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世纪千年史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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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世纪千年史话- 第143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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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腿:腻小子说嘛?额把腻给毁唻,家庭暴力?腻有啥证据?额从小教腻军事权术,腻小子就喜欢划船、手工艺品,还有脸说额不对。

  爱:当初我要给加弗斯顿封个伯爵,你勃然大怒,还揪下我一撮秀发,你知道头发对超级帅哥来说有多重要吗?

  腿:腻和加弗斯顿关系不清不楚,让额丢尽老脸,额那是狠铁不成钢,棍棒出孝子。

  爱:拉倒吧,少拿东方理论忽悠人,别以为你到近东搞趟十字军就了解东方文化了。

  主:要我说啊,教育不能靠棍棒那一套,您得引导孩子。

  腿(点点头):腻滴意思是诱敌深入啊,质个额明白啦。

  主(…_…!):噢,咱们言归正传。长腿哥,您认为您人生的最大失败是什么?

  腿(指着爱二爷):最大滴失败就是生了塔质个废渣,塔是额滴滑铁卢!

  主:二爷,您认为您人生最大的成功是什么?

  爱(自豪):最大的成功就是生了爱德华三世,他被史学家评为中世纪最成功的英格兰君主之一,他儿子、我孙子黑太子爱德华是中世纪杰出的军事指挥官。

  腿(诧异):华仔质么牛嘛?

  主:哎,长腿哥,您怎么满嘴陕西话?

  腿:额去恶补过陕西话啦嘛。额听说西安地底下埋着一群暴强滴中国军人,额想拉塔们去扫荡苏格兰和法国。塔们听额说陕西话,不就以为额是秦始皇啦嘛。

  爱:就凭你这个外国品种样儿,也敢冒充秦始皇!

  腿:额……额……额就说投错胎咧,但额没忘本,还保持家乡滴口音。

  主、爱:…_…!……

  【荒唐的爱二爷】

  与断子绝孙的美男相比,长腿爱德华到是子孙昌盛,他让两个老婆生了十九个孩子,正房平均每两年就生一个(她一辈子生了十六个),真是能力超强。

  可惜,接他班的爱二爷偏偏是一付不起的阿斗。

  爱二爷是那种让MM眼球突出眼眶,血压急速升高的那种帅哥。

  很遗憾,爱二爷如此有男人味,却是历史上最荒唐的国王之一,放在中国一定会荣登十大废渣前三甲。史学家们对他的评价比较含蓄,还很有学术味:“诺曼征服以来,第一个缺少事业心的国王。”

  长腿爱德华在教育上付出的所有努力,都没能把他从奢侈的生活、*的行为中解救出来,这些恶习伴随着他一生。

  长腿爱德华把儿子的种种不良表现归因于其身边的宠臣、加斯科尼骑士皮尔斯&;#8226;加弗斯顿(Piers G*eston)。

  讽刺的是,加弗斯顿正是长腿爱德华推荐给儿子的,因为此公仪表堂堂、英俊潇洒,法国盛产帅哥的优良传统在加弗斯顿身上表现的尤为突出,而给人印象最深的却是他灵敏的反应和过人的头脑。

  加弗斯顿就是《勇敢的心》里那位自称精通战术,被长腿爱德华推到塔楼下摔死的帅哥。事实上,他不是摔死的。

  长腿爱德华把加弗斯顿赶出王宫,以为这样就能让儿子改邪归正,可是事情远非他所愿。

  长腿爱德华死后,爱二爷迫不及待地把加弗斯顿召回王宫,继续黏黏糊糊,他还买一送一,把侄女嫁过去,让加弗斯顿成为王室成员。

  长腿爱德华死前曾要求儿子道:“煮沸寡人的身体,抽出骨头随军携带,一直到征服苏格兰为止。”

  爱二爷忙着和加弗斯顿沉迷于奇技淫巧、声色犬马,没时间理会遗嘱,他把老爸埋葬在威斯敏斯特宫,草草了事。

  爱二爷执政的最大特色就是政治上混乱不堪,军事上一败涂地,在他统治的二十年里,英格兰显得格外苍白。

  史官们没有放弃这个拍板砖的大好机会,他们不敢对国王的行为指手画脚,便对加弗斯顿大加指责;都他把爱二爷勾引得不去临行王后。

  美男在世的时候,婚姻不幸福的伊莎贝拉就经常给爸爸写信告状,抱怨老公行为不检点。

  最后,加弗斯顿因得罪贵族,遭到杀害。

  爱二爷抱着加弗斯顿的尸体哭得死去活来,眼泪一直流了几个星期。贵族们实在受不了发臭的死人味,强行从国王怀里夺走尸体。

  一向表现得不怎么男人的爱二爷被贵族彻底激怒,发誓要为加弗斯顿报仇,爱二爷与贵族之间的战火随之而起…… txt小说上传分享

目前修改到92章
本书大幅修改中,目前修改到92章,虽然章节号与后面的不衔接,但内容是连续的,不影响看。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一〇四  天灾!欧洲大饥荒
英格兰内乱给布鲁斯肃清国内反对势力提供了机会和时间。

  布鲁斯在打游击方面经验丰富,已然变成一位游击大师。他巧妙地避敌锋芒,不仅有效地保住军队,还打得敌人找不着北,这使兵强马壮、装备精良的英军,以及他们的苏格兰狗腿子无法发挥优势。

  经过两三年奋斗,康明家族、麦克道戈尔家族等遭到彻底摧毁,幸存者在苏格兰失去有力根据地,只得作为志愿者在英军中效劳。

  【兵围斯特灵】

  1314年,布鲁斯的弟弟爱德华&;#8226;布鲁斯(Edward Bruce)率军包围斯特灵,它和贝里克是迄今为止留在英格兰手里仅剩的两座苏格兰城堡。

  斯特灵是战略要地,一旦丢失,英军将陷入尴尬境地。

  幸好斯特灵守将菲利普&;#8226;茅伯瑞(Philip Mowbray)指挥若定,敌人围困万千重,我自岿然不动,爱德华使出浑身解数也无法突破防守。

  布鲁斯勃然大怒,斥责爱德华无能。困守斯特灵的茅伯瑞也是心急如焚,增援怎么还不到?

