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外就是故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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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外就是故乡- 第30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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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旁边而远离那条老公路。说不定我现在正从昔日她家的菜园、林地,甚至从她家的小院碾过。丈夫应该在外打工,在现今已成空巢的乡村,上有老下有小,她必须独立支撑起一个家,大大小小的事情,都必须亲历亲为。下雨,也不能阻止她的出门。天雨路滑,她就翻越了栅栏,或者是从已经剪开的缺口进来,沿高速公路走向前方某个城镇,可能是罗江,也许是更远的德阳。古人云,衣食足,礼义兴。而今是衣食足,车市兴。因为有无汽车,已经是一道贫富分界线。穷怕了又死要面子的中国人,除非太精明,认为买车不如租车,私车不如公交;或者有开车恐惧症,否则都会拚命挤进有车族。无车丢面子,车档次不够也丢面子。买车,买更好的车,于是成为许多人奋斗的动力。过去讲阶级斗争,阶级是由土地、金钱划分的。现在是车轮。车轮之锋锐,清晰、明确地划分出人们的“阶级成分”。这样,高速公路上也就成为一个层次分明的世界,各种车辆的竞技场。奔驰、宝马和凯迪拉克;别克、帕萨特、雅阁;奇瑞、夏利和奥托。它们分别代表了有车族中的富豪、中产阶级和普通平民。它们具有完全不同的话语权和话语体系。然而,她还没有资格在有车的世界里被划分成分。连那些在村里显得很神气的摩托车、拖拉机和农用车,也没有资格。即使她现在已经在高速公路上行走,路上的那些汽车都与她无关。它们只是飞驰而过,几乎要将她母子像纸片一样席卷而起,让她始终胆战心惊。她只能用伞护住孩子,小心翼翼地贴着主车道右边的护栏行走。但是她仍然幻想,有一辆大客车在身边嘎吱刹住,车门大开。然而让她困惑的是,就是大客车,比如沃尔沃,凯斯鲍尔,甚至国产的豪华金龙,都对她的招手不屑一顾。跑车的人口中有一个频率很高的词叫“捡客”。一个“捡”字,轻视得让她差一点连人也不是了。即便这样,也没有哪个车愿意像老公路上那些客车那样停下来把她“捡”走。
  我心中突然涌出强烈的幸福感。我明白这是身后那个匆匆赶路的农妇给我的,是她用她的艰辛和劳顿,唤醒了我们麻木的内心已经无法感知的幸福。毕竟,我挤进了以车代步一族,可以听着音乐,喝着茶赶路。而她,背负沉重,还只能以双脚丈量自己的前程。此时的幸福感让我链接上了遥远的过去。
  那时我才十岁,也是在公路上。暑假刚开始,那天我是因为母亲生病住院而进城,提了十几个鸡蛋。时近中午,我已经走了近30里路。公路上树木稀少,毒辣的太阳晒得头皮针刺一般。往来的汽车扬起呛人的灰尘,时时将我笼罩。满头大汗,饥肠辘辘,我总希望有奇迹出现,比如一辆好心的汽车在身边停下,或者是突然爸爸骑车而来。我没有盼来汽车,甚至爸爸也没有能接我,但奇迹还是出现了:一个骑自行车的小伙子在我跟前刹住了车。原来他半个多小时前曾经和我迎面而过,去前面一个小镇。现在办完事回城,看我还在路上走,就动了恻隐之心,要顺便搭我。
  这是我最难忘记的往事。事虽小,却是我一生的感动和暖意。它像一粒种子,在我心中长出对他人的热情、善意、悲悯和同情。
  现在,我特别想向刚才那对母女做点什么。比如,我可以让她们搭车,甚至送她们一程。也许,她背上的孩子正在生病。也许,她有急事要去找丈夫。当然,我也想到了她在高速公路上行走的危险。
  我将车慢慢停靠在路边,装着东瞧瞧西看看,等待她们的到来。然而让我大感意外的是,我好不容易等到了她们,把我的好意告诉她的时候,我在她眼里并没有见到我所预料的那种欣喜和感激,而是几丝惊慌和百倍的警惕,还有坚决并且是毫不客气的拒绝。
  显然,她以为我不怀好意,甚至以为是遇到了人贩子。当年路遇好心人相助的故事无法翻版。我只能在心里向这一对母女祝福一声,关上车门,把一切联系都重新关在车外,上路,继续以想像自娱自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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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那一颗不死的贼心(1)
从记事起,贼就作为我们一个可怕的对立面出现了。月黑风高之夜,大人只须喊一声“贼来了”,我们就被吓得屁滚尿流,直往父母怀里钻,比鬼子进村还恐怖。贼;作为一个字眼也具有很强的侵略性和传染性。好端端的人体器官,比如头、脑、心、胆,一旦与一个“贼”字沾边,就成了贼头贼脑,贼心不死,贼胆包天。甚至连风、水也无辜受到贼的牵连。从门缝里钻进来的风叫贼风,河里突然涨水叫贼娃子水。在真正见到贼之前,我们猜想,贼很可能不是我们的同类,一定有青面獠牙的脸孔,昼伏夜出,风一样飘忽,冷不防就溜进某一户人家。
  一个夜晚,邻村有贼扭锁进屋,很快被发现。只听几声呐喊,乡亲们像马蜂出巢一样从沟沟坳坳拥出,以全民皆兵的态势抓贼。可怜的贼没有跑多远就被抓住,当场被锄头扁担打死。后来,尸体在几个村子交界的山梁上发现。多年以后我才想到,同仇敌忾之下,场面混乱,失控,乱棒齐出,纵然包公在世也无法断定致贼于死命的那最后一击究竟属于谁。几十人的参与,每人都只打死了几十分之一个贼。死人摆在几村交界的地方,更是一个疑阵。最重要的是,那时打贼,打死了也是正义的力量所为,谁会为一个贼的小命认真?
