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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2001年、2002年由他编辑的专栏版面《新龙门客栈》写稿子,是最快乐的日子。可能在新的、更年轻的一代那里,还有人正在经历世界展开的快乐,在心里经历那些小小的风起云涌、波澜壮阔、暗流初涌。但在2001年、2002年,我也经历过。
他写作,但在他专栏作家、诗人的身份之前,他首先是个记者,这很重要,他选择这个职业,这个职业选择他,都是有道理的,他的天性里,更多的是记者的天性。在生活中,他有一种谨慎的深沉,他喜欢在置身事外和忘我投入中掌握自由穿行的权力,有时候,看得出来,他也想摆脱这种深沉,然而,这种方式已经成了他的习惯,成为他与世界交接对话的基本策略,所以,当他偶然显得不那么沉着的时候,所有的人,反而不习惯了。在一次次的交谈中,在那些朋友聚会的夜晚,在那些灯光晦暗不明的酒吧里,我们习惯听到他告诉我们,那些他媒体生涯里经历过的事,无论是能写的,或者是最终没能写的,我们与他的对话,更多的时候,是建立在大量信息交换的基础上,而当他偶然流露出他的情感、他的忧愁、他的颓唐的时候,我们都难免四散而逃。作为朋友的我们、作为读者的我们所要求的他,就只是这样:不动声色,手眼通天,掌握着这个世界的密匙,令人放心。大多数时候,他的确非常令人放心。
当然,写作中的他,也是一样令人放心的。他在一开始,就避免了那些写散文的人的老路:故土情怀,青春迷思,都市烦恼,或者陷于爱情的人的呓语。他在一开始,就决定把自己隐藏起来,只写那些他看到的、听到的别人的事情。而且,他从不掉书袋,而是洋溢着一种我所喜欢的市井江湖气,也从不雕琢,只是尽着自己作为一个写作者的本分,把自己记者生涯里经历的那些诡异的、滑稽的、悲伤的、匪夷所思的事情一一呈现出来,他的文章,看起来是一个城市的细节,其实却忠实地勾勒着这个城市的真实的轮廓,还有,那些言语所不能描绘的城市的气氛,让我们看到,入夜以后或者光天化日之下,在别的地方,在别人的生活里的那些别样风情,别样景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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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二:一个忧患主义者苦涩的微笑(2)
题材的丰满和溢出并不意味着他就此忽视了文字本身,他有着惊人的适应性。在诡异的故事里,他的文字像黑房子里错落的钢琴;写到妖艳的情事,他可以在我们眼前铺开一层层的缤纷绸缎。所以,有人疑惑地提出“这些似乎不像散文”,但是,面对复杂诡谲的世界,“像散文”似乎并不是最重要的,在他“像散文”的那些部分,也充满了由一角冰山猜测暗涌与船难的可能:“在我们曾经的生活里,他曾经也像一颗遥不可及的火星,粗粝、荒凉、空气稀薄,并且充满想象。我们一直渴望接近他,却不可避免地一次次失败。等到他可亲可近的时候,才发现他果真如此荒凉。”但是,他也让我们看到,那些生生死死,或者惊心动魄,或者波澜诡谲,却也只能刚好容纳进一篇1000字的文章里,虽然曲折有致,却文终情止,仅仅是这个事实,就足以让我们黯然心惊,而他却不动声色,隐藏在他的文字后面,把自己的悲伤、无所适从保护得很好,只在细微的地方,露出一个忧患主义者苦涩的微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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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兰州(1)
巴图之死
巴图身高一米九十多,体重两百多斤,是一个典型的蒙古大汉。
忘记了他在大学里学的是什么专业,只记得他的身体可真好:大冬天的早晨,就赤膊只穿件军用马甲跑操,浑身的肌肉看起来紧紧的,鼓胀着很多小馒头。我们想象中的蒙古摔跤手,就应该是他这样子。
大块头巴图性格极温和,说话行动都是慢腾腾的,却是极具威严,没人敢惹他。
想想看,如果让一头大象像一只老鼠那样迅疾无比地蹿来蹿去,该是一件多么骇人听闻的事!所以,巴图总是以一种笨拙的步伐在校园里幅度很大地走来走去。他的口袋里总会有一个酒瓶,另一个口袋里则装着他从草原上带来的一只雕花银碗。随便在校园某个角落里站下和他聊天,他就会把烈酒倒在银碗里,以蒙古人的方式先敬你一碗酒,然后和你慢慢喝着聊着。他的所有时间看起来都是慢慢度过的,走在哪里都气定神闲。似乎,他随身就带着一片辽阔无边的草原,到哪里都有着一种草原生活那种“逐水草而居”的散漫感。
有段时间,校园里流行穿兵工厂转民用之后生产的大头战靴,牌子好像叫“巡洋舰”。巴图也穿着那么一双,把军用迷彩裤腿扎在靴筒里,走起路来越加开阔有力。有两个很热的夏天里,他也是穿着这双密不透风的战靴,不知道脱掉靴子会从里面倒出几斤水来。但巴图喜欢这双鞋,因为草原上很多男人们都穿着马靴,走起路来一摇三晃的很像个男人。校园里没有马,穿双像马靴的战靴也可以过把瘾。男人,其实也和女人一样注重穿戴,不过追求的东西不同罢了。
巴图为这双男子气的靴子差点动手打人——同宿舍有个白脸小男人,见巴图回来总是紧捂鼻子,怕被巴图的靴子熏倒。与巴图说话,他也总是夹枪带棒,语带嘲讽,用卷舌平舌不分的南方普通话叽叽歪歪,言下之意是草原部落都不讲卫生,不每天洗澡也不每天洗脚。说到自己时,巴图总是憨憨一笑,不以为然。然而一旦说起草原,他的脸就赤红一片,怒火冲天,整个人都像发了狂。只见他迈出半步,已经到了那白脸小男人面前,一巴掌已经挥了出去。他的手在半空中稍停了一下,落在那厮肩上,已经把小男人提在半空甩了一圈……
这以后,巴图每天晚上总会把战靴脱下来放在窗台上晾上一夜。他是个温和厚道的人,勇于承认自己的错误,一心与人为善。只是,你要记住,有两点千万小心不要触犯他:一是不要说草原的坏话;二是不能说自己的酒量高于巴图。
那样做,准是出于巴图的骄傲!
