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关于唯一宗旨的论述,很值得企业管理者重视。办企业当然要赚钱,但赚钱并不是优秀企业的最终目的。这就像军队就要打胜仗,而打胜仗并非军队的宗旨一样。
明确的宗旨是科学决策的前提。企业只有将创造顾客作为唯一宗旨,全心全意为顾客服务,才能减少决策中的失误。只有以顾客利益最大化为宗旨的企业,才能获得最强的生命力。
管理的主要职能之一是决策。决策的实质是根据客观形势和自身条件选择实现目标的方式方法。如果一个组织的宗旨及由宗旨决定的目标十分明确,且得到大多数成员的认同,只是在方式方法选择方面出现了分歧,一般来说,比较容易通过讨论达成一致。怕就怕组织的宗旨不明确,众人追求不同,各打各的小算盘。这个道理十分简单,可实际管理中,问题常出在这里。因为组织各成员包括最高管理者,每个人都有自身利益,追求的目标常不一致,难免影响到他们决策时的态度,也就是俗话说的“屁股指挥脑袋”。这是当前一些企业决策困难,决策后也难以得到多数成员认同的根本原因。换句话说,明确而统一的宗旨是组织正确决策的大前提,如果大前提模糊,决策时自然难以形成一致意见。
在创建和领导人民军队的实践中,毛泽东也曾遇到不少重大抉择。如怎样规定军队的主要任务,怎样确定敌我友,怎样看待军民之间、官兵之间的利益关系,怎样处理军队内外的各种矛盾,等等。由于毛泽东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定为我军唯一的宗旨,并通过长期不懈的努力,使这一宗旨真正为全军官兵所接受,这就为军队各项决策提供了最终依据。对一些颇有争议的问题,大家都站到人民的立场上,充分考虑人民的利益和意愿,就比较容易统一认识。历史上我军之所以能在一些重大历史转折关头作出正确决策,之所以全军将士积极拥护这些决策,是与建军宗旨明确,全军上下信守这一宗旨分不开的。
例如,“七七事变”爆发后,根据国共两党达成的协议,红军要分别改编为八路军和新四军。对于这一重大转变,开始时许多官兵就想不通:红军与白军相互厮杀了10年,结下血海深仇,那么多的亲人、战友倒在敌人的屠刀下,现在突然要接受对手的改编,摘下被许多同志视为生命的红五星,改穿国民党军服,戴上青天白日帽徽,不难想象这个思想上、情感上的弯子有多大。20世纪80年代上演的话剧《陈毅出山》,反映的就是这段历史:当时陈毅同志奉命到坚持了3年游击战争的各游击区,传达党中央关于国共合作、团结抗日的指示,安排红军游击队的整编工作。由于长期听不到党中央的声音,不了解国内外形势的发展,许多同志根本不相信这真是党中央的决定。一支红军游击队的队长,差点儿把陈毅当做国民党派来劝降的奸细杀掉。剧中的主人公确有人物原型,他叫谭余保。后来,通过艰苦细致的思想工作,广大官兵从军队宗旨和民族大义出发,认识到全民抗战符合人民的根本利益,因而自觉地服从了党中央的决定。在八路军129师召开的抗战出征大会上,面对不舍得换去红军军装的官兵,师长刘伯承带头摘下佩戴了10年的红五星,动情地说:“我们虽然帽子换了,但我们的心永远是红的。”
再如,自古以来,军队都是吃皇粮的,其主要职能就是打仗。而毛泽东却提出,红军不是为了打仗而打仗的,它有打仗、生产、做群众工作三大任务。后来他又提出,解放军要成为战斗队、生产队、工作队。这些决策的主要依据也是我军宗旨。抗日战争进入战略相持阶段后,由于日伪军的残酷“扫荡”和野蛮破坏,国民党反动派的遏制和封锁,以及连年遭受水、旱、虫灾,各抗日根据地的经济一度非常困难,“水小鱼大,兵多难养”的矛盾十分突出。摆在我军面前的似乎只有两条路:或者停止发展,或者加重税负。毛泽东认为,这两条路都不能走,因为都对人民的事业不利,于是他发出“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号召,发动了轰轰烈烈的“大生产运动”。经过军民共同努力,到1943年,一些部队不仅做到了粮食和生活用品全部自给,而且反过来向边区政府上交粮食,创造了世界军事史上的奇迹。从现代社会强调社会分工的角度看,毛泽东的这一决策好像不合潮流。但在特定历史时期,这却是坚持人民军队宗旨的必然选择。
