寡妇门前是非多(3)
照说张秀珠再嫁完全是父亲的安排,自己遵从按封建礼法是尽孝之举。秀珠自己也很委屈,为了孝道而牺牲贞节显然是没办法的事。不过高秀才却不会这么设身处地为他人想,他认为秀珠是为自己的不贞找理由,开脱,又用更恶毒的话讽刺了秀珠。秀珠有苦难言,只能打掉牙往肚子咽,愤愤不平地回家了。回家后不久,秀珠就病了,卧床不起。一个月后,她在郁郁寡欢中离开了人世。
环顾中国社会,像高秀才这样的人大有人在。无论是在高墙大院还是在瓦舍陋巷,对寡妇的窃窃私语总少不了。为了让寡妇安于现状,一大堆的“命不好”、“上辈子没修来福气”的脏水往她们身上泼,渐渐地,寡妇成为人人宰割的顺民,没有了反抗的力气。可是,一个正常的女人,如何能和所有男人划清界限,一丁点正常的交往也没有?
人在世上走一遭,如果活的像白开水一样没滋没味又有什么意思?很多寡妇整天生活在清冷孤单之中,公婆不给好脸,叔伯常瞥白眼。如果膝下有子还算安慰,最起码还有个盼头。倘若连一男半女都没有,那只有天天对着白墙度日了。慢慢岁月,日日清苦,简单的一个“熬”字根本不能概括寡妇内心的荒凉、孤寂和落魄。除此之外,寡妇还要承担沉重的社会道义与伦理职责,弄得她们个个背负着巨大的精神压力。
在中国很多典籍上,都能找到诸如“烈女”、“节妇”的字样。这违背人性的节烈观就像一副副巨大而沉重的精神枷锁。除了贞妇烈女这一套之外,一些道学家还用神论、妖鬼、魔窟等迷信毒害女性,于是一些女性在丈夫死后,为了免下地狱,为立个贞节牌坊,纷纷寻死明志。
清康熙年间,某妇人林如兰在丈夫临死前答应了要和他同赴黄泉的无理要求。在置买棺木的时候,她买了两口,决心和丈夫同葬。得知此事的家人大为吃惊,都不同意林如兰的决定,在一再劝阻无果的情况下只好找官府出面。最终,县官判决林如兰殉夫的要求无效,并命其家人为其立嗣以绝其念。而此刻的林如兰完全失去了求生的欲望,但县官不准她死,还亲自过问继子的抚养问题,她也只好放弃了马上就死的想法,回家侍奉公公幼子去了。六年后,公公病故。林如兰再次想到了当初要与丈夫同死的事情。在她料理完公公的后事后,她毅然绝食十四天后达成愿望。临终前林如兰还深情地写道:我自寻夫去,人休作烈看。
自古妇女殉夫的故事,有些确实让人感动不已,但像林如兰这样的却实在是不敢恭维。其实,有的父母甚至婆家人并不阻挡寡妇改嫁,一些开明的长辈还主动为丧偶的女儿组织新的家庭,但不少女性自己却拒绝这种安排。
东汉名士桓鸾的女儿嫁给了刘长卿,刘长卿病故后,桓氏成了寡妇。从此她再也不回娘家,多次断然拒绝父母令其改嫁的意愿。苦守几十年之后,儿子也死了,桓氏失望之余更加害怕有人让她再婚,干脆割掉了耳朵以*志。
东汉末年,著名经济学家荀爽的女儿荀采十九岁就成了寡妇,父亲不忍她年纪轻轻守寡,极力撮合她和同郡的郭奕缔结连理。可怜父亲一片好心,但万没想到荀采得知后立即要抽刀自刎,多亏旁人眼疾手快拦下她,才避免了悲剧的发生。不久,荀爽在荀采不知情的情况下把她抬到了郭家,想让生米煮成熟饭。荀采一面假意应承,一面命下人在屋里点上蜡烛,趁荀爽和郭奕不注意的是时候上吊自尽了。txt电子书分享平台
寡妇门前是非多(4)
能殉夫的寡妇从某种程度上讲是幸福的,因为她们不用面对世俗的种种非议,不用面对孝顺公婆、抚养幼儿的艰难。那些不能死的寡妇命运就更显悲苦。寡妇要活下去,就要有一定的经济来源。但在男人主外的世道支配下,女人要靠自己的力量去守业经营是万分困难的。倘若家里比较有钱,丈夫的兄弟都还良善,那么寡妇还能顺延残年。如果家业被亲戚所觊觎,或所托之人心存歹念,那么寡妇也就走投无路了。
《儒林外史》中有这样一则故事:严贡生的弟弟严监生一辈子性情吝啬,敛财不止,而且喜欢谋人田产。不料家业兴旺之际,他却一命呜呼,抛下了由妾扶为正室的赵氏。赵氏怕家道中落,就委托大伯严贡生照管。严贡生满口答应,也尽心尽力地照看弟弟的家业。谁知赵氏的儿子不久夭折了,严贡生见赵氏没了儿子就变了脸。他挖空心思,百般设计,终于让自己的二儿子当上了“新主人”。等二儿子夫妇住进了监生家,赵氏反倒要天天拜见“二爷二娘”,完全成了严家的外人。赵氏哭闹着告到了县衙,知县以清官难断家务事为由判决此事应由严家族亲商量定夺。
赵氏只得摆几桌酒席,宴请族中的尊长以求解决此事。但族人害怕得罪严贡生,说来说去还是让“二爷”管。赵氏着急,在屏风后怒斥严贡生口是心非的卑劣行径。面对斥责严贡生无言以对,竟然要打赵氏,并当时就叫来媒人要把赵氏嫁出去。由此可见,这些男人为了夺取寡妇的家业,什么守节守贞完全不放在眼里了。
要说严贡生在赵氏的孩子没死的时候还是挺尽职尽责的,可见他还是有所顾及,毕竟孩子在的时候,弟弟的财产也算有人继承。但孩子一死,他就露出了本来面目,在他心里觉得严家的东西怎么也不能落到寡妇赵氏的手中,所以便上演了夺寡妇财产的一幕。