谁能知道自己距离另一个人的骄傲有多远呢?
校园附近是座村庄,有厌倦集体生活的同学在村子里租了民房,左边的空屋里放着一口打好的棺材,右边的屋里租住着一个养骡人。知道巴图胆大,那同学刚租房的第一天拉了巴图过去同住壮胆。空棺材当然吓不住巴图,他倒是推杯换盏地和那养骡人交成了朋友。那养骡人的生计是每天早上拉着三头骡子去桥上帮菜农拉车,他不知道巴图一眼便盯上了他的骡子。据说,巴图大概和那人喝了整整一个星期的烈酒后羞涩地开了口。他很想借头骡子在校园里骑上那么一天,哪怕是小半天也成,那能让他重返一个骑手的形象,也能让同学们知道他在草原上到底是个什么样子。
果真,巴图好梦成真。他骑着一头骡子在校园里溜达了一个早晨,被大家当了一个早晨的英雄。在此后的很多年里,他被大家当成一个传奇故事来不断延续。那天早上,巴图脸上凝固着堪称经典的骄傲笑容,眼睛一直看着慢慢发亮的天空。显然,那是一个在做梦的人才会有的表情。
有一年寒假过完,返校时就听说巴图死了。传播这个消息的人,像是在讲一个传奇故事。
那么大个块头,铁打般的身体,菩萨般的心肠,说没了就没了。据说,那个冬天里,他没有回家。大部分的人为了过年全都奔波在路上,车票也难买,巴图不愿凑这个热闹,想着到了暑假再回去看看青色的草原。一次,在空荡荡的校园里,他碰上两个藏族兄弟,自然是要大喝一场的。都是平素以酒为傲的人,自然谁也不服谁。于是便连喝了三天。那三天里,他们三个人共喝了一百多瓶啤酒外加数瓶烈性白酒,困了就睡,醒来继续喝,却是没人醉得不省人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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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个兰州(2)
最后一天,巴图终于喝跑了两个难得的酒友,自己心满意足地准备好好睡一觉。点上一枝烟后,他便沉沉睡去。烧着的烟头引燃了蚊帐,浓烟积聚在密闭的房间里,巴图在昏睡中窒息而死。等学校保卫处的人打开门时,一脚踩在滚满一地的啤酒瓶上,差点摔破了头。
半个兰州
一条大河从城市中间切割而过,兰州被纵向切成两半。
半个兰州,河南的繁荣与河北的荒芜形成强烈对比,城市的形态因此而不完整并让人有所期待。
半个兰州,精神的左岸是连片的清真寺,是川流不息的大河上飘来的声声唤拜;物质的右岸是隐隐约约的繁华,是城市亮化工程之后夜晚的很多灯。兰州,是那种正在成形的、粗糙的、硬朗与温软杂糅、悲情与狂欢共伴的城市。
经济不发达,与周边的城市都离得比较远,没有形成城市群,它的基本生态还是现代城市链条中的一个孤岛。兰州是一个移民城市,这就决定了它的城市性格具有某种模糊和语焉不详的特点,城市中因此会形成一种“野蛮”的力量:他们有向上生长的渴求,有冲劲但又略显盲目,有梦想但又常会失落,有追求但又总觉得结果不理想。他们觉得,在兰州生活太慢,生活是停滞不前的,自己几乎没有耐心等待它的变化。这样一个人群的心态基本如此,他们似乎一直在寻找离开兰州到外面发展的机会。
有看风水的人说兰州“北山高而南山低”,是“旺客抑主”之地。很多外地人在兰州做生意都赚了大钱,光浙江人在兰州就有20万之巨。曾有温州商人过年回家包了两架飞机,成为各媒体爆炒的对象。浙江商人张国芳在兰州开了国芳百盛购物广场,余汉平则建起了义乌商贸城,兰州东部批发市场跻身国内十大批发市场,其主体人员仍是浙江人。“新移民”正成为兰州的“新贵一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