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希拉克总统和政府一方面要在世界舞台上大展外交宏图,另一方面却又要缩减外交人员和经费?与此同时,外交部在精简,其他机构的外派人员却在不断增加,待遇也比外交官好。总之,国家再有理,国家的困难也不应只让外交官来当“替罪羊”。
法国人爱*是出了名的,但外交官举行全球性*尚属首次。90%的法驻外使馆均响应了*,其中还包括法国驻印尼的大使。*不仅严重损害了法国外交的声誉,也影响了法国外交工作的正常开展。法驻北京大使馆因当时法财长梅尔和文化部长阿亚贡访华,虽仍有人坚持上班,但大部分外交人员都参与*。也许,这天你给法使领馆打了一天电话也未打通,你还以为又是法国什么宗教节日呢。
作为世界第四经济大国和联合国“五常”之一的法国,一直致力于在国际政治舞台上拓展自己的影响力。希拉克总统更是从1995年以来,为了维护法国的大国地位而奔走操劳,而法国在伊拉克战争中与美国“顶牛”的立场,更让希拉克一时成为世界和平的“代言人”。然而,法国的外交经费近年来一度吃紧,让人啼笑皆非。外交官工会发言人表示,仅有外交决策人的意愿是难以实现政治大国的宏图大志的。《巴黎人报》认为“德维尔潘想让法国在伊拉克问题上的立场传遍世界,但如果连参加国际会议的机票都买不起,他又怎能实现这一愿望呢?”
外交官*,对作外交官的我来说是不可思议的。然而,最让我不可思议的还是法国警察和宪兵上街*。
法国警察走上街头*发生在2001年11月底,由头是法国从2001年1月1日开始实行一项有关“无罪推定”的新法案。警察认为,此法给坏人以可乘之机,只要他们死不开口,就可享受“无罪推定”的条款,佯装无辜,导致法国警察抓一个,法院放一个。警察的怨恨还在于待遇和执法工作条件太差。他们工资不高,终年在外工作,节假日难以与家人团聚。在执法时,常常遭受不良青少年袭击,拿他们做靶子。阿尔萨斯警察总监曾对我报怨过,法国法律太多,人道组织太多。警察刚抓到一个小流氓,这边要么律师来“无罪推定”,要么人道组织来看护,警察反而成为被告。因此,警察*,是其职业怨恨从量变到质变的总爆发,希望由此引起政府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与同情。
但真正造成声势的是随后的宪警*。法国宪警是拿破仑在200多年前创建的军警部队,大部分驻扎在各城市郊,实行军事化管理,平时协助驻扎在城里的法国警察维持治安。当时任国防部长里夏尔宣布每年给省级宪警组织成员一次性发放1275欧元,作为他们无法享受法定15天休假的补偿时,他又在同一天里承诺给警察比这更多的补助。于是,法国宪警从12月2日起开始声势浩大的抗议活动。12月4日,法国宪警第一次身穿制服上街示威。12月8日,来自全国近12000名宪警突然云集巴黎举行示威抗议。我当时正从使馆开车外出办事,愤怒的宪兵开着吉普车、摩托车、亮着车灯,浩浩荡荡开向香榭丽舍大街,执行命令的防暴警察严阵以待,双方处于僵持,交通严重堵塞。香街是法国最具象征意义的大街,“叛逆”的宪兵占领香街无疑是给政府最大的羞辱。警察和宪兵头一次成为对手,双方虎视眈眈,一触即发。然而,事情奇就奇在只要扛枪拿饷,必是兄弟一家。警察和宪兵非但没有火并,而是网开一面,警察使宪兵兄弟顺顺当当地穿过凯旋门,来到了位于埃菲尔铁塔南侧的国防部机关,与国防部长里夏尔开始面对面的谈判,最终还是国防部长做了让步,宪兵的要求全部得到满足。
这次*对法国社会震撼很大,这是拿破仑建立军警以来发生的头一次示威*,且规模空前。而在此前,由于法国示威禁令的规定,法国的宪警即使有天大的不满,也只派他们的妻子上街。按法国电视台的说法,法国警察与宪警已经从治安维护者变成了治安破坏分子。这次*策划得非常缜密,而且给人一种自发性群龙无首的感觉,是因特网发挥了重大作用。活动先由宪警家属协会策划,根据法律,她们完全有权代表丈夫表达不满,然后她们通过电子邮件,串联更多的家属,影响更多的宪警。最后,由一部分核心宪警策划了本次活动,他们把此次大*的时间和方式在24小时前通过电子邮件悄悄发给所有校级以下的宪警。所以,当全法所有校级以下的宪警开着摩托车、吉普车浩浩荡荡赶到巴黎参加大*时,他们的长官如梦初醒,但又在上司的训斥前感到很无辜。这样的组织方式发生在宪警身上委实让人感到后怕,法国报纸称此为一场“模拟兵变”,但这种奇事只能发生在法国,而在法国,要发生兵变绝对不可能的,这里的法制虽不能阻止奇事,但绝对保证任何利益冲突不会发展到导致武力推翻政府的地步。
。 想看书来
桀倔不傲的法兰西(3)
*——仍是一种有效的社会利益博弈