  最后,两个急得团团转的人达成协议,如果英格兰年底之前还不派援军,茅伯瑞就献城投降。

  此时,爱二爷和贵族厮杀两三年,终于坐到谈判桌前,相互达成谅解。

  飞转直下的苏格兰局势让英格兰老少爷们吃惊非小。爱二爷虽然是*豆腐渣,但他身体里还是遗传了长腿爱德华霸占苏格兰的那部分基因。

  爱二爷以迅雷之势调集军队,亲征苏格兰。他的战略目标不是解救斯特灵,而是彻底解决苏格兰问题:找到苏格兰军,毕其功于一役,将之一举歼灭。

  正因为有这样的想法,爱二爷摆出豪华阵容,身边都是在对苏作战中极富经验的将领。反对布鲁斯的苏格兰“汉奸”也在其中,特别是麦克道戈尔家族,以及红头康明的独生子约翰&;#8226;康明(Sir John yn of Badenoch;红头康明的本名也叫约翰&;#8226;康明)。

  爱二爷进兵迅速,赶在协议到期之前接近斯特灵。

  【斧劈波鸿】

  英军有两千多骑兵、一万六千步兵;相比之下,苏格兰军寒碜得多,布鲁斯手下只有不足七千人,是从苏格兰全国招募的,骑士、贵族、自由人、佃农、商人,只要你有武器,只要你愿为祖国解放事业献出生命,那就加入进来吧。

  苏格兰人在耍长矛方面玩出心得,这次苏格兰军仍然以长矛兵为主,他们隐蔽在斯特灵城堡南面的森林里,阻挡英格兰援军。

  布鲁斯的阵势让前往斯特灵的道路杀机四伏,他把军队分成四队:先锋队距离斯特灵城堡南面仅1英里,由托马斯&;#8226;伦道夫(Thomas Randolph)率领;布鲁斯本人率领后卫队布成第二道防线,第三队由弟弟爱德华统领;另有一支五百人的骑兵部队,由罗伯特&;#8226;契斯(Robert Keith)率领。

  1314年6月23日,斯特灵南部的班诺克本,两军打响“班诺克本战役”(Battle of Bannockburn)。

  茅伯瑞从城头看到苏格兰军的阵型,一大早就出现在爱二爷的御营里,警告领导说,既然援军足够接近斯特灵,只要稍加威慑,完全可以逼退布鲁斯,没必要冒险与之动粗。

  有道理,有道理!爱二爷频频点头,他随即传令,军队不得轻举妄动。

  可惜啊,命令下达得太晚,爱二爷手下那帮那帮难以控制的军队已经和苏格兰军接上火了。

  率领英军先锋队的有两位,一位是格洛斯特伯爵(Earl of Gloucester),另一位是赫里福伯爵(Hereford),两位为了“谁是正印先锋官”的问题吵了一路。

  骂声由远及近,逐渐在苏格兰军耳朵里清晰起来,噢,不是骂咱们,是英格兰人互骂,嗯,骂得挺有文采,骂出了国际水平。

  赫里福伯爵的侄子亨利&;#8226;德&;#8226;波鸿(Henry de Bohun)一眼就看到布鲁斯,他兴奋得提起长矛,催动坐骑冲了过去。

  布鲁斯胯下一匹小马,没穿铠甲,只拿着一柄短把战斧。当波鸿冲到面前,离布鲁斯只有1英尺远时,布鲁斯依然待在原地,纹丝不动。

  波鸿借马速挺矛便刺,布鲁斯面无表情,他的唯一动作轻侧身体,躲过长矛后,抬手举斧重重劈向波鸿的脑袋。

  只听“咔嚓”、“扑哧”两声,电光火石间,波鸿连人头带头盔分成两半,死尸一猛子扎于马下。

  苏格兰将领都冒出一身冷汗,问安的同时也抱怨布鲁斯太冒险了,万一有个好歹,如何是好。

  布鲁斯却不以为然,唯一让他后悔的是手中的利斧因为用力过猛,砍出一道裂缝。

  布鲁斯斧劈波鸿说明一个道理:在这场战役中,英军装备精良但缺乏灵活性,苏格兰军装备差却机动性好。

  受到国王英雄事迹的鼓舞,苏格兰军士气大振,布鲁斯遂决定直接迎击英军。

  两位先锋官吵起架来水平贼高,打起仗来蛮不是那么回事,一阵厮杀,格洛斯特伯爵滚鞍落马,英军先锋队兵败而逃。

  与此同时,另一支英军骑兵从东面杀来,却遭到苏格兰军第一队长矛兵的迎头痛击。骑兵没有弓箭手保护,被杀得大败,逃往斯特灵。

  【激战班诺克本】

  闻听先锋队惨败,爱二爷怒从胸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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