我觉得他表现在人前的尖酸刻薄的外表后面,一定隐藏着深深的悲痛。这种想法令我越来越密切地关注他了。
  一天早晨,字型艺术课的同学们出于好玩儿,互相测试视力。我才发现约翰和我一样严重近视,不戴眼镜几乎什么都看不见,而且极其讨厌戴眼镜。他当时带着那种很贵的角质框架眼镜。当我们看不清或弄错了的时候,就会一同大笑起来。那次是我和约翰第一次真正的接触,从那之后,我们就经常在上课的时候说话了。
  约翰来上课的时候,背上总是斜背着一把吉他。他告诉我,他现在组织了一个乐队,名字叫做“科利人”,是根据他原来的学校“科利银行中学”取的名字。有时下了课,我们坐在一起的时候,他就会把吉他拿过来弹上几首当时流行的曲子,比如博·迪德利、恰克·贝利或者罗尼·多内甘的歌。在弹吉他的时候,我看到了另外一个不同的他。因为热爱音乐,那时的他,面孔变得柔和起来,往常的那种愤世嫉俗、藐视一切的表情也消失了。
  学期进行到一半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开始喜欢他了,于是我开始不停地自责。这简直有点可笑:他根本不是我为自己设想的那种类型,而且我也看不出来他对我有一点兴趣。但是有一天,事情发生了变化。当时放了学,其他同学都走了,我收拾东西也准备离开,约翰抱着他的吉他坐在距离我几英尺远的位子上。突然,他开始轻声唱起了当时很流行的一首歌《她不美吗》(Ain誸 She Sweet),后来披头士乐队的唱片里也曾收录过这首歌。
  哦,她不美吗?
  看着她沿街走过,
  我悄悄问你:
  她不美吗?
  哦,她不好吗?
  一次、两次望着她,
  我悄悄问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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