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狗仔队”一词做了充份的观照。
“垃圾”不难理解,关键在于“扒扒”这种姿态。垃圾本来是一大堆无价值的东西,一经“扒扒”,便有了另一堆垃圾中的垃圾,由“扒手”们亲手撕给我们看,或者,看完了由我们自己来撕。如果你觉的“扒扒垃圾”也不够好,我们还可以慢慢切磋,一名之立,旬月踟躅。但是,恐怕这一次不能等得太久——上个月,我在一份周刊读到这样的大字标题:“狗仔队离我们有多远?”感觉是一记当头棒喝,份外警醒,大有“WTO离我们有多远?”或者“蓝牙离我们有多远?”之意。众所周知,在中文的媒体语境中,“离我们有多远”经常就隐喻着“我们十分向往”或者“我们已经等不及了”。也就是说,中国现在也有了垃圾,并且也很值得去“扒扒”。
我们生活的世界,就像一个垃圾场?唯一可以肯定的是,中国的的垃圾自有中国特色,中国味道以及中国扒法。我发现,与港台和外国同行相比,中国内地“扒扒垃圾”们在境界上来得个高:他们总是盘踞在一个事先抢占的道德高度之上,居高临下地扒扒之。更有意思的是,无论是按照专业操守还是职业道德,本应隐身的“扒手”却总是热衷于把自己也“扒”成垃圾的一部份,令“扒扒垃圾”带上了扒灰的色彩。“记者暗访”是目前最流行的中式“扒法”。充斥于报端的这类“暗访”其实是有一个固定模式的:在进入某一“不道德交易平台”之前,记者一定是假装得既单纯木讷同时又表现出略带邪恶的好奇心,进入交易程序之后,转换成一付傻头傻脑的样子问东问西,一旦入港在即,便借机开溜。谨借重庆某报的一则试析之:记者推开某茶楼大门“探头朝里望”,突然,一“中年男子不由分说,抓住记者拖进茶楼。”此刻,传说中的小姐出场了,“小姐突然抓住记者的手往其胸前拉,脸跟着贴了过来…………记者走出茶楼,小姐尾随而至,(把记者)推进门外的一间宾馆客房。‘和我做爱!’小姐关门后脱口而出,并动手解裤子纽扣。‘你干啥子?’记者喝斥,却被她推倒在双人床上。记者慌忙中,她已将长裤脱至膝盖。”
说句老实话,每读这类报导,我总是为那个从头到尾都在表演着甘地式自我考验的记者捏一把汗。正应了费里尼自道:“我渴望取悦于人,引人注目并教育他人。使自己成为一个预言者,一个目击人,一个醒世的丑角。”相比之下,另一种纯属狗(仔队)仗人势的“扒法”,不但太不专业,而且明显地把广大垃圾消费者当成傻瓜。上海某电视台播出过一则新闻,只见记者在大批公安的簇拥之下“突然”闯入一家KTV,客人和小姐一个个都乖乖坐在原处接受记者的采访,并且一路保持着被破门闯入之前的姿式和身段,记者把话筒伸向一个掩面坐在客人腿上的小姐:“请问你为什么要坐在他的大腿上?”
“没有啊,我只是想看他衬衣的牌子而已”。
去年圣诞,赵薇与吴大维在上海复兴公园被香港狗仔队拍到“躲在一个阴暗角落激吻”的照片。事后,赵的保姆解释说激吻只是为了互相取暖而已——我绝无试图把发生在上海的这两件事做横向联系之意,我想说的是,香港“狗仔队”把“扒”的目标锁定为名流,他们在内地的同行则偏爱去扒”些不入流的大众化垃圾。做为八卦新闻的忠实读者,我其实一直都环保地遵循着个人的垃圾分类法:后者不可回收,前者可以回收。我比较敬重的,是那些专扒可回收垃圾的“扒手”。唯有如此,“扒扒垃圾”才能完全不拘形式地由技能上升为精神。再说,Parazzi的本义其实是“追踪摄影队”,虽不一定视美国的间谍卫星为“空间扒扒垃圾”,却不妨尊《万象》上最可读的陈巨来先生为“文史狗仔队”。
怎么才能变得不那么出名
名人因群众的“名人崇拜”而成为名人,但是此过程是否可逆、也就是说,名人能不能因为群众的“名人不崇拜”而变回不名之人,除了在娱乐业有极个别的孤证之外,社会学和传播学上目前尚未形成相关的理论——这个问题不是我吃饱了撑出来的,发问者乃是姚明,当今大大的名人。
盛名不仅累,要命的是,它好象正在要姚明的命——最近出版的《姚明闯荡美利坚》一书,字字血,声声泪,深受那种怨气的感染,看得人痛不欲生。其实,这本书是少年儿童出版社出的,按理说目标读者是少年儿童,应属“励志”类图书。但是,至少在像我这种六根不净者看来,实效基本上是“丧志”的,甚至还不如明代的A小说或A戏文那样假模假式地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有谁能够告诉我,怎么才能变得不那么出名?”正是姚明在本书序言中提出的那个“无语问苍天”式的疑问。
天,这算是哪门子的问题?我不知道这个世界上能回答姚名人此问的人是否存在,唯一可以肯定的是,如果姚明的问题是“有谁能够告诉我怎么才能变得那么出名或比那么更加那么出名?”我相信,除了“姚之队”之外,这个世界上能够回答、并且能以各种语言来踊跃作答这个问题的人,肯定比NBA在全球的观众还多,滚滚红尘之中,一抓就是一把。如此看来,出名好象是中了一种毒,而且这种毒好象还没有任何解药。
做人难,做名人更难,做了名人以后不想再做名人,更是难上加难。抱着豁出去的态度,我拼了老命替姚明想出了以下可能具有参考价值的办法:第一,尝试去想一想NBA老鸟级名人的苦?吧,例如比自己至少还要红上10倍的Michael Jordan,在后者的一部自传里,尽管像“连逛百货公司都要等打烊之后”,“连理发店也不敢去,只好操刀自裁”以及“走在路上随时会被群?包围”等等待遇,姚明已经“享受”过了,但是,像“女人躺在地上央求乔丹开车辗过她的身体”这种场面,姚明应该还没有碰到过。姚明更不敢像Jordan那样愤怒地写道:“老实说,好几次我快被烦死了,很想对球迷大喊:他妈的,滚开!”