毛泽东确立的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已成为我军的光荣传统。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一再要求“军队要忍耐”,要服从和服务于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的全局,也是从军队宗旨出发的。为了集中财力搞经济建设,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军实际军费一直是负增长。1991年,300万人民解放军,只有300多亿军费,人均1万元,在全世界排名倒数第二,连印度的军费都比我军高出好几倍。而当年美军的人均军费是15万美元。军费短缺给军队自身建设和官兵生活带来许多困难。举个具体例子,部队改换85式新军装时,由于经费困难,每个军官只发了一套,给正常换洗带来诸多不便,就拿笔者本人来说,当上师职干部后,很长一段时间还穿着打补丁的军裤。由此可见军队当时的窘境。因为有了长期宗旨教育打下的思想基础,全军官兵才能自觉地服从大局,最终战胜了这些困难。这种情况若发生在外军,是根本无法想象的。
当然,对宗旨的“唯一”性也不宜作绝对化理解。军队作为武装集团,军人作为一种社会职业,肯定也有自身利益。决策时完全不考虑部队及官兵的利益,军队根本无法生存,自然也谈不上为人民服务了。强调唯一宗旨只是表明,从根本上说这支军队是为人民利益而存在的,一切行动都要考虑人民的利益,一切决策都应根据人民的意愿来进行。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将解放军视为一个为自身谋取好处的特殊利益集团。
笔者认为,毛泽东关于唯一宗旨的论述,很值得企业管理者重视。企业宗旨虽有不同表述,但说来说去,无非是为各利益主体服务。一般企业都突出四个利益主体,即顾客、员工、股东和所在社区,有的还强调要兼顾供应商、合作者等。例如,希望集团提出“与客户共享成功,与员工共求发展,与社会共同进步”,华旗公司强调要实现大众、代理、员工、公司、供方、社会“六赢”,等等。当然,这些是能够写在纸上的。实际上,随着所有权与经营权的分离,经营者亦成为独立的利益主体,虽然很少写出来,可往往起决定性作用。
许多企业在描述使命和价值观时,常常宣称各利益主体并重,再三表明自己追求的是“多赢”。这一说法看上去似乎全面,可实际上并不合理。因为,并列第一,也就没有了第一。大家都是“上帝”,等于杀死了“上帝”。真正遇到矛盾时,管理者往往很难兼顾,总要有个谁先谁后、谁轻谁重的排序甚至取舍。所以,强调各利益主体并重,等于什么都没说。
目前,关于企业宗旨,有两种常见的定位:一是定位于股东利益的最大化,主要以美国企业为代表;一是定位于员工利益的最大化,主要以日本企业为代表。前者容易导致企业急功近利,后者容易使企业失去活力。至于国内管理学界,似乎更赞同前者。如某著名大学一位教授就明确表示,他很欣赏“收获事业带来利益收获,满足股东带来员工满足,回报社会带来企业回报”的企业哲学。理由是“先有股东再有员工,股东若得不到满足,不是撤资,就是换人,你空有满足员工的愿望也是无可奈何”。
核心价值观有什么用3
那么,世界著名的管理学者、成功的企业家又是怎样认识这一问题的呢?早在20世纪50年代,彼得·德鲁克就明确提出:“假如我们想要知道企业是什么,我们必须先搞清楚企业的宗旨。企业的宗旨必然存在于企业之外。事实上,由于工商企业是社会的一个组织,所以企业的宗旨必然存在于社会之中。企业的宗旨只有一个正确而有效的定义——创造顾客。”意思是说,法人如同自然人,活着本身并不是目的,其生存的意义和存在的价值只能产生于对社会的贡献中。彼得·德鲁克还强调:“顾客是企业的基础,并维系着企业的存亡。”“正是因为企业能够满足顾客的需求,社会才会将创造财富的资源交付给企业。”
毛泽东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作为我军唯一的宗旨。彼得·德鲁克提出企业的宗旨只有一个,即创造顾客。这种措辞上的高度一致绝非巧合。企业虽然存在着若干利益群体,可宗旨只能是创造顾客。所谓创造顾客,就是想方设法了解顾客的需求,然后千方百计加以满足。简单地说,就是找到顾客,为之服务。《基业长青》一书作者的看法一语中的:企业的存在价值就在于满足顾客的需求,企业的全部收益,包括员工的报酬、管理者的所得、股东的分红,以及对所在社区的贡献,不过是顾客需求得到满足后所得到的正常回报。所以,只有以顾客利益最大化为宗旨的企业,才能获得最强的生命力。也就是说,为客户创造价值是企业存在的唯一理由和依据。
最近出版的《公司为谁而生存》一书,通篇讲的也是这个道理。该书“用战略层次的、管理层次的和道义层次的论据,有力地论证了公司从股东至上的追求目的,转移到顾客至上的追求目的的必要性。”作者认为,“当公司把股东利益放在高于一切的位置时,长期股东并不能最大限度地获益。”“同样,当公司追求的目的成了把员工利益放在至高无上的位置时,员工并不能最大限度地受益。”进一步说,如果“组织追求的目的只是为了平衡‘各方的利益’,那么它会由于其模棱两可的性质而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