从法律上看,*是劳资冲突时所表现出来的一种极端形式, 是劳动者集体地、一致地停止工作的行为,也是劳动者表达和保护自身权益的一种基本手段。实际上,法国也不是从一开始就允许*的,如1791年的夏勃利尔法就明确禁止同业结社,同期的刑法典也规定了对同业结社的刑罚。虽然1864年的法律承认了结社权,但还是规定侵犯劳动自由的犯罪,*中的暴力和威胁手段都在*之列。二战结束后,*权被法律正式确认,1946年法国第四共和国宪法序言规定,“*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行使”。从此,*不再仅仅是一种劳动冲突的事实,而是上升为公民的一项法定权利。
在法国,有关*的法律规定并不多,这一点类似英美的习惯法,对*的法律调整更多的是靠法国行政法院和最高法院的判例,因而,*权又是一项“判例性权利”。宪法委员会的决定在对*的法律调整中起着重要的作用,认为*权和公民其他的基本权利一样是具有宪法价值的权利,是*社会中一项必需的集体自由和保护职业利益的手段。因而,*在法国又成公民的护权活动。但就*权的主体而言,直到1950年最高行政法院的判决,公共部门人员的*权才得到承认。尔后,1963年7月31日的法律又作了细化,规定某些职业,如法官、军人、监狱看守、警察、民用航空公司负责技术处理的工程师等不能*。根据法律和司法判例的要求,某些公共服务部门在*时还要维持“最低服务”,如广播电视部门、航空安全部门、医院、核材料堆放单位、全国性的气象部门。此外,法国法律对*人员的后果也做了有利于后者的保证,如劳动法明确规定,*不终止劳动合同,任何正确行使*权的雇员不得受到任何惩罚和辞退。雇主不能通过要求雇员加班加点来弥补*损失的时间。不得在今后就工资待遇、社会福利等方面歧视*人员,但*期间*人员的工资损失例外,也就是说,不上班,不给钱。当然,*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任何非法监禁雇主、破坏生产工具、原材料和商品、故意伤害他人、侵犯他人劳动自由等*行为构成刑事犯罪,*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法国法律还禁止反对政府的任何政治性*。任何*必须通过议会解决。
尽管*给老百姓生活带来很大不便,但历次民调显示,多数法国人都对*和*表示理解,我想也许因为人人都有此经历,将心比心吧。的确,在国人眼里,无论是*,还是*,都是一件对抗性十足的事,总有引起冲突。但在法国,*只不过是一件很普通又平常的表达自己观点的手段而已,大多数时候都非常平和。每到*的时候,大家成群结队举着标语牌或者空着手穿街过市,警察们在一边漫不经心地看着,一点也不紧张的样子,秩序好得很。许多情况下法国人的*简直是静悄悄的。*有没有什么效果似乎并不重要,最重要的是能够把不同的声音传达出来,让政府听见。然而,无休止的*对法国人生活毕竟带来诸多不便,这种奇怪的文化也遭到法老百姓的质疑。法受薪人员的入工会率仅为13%左右,也就是说,绝大多数员工的利益没有诉求渠道,而虚张声势的仅是一成左右的人。法财经部司长伯盖对我说,法工会组织所代表的利益群体已在最近几十年发生根本变化,传统制造业的萎缩,服务业的兴起、中产阶级队伍的出现,已使目前工会声势浩大的抗议活动明显缺乏代表性,是有悖情理的。正因如此,近年来许多工会组织的*或示威往往虎头蛇尾,没有太多的实际效果。如2003年7月,法国政府就不顾广大公务员的*和示威抗议活动,“强行”通过了长期以来困扰法国政府的一项公务员退休制度改革计划,这在以前是不可想像的。
但不管怎么说,在社会新的利益调节机制尚未出现以前,工会仍是法国的强势部门,无论左翼还是右翼政府,均不能对工会掉以轻心。我也对法私营部门老百姓相机作过民调,可以说绝大多数对工会组织动辄*,把社会其他行业的利益作为“人质”十分反感,认为这些工会组织太自私,不讲理,只顾自己不顾别人。有人甚至骂他们是混蛋。私营企业人员这番言论是完全可以理解的。首先,他们入工会的比例在全国平均水平以下,其次,企业员工的福利水平与政府关系甚少。他们深知,要使自己生活得好,只能是企业盈利,要企业盈利就得多干活,向市场提供最优的产品或服务。最后,与国营或公营部门的公务员不一样,*的损失不是国家和社会来承担,而是*者自己。*越长,损失越大、本人越倒霉。
改革将使法兰西再创辉煌
应该说,是高福利体制拖累了法国的国际竞争力,使本该充满活力的法国社会受到了各种制约。记得我曾在上大学时与我的法国外教埃卡迪(René Egardi)先生讨论过此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