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短信的口吻来看,XX似乎是带着儿子跟他人私奔了。
台词二:“不!我不相信!”
这是那个叫做和平的男人的反应。
弟媳当然要把这件事说出去,而和平表示他也收到过,但是并不相信。
台词三:“龙龙不听话,我把他送到乡下亲戚那边去捡垃圾了,捡不到10块钱不能回来。”
反复追问之下,李和平“暴露”了自己儿子的最新动向,但是对于妻子反而无法解释。
于是,前后矛盾了。
情节一:“私奔者”的一家搜寻无果,来到了李和平的公司(大老板哦),因为他们平时住在姐夫家,但是,在办公室楼梯拐角处,王华看到了一个蓝色铁桶,散发出臭味。他觉得奇怪,但手中没有工具,一时也打不开。不久李和平也来到了公司,对于王华的询问,他随口说:“这是合伙人送来的树脂。”
情节二:颇具侦探头脑的小舅子感觉不对(大家都应该猜到了),就来到保安那里查询3月4日当天的监控录像,结果发现当天下午姐姐、姐夫一起进了公司,却一直没见到他们出来。他感到情况严重,马上报警。
尾声:几个亲戚一起来到公司,将蓝色铁桶撬开,结果发现了XX的尸体。
幕后一:2005年7月,李和平就通过网络结识了在内蒙古一所大学就读的女大学生XX。家庭和事业的成功让他很满足,但在他眼中,发妻虽然能干,却比不上青春靓丽的XX。
网恋害死人啊。
幕后二:2008年的情人节,李和平独自开车从XX来到XX的学校。当天吃晚饭时,XX提到自己打算去上海找工作。
完了,要穿帮了。
回放一:“吃包子太干,喝点饮料吧”
当你的父亲给你买了包子,之后又给你饮料喝,你会拒绝吗?你会想到饮料里放着氰化钾吗?
回放二:“儿子死了,我也不想活了,我也吃药去死”
演技派的和平同志痛哭着告诉妻子,龙龙不小心喝了他的化学药品,已经中毒身亡!老婆惊呆了,哭着一次次冲向门外要去找孩子,李和平不让她走:“儿子死了,我也不想活了,我也吃药去死”。然后李和平拿出事先准备好的感冒胶囊,一口气吃了4粒,假装摔倒在地,痛苦呻吟(注意,一定要逼真啊)。
老婆见状又哭又喊,夺下李和平手里剩余的胶囊,哭喊着“要死我们一起死”,吞下要命的3粒氰化钾胶囊。
回放三:“哼哼”
影帝一会从地上爬了起来,拍拍身上的尘土,露出我们可以想象得到的狰狞+猥亵的表情将妻子的尸体装进蓝色大铁桶,放在公司,开车到宾馆见XX。
*:啊,你丫不会焚尸灭迹啊,不会把尸体埋起来啊。
疑问:为什么死的是老婆孩子而不是二奶呢?一般来说这种事倒霉的不都是二奶和小三嘛;
解答一:小舅子跟的太紧,来不及处理;
解答二:儿子一定要死,因为只有这样老婆才会上钩;
解答三:如果一定要死,那么一定要留住早上七八点钟的太阳,至少人家年轻漂亮,至少人家还可以再接着生。
总结一:男人不是什么好东西,尤其是在腰包比良心丰满的时候;
总结二:不光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身边的人也要注意一下,兔子不吃窝边草还有虎毒不食子这两件事和人类无关,和兔子还有老虎有关;
总结三:貌似这一次与二奶无关,所以,就不要盲目的和什么大学生素质联系起来,人家也是“受害者”啊。
声明一:真人真事,并非杜撰,事实上,中国人不需要进影院去看恐怖片惊悚片,上网一下就可以了;
声明二:如有导演(包括国际导演)感觉这个题材不错可以拍一下的话不用给我版权费,即便是给也一定要给和平同志,虽然人家不差钱,不过一定要快,因为据说已经判了死刑了。
0012:嘘,别说话
“5月8日讯经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犯有*、绑架罪的罪犯周广亮,于5月7日在菏泽被执行死刑。罪犯周广亮在长达近五年的时间内,曾多次潜入中小学校,*女学生15人,其中14人是未成年人,并绑架其中1人作为人质向学校勒索钱财。周广亮一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罪犯周广亮是菏泽曹县人,曾因犯*罪于1996年8月9日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刑满释放后,周广亮不思悔改。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6月至2007年2月,周广亮先后11次深夜潜入当地多所中小学校女生宿舍,采取注射氯胺酮麻醉剂、语言威胁等手段,实施*作案11起,*女学生15人,其中14人为未成年人,2人为*(法律上的“*”指不满14周岁),并绑架其中一名女学生作为人质向学校勒索钱财。后该女学生趁机逃脱,周广亮才被抓获。”
