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种类型的国家里面,后二者是恐怖分子的根据地。99%的恐怖头目都出自这两类国家。道理很简单,当你越压制,越希望别人没思想的时候,别人的心理越逆反,越希望自己拥有大脑,越希望自己拥有思想,越执着地去追求真理。正所谓龙生龙,凤生凤,老鼠的儿子生来会打洞。一方水土养一方人。在封建土壤里成长的人,自然无法逃脱根深蒂固的封建意识。那种为了达到个人的目的,可以不择手段的思想,就像野草一样,生机勃勃。从而做成思想偏激,行动偏激,恐怖活动也就频频发生了。
由于是人治的国家,突出个人,就是很自然的事。很多雄心勃勃的人,都会当自己是救世主,力图改变这个世界。
所以,当我将这些国家的恐怖头目粗略地分析了一下,就发现他们有几个共同点。
一、博览群书,以形成自己的思想体系。
二、胸怀大志,以解救穷苦人民为己任。
三、爱神敬神,以自己是神的代言人自居。
四、地球意识,认为整个宇宙只有地球可以生存人类,也就一切以自己的思想为标准,谁不符合自己的思想,谁就是敌人。他们只能有一,不能有二,所以绝对不允许思想的多元。
五、反科学民主,也就不相信人类可以开发太空,不相信人天生是平等的,可以拥有许多权利。更不相信地球的资源是有限的。
这些恐怖头目,就像许多农民起义的领袖一样,自己打倒皇帝,自己当皇帝。并且比前皇帝更皇帝。
比如他们在美国发动恐怖袭击,有些是因为憎恨美国,有些却不是。他们有些只是为了提高自己在国内的人气。当自己有朝一日当权,他们有不得每天出口一百亿桶原油给美国,以换回大把坚挺的美金,全国各地起行宫。
有些天天喊反对美国文化,私下里最爱看的,却是好莱坞的大片。
我的对手会在他们当中?
直觉告诉我,我的对手不会这么低档次。如果是这么低档次的话,他早己被列入反恐部门的黑名单。我也不会万里迢迢跑到美国来反什么恐了。
他不是一般的恐怖头目。
他的思想意识,远远在这些人之上。
那么,我基本就可以确定,他是个生活得很好的人,智商、情商都是超一流的。恐怖似乎不是他的目的,他只不过是想通过一系列的恐怖活动,来表达他的某种哲学意识。
但是什么呢?
第五十三章 痛下杀手(一)
从苏必利尔湖撤离,我就感觉到我要干点什么事了。车开出桑德里小镇,珍娜问我往哪开?我脱口便道,“渥太华。”
珍娜眼里闪过一丝疑惑,但瞬间便消失了,投入地开着车。波姬丝却望着我,“我们这可是在走回头路啊。”
我点点头,“就是要走回头路。”
“越是危险的地方越安全?”波姬丝问。我对她笑笑,将她搂入怀里,“亲爱的,那样太老土了。一般的刑事逃犯才会那样想,那样做的。你当我是强奸犯啊?”
“你真坏。满脑子坏水。”波姬丝娇嗔道。我亲了一下她的额头,“谁叫你当自己是逃犯看呢?”
“我们这几天就是在逃嘛。”波姬丝坚持道。我故作生气地说,“就你对我没信心。”
“不是我对你没有信心,是你自己没什么信心。”波姬丝说这话的时候,身子地往我怀里拱,显然,她在以身体语言告诉我,我波姬丝对你没有信心的话,我还能全身心都跟你融在一块?
这身体语言就是妙,一下就让我心里灌满了蜜。
不是我没信心,是我的灵魂有点问题。
这家伙,昨晚一蹦三丈高,倏地钻入了被子,爬到波姬丝的乳沟里。它当那里是纯洁的冰川,迷人的雪谷。它和波姬丝的灵魂,就像一对红蜻蜓,在里面飞着乐。开开心心地在波姬丝的梦里发出鼾声。
我明明是感觉到它发出了鼾声的。
可一大清早,它站在我的额头,一付悲伤欲绝的样子,泪珠青蛙一样地跳出,嘀嘀哒哒地落在我的脸上。
“嘛呢?这么伤心?”我关切地问。
它一下趴在我的脸上,泪如溪流,泣声道,“我被人揍了一大顿。眼都黑了,唇都青了,骨头都快碎了。”
嗬,这么夸张。
“你就不会还手?”我怪它的窝囊。在我的心目中,我的对手也是个诗人嘛。
“我不会还手,我不会还手,你什么时候是会还手的人?你从来没锻炼过我还手,你叫我怎么还手?”它气呼呼地道。
这倒是。
但这不是我的问题,是我老爸的问题。
我老爸爱打架,不,准确说是人家爱找他打架。从小学打到高中,他是屡打屡败,屡败仍屡打。其实不是他爱打,是人家逼着他不能不打。每打都是他吃亏。为啥?他不会还手。人家打到他眼圈黑,他只会打人家多肉的地方。大腿啦,屁股啦,反正是不顶用的地方。
我妈知道他的故事之后,就笑说,“你干嘛这么傻呀,人家打你眼睛,你就不会打人家眼睛的?”
