吕富贵铁了铁心,说道:“你们还我钱!”就冲了过去。
外面大钟又响了。
零九年二月二十日 。 想看书来
炉边睡想
是她让我觉得很开心。
我正走在城市喧嚣的大街上。
没有起点,同样没有终点。
同样没有离开我的三尺木床。
对了,现在是在春天,雪下得虽较往年为少,可天气却冷得出奇,有几天都接近于零下三十度,门窗关得紧紧的,还糊了窗户纸,不透一点风,屋子里生着炉火,火苗旺到要从炉子里蹿出来。
我把枕头扔在一边,而用胳膊肘当枕头,半睡不醒地在想事情,外头北风正紧。
我遇见她一定是在火热的夏季,那是一个欲望燃烧如同骄阳炙干树叶的季节。
现在我离开她,已经整整七年。七年之内,她的所有的形像与笑语都埋在我的脑际,不肯一刻离去,像一盏耀眼的明灯,最初的时候,她是那盏灯本身,我在她身边,感受那份温暖与惬意。
那时候,她是一个穿着长裙子舞蹈的仙子,在花丛中回旋蹁跹,与蝴蝶逗引游戏。模样是早就忘却了,还有黑板,还有课桌,橡皮,笔记,还有千纸鹤,幸运星……然后忽地一下,一扇门关闭,在那个长得见不到头的走廊里,下一扇门砉然打开。接着是九十九级楼梯。
她还是灯光,还充在我的头脑里,那盏灯的光线投射得时空太久远。七年之内,由浓而淡,由密而疏,那光线不再凝聚于一处温暖人心,她渐渐模糊,却也渐渐添满我的怀念,想摒斥也摒斥不掉。
那盏灯不是起点,而我也不是为了她才去追寻我的终点。
就那样在夏天的街路上行走。
又像是行走在沙滩上。
在空中……原始的大森林在下边,因为我砍伐木头铮铮的声音。
行走在空中是正确的,好几个梦里我是会飞的,轻轻松松,双脚离开地面,一步两步向前迈,不知不觉就离家千里万里了。
树林幻影般退到身后去。
应该是在梦中,要不然严密厚实的冬季里应该不会有百花盛开,与比花还要美上千百倍的你了。对吗?
我飞啊飞,像一只蝴蝶,自顾自欣赏双翼的美丽,更为了有那仙子,能够伸出白玉样的纤手,在今天重拈我的翅膀,让我无路可逃。花谢花飞的境界,我愿意做她一生一世的俘虏。
临睡前,我吃了一颗糖果,被子的暖,再加上糖果的甜,我可以足够拥有一个完美的夏天。我不是一只蝴蝶,她也不再是穿长裙子的仙子。
人间世,红尘事,常被炙烤得像磨出血泡的脚掌,疼,依然要支撑身体走下去。
她已经换了好几个名字,也许压根就是好几个人。
一忽儿叫红艳,是个一说话就面带醉色的女孩。
一忽儿叫莹莹,长着瓜子脸,说起话来如同淘气的小猫脖颈上挂着铃铛,声音好听,动作更是可爱得无法挑剔。
一忽儿名字叫天然,她可什么也不说,永远安安静静地守着你,哪怕你去人迹不到的蛮荒之地,甚至天涯海角,她也会像衣裳的角子一样陪伴在身边,你根本想不起她是身体之外的另一个人。
至于相貌,至于身世,至于故事,何必要强编硬造呢?
对夏虫不可以语冰,对蜉蝣不可以说日月年华。
不是不懂。好多事情只有藏在心眼里才是最珍贵的,倾诉出去,便乱了节令。
水晶她会融化掉,化作一杓清水。
我实在走得疲乏了,她在路边,悄悄递过来一杯水给我喝,并且用眸子里的柔情除去我所有的倦意。
我不会白取别人的东西用,就顺便还她一个甜的热的吻。她的身高恰够我吻她的额头,我觉到了伊人长睫毛的开阖。
时间又像是七年前,不,是七百年前,西湖水面没有什么波,古装男女的畅游,还有许多的风花雪月,还有纸伞,还有手镯……
遥遥的思念像落在水面的一粒微尘,谁也不注意,那粒微尘却已浑身湿透。
她的衣着,她的不再古典的眼睛,告诉我这分明是在现代都市的大街上。
我很累,她不累,可是她找不到路径。在红绿灯的地方。她问我:“我该往哪儿走?哪里才是家园,我的繁华如梦的栖所?”