嘘,别说话——就这样,在1500天的时间里,15名未成年少女惨遭一名有*前科的垃圾蹂躏,虽然使用了麻醉剂,属于*范畴,但是,周某出于节省资金,大部分情况下都是用这样一句话搞定的,说不定比日本的怪叔叔还要吝啬,人家兴许还在后面补上一句:叔叔给你买糖吃。
偶要感慨一番了,其中也是带着一点疑惑的。
1——如果不是他愈来愈得意,居然在*之余干起了绑架勒索的勾当,又恰好那位受害人逃脱的话,我们不知道这位流氓大亨还要嚣张多久,法网恢恢,不假,只是这个代价有点太大啊;
2——我国是不是有点量刑过轻了?我说的不是这次被判死刑,总不能凌迟吧?但是之前那次呢?偶大胆提议,恢复肉刑,偷东西的切掉手指头,打劫的切掉手,至于*的,最好的办法就是切掉小*(知道不会这么办的,所以过过嘴瘾);
3——周某应该被判死刑,十次都不少,但是,在他死前我觉得有些事情应该调查一下,因为他怎么做到在5年的时间里潜入学校里的女生宿舍连续犯案的,而且注意,是多所,大部分的学校最起码的保护措施没有吗?宿舍阿姨,保安大爷们都死到哪里去了?我承认,干这个的都是久病缠身之辈,别说没有武器(手电筒除外)了,就算有武器也对付不了歹徒啊,但是,里面有没有知道发生什么事情却装聋作哑甚至掩护的?同理,一校之长也应该受到处罚,不能一句不知道和遗憾就过去了,最起码的问责还是要有的;
4——受害人事后为了所谓的名誉不说话不报案就算了,但是其他人呢?我就不信这事除了受害人没有一个人知道,毕竟,就算大学的寝室都没有达到单间的水准何况是中学生的宿舍?其他人也是哑巴吗?
5——这事和嫖宿*有什么区别,有的,区别一:周某不是公务员或者大款或者XX代表(现在XX代表不光*民意了,直接*人民了),区别二:周某不给钱,所以,没有那个“嫖”字,以上两点区别决定了本质上的差距:代表们不会死,甚至会判的很轻,而周某必须死,而且要死的很利索;
嘘,别说话。
小时候老师就告诉大家,上课的时候不要说话,下课的时候在走廊里不要说话,在公众场合不要喧哗,如果老师有了错误也不要说话,回到家里,家长会告诉学生,嘘,不要说话,大人永远是对的,不要顶嘴,看到别人犯错了也不要多嘴,就当什么也没有发生,看到社会上有什么丑恶现象也不要说话,那都是正常现象。
于是,在这个教育环境下,我们可以理解为什么这些孩子在遭遇性侵害之后还是保持缄默达5年之久(如果不是落网的话还会继续缄默下去),因为我们所有的长者都在告诉我们:嘘,不要说话。
于是,在她们眼中,周某不是畜生,他是来普及性教育的,那种受害过程其实和上课没有什么差别,一个是被肉体凌辱,一个是遭遇精神污染而已,也许,后者更有危害性。
不要和陌生人说话,要呆在安全的地方,比如家里或者学校。
我们突然发现,连学校都不安全了。
嘘,别说话,说多了会被和谐成河蟹的。
0013:屠城(3)
关键词:我是一个低俗的民族主义者,没有陆导伟大。
——注意,没有任何嘲讽和贬低的意思。
终于看到了非枪版的《南京》,不是不想支持陆导,而是因为找不到放映的地方,而且没有时间,最主要的是,我有一个不好的看电影习惯,就是喜欢快进或者回放,而这,在大影院是无法做到的。
必须承认,这部电影拍的确实不错,不管是黑白画面还是视角——不能因为都是黑白的就说这是山寨版的辛德勒名单,应该说是致敬,都很不错,陆导做到了之前的誓言:要拍出一个和以前印象中不一样的南京,要让世界知道,南京并非单纯的屠杀之城,而是抵抗之城。
野心很大,视角的改变意味着陆导想让世界真正的了解中国,了解中国的历史,因为单纯的从一个毫无还手之力的被屠杀种族来看的话,你吸引不来真正的理解和支持——道理很简单,被屠杀的不是英国人不是美国人,就像我们收看辛德勒的时候远没有观看南京震撼一样。
但是陆导的另一个阐述角度就是我无法接受的了——不是说陆导是错误的,这个世界上没有谁是绝对正确的,言论自由啊,每个人都有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
无法接受是因为我这人没有救了,比较狭隘,比较愤青,所以,没有广大胸怀的我是无法接受一个日本军官,而且是一个比较帅气的日本军官如此的人性化,他没有*过中国女人(之前不知道,至少在南京没有,当然了,由于一些东西是太压抑的,所以我快进了,这些被快进的里面有没有我就不知道了),只和一个日本慰安妇发生过性关系(告别了处男的历史,可见以前是没有*过的),还有点爱上了她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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