“打什么打?万一打瞎了人家的眼睛怎么办?”他还振振有词地回道。
“毛病,没药救。”我妈故意和气道。实则心里甜得很,想,像这样心地纯厚的人,这世上到哪里去找?
“就是嘛,有其父心有其子嘛。”我的灵魂讥道。
“你就不会说,青出于蓝胜于蓝?”我不满道。
“我看你比你老爸更差劲。”
“不可能。”
“什么不可能?昨晚我就是只会挨揍,根本连还手的意识都没有。”
“不可能,你当我是面对希特勒的犹太人,只会让人家投进毒气室啊。”
“好一点。”
“怎么好法?”
“你还会跑。”
这坏家伙,差点没让我“嗤”声笑出来。想想,我不可能这么差劲啊,在波姬丝的香居跟汉德姆斯短兵相接,我的表现就不错嘛。
“屁,那全靠人家波姬丝给了你力量,否则的话,你就死定了。”灵魂毫不留情地道。
这个,似乎是有点那个意思。灵魂似乎没夸大。
如果是这样,问题就真大。
我的灵魂不堪对手一击,那我还有什么希望斗赢他?不错,我可以像我老爸那样屡败屡战,可我的对手允许我那样做吗?他会给那么多机会给我吗?万一跑不快,我的灵魂就不是眼黑唇青的问题,真像它说的,骨头都会掐碎。
对手如此狠辣,真是出乎我的意料。
其实,有哪个自栩为救世主的人,不是心狠手毒的呢?
我这个诗人啊,也真是太天真了。
灵魂仍伤心在哭。
那样子,绝对比一个女孩跟上一个窝囊废还要伤心百倍。
我是个要面子的人,自尊心极强的人,怎么能忍受灵魂对我的绝望?
我脱口而出,对珍娜说去“渥太华”,当就是我硬了心肠,要痛下杀手了。
不过,这个念头只一闪,我立马将它掐熄。
头一低,吻住波姬丝的唇。
波姬丝的唇柔软地牵动着我。她仿佛已明白我的心思,要令我的激情掩盖住我的真实意识,对我便回吻得十分投入。身子也在我怀里软软暖暖,散发出一股股诱人的肤息。我身上就像盛开着百花,斟满春天醉人的芬芳,坠入时间的无限。
是的,时间让万物拥有美丽的果壳,使每一个生命都自成独立体。从这点上说,时间对谁都没有偏爱。生命体一旦存在,便永远存在,融入时间之中。在时间的眼里,万物不存在谁高贵、谁低贱,谁长生、谁短暂,谁美丽、谁丑陋,谁凶恶、谁善良……万物拥有了它的果壳,便拥有了存在的理由,生存与发展的机会。时间就像一张白纸,任由万物去抒写自己的喜怒哀乐;时间就像是永恒的化身,哪怕是一粒微尘、一缕转瞬即逝的光,都可以自由地进入它的怀抱,深入它永恒的境地。因为对于时间来说,没有消失和死亡的概念,不管微尘变成了什么,不管光如何由发光变成了无光,都只不过是形式的转变,它们始终存在在时间的无限里面。
我们热爱生,而惧怕死,是因为我们对自身物质的一种偏爱和怀念。从没想过,物质在此间的完成,必将会转换到彼间,继而重组,变成别样的存在形式。我在前面已经说过,每一个时间的果壳,其实就是一个小宇宙,它无时无刻不在变化、不在澎胀、不在发展。
可我就要去当杀手了……
我是个诗人,一个歌吟爱情的诗人,一个心怀万物的诗人。但很快,我就会变成一个杀人的诗人。
我相信,我不会犹豫,一勾扳机,子弹射出,对方脑袋开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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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痛下杀手(二)
我相信,我不会犹豫,一勾扳机,子弹射出,对方脑袋开花……
天啊!我怎么会有这样的想象?
到达渥太华,已经是下半夜。住入一间不起眼的小旅馆。大家聚在我和波姬丝的房间,我马上对华莱尔道,“找三枝AKB步枪。”
“行。”华莱尔想都没想,便一口应承。我想,对他们特工来说,弄几枝枪应该是小菜一碟。
“四点钟赶回来,我们五点钟到位。”我又道。华莱尔看了看表,“没问题。现在是凌晨两点。”
一刻钟也没多停留,华莱尔便和泰森出去了。
罗伯纳回房休息。
珍娜仍在犹豫,她没忘记要保护我的职责。
“你也回房休息吧。到时我喊你。”我望着她显得疲惫的脸容,说道。她开了一天的车,直到天黑尽了,才由泰森接她的手。波姬丝也对她道,“去吧,还有我看着他哩。”
珍娜这才回自己的房间。
关上门,我回转身,波姬丝的一双泪眼,就像两汪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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