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痛苦、慧质与兰心、忧愁与敏感,全都交融在一起,难分彼此。林黛玉能够写出好诗,在很大程度上也仰仗于此种禀赋。
与沉浸于文艺不同,这种敏感的个性一旦接触到生活琐事,就会呈现出不同的反应。从消极的一面说是反应过激,表现为小心眼儿,爱耍小性子,喜欢拔尖儿,言语尖酸刻薄。周瑞家的来送宫花,林黛玉感受到了不经意的歧视,便脱口而出:“我就知道,别人不挑剩下的也不给我。”(第七回)晴雯的一个无心的闭门羹,让林黛玉误解成有意的怠慢,自然恼火不已,以致“越想越伤感起来,也不顾苍苔露冷,花径风寒,独立墙角边花阴之下,悲悲戚戚呜咽起来。”(二十六回)史湘云公然说出小戏子“倒像林妹妹的模样儿”(二十二回),林黛玉当然不高兴,遂迁怒于前来劝解的贾宝玉。类似的事例甚多,枚举不易。大体说来,宝黛之间的龃龉,多因此起。从积极的一面讲,敏感也给了林黛玉神奇的直觉,使她能够锐利地察觉到某些潜在的危机。暮春时节,别的女孩子都在嬉戏玩笑,她却从一片片落花上看到了自己的不幸,越发顾影自怜,流着泪筑起了埋香冢,并吟唱起一曲《葬花吟》。
低回婉转,哀感顽艳,只有敏锐的嗅觉才能呼吸到春风中的杀气,只有细腻的心灵才能领会到草木里的玄机。从某种意义上说,正是超强的敏感让她对肮脏的社会保持着高度的警惕,与邪恶的人性拉开了最大的距离,从而最终自绝于悲惨世界,毅然决然地杀死了她自己。林黛玉实现了那个圣洁的愿望——“质本洁来还洁去,强于污淖陷渠沟”,浊臭的社会不能玷污她,就连死亡也不能扭曲那颗高傲的心灵。
情情成痴
林黛玉是个痴情女子,脂砚斋的批语多次提到,她在警幻情榜上的评语是“情情”二字。如己卯本十九回夹批说:贾宝玉乃“古今未见之人”,而“恰恰只有一颦儿可对,今他人徒加评论,总未摸着他二人是何等脱胎,何等心臆,何等骨肉。……后观情榜评曰,宝玉‘情不情’,黛玉‘情情’。此二评自在评痴之上,亦属囫囵不解,妙甚!”宝黛恰为一对,“情不情”是说贾宝玉用情广泛,“情情”则指林黛玉用情专一,正所谓“写黛玉又胜宝玉十倍痴情”(庚辰本二十三回夹批)也。回顾一下两人的相爱过程,就比较清楚了。
中外古今的小说和戏剧中,男女主人公往往一见钟情,现成而且速成。宝黛相会看似老套,其实是推陈出新。杨绛指出:“《红楼梦》里贾宝玉和林黛玉的姻缘,据作者安排,也是前生注定的。所以黛玉一见宝玉,便大吃一惊,心中想到:‘好生奇怪,倒像在那里见过的?何等眼熟!’……不过他们没有立刻倾心相爱,以身相许。作者并不采用这个便利的方式。”化腐朽为神奇,正是曹雪芹的拿手好戏。说到底,《红楼梦》主体写实,必须严格按照现实生活的逻辑展开情节。宝黛爱情萌生于长期相处的日常生活当中,由浅而深,由朦胧而明朗。贾宝玉的“情不情”笼罩了林黛玉,而林黛玉的“情情”又限定了贾宝玉的爱情只能向着潇湘馆的方向移动。一次次哭闹就是一次次爱的试探,一滴滴泪水就是一颗颗爱的心迹。他们有相近的个性,都喜欢任性而为,无拘无束,恨不得溶化在永恒的诗情画意之中。他们有共同的志趣,都关心个体生命的幸福与否,憧憬着美好的未来,厌恶为功名利禄而蝇营狗苟。情投意合加上志同道合,两颗炽热的心幸运地碰撞在一起,纠缠在一处,最终便融合成为一心一意了。他们满怀希望,等待着婚姻的来临。那样的话,阴阳交泰,天地和谐,他们就能够完美地结合为一体了,从而孕育出更加美好的新的生命。但是,在宗法社会,婚姻当事人不能自主,必须通过“父母之命,媒妁之言”的裁定。他们甚至不能公开表露心迹,原因是礼法教条规定,年轻人不得心存私情,那是下流痴病。既然如此,则宝黛便束手无策了,只得消极被动地等待。他们能不焦躁吗?他们能不忧虑吗?