无子的寡妇生活难,其死去丈夫的财产免不了要被别人夺去,可有孩子的寡妇其财产也不见得就有保障,还是会有被族人觊觎的危险。《明史·烈女传》中就写了一位名叫汤慧信的寡妇,为了“正常守寡”不得不将家产分给族人的故事。
汤慧信自丈夫死后独自一人领着7岁的女儿生活。族人见她们孤儿寡母所住的房子挺值钱,就想把她送回娘家去。但慧信决计不从,说自己生是邓家的人,死是邓家的鬼,即使丈夫死了,自己也还是邓家的媳妇,不愿意回娘家去。族人见慧信的意志坚决,便暗地里把房子卖给了某个大户人家。慧信听说后坚决表示要把丈夫的遗骨埋在这里,她要和土地共存亡。而那位要买房子的大户人家听说慧信准备以死拒售,不由深深敬佩慧信的忠贞,就放弃了买房子的念头。而通过这个事情,慧信才明白族人是贪图她的财产才会横加刁难。为了避免更大的风波,慧信横下心来,干脆把产业送给了族人,自己靠纺线缝衣来糊口度日。
慧信的事情被写入了烈女传,可见社会也认为她的做法是义举,值得嘉奖。但转念一想,这种褒奖背后遮掩着多么丑陋的真相。
清康熙年间,著名的文士钱谦益死了,一个月之后,他的妻子林如是也自缢身亡。一时间,朝野上下笔记诗文一哄而起,纷纷赞扬柳氏节烈。但这些“绝好妙辞”所粉饰的却是一桩谋夺产业逼死寡妇的丑闻秽行。
柳如是原本是吴越名妓,二十四岁被钱谦益八抬大轿娶进了门。在钱氏族人眼中,以柳如是的出身进钱家门并掌握家政之权,是钱门的奇耻大辱。族人们心中虽大为不满,但碍于钱谦益的声望没人敢开口说什么。钱谦益死后,柳如是失去依靠,族人便露出了本来面目。他们趁机发难,挺戈入室,强夺良田数百亩,童仆十余人,以泄胸中积怨。不仅如此,他们还围攻柳氏,逼她交出三千两,并威胁如果不照办就要柳氏的命。柳如是没有办法,以酒席招待族人后回到卧室,被迫悬梁自尽了。在柳如是自尽前她留下了一纸遗书,要求她的哥哥出面,和钱谦益的朋友一块帮她讨回公道。但在那个歧视*、歧视寡妇的年代,有谁会真正为柳如是说话?
十几个世纪所沉淀的传统习俗,千百年来所编织的封建大网,这些都囚禁了寡妇的人性,也泯灭了社会的良知。寡妇成了封建礼教的殉葬品。相比古代寡妇的悲惨遭遇,现代寡妇就幸运多了。但她们还是社会的弱势群体,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仍旧有着巨大的影响力。在现代社会,寡妇有再婚的权利,再婚者也不在少数。但那些不再婚,或者是找不到合适伴侣的寡妇依旧是过着“寡妇门前是非多”的生活,稍有不慎就要被人说三道四。本来女人再婚难是众所周知的事情,也就更别说是寡妇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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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婚与再婚(1)
人生有很多第一次,第一次啼哭,第一次蹒跚学步,第一次牙牙学语,第一次恋爱…… “第一次”,这个带有标志性的词汇,通常它所代表的都是美好,是人生经历的一个里程碑,都是值得回味和纪念的美好回忆。但还是有那么几个例外,其中人们最不愿意用它标志的就是婚姻。
凡事有“第一次”就有可能有第二次,第N次,但相信所有人都希望自己的婚姻只有一次,只一次便可白头偕老。可偏偏一切皆有可能,一旦第一次婚姻的破裂,那么他/她的人生还可能要加上第一次离婚,第一次再婚这样的里程碑。
每个人对配偶对婚姻生活总是充满期待的。也许,配偶通常是自己的初恋对象或相爱很久的爱人。情人眼里出西施。配偶自然是自己心中最完美的人,无论是身材、相貌、气质、品位,包括经济条件,还有对自己的爱,都是无可挑剔的。那时的两个人都相信会永远在一起,永远不变心、不分离,永远爱对方。即使有一天轰轰烈烈的激情不在了,他们之间还有友情,还有亲情,最不济还有人情。
生活中免不了磕磕绊绊。大多人的印象中,第一次婚姻中的两个人是完全自我的,他们心无旁系,口无遮拦,心中明明生五分气,嘴上也要骂八分,什么解气说什么,什么有劲骂什么,吵过骂过后,依然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想着怎么能把日子过好。有了孩子之后,夫妻俩的日子过得就更加忙碌,更加丰富多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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