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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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暗- 第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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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弱一环则是人际感情。可能都是看TVB长大甚或根本出身于TVB,年轻导演的对白和情节都有电视剧的罐头影子,都很公式化,听来都很耳熟。
  吃电视奶水长大的导演有必要自我突破,这方面,倒要学学愈来愈似意大利人的杜琪峰。
  

黑暗回廊
甄子丹无可否认是那种长相有点“尴尬”的明星,五官不可谓不端正,但端正得来又很难说是非常靓仔;年龄也不算太大,但年轻得来也已难跟吴彦祖、古天乐、谢霆锋相比。
  因此,戏路颇窄,做不了令人有遐想的俊朗男主角,也未至于做须发皆白的师傅的角色。唯有依凭一身真功夫好武艺,做杀手,扮奸角,演警员,替自己在华人影坛打出一条出路。
  但问题是这些角色都容易被其他男明星取代,可以找你也可以不找你,即使找你了,演来亦很轻易被观众忘记,印象难以深刻。
  等呀等,终于,人有三衰六旺,终于,被甄子丹等到了叶问这个好角色。
  导演当然对他有“知遇之恩”。
  感谢叶伟信,他没有把叶问一角“周星驰化”或“成龙化”,反而或因量才适性,他为甄子丹度身订做了一个沉默的角色,甚至带点刻意地多用长镜头,避免zoom in男主角的平板五官,所以甄子丹能够大部分时间只用“身体”演戏,用他的拳脚功夫,用他的木讷气质,抑短扬长,演好了一位武学宗师的动人戏份。
  看了《叶问》,许多人,尤其女观众,皆谓对甄子丹“刮目相看”,就是这个道理。导演让你们看到了甄子丹的最好一面,甄子丹更没有勉强自己担当他所不擅长的戏路。一个角色的形式和内容做了最妥善的配搭,回归艺术基本面,演得舒服,看得开心,赢来了口碑和票房,实至名归。
  这其实亦是另一种形式的“人生如戏”。十只手指有长短,过往常把短的示人,得到的自然是喝倒彩;一旦有机会把长的向外伸展,全世界看呆了,便会拍掌。做人至要紧是找到自己的“位置”,找到最适合的戏路即有热烈的回报,银幕上下,皆如此。
  看《叶问》,别忘了注意它的配乐。像所有港产片,配乐多得有点滥,但因剧情紧凑,“滥”到好处,确为电影加了分。音乐极有动感,如投柴入炉,火势更旺,令打斗场面倍有感染力。
  同样要提的是,《叶问》之动人亦在于导演懂得节制,剧情戛然而止于比武终结,不会拖出一条电视剧的公式尾巴,这叫“余韵”,观众离场后,回味更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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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起一把武士刀
港台节目《香港电影月》播放第一集,一位年轻主持人坐在椅上,捧读黑泽明自传《蛤蟆的油》,眼睛发亮,啧啧连声,似是发现了新大陆般觉得陌生刺激。主持人以唱歌和演戏为业,不像经常亲近文字,但如果他确曾认真细读这本字句动人的小书,想必深有所感深有所思吧?
  如同许多艺术家,黑泽明一度非常抗拒自传,认为只须以作品示人,没必要再对观众罗嗦。但后来,看了法国导演尚.雷诺的*,作者说“观众希望知道这个创作者是怎么样的一个人而不是仅仅透过镜头去认识导演”,他便醒觉,既然自己与观众之间已经建立了一个隐而不见的亲密关系,便有责任写下这本书,让读者明了一个艺术家的产生,是经由他的童年、父母亲友,经由某一段难忘的记忆与那积累而成的一股能量。
  于黑泽明,兄长是伤痛之根,亦是能量之源。他跟哥哥感情甚笃,后来哥哥自杀,他深深愧疚于没有付出足够的照顾和关心。电影于黑泽明,有些片段,有些角色,至少是有些台词对白,根源于他与兄长之间的对话。他用镜头来探索曾经发生过的事情,更用镜头来虚拟未曾发生的理想。
  有个长辈对黑泽明说过:你和你哥长得一模一样,不过,像冲晒胶卷,你哥哥是底片,你是正片。
  或许正因为有那如向日葵般的向阳之力,始能成就一个伟大的导演。黑泽明活了八十八岁,至死犹在构思电影新作。许多的日本后辈导演,他们都有一个启蒙之师,而许多许多人,都必称是黑泽明先生;而每次提到他,都不会缺少尊敬的“先生”二字。这样的一位大师是怎么产生的?读《蛤蟆的油》,才知道他善于把焦虑转化成意念,用镜头把可怕的故事说出来, 说完了,便不再那么可怕;难怪英国作家艾丽丝.默多克说过,“欲了解一个创作者的作品,最好先了解他最恐惧些什么”。
  至于为什么有这个书名,就因为民间有个故事,在深山有一种特别的蛤蟆,它不仅长得比普通蛤蟆更丑,也多了几条腿。人们把它抓到后,置之于镜前,它看到自己的真面目,不禁吓出一身油;而这油,是可以用来治疗烧伤的珍贵药材。黑泽明的自喻,已是一种艺术。
  

