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康永:LA流浪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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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康永:LA流浪记- 第4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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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在UCLA遇到潘,我实在很意外。
  潘跟我进的是同一家私立小学,我们两个当时常常被选作学校典礼负责上台的学生代表,被搭配着上了几次台,当然就渐渐被“配对”了,潘从小就是美丽优雅的女生,从小被训练成出色的吹长笛小孩,我就会被梳上西装头,穿上小西装,拿着花束,等她演奏完,上台把花束献给她,在台上抱一抱。
  小学毕业以后,我们就没再见面。我偶尔听说一点她的事,知道她跟一个律师订了婚。那个律师小时候也跟我们念同一个小学。
  我以为潘就会这样结婚、生小孩、偶尔吹吹长笛,完成又一个起码看起来很幸福的人生。没有想到会在UCLA遇见她。
  我跟她打了招呼,她开心地笑了,说她在念咨讯所,邀我周末去找她。我去了,在她家,我遇见了一位没有双腿的、五十几岁的东方男人。潘说:“这是我的未婚夫。”
  我很确定这个男人不可能是那个跟我们小学同学的律师。我跟这位男士聊天,他是电脑工程师,从印度来到洛杉矶,他的腿是十五岁那年,出车祸,锯掉了。
  我那晚吃了顿愉快的晚餐,跟我们小学时相处方式差不多。何况潘整晚都很忙,她的未婚夫坐轮椅,动作有时不方便,潘都很利落地解决了。
  这顿晚餐后的一个多月,我竟然接到潘的妈妈打越洋电话给我。我真的很讶异,小学毕业后,我就没见过这位潘妈妈了,我不知道她要跟我说什么。
  “康永,我一直希望女儿是跟你结婚的,你们从小就配好了的……”说到这里,电话那头的伯母就哭起来了。
  “……后来,我让她跟那个律师订了婚,我也就放心了,可以了……可是,她一到美国,就变了,原来订的婚也不管了,竟然,竟然跟一个年纪那么大,又没有腿的男人在一起……还是印度人!……”她边哭边说,说到这里,泣不成声。
  我尴尬地保持沉默。当然我能理解这种妈妈的心情,但我真的觉得发生在潘身上的事,绝不是件悲哀的事。
  “伯母,你不要哭了,我看见过他们两人在一起的样子,潘有点辛苦,可是她看起来很快乐,你让他们结婚吧,这是潘第一次为她自己做的选择。我想她终于明白为自己选择的快乐了。伯母,再见。”
  

她亦懂流浪(2)
我把电话挂了。
  

流浪遇见神(1)
我的室友,安德烈?象牙,不呼吸免费的空气,只呼吸大麻。
  安德烈?象牙,英国人,白种人,苍白如纸的白种人,象牙小时候演过一部电影,《他乡异国》里的小配角,连开口说对白的机会都没有。可是不知怎么搞的,我竟然记得那张脸。等到开学前,我去UCLA的学生住宿服务中心报到时,我看看象牙,暗暗感到没道理的熟悉,我哪会想到这熟悉感觉并不涉及什么前世记忆,只不过是我看过他小时候演的电影而已。
  安德烈?象牙很惊讶我记得那部电影,可是他没兴趣多谈他的童星生涯:“那只是我的嬉皮老妈,出卖孩子,好换取更多上等大麻的犯罪记录之一罢了。”这是他为他演的电影下的注脚。听起来,他们家的习惯就是用大麻当作“度量衡单位”。
  安德烈?象牙进的并不是电影制作的研究所,他进的是医学院的药学研究所,研究麻醉药物的。我觉得他这也未免做得太明显了一点。
  “安德烈?象牙,你真的是来研究麻醉药的吗?你确定你不是来研究迷幻药的吗?”我问他。
  “康永,亏你还是来自神秘璀璨的东方,嬉皮之祖寒山子的故乡,竟然会妄想要分开麻醉药跟迷幻药?麻醉药解放你的痛苦,迷幻药解放你的灵魂。你知不知道东南亚最近走红一种药,是我们药界专门给兽医阉狗时用的麻醉药?万流归宗,没有人是孤岛,分什么麻醉和迷幻药?”
  “你的祖国,英国,有悠久的嗑药传统,你又何必跑到加州来研究迷幻药?”我问。
  “迷幻药的研究嘛,没错,我们英国算是领导过一点风骚,大小说家赫胥黎写的《众妙之门》,正是研究LSD的老经典……”
  “咦?《众妙之门》是那个赫胥黎写的?”
  “是啊,就是写《美丽新世界》的赫胥黎写的啊。”
  “UCLA电影系出过一号超级摇滚巨星,叫吉姆?摩里逊,不就组过一个乐团,叫做‘众妙之门户’的?”我问。
  “正是,就是吉姆?摩里逊向我们英国的赫胥黎大佬致敬,感谢赫胥黎一掌推开了LSD的众妙之门。”
  “象牙室友,我们这位吉姆?摩里逊,后来是嗑药嗑到挂的吧?”我问。
  “康永,你们东方不是早就了解生命是周而复始的循环吗?摩里逊的摇滚生命,因LSD而始,由LSD而终,不是再合适不过了吗?什么叫‘嗑药嗑到挂’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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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浪遇见神(2)
“你不觉得摩里逊可以活久一点吗?如果大家这么喜欢他的音乐?”我问。
  “嗯,我不知道……活久一点……发胖,变老,变无聊……这样好吗?这样,我们就没有吉姆?摩里逊灿烂燃烧的传奇了……”
  我渐渐发现象牙当初愿意跟我做室友,恐怕跟我是东方人很有关系,他说不定以为我来自的地方还有鸦片铺哩。他要是知道我连鸦片都没看过,一定很失望。
  “象牙君,当初搭配室友的时候,我们两个开出来的征室友条件,不是都有一条‘不抽烟’吗?”
  “是啊,有啊,怎么?康永,你想破戒抽烟吗?”
  “我抽烟?……不是我想抽,是你在抽,你抽了很多次了呀。”
  “我抽的是大麻,不是香烟。香烟会害人得癌症,大麻不会。大家不找抽香烟的当室友,是因为吸到二手烟会得癌症,死翘翘。吸到二手大麻,不会死翘翘,只会轻飘飘,如果你在征室友的时候,声明你常在屋里抽上等大麻,我保证想当你室友的人,会排队排到我们巷口去。”
  “象牙君,你们医学院也超竞争的,你怎么能这么放松?”
  “放松,不见得成绩会不好。”象牙君缓缓移腿,来了个观音趺坐。“就算成绩不好,大不了转到节奏慢一点的学校去。”
  我想大概少林寺的节奏比较适合象牙君吧。
  “我们加州大学,也就是人称的UC,共有九所分校,这九所分校当中,学术地位最高的,是UC柏克莱分校,即赫赫有名的伯克莱大学是也。至于最常被报导的分校,则是UC洛杉矶分校,即我们UCLA是也,常被报导,是因为老跟电影、足球、名人急诊的新闻沾上边。可是,UCLA九所分校中,隐而不显、暧暧含光,只有‘内行人’知道的,你知是哪一所分校吗?”
  “不知。”我回答,“难道有一所UC大麻分校吗?”我冷笑一声。
  “呀!果然是来自东方有智慧的人!”他欢然抚掌,“加州大学,校名以UC开头的九所分校当中,默默无闻的UC圣塔菰滋分校,正是迷幻药大师们的大本营也!”
  跟象牙君合住一屋以后,有次开车去超市的路上,看见停车场上出现一辆破游览车,车上鱼贯走下一群人,看起来并不太老,可是每一位都眼神涣散,脚步虚浮。我起先也不知道他们是何方人物,还以为是疗养院一类的机构载病患出来“放风”,让大伙出门走动走动,呼吸新鲜空气的。
  

