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孔运动”于是,“罪行严重,性质恶劣”以“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三年”。
然后送回看守所,度过上诉期后,送到“一监”。这已经是8月中旬,不久9月9日,毛主席逝世。本来我所工作的房山县要9月10日开全县的批斗大会,已经准备了一个多月,因主席逝世而取消。10月6日,“四人帮”垮台。因为我的问题较为单纯,监狱管理人员大多也知一二,对我的要求逐渐放松(例如可以请求多接见等)。但当时北京市领导人说“10月6日以前反对‘四人帮’的还是反革命”。所以我们这类的案子一直压着。直至实在压不住的1978年。
很难删除的记忆
三年多的生活仿佛人生一场噩梦,但总有几件事不能忘怀。
地震:判决之后,又回到K字楼,转入关押已经判决犯人的号中。两天后,即7月28日凌晨,唐山大地震。那真是惊心动魄,大地在颤抖,K字楼剧烈晃动,铺板来回倾斜,铺上的人们滚来滚去。室中暖气片,甩出一尺多远,上面的茶缸掉了一地。人们惊醒了,一个个呆如木鸡,很长时间缓不过劲来。后来听到许多号的犯人狂敲铁门,大喊大闹,这些大多是因为“四五事件”而被抓的年轻人。他们进来的时间不长,恐怖盘踞在心头,遇此突变,不知如何是好了。其实筒道中已经空无一人,没有任何回答或制止。跟着就是下起了大雨,余震仍然不断。为了防震,北京人都住到房子外面的防震棚里。我旁边一位所谓“头号苏修特务”,中共八大时任翻译组组长的老先生,他被判15年,因为涉外,一直没有去监狱,而是在看守所关押服刑。在屋子抖动的时候,老人用一条破毛线毯子折成一个枕头似的,顶在他那没有几根头发的秃头上,紧靠在墙角,对我说:“老王,房角处安全些。”我给他泼冷水说:“没用的。那么厚的水泥墙。小小一块毯子管什么用?睡觉吧。现在全北京的人都在雨地里躲地震,惟有我们这些犯人却踏踏实实地在屋子里安心睡觉。”后来,他让我给他背唐诗,他用俄文翻译。这位从中国中央大学中文系毕业、又从高尔基大学俄文系毕业的博学老人是###的牺牲品。后来听说他去了澳大利亚。
审讯妙语:70年代人们基本上没有什么法律意识,虽然判决书上照例说“特依法判决如下”,但“依”的什么“法”,不仅被判决人不知道,恐怕谁也不知道。因为文革中“公检法”已经被砸烂,“法律”是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产物。历史学家唐德刚说当时是“两部法律(《宪法》与《婚姻法》)治中国”,实际上连《宪法》也已废止。1975年初“四次全国人民大会”才通过了新宪法。“依法判决”不能说“依”《宪法》吧。
有的预审员和审讯员除了说些套话外,有时也说点令人难忘怀的话。例如,一次新审讯员对我说;王学泰,我们俩人没冤没仇,你也没有把我们家的孩子抱到井里去。今天我审讯你,是因为我挣这56块钱。我觉得他很真诚。
有时审讯员也很困惑,从判决书来看,我当时就是个“言论问题”,而且就与一个人说的。有一次,审讯员说我不敢交代问题。我说有什么敢不敢的,不就是这些话吗?他说,你以为这是小事,这就是反革命活动!就是进行反革命宣传!制造反革命舆论!我问,如果与别人说话就是行动,那么言论与行动怎么区分呢?他回答:你自己与自己说,别人没听到,才是言论。
有一次我问预审员,《宪法》也有保护“言论自由”的条款啊?审讯员回答:“那是保护人民的言论自由的。你是敌人,当然不保护你的自由。”我说:“我本来也是人民。”他回答:“你看看你那些言论。你是人民?人民有你那样说的吗?从言论来看就证明你是敌人!”这真是“互为因果”。因为你是“敌人”,所以不给你言论自由;而“敌人”的定性又是根据“言论”。
化脓性脑膜炎
王学泰 我的平反路(4)
77年秋末,我还坚持洗冷水澡。一个星期四,洗完后,觉得有点冷,感冒了。我以为第二天就会好了。没有想到第二天发烧,头痛,脑袋像要裂开一样,体温飙升到摄氏40度以上。同组狱友经过请示把我背到监狱卫生所。到卫生所不久,便人事不知了。当我醒来的时候,眼前一片光明,满眼都是纯洁的白色。这时一个亲切而美丽的声音说:“他醒了”“他醒了”。在狱中两年多了,很少听到异性的声音,因此护士亲切的声音特别具有穿透力和抚慰力。这时才发现我臂上的吊针和手腕上冰冷的手铐和一位中年男子。旁边伺候我的护工(也是犯人)称中年人为“姚队长”。姚队长说:“王学泰,你昏睡了三天了。当时你人事不知,给你打吊针,你就给拔了。两三个人都按不住你,我们只好把你铐在铁床上,现在你清醒了,可以把手铐解开了。”