我拽住她玉石一样湿润滑腻的手向右转。
一朵轻云在天空浮着,我们也像轻云一样游走在大街上。街上的人啊车啊全都不见,一切恢复到最安静。在有情人的眼中,除了对方,宇内所有的物事都是见不到听不到的。
我只觉到她。
她呢?她以为我是她的谁?眼睛里没有答案,看来只是在心中。
相望七年之久,模样却已忘却。
我看见,天上的云被有名有姓的仙女揉碎了,两手一扬,雪花便飘落。
我感觉有些冷,也感到了她的手在打哆嗦,就要把她搂在怀中,可终于没有。
她像一片雪花似的不见,正是蝴蝶,她扑蝶不成,自己就变成蝴蝶了。等待爱她的人来追寻。彼时角色交换,彼时我们扮演另外的角色,可能是恋人……情节,背景都不必说。
不对,她还是她,我还是我,我们牵牵手就结局了。她说了句什么话,我就往远处看,一片郁葱葱的树林,又听见伐木铮铮。
再看她。她的美丽的容颜都改变了脸色变得很难看,不知因为恼怒我,还是生病了,兴许是怪我不该存了那么多女孩子的音容笑貌在心里。
我忙掏手帕拂落她的泪水,我却被推开,冷落。她自顾自跑开了。原因兴许是别个。
我只贮了这女孩的背影在心里,如同一盏明灯黯淡了光彩。
日间的琐事都已忘却,夜里的炉火将及熄灭。我呼吸停匀,进入到无梦的深睡眠状态。明日起床,还有太阳有飞鸟,有清醒的空气,有这么多美丽中演绎的更美的故事。
明天的,才是真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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凯旋
凯旋
英雄也许是值得钦佩的,可战争必遭人唾弃。
宋尧民返回家里了,他的媳妇娟子,他的老父亲都很高兴盼到这一天;只有他的小儿子宋征怯怯地躲到爷爷身后;他自打出生以后还没有见到父亲的面呢。
院落是普通的农家院落,三间瓦房矗立正中,院墙是用红砖垒就的,有一人多高,在这宁静的小山村里,算是相当的雄伟。爷爷与孙子,每天就坐在院墙外,大门旁边的一块石头上等着宋尧民回来。夕阳晚照,霞光与院落一样是红色。老人家头发胡子全白了,眼睛为了视物清楚总爱眯成一条缝,让横如大河的皱纹弄成了竖的,他刚给孙儿讲了并不是很有趣的故事,此刻看着土路。土路的那头,一直通向遥远的县城。
孙子宋征还不满三岁,剃着秃宝盖儿,机灵可爱。方才听儿狼来了还有龟兔赛跑的故事险些睡着了,爷爷太无聊了,连哄孙儿开心都不会编些新故事。宋征提醒爷爷说:“爷爷,我要听打酱的故事,要骑马拿刀杀敌银的。”
爷爷的神色正瞩目着远方。宋征就问:“爷爷,你是不是又在想尧民啊?”
爷爷笑了:“乖孩子,我叫尧民,你不能叫,你要叫爸爸。”
“什么是爸爸?”
“爸爸就是大人。”爷爷想不出一个更好的词来解释给小孩子听。
“那爷爷你是大银,你也是爸爸喽。”
“也是,也是。”爷爷拢着胡须慈祥地笑了。
土路那头走来了一个人,阻止了宋征把险些把爷爷也叫成爸爸。“快看,爷爷,一个银。”
老人也看到了,越走越近,依稀是自己年轻时的模样,高高大大的,走起路来极不雅观地晃动着肩膀。不是尧民是谁!
老人边叫“尧民,你回来啦!”,又边向大门里边嚷:“娟子,尧民回来了!”乐得胡子一颤一颤。
聪明的宋征叫了一声“爸爸”,又被“爸爸”的样子吓得不敢出声,赶紧躲到爷爷身后。
那是个健壮汉子,轮廓分明的脸庞,涂满了太阳赋予的黑色,身上穿着威武的军装,迈着大步往家里走,他的一步抵得上小宋征的三步。
听见丈夫回来,正在做针线活儿的娟子忙不迭地打屋里奔出来,奔到大门外,正是丈夫回来了。她矗立在当地,后倒不知怎样说怎么样做才好了。娟子还是三年前的个模样,又苗条又漂亮,眉间天然一颗病人痣,尖尖的下颌让她一张口说话便透出十分的灵秀。她的衣裳全是自己缝的,又合身,又恰如其分地体现了一个少女应该有的韵致。
愣了一回神,她才打量起丈夫来:那身军装真漂亮,鲜艳的颜色,笔挺的线条,他脸上的肉比几年前更结实了,更有英雄的感觉。娟子高兴。
祖孙三代人像欢迎贵宾一样,欢迎凯旋归来的宋尧民,儿子、丈夫、爸爸。
进了里屋,爷爷先陪宋尧民说话儿,宋征早已不怕生,玩弄着爸爸肩上的金纽扣,还有打他口袋里掏出来的光灿灿的勋章。
娟子先忙活着烧水做饭,她的兴奋劲儿远大于夫妻久别重逢应该有的兴奋劲儿,边忙着手里的活儿边找机会拿眼睛瞟着丈夫,心里眉梢一齐乐,乐得什么都忘了,甚至忽略了丈夫眼神里的忧郁和悲伤。
娟子自打做姑娘时起,就有着一个美女英雄梦,她幻想中的男人应该是个大英雄,在战场中手持利剑,身披重铠,于战马嘶鸣鼓声震天之中向前冲杀驰骋,一生之中立下战功无数,然后光荣地回乡来,而自己呢?她,娟子,做为一个柔弱的女人,应该乖乖地在家中守候着,等着男人回来,手托着腮帮听他讲故事,讲每一场战役,讲每一次斩将搴旗。每一次交锋都应该是一个精美绝伦,让人紧张到透不过气来的传奇。她用崇拜的心去听取,然后讲给每一个有交往的女友听。让她们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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