在恋爱过程中,林黛玉确实表现出了强烈的嫉妒之心。那就是“情情”的鲜明表现。二十回“林黛玉俏语谑娇音”写贾宝玉亲近薛宝钗,招来林黛玉的奚落。贾宝玉以“亲不间疏,先不僭后”来解释,林黛玉则啐道:“我难道叫你疏他?我成了什么人了呢?我为的是我的心!”二十九回由于史湘云的金麒麟而再起冲突,林黛玉先是讽刺薛宝钗:“他在别的上还有限,惟有这些人带的东西上越发留心。”继而指责贾宝玉:“我知道,昨日张道士说亲,你怕阻了你的好姻缘,你心里生气,来拿我煞性子。”她心中暗想:“你心里自然有我,虽有‘金玉相对’之说,你岂是重这邪说不重我的。我便时常提这‘金玉’,你只管了然自若无闻的,方见得是待我重,而毫无此心了。如何我只一提‘金玉’的事,你就着急,可知你心里时时有‘金玉’,见我一提,你又怕我多心,故意着急,安心哄我。”在她看来,不管是薛宝钗的金项圈,还是史湘云的金麒麟,都是对她的爱情与婚姻的直接威胁。即便贾宝玉不为所动,家长与媒妁岂有不斟酌权衡之理?她别无良策,只能一遍又一遍试探、提醒和规劝意中人,以求防患于未然。这次激烈的冲突把贾宝玉气得脸黄眉竖,“下死力砸玉”。正是“求近之心,反弄成疏远之意”了。真正的爱情必然具有排他性,林黛玉难以抑制强烈的妒意,乃率真的天性使然,更是“情情”的特性所决定了的。
一旦明白了贾宝玉的真情实意,林黛玉便不再泼醋了。三十四回写遭受了严父痛打的贾宝玉特意送给林黛玉两条旧手帕,林黛玉深会其意,含泪题诗三首于帕上,从此,他们不再需要吵闹试探,只有耐心等待了。结果大家都熟悉,这对感情真挚的恋人未能喜结连理,而是演出了悲剧的结局。贾宝玉娶了薛宝钗,却难以忘怀林黛玉,终于不堪忍受心灵的痛苦,而勘破红尘,遁入空门了。
有情人难成眷属
人生就是这样,永远都有美中之不足,缺憾总是难免的。娶钗则必得舍黛,反之亦然,“兼美”是不可能的。但是,为什么宝玉娶到的不是林黛玉,为什么薛宝钗成为了宝二奶奶呢?答案需要从社会制度与婚姻习俗上去寻找。
尽管林家也属侯门世家,而且还是书香之族,但毕竟“支庶不盛”,没有形成强大的家族势力。后来林如海去世,林家就更加孤单了,那些堂族显然指望不上。这对林黛玉的婚姻大事,实在不利。中国宗法社会以家族为重,婚姻从来都是要服从和服务于家族利益的。通婚绝非仅为两位当事人在血缘和感情上建立联系,那是非常次要的。联姻的主要目的在于,把两个家族在政治、经济等诸多方面的优势结合起来,以便应对各种挑战。所谓秦晋之好,历来都是看重当下的门第状况的。“四大家族”之间互相联络有亲,一损俱损,一荣俱荣,便是现成的例证。贾府最终选择薛宝钗做贾宝玉的妻子,林黛玉在婚姻上落空,许多学者从家族利益的角度分析缘由,颇有道理。至少在通行本后四十回的文学语境中,这一点还不能忽略。事实上,曹雪芹恐怕也不是没有考虑这个因素。二十八回写元春馈赠礼品,惟独薛宝钗与贾宝玉的东西是一模一样的,林黛玉则与迎探惜姐妹同等,实有深意。元春贵为皇妃,具有政治头脑,在弟弟的婚姻大事上,自然首先要着眼于家族利益。甲戌本第三回的回目为“荣国府收养林黛玉”,脂砚斋针对“收养”一词批道:“二字触目凄凉之至。”可见,在家族势力这一客观条件上,林黛玉确实处于下风。一个被“收养”的孤女,寄人篱下,潜在的心理压力可想而知。假设她也有什么自卑感的话,大概主要就在这个方面。
如果说从审美的角度看,“怯弱多病”对林黛玉还有帮助的话,那么从幸福的角度讲,就有害无益了。谁家愿意迎娶一位病病怏怏的媳妇呢?林黛玉在婚姻上未能遂心如愿,这一因素也起了负面的作用。尤其当贾府让宝玉成亲的目的是冲喜,林黛玉就更不可能胜过健康富态的薛宝钗了。或许曹雪芹的本意并非如此,但病体对于林黛玉的婚姻并无助益,当是没有疑问的。另外,林黛玉和贾宝玉是姑表亲,这对于两人的关系产生了重要影响。然而,姑表关系对于他们所期盼的婚姻,也并不是完全有利的。古有亲上加亲的婚俗,为现代法律所禁止。其实,过去也并非总是鼓励内亲联姻的。元代宋梅洞的小说《娇红记》中,申纯与王娇娘便是一对表兄妹,尽管情深意长,但婚姻终不能成就,以致酿成了爱情悲剧。他们的障碍就在于,娇娘的父亲王通判坚持内亲禁止通婚的原则,说:“朝廷立法,内兄弟不许成婚,似不可违。”又说:“此无不可,第以法禁甚严,欲置老夫罪戾也?尔勿复言,此绝不可!”一对鸳鸯,就此相继殒命,只能在冥界相会了。明代孟称舜据此改编的传奇《节义鸳鸯冢娇红记》,现在名列“中国十大古典悲剧”。
不过,从贾母、王熙凤等人在前八十回中的态度上可以看出,宝黛婚姻也是贾府的选项之一,好像并无顾忌。曹雪芹似乎没有把内亲当作不可逾越的障碍,反正他也不打算让这对姑表兄妹缔结婚约。回头看“木石前盟”的神话,冥冥之中他们的命运早就注定了。不难发现,其中蕴涵着明显的悲剧因子。不妨把神话的寓意理解为天赋人权,它引领林黛玉走向爱情,现实却不允许她把爱情兑换成婚姻。这是一出社会悲剧,也是一出性格悲剧,归根结底,则是一出人生悲剧。
林黛玉死了,跟晴雯一起做芙蓉花神去了。我们的芙蓉花神“出淤泥而不染”,“质本洁来还洁去”,凄凉地流干了全部的泪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