当然,不幸地,还有女人。一向被视?青少年偶像的Kobe Bryant在这个夏天的惨痛经历,还是不去说它了,据Magic Johnson的痛陈:“当你在NBA打球,无论在哪个城市,总会有女人在路上等着你,她们的目的是‘收集’球星,与愈多球星发生关系,她们就愈有成就感。”Johnson本人正是这些女人最大的“受害者”,不但在每一个城市都有女人在路上等着‘收集’他,还喜欢和他搞多P,最后搞出了爱滋。当然,Johnson若说自己惨,宣称曾和两万个女人睡过觉的Wilt Chamberlain就笑了,不过是在天堂。比较而言,Shwan Kemp算是幸福的,只须在全美所到之处随时防着那些突然冲到面前?且叫他爸爸的黑皮肤小孩可以了。曾有NBA经纪人透露,保守估计,平均每名NBA球员都有一个私生子。
一位姚迷在网上说:“除了他的工资,我实在很可怜他。”如果你像我一样也站在替姚明着想的角度,就会发现除了崇拜者之外,这种想法对于被崇拜者未尝不也是一种自救之道。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群众是真正是的英雄,群众是真正是的名人,名人应该努力地去崇拜群众,一时崇拜不起来,至少也应该尝试去同情一下群众——除了他们的私生活自由。群众、尤其是“害”了名人的那部份群众原来是很值得去同情的。
最新一期《新科学人》刊登了美国心理学家的一项研究成果:大约三分之一美国人患有“名人崇拜症”——也就是说,就像我国的电视广告里总在告诫的那样,缺钙、头皮屑、多汗、满(去掉三点水再加虫字边)虫和“名人崇拜”其实都是一种病。调查发现,轻度的“名人崇拜症”患者约占百百分之二十,他们以“消遣”?理由,紧盯名人在媒体前的一举一动,这群人的个性大多活泼、爱冒险、积极?喜欢社交。中度患者皆倾向于相信自己与偶像的关系“非比寻常”,这批人非常神经质、情绪化?且阴阳怪气。至于重病号,表现?习惯性地偷窥偶像的一举一动,或?吸引名人注意而自残或伤害别人,已进入病理学上的“临界状态”。这些患者在追逐偶像的过程中,紧张、沮丧及社会功能失调的程度会逐步攀升,轻者害了自己,严重的会有反社会倾向。更值得同情的是,“名人崇拜症”一旦患上,就会像名人那样很难再“变得不那么“出名”。
若是跟美国人比还不足以移情,那就再想一想同胞王治郅吧。想想整个夏季都比较得闲的大郅,姚明会不会觉得,还是累一点的好,还是比较有名的好……要不,咱们还是别变回去了吧?
二线名牌
如果饭店越开越像Outlets,那幺饭店里卖的东西,似乎也就无法不越来越像名牌时装。
红酒之外,嚼烂一块肉,吃进一条菜,咽下一啖汤,很难说吃喝也属于符号消费,不过我还是发现,还是有一些食物已经受到了名牌时装的感染,也出现了一系列的名牌副线产品, Young line。例如“小龙虾”之于龙虾,“九孔鲍”之于鲍鱼,鲜鲍之于干鲍,等等。其间的关系,尤如Emporio ARMANI或Armani Exchange之于GIORGIO ARMANI,DKNY Jeans之于DKNY ,Miu Miu之于Prada,等等。
龙虾(Lobster),龙虾类(Palinura),为大型海水虾类,属于节肢动物门甲壳纲十足目龙虾科属动物,亦属爬行类。体长一般在20厘米至40厘米之间,重05公斤上下,是虾类中最大的一类。额角不发达,步足皆不呈钳状,从浅海珊瑚礁区到深海都有分布。小龙虾(crayfish),螯虾类(Astacidea),有淡水种也有海水种,田野沟渠常见者多为美国螯虾(克氏原喇咕Procambarus clarkii),淡水类的又称虫剌蛄,形状似龙虾而小,第一对步足极发达,类似于蟹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