这群叔叔伯伯以及婶婶
好莱坞每年都会弄出个“导演权力榜”之类的排名游戏,看看哪位手执导演筒的人能把“Camera!”的声音喊叫得最响亮最雄壮。
  这个榜有不同的评断标准和元素,其中三项考虑是:谁有资格把电影拍得够长(斯蒂芬.斯皮尔伯格想拍四小时,就拍四小时!),谁有本事把电影拍得够怪(昆丁.塔伦蒂诺拍电影时,可不会考虑到观众看得懂看不懂!),谁有办法让众多明星以低片酬拍他的戏(有哪位演员能够抗拒伍迪.艾伦的号召魔力!)。
  在这个榜上,科恩兄弟的排名肯定愈来愈在前头了,别的不说,近作《CIA 光碟离奇失窃案》便是好代表。才九十六分钟的电影,剧情转折得有点诡异,镜头分割破碎得近似漫画,乍看应是一出成本低廉的独立电影,甚至很容易令人联想到只是一部南加州大学电影系的毕业功课。但偏偏不,那是获得奥斯卡奖导演的商业制作,演员阵容一字排开个个都是大哥大级人马,乔治.克鲁尼、约翰.马科维奇、布拉德.皮特…… 星光熠熠得令张贴在戏院内的其他电影海报黯然失色。那绝对是因为导演大旗一挥,明星们都争相推却其他通告,把档期留下,听候兄弟二人的使唤指挥。
  这就叫做权力。这就叫做呼风唤雨。
  明星们当然也绝没让兄弟二人和观众失望。
  约翰.马科维奇搬出的是他的拿手绝活,阴森的眼神,直直望向镜头,仿佛随时会把火水朝你头上一淋,然后咔哒一声擦动打火机,往你身上一扔,冷笑两声,脸无表情地转身离去。
  布拉德.皮特的戏份比较搞笑,但绝对让戏迷喜出望外。长不大的kidult,长年用iPod塞住耳朵,贴身的单车衫,口含棒棒糖,左摇右摆,手舞足蹈,由于头脑简单而死无定着。不一样的帅男,前所未有地引你发笑。
  至于乔治.克鲁尼,刻意营造了罕见的神经质,纵欲中年,街头疾走,陷入了一场没法理解的闹剧而惶惶终日。结尾那场戏,双目一瞪,种种惊恐、愤怒、绝望强烈爆发于五秒钟内,刹那变脸,效果不逊于中国传统表演艺术。
  科恩兄弟成就了他们的表演,他们的表演也圆满了科恩兄弟的发挥。演与导相衬,如同一场精彩的球赛,亦似,难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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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亡的滋味
探望患病的老师,一如所料,师母拿出《圣经》,说,家辉,我们来读点经吧。
  为表尊重,我没反对;欢天喜地,坐下来,每人轮流读一段。
  有一段日子颇喜欢读经,喜欢经文里的那股包容和温柔,如那句“你一开口说话,我的心就痊愈了”,仿佛天上人间突然有了厚实的依靠,再大的伤害也不恐惧。
  但已很久没读了,远离了经文,远离了善,远离了谦卑和顺,忘记了自己的丑陋恶俗,那确是最大的丑。那天与师母坐在杂乱的餐桌旁翻开《圣经》,人间大爱,忽然重临。
  可是我仍摆脱不了促狭的坏习惯,当读到《罗马书》第七章第十九节那几句,“因为立志为善由得我,只是行出来由不得我。因为我所愿意的善,我反不作;我不愿意的恶,我倒去作。若我去作所不愿意的,就不是我行出来的,乃是住在我里面的罪行出来的”,我拉开笑脸对师母说,你看你看,既然由不得我,那我就不必为我做的罪负责任了,那不是我的错,只是撒旦的错。
  师母极有修养,没怪我捣蛋,只叫我有点耐性读完经文,因为下面的经文说,“我是个苦恼的人,谁要救我脱离那属这死的身体,感谢神,藉着我们的主耶稣基督”;我们永远可以选择,懂得在神面前展现谦恭,便会得救。
  读经是好的,信神与否,读经都能使人知道限制也寻得自由;甚至只要愿意翻开《圣经》,便是踏出了善的第一步。老师生病前住在北京,每天早午晚打长途电话回台北陪妻子读经。我曾问他,你是不信神的,这样读经会否令你很不自在。老师回答,没办法,当你爱一个人,便也要爱她选择的事情,读经久了,我也找到了一些趣味。
  为爱而读,为趣味而读。是的,我是应该回到读经的轨道的。告辞时,师母再送我一本《圣经》,这已是第N本了,唯望我真的会把它翻读到脱页。
  

某年某月某些人
出席了同代人的丧礼,行前,有感而发,用五四年代的文艺腔对身边的人道,唉,若我猝死,请将我草草埋掉,我不想让朋友怀着伤心替我办理追思。
  岂料身边的人把眼朝天一望,露出眼白,露出很不屑的神态,直接提醒我:喂,大佬,咪畀人叫你几声大佬,你就真系以为自己系大佬。你以为你是谁呀?蒋介石?你以为今夕何夕?民国初年?今时今日,想有资格被“草草埋掉”都几难,你以为系卑微,其实系奢侈。依家个个都系火葬,人已死,再烧一次,等于再死一次。有钱人全尸被埋,只死一次;普通人家,就要死两次。
  咁又讲得啱。
  土葬是浪漫而贵族的死亡处理,但若像张爱玲般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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