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累坏了怎么办。
“没事的,画廊的生意清闲的很,这一行都是半年不开张,开张吃半年,一个月有一两桩大生意就已经很不错了,不用耗费多少精力的。”汪子默对汪子璇的能力很有信心,“子璇本来就对画廊并不是很感兴趣,当初只是为了帮我才做的。现在画廊的业务都已经上了轨道,不需要操太多的心,她应该找到一份她发自内心喜欢的工作才是。”
“那她发自内心的喜欢什么?”翠屏觉得这种问题,汪子默应该会比较了解吧。谁知道汪子默想了半天都想不出个所以然,“她好像对什么都感兴趣,看不出有哪项是特别的。”
这倒也是。汪子璇是性格外向有乐天,这种人貌似对什么都感兴趣,但是你真要说她喜欢什么,还一时半会儿的挑不出来。
汪子默专门去跟子璇谈了一晚上,没有提及她为什么不开心的事,只是问问说最近看她挺空闲的,不知道有没有兴趣去找点有趣的事情做。汪子璇被他说的话勾的也换工作起了兴趣,可是同样也不知道自己想要做什么,于是这一计划便暂时搁浅了。
看她一天闷在家里不出去的样子,翠屏于是经常做一些小玩意儿来哄她开心,什么新鲜的吃食啊,小点心啊,饼干布丁,要不然就是一些很漂亮的绣花香囊手帕之类的东西。
翠屏的绣工一直不错,当初整天出去摆摊子没有功夫弄这些费心思的小活计,现在在汪家清闲多了,便经常把手头的碎布什么的都利用了起来,没事练练手艺。她原本扎实的基本功再加上后世的审美眼光,做出的一些小饰品连走在这个年代潮流顶端的汪子璇也大呼赞叹。
这天,翠屏闲来无事,便把她刚帮子璇改好的旗袍拿去给她试。子璇平时多喜欢穿洋装,总觉得穿旗袍太土气,所以对这种衣服鄙视的不得了,但是交际应酬的某些场合往往又少不了,所以箱子里还是有几件。翠屏见她每次穿上去都不开心,于是拿了一件她最不喜欢去帮她改了试试看。
“哇,这是我原来那件吗?”子璇看到她拿在手里的衣服时,吃惊的一下就从沙发上站了起来,乐陶陶的换了去镜子面前照来照去,惊讶的不得了。
原本过长的下摆被翠屏刚好裁到了膝盖处,露出子璇修长完美的小腿,而宽松的上身也被翠屏改的合身了许多,肩膀领口胸部重新被改过,重新捏了腰线,将她身材的各个优点全部凸显出来。至于上面本来过于繁杂土气的花啊鸟啊流苏啊之类的东西则是全部被翠屏拆掉,然后巧妙的用素色绣线明暗交织的镂出花纹,看上去素雅中又显的新潮。
“这是玫瑰花?”子璇摸着胸口的那处绣花,爱不释手的舍不得脱下来。
“是啊。我想你肯定嫌牡丹的土气,所以就照着书房里的画册帮你绣了玫瑰,怎么样,喜欢吗?”
“喜欢,喜欢的不得了。”子璇不厌其烦的一遍遍在镜子前面照来照去,她喜欢红色,喜欢很华丽的衣服,所以才会做了这件旗袍。但是拿回来试穿了几次之后,立马把它打进冷宫里再也不穿了。
没办法,虽然这件衣服是做工是一等一的好,可是就是老气的不得了,穿在身上感觉跟个老太太一样。而那些高叉的或者是太过艳丽的,穿起来虽然不像老太太,但又像轻浮的舞女,根本上不了台面,容易让人怀疑起她的职业。
翠屏改过的衣服,她穿在身上只觉得比原来那件的效果要年轻了十几岁,很性感却又不显得低俗,衬的整个人像一支娇艳欲滴的红玫瑰,估计等会儿穿上高跟鞋,化一个妆,效果肯定会更好。
杜芊芊是很适合穿旗袍之类传统服装的女孩子,眉若春山,眼若秋水,眼波流转楚楚动人的样子,颇有一份古典韵味,活像是仕女图中走下来的人。子璇觉得自己穿上旗袍的效果就比芊芊差远了,不是太俗就是太艳,活像专门为衬托出她的清新可人一样。是女人都是爱美的,就算汪子璇再大度也不例外,所以只要杜芊芊在身边的话,她永远都是一身洋装。
可是现在,汪子璇在镜子面前转了一个圈,有几分骄傲的看着自己的身影,想下一次等杜芊芊来了,就穿这一身站在她旁边,让他们知道一下什么叫春兰秋菊,各有其芳。
这件衣服她可以花了好大力气去改的,如果她不喜欢,那可就浪费自己一番苦心了。翠屏看着子璇爱不释手的样子,自己心里也有几分自得,心想着凭自己这半个多世纪前的手艺和半个多世纪后的眼光相结合下的产品,还搞不定她一个“古人”才怪。
汪子璇对着镜子里的自己看了又看,忽然脑子里灵光一闪,打了个响指,扑过去拉着翠屏的手说,“翠屏,我想好我要做什么了!”