这次患病真是死里逃生。后来得知,星期五下午我到了监狱卫生所,那里幸亏有一位跟我在一个中队待过的医生。他是学西医的,但中医也很好,会针灸。他因为基督教入狱,判五年,快到期了,所以到卫生所从事医务工作。星期六我已经昏迷了。医生查出是大脑的问题,提出把我送到公安医院治疗。可是适逢星期六,监狱长回家了。狱中犯人离开监狱必须有监狱长签字准许。没办法,这位医生用针灸给我控制两天,直到星期一,监狱长回来,才送到公安医院,侥幸活了下来。
护士对我说:“化脓性脑膜炎不得了啊,弄不好会记忆丧失的!”我悚然而惊。赶紧打开带来的笔记本,默写背过的文章和诗词。不错,虽然头还稍微有些痛,三四天下来,也默写好几百首,看来脑子还没有太坏,凑合能用。以后的几十年,我还主要还是靠头脑谋生的。我想:上帝的安排也许真是合理,当我身强力壮,能背200斤麻袋的时候,让我修理地球、干体力劳动;当我“及壮”以后,身体差了,精神日衰,改为脑力劳动。
平反现场
1978年10月20日下午2点半,在“一监”的一间大会议室里,屋中有张乒乓球案子,周围坐着四五十人。有许多是监狱中的监管人员,可能我是较早平反的,监狱管理人员觉得很新鲜才去旁听。
案子对面坐着一位四五十岁的中年干部。开始进入程序,他问:“你叫什么?”然后是一连串的例行问题。问过以后,这位干部站起来说:“你也站起来。现在宣布‘市中法’‘(78)中刑监字第549号’‘刑事再审判决书’。”我知道事情要改变了,静听他的宣读。“判决书”中除了复述1976年的判决外,又说“经再审查明:原判认定申诉人王学泰(实际上,我没申诉,申诉的是我那位同案)‘于1972至1973年间,伙同反革命分子×××互相散布反动言论,恶毒攻击无产阶级司令部,诬蔑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和批林批孔运动’等具体内容,主要是针对‘四人帮’的,其中虽有有损毛主席光辉形象的错误言论,但属于思想认识问题,因此,定反革命罪不妥,应予纠正。据此,判决如下:一,撤销本院(76)中刑反字第46号判决书。二,申诉人王学泰无罪,予以释放。”
宣读完毕,全屋鸦雀无声,过了一段时间,那位宣读的干部说:王学泰,如果你没意见就签字罢。他看我迟迟不肯签字,就说:“你对这个再审判决有意见吗?”我说:“我不同意这个判决。”许多人用奇怪的眼光看着我。
我说:“你们这个判决书中用语有矛盾。前面你们说我的所说,主要是针对‘四人帮’的,后面又说我‘有损毛主席光辉形象’。谁才损害毛主席的光辉形象呢?是‘四人帮’。你说我‘针对四人帮’,那我就是维护了主席形象;你说我损害了主席形象,就不能说我针对‘四人帮’的。”
当时宣传上都这样说,实际上它是个悖论,然而,谁也不敢说它错。而“市中法”认为我只要抓住你过去话中的瑕疵,你就不能说那时抓你毫无道理。其实这反映了刚刚开始平反“冤假错案”时人们的心态。一些执行的干部对这宗工作的意义和中央的意图是不理解的。其实当时推动平反冤假错案的领导有两个想法是讨论得不充分、宣传得也不够的。一是创造一个与极“左”路线完全不同的新的政治局面。一是今后不再以思想言论治罪,创造一种不同于过去的政治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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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泰 我的平反路(5)
执行者对这些不理解,就表现在,他们总想抓住一些被平反者的只言片语,以证明过去的工作不是完全错了。这是很荒唐的。例如在我的问题上,他们抓住我说过一些老帅被整是由于他们“功高震主”。“市中法”的说,你把毛主席比作皇帝,你这还不是损害“毛主席的光辉形象”?我们在这句话上辩论了几个回合,那位“中法”审判员很不高兴。我又挑出“判决书”中的另“一个错误”。我说“既然如你们说我的错误是属于‘思想认识问题’,那为什么写到判决书中去呢?照列宁所说只有两种人没有错误,一是没有生出来的人,一是死去的人。8亿中国人谁敢说一点错误没有呢?如果照你们的做法是不是要给每个人都发一张判决书呢?”这个质问使得审判员容忍不下去了。他说:“王学泰,你想一想,你感谢以华主席为首的党中央吧,否则你还得在监狱待上十年。”我判十三年,刚待了三年多。
听了这些我也很不满意:“当然,我感谢;不过你们也得感谢,否则你们将在错误的道路上越走越远。”我这句话好像捅了马蜂窝一样。因为那时很少有犯人敢直接顶撞审判员的,何况这次又当着这么多的听众。我想站在平等立场上,与他们作有来有往的讨论,看来是根本不可能的,而且只能引起冲突。
他一拍桌子:“王学泰,你不要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