流浪遇见神(3)
谁知这一车怪人,竟让当时在我旁边的象牙君非常兴奋。他压低嗓门说:
  “康永,你知道这一车是什么人吗?”
  “什么人?”我反问,“看起来都有点故障的样子,是一群退休的拳击选手出来开同学会吗?”
  “我知道他们的样子很恐怖,可是他们是有‘主人’的,不是随随便便的流浪汉哦。”象牙君说。
  “他们的‘主人’是谁?”
  象牙君正一正脸色,凛然回答我:“这群人的主人,乃是‘感恩的死人’。”
  “‘感恩的死人’?”我噗嗤一笑,“活着的人,感恩来感恩去的也就罢了,都死人了还要感恩,会不会太累?”
  “‘感恩的死人’,这个摇滚乐团,乃是魔界老祖,迷幻药境销蚀脑汁之王。这个乐团唱的歌,都是用来歌颂迷幻药之王,LSD的。”他说。“乐团最红的时候,有几十辆游览车的信徒跟着全国跑,乐团巡回到哪,这些游览车就跟到哪;车子开到哪,LSD就嗑到哪;几十年搞下来,乐团也老了,信徒也老了,吃不下那么多LSD的,就闪了;吃得下那么多LSD的,就死了;介于吃不下与吃得下之间的,就是你看到的这一车‘存货’了。”
  “这些‘存货’好像连路都走不好了,好悲惨。”我望着这些追随“感恩的死人”晃荡半生的信徒,有的在路边买了冰淇淋,却吃得很慢,冰淇淋渐渐融化,让我联想到他们的脑子。
  安德烈?象牙也看着他们,眼中却流露奇异情感:“康永,也许他们并不是很悲惨。”
  “他们这样还不悲惨?”
  “也许他们很幸福。”
  “他们这个样子,怎么可能幸福?”我说。
  “他们只是把这个鬼样子,留在这个世界,也许他们早就‘移民’到幸福的那个世界去了。”
  我看看苍白象牙君,没有再回嘴。如果要搞成这个鬼样子才幸福,幸福的代价可挺大的。
  不过,谁知道呢,非洲少女把十几个金环框在脖子上,搞到金环拿掉,头就抬不起来,说不定心里也觉得幸福呢。
  LSD,一九四三年,被化学家赫夫曼合成出来。LSD出现以后,越来越多名流学者为之倾倒,像出版《时代》和《生活》杂志的路氏家族,如此德高望重、权倾一时的文化掌门人,尚且很起劲地出大钱,赞助哈福大学教授提摩西?灵蕊,要他好好研究LSD,造就了学术界一代迷幻大师。
  

流浪遇见神(4)
这都已是四五十年前的事了。然而,拜我象牙君室友之赐,我竟然跟着位传奇的提摩西?灵蕊,发生了跨越时空的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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