“什么?”翠屏被她这猛然来的兴奋搞的一头雾水。
“你手艺这么好,做厨娘实在是太浪费人才了。”
“?”翠屏不解。
“我们一起来开店吧,开一家属于我们自己的成衣店!”
“啊?”翠屏莫名其妙的被汪子璇这么拉着入伙,一起创业,惊讶的嘴巴都可以塞下一个鸡蛋了。
汪子璇一握拳,信心满满的说,“我最近一直在想,我对什么感兴趣,可想来想去,发现我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买衣服,打扮自己,在这上面无论多么辛苦,花多少心思都不觉得累。我对我的眼光很有信心,我每次搭配着穿出去的衣服总会引起别人的效仿,掀起不小的风潮。哥不是说让我找一项自己最喜欢的事情去做么,我觉得我最喜欢的就是这个,所以,我们一起来开家服装店吧。我相信以我们两个人的眼光,绝对能在杭州城的服装界开辟一番新天地!”
忙碌
汪子璇的话,让翠屏心动不已。
没有哪个女人不爱漂亮衣服,翠屏也不例外。她以前就是学服装设计的,虽然没有太大的像是开创一个自己的品牌诸如这类的梦想,但是可以开一家有个人风格的服装店却是她一直以来奋斗的目标。
她拥有一件属于自己的店面,不大,但是里面的每一件衣服都是自己精心设计出来的,每一件东西都是无一物二的,都会有属于它自己的美丽,只等待适合的人将它们领走。
梦想是美好的,但现实却是残酷的。她个性腼腆,只适合做案头的工作,对跟人打交道完全是外行,即不会招徕顾客又不会跟各方势力打交道,如果让她经营一家店,估计过不了多久就亏的血本全无。
除了这些,最重要的是,她根本就连本钱也没有,开一家店的本钱不少,就算她自己会做会设计衣服,可以省一笔前,但是房租呢,请人看店的工资呢?她一个刚毕业的学生哪里拿的出这么多钱,她更不可能启齿问父母要,父母养育自己那么多年,到头来不能帮到他们已经很辛苦了,她怎么还能给他们再添加负担呢。于是只有乖乖的将这个梦想埋在心里,然后乖乖的找一份跟自己爱好专业风马牛不相及但是却能让她吃饱肚子的工作。
现在,子璇忽然提起了这个想法,翠屏才发现她的优点跟自己完全是互补的。和人打交道的工作,日常经营的工作,推销的工作,长袖善舞的子璇都是轻车驾熟的。而设计的工作,制作的工作,当年她那么辛苦的学习,就算从事了不同的职业之后也没有放弃这一爱好,因此这几十年来各国的流行趋势几乎都在她脑子里记着,有谁还能做的比她更好呢?
最重要的是,现在如果合伙做的话,还有充足的本钱。翠屏看着汪子璇,似乎觉得自己梦想的豪华升级版正在眼前对自己招手。
“这样,真的可以吗?”她喃喃自语的问了一句,不知道是在问自己,还是再问汪子璇。
梦想来临的太快的话,总让人有种不真实感。
“可以,当然可以,怎么不可以,只要我们想做,一定就可以!”汪子璇笑嘻嘻的倒在沙发上,一连说了四个“可以”,脸上尽是一种找到目标的兴奋,“我以前总羡慕我哥有他自己的事业,总想着跟他一样,可是现在看来是我找错了方向,我并不是他,就算整天跟他的朋友们在一起,跟画社的所有人在一起,我也不会有多么重要。”
说道这里,子璇自嘲的笑了笑“芊芊来了之后,我才发现,我在画会里并不是不可取代的存在,好多我能做的事,她也能做。我不是嫉妒她,也不是埋怨她取代了我的位置,我只是在想,那些是不是我追求的东西?我喜欢自己独一无二,不可替代,如果我有了自己的事业,那种光彩,无论是来一百个,一千个杜芊芊也分不走的。”
“翠屏,我这样想,是不是很坏?我嫉妒了,不甘心了……”汪子璇在那里自言自语的分析自己的心态,最后有些沮丧,趴在翠屏腿上怏怏的说“我看起来似乎不像是个好人。”
“这种心态很正常,跟小孩子们不喜欢有多的弟弟妹妹,怕弟弟妹妹会分走自己的宠爱一样。”翠屏笑笑,“人都有嫉妒之心,大大方方的承认它,然后把它引到到好的方面,那不但不会有危害,还能成为你向上努力的动力。嫉妒不可怕,怕就怕在把它压抑在身体里,连自己都不承认,任它扭曲生长,最后成为一个怪胎,危害到自己,也危害到别人。”
“听起来真可怕。”汪子璇打了个寒颤,被翠屏这么一说又重新开心了起来,“芊芊那么好,画会里的每个人都喜欢她,都想跟她多亲近,我也不例外,所以看到她受欢迎,我也很高兴啊。我只是觉得我适合其他的位置,那样更利于我找到我的人生价值。”她握了握拳,“所以说,并不是她“赶”我走,而是我自己要“出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