  我终于亲眼看见贼了。但令我失望的是,他太不像贼了,不过是个老实巴交瘦骨伶仃的邻村汉子,并且听说他还有一个和我差不多大的孩子。他是在山梁上偷苞谷时被抓住的。我看见他被五花大绑,出现在烈日下的乡间小路上。他被几个小伙子押着,一边走,一边当当打锣,喊着“我是贼娃子某某某”。一群小孩子跟在后面,用黄荆条子抽他,抽一下他的肌肉就抽缩一下,背上臂膀上,横七竖八的血痕一楞一楞凸现。这些小孩子很兴奋很幸福很喜出望外,因为他们现在有权力随便打一个大人。同时,因为内心有急速膨胀的正义感,他们仿佛觉得自己突然变得高大,几乎是一个英雄。
  一天,村里突然出现了一个陌生的小伙子,长得英俊,阳光,气质不凡。他是奉家的老三。在奉家那个黑洞洞的柴门进进出出;但是他与姐姐妹妹哥哥弟弟相比,就像是鸡窝里跑出来的孔雀。如果不是母亲亲口告诉我,打死我也不肯相信:他是贼,刚刚从外省游荡回来的大贼。但是我不但不恨他,和他划清界限,反而喜欢他。因为他长得一表人才,为人和气,脸上总是挂着亲切的笑。他还乐于帮助人,很快我就知道村里好多人都在他那里借钱救急。更主要的是,他肚子里装的全是故事。《七侠五义》,《薛仁贵征东》,还有梁山好汉的故事,那些令人着迷的场景、情节和人物,像春蚕吐丝一样,无穷无尽地从他嘴巴里徐徐出来。我们成了他的跟屁虫。大热天,我和几个小孩子都守在他家,帮他剥包谷,一边听他讲故事。我们为了故事而向他行贿,交换劳动。故事模糊了贼、侠客和梁山好汉的边界。事实上,剑仙侠客;梁山好汉,有几个不是贼啊。
  于是,他身上也被涂抹了神话和传奇,他的经历看起来更加神秘和浪漫,有无限的想象的空间。他在我们心目中是侠客,是梁山好汉,是后来才知道的佐罗,他让我们不能不崇拜。他还是全村的亮点。特别是那些年轻女人,总喜欢往他身边凑。那些日子里,她们人人都像是被爱情照耀,脸飞红霞,两眼放光。

我们那一颗不死的贼心(2)
一天,我们的偶像上街赶场就再也没有回来,如同从人间蒸发。我顿时觉得,这个小村里唯一亮着的一盏灯突然熄灭了,我的世界立刻暗淡了许多。
  进城上学,我在课堂上认识了孔乙己,那个被鲁迅赋予了几分合法性的偷书贼。我与铁哥们志勇决定以孔乙己为榜样,到文化馆的图书室“窃”书。县里没有专门的图书馆,文化馆的藏书就算是小城里书的宝窟了。但是*后期,这些图书还作为封资修的东西一直被紧锁着,像是大批的囚徒,被关押在与世隔绝的集中营。书们还像锁在深闺的美女;我们要让它们通过一场不露声色的私奔而获得自由。很好,图书室的大门不过是钉了板扣的两块层板。夏天的中午,文化馆的人,包括父亲都在酣睡之中。四下无人,我们轻易地从门缝里挤了进去。按住一颗砰砰跳动的心,我们迅速在覆满积灰的书架上抽出几本小说,比如《红日》、《烈火金刚》和《野火春风斗古城》之类。
  为了在同学面前装深沉装高雅,我们也拿了《艺术概论》、《资本论》和《雪莱诗选》。可惜,我们从来也没有读过,也根本读不懂。书和需要它们喜欢它们的人们在一起,天经地义。因此,我们得出结论,我们不是偷书,连“窃”也不算,而是拯救它们的革命行动。
  “窃”书的得手让我们兴奋不已。接下来我们又进行了两次。我们每次都把书插在裤腰里带出来。书使我们的身材变得臃肿,大腹便便,鬼鬼祟祟,很符合我们想象中的资本家形象。于是在很多时候,我们在众人面前彼此以“资本家”相称,人们狐疑的目光始终没有读懂我们的诡秘一笑。“当资本家”成了我们“窃”书的暗语。只是,图书室好看的小说太少,我们很快就自动放弃。
  图书室里还有名人字画,从文征明、唐伯虎、祝之谦到四川的竹禅和尚,都有。这些都是很久以后才知道的事情。我们对当时的无知,既惋惜,更庆幸。
  文化馆是我们儿时最快乐的记忆。我和志勇,有时还加上陈三,在人工湖里偷鱼,偷院里的葡萄。一年四季,总有些东西让我们魂不守舍。
  今年回老家过年,返程中和老婆讲起当年那些偷偷摸摸的勾当,津津有味如动物反刍。节日的气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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