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柏舟》为题的诗,诗经中有两首,一首在《邶风》中,一首就是这《啵纭返氖灼
邶、啵⑽辣臼粢笸醭┒汲枰淮耐蹒苤兀芪渫趺鹕毯螅笊掏蹒苤匾环治柚背期柚凄{,朝歌之南称卫。这三个地名由武王晚年,一直保持到康叔的子孙逐步扩展合并,统一为卫。《左传》襄公二十九年,鲁国的乐工“为之歌《邶》、《啵贰ⅰ段馈贰保夤蛹驹魅说溃骸懊涝眨 湮婪绾酰 薄蹲蟠废骞荒辏辣惫淖右渤啤囤纭ぐ刂邸肺朗:捍钠胧⒙呈⒑医裎氖Ф及掩⑧{、卫三风合为一卷。
小邦周打败大国商,从文化的角度上说,其实是文化落后的民族打败了文化先进的民族。殷商的文化是要比周文化先进一些的。这样的事例在中国历史上并非罕见,如入主中原的满洲就显然没有明王朝那样繁荣的文化。殷商虽然灭亡了,但它的文化在殷遗民那里得到了很好的继承,如卫国、宋国等遗民最多的国家;同时周王朝也大力吸收了殷商的文化,得以快速发展起来。
故《诗经》在编排上把邶、啵⑽廊缗旁诙现螅渌缰埃涫稻褪浅鲇谡庋目悸恰T谥芪渫酢⒅芄保艽跏叶源巍⑽赖裙际强涂推模鹬停涔木粑灰惨哂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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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首《柏舟》就是以歌颂爱情贞节的面貌出现的。以松柏比贞美,早在诗经中即已出现。从歌词上来看,典型的两章叠韵,在一章里中心意思已经表达得非常强烈了,但犹嫌不够味,又在第二章变换韵脚,再次吟唱,以强化诗味,不仅使诗歌的内容更充实更沉重,而且使诗歌的余味更加悠长。这样的抒情表意方式,即使是在现代歌词中仍然是主流。由此可见,三千年前,啵氐墓说囊帐醺芯鹾鸵帐跣郎退骄鸵丫锏搅艘桓鱿嗟背墒斓母叨取
除此之外,全诗还富有特殊的张力。我们比较一下二南就发现,二南的诗总的来说比较直率,主人公的身份一看即知,诗意也相对比较明晰,但《柏舟》不然,它的主旨隽永含蓄,却又并不影响诗意的强烈表达。从不同的角度来欣赏它,都可以自成一说。
正是因为这样,《柏舟》的主旨,历来争议最大,出现了“共姜自誓说”、“寡妇守节说”、“赞美节妇说”、“爱情忠贞说”和“女守独身说”、“贞妇被遣说”和“言孝道说”等多种说法,其中尤其以“爱情忠贞说”最为流行。
而有趣的是,上述说法或分歧,不管是哪一种,都离不开“忠贞”这个核心。它们的差异主要就是由诗中的抒情主角的含蓄而造成的。你说她是共姜也可,说她是寡妇也行,说她是少女也妥,说她是贞妇也对。
柏舟:爱情岂关自由计(2)
毛诗就认为,这是共姜自誓,卫世子共伯早死,其妻守义。父母欲夺而嫁之,誓言弗许,故作是诗以绝之。所谓“守义”也是忠贞。《丧服传》曰:“夫死,妻稚子幼,子无大功之亲,妻得与之适人。”是于礼得嫁,但不如不嫁为善,故云“守义。嫁也可,不嫁更好,嫁合礼,不嫁合义”。如果信毛诗说,那么诗中的共姜,恐怕就是历史上最早的一位节妇形象,也是第一个自愿守节的“烈女”。
现代以余冠英为代表的一批学者则普遍认为,这是写少女自己有了意中人,誓死忠于他,恨阿母不亮察她的心。其说仅从诗意上看也可成一说,但问题是出在对“髧彼两髦,实维我仪。之死矢靡它”一句中的理解上。余等以为,“髧彼两髦”是指男子未冠之前披着头发,因而是一个未婚少女对这个男子的爱恋,而女孩的母亲不许,这便构成了他们所谓的婚姻不自由说。但此说显然与三千年前的实情不合。
毛诗云,髧,两髦之貌。髦者,发至眉,古代儿子事奉父母之装饰。若父母有先死者,于死后三日脱之,也就是弃掉髦饰,三年丧期满后又髦之,若二亲都去世,则永远不再髦饰。
这一说,则合乎毛诗“共姜自誓”的历史情境。我宁愿相信古人的眼睛而不愿相信今人的“诂”。
自古以来,即使是到了今天,婚姻都有自由和不自由之说。自由意味着可以自己做主,不自由则意味着要听别人的安排。这种情况不仅中国这样,外国也如此。周礼有规定,由于男女婚姻乃人伦之始,夫妇正,国家方能正,因而,贵族男女婚姻要有“父母之命”,要有“媒妁之言”。年轻人喜欢跟着感觉走,而作为过来人的父母,出于对子女的关爱,也出于对家庭对家族的关爱,干预子女婚姻,有利有弊,不能一概视之为婚姻不自由。古代贵族女子,交往面不宽,若待自己自由恋爱,恐怕会等白了头。古代贵族男子固然见识较广,但孔子说了,年轻时容易被血气冲动,任意而为,故“戒之在色”,父母出于家族繁荣的角度考虑,对未来的儿媳把关,无疑也是有利的。自由历来被认为是相对的,绝对的自由是不可能的。对于青年男女来说,如果和父母沟通较好,而在那些相对开明的父母那里,也多少会考虑儿女的心思,这种情况下,父母做主也未尝不可。毕竟儿媳妇进了家门,是要和大家庭一起生活的,做儿子的也不能只考虑自己。事实上,根本不考虑儿女的感情,武断地干预子女婚姻,这样的家庭,也只是一部分,甚至可以说不是主流。
一个毫无家庭观念的人,他或她可以不考虑父母的意见,也可以不考虑旁观者的感受,然而,这样一个人,即便是如了他的意,遂了他的愿,他又如何在他自己的小家庭里筑起属于两个人的爱巢?
我们身边不也经常发生这样的事:一个女孩为了他心爱的哥哥,不惜离家出走,去追随她的情郎,可到头来,往往过不了多久,就灰头土脸地溜回了家门。善良痴情的女孩,这个时候还会怪母亲多了些世故、多了些功利、多了些理智吗?
现代爱情和婚姻,应该说已够自由了吧。然而,在爱情的抉择和婚姻的去留问题上,痛苦依然是萦绕在人们心头的幽灵。“爱人结婚了,新郎(或新娘)不是我。”这样的怨言为何经常回响在我们这个世纪?这又岂关自由不自由?
真正的自由是心灵的自由,爱情如此,婚姻更是如此。
爱情的真谛到底是什么?是一见钟情?是非你不娶非尔不嫁?我向来不相信这些个扯淡的话。谁一生下来,就注定是你的妻子或者你的丈夫?还不是在交往相处的过程中互相爱慕、互相欢悦、互相欣赏,之后水到渠成步入婚姻的殿堂,最后相拥而眠。
所谓非你不娶,非尔不嫁,内心里其实是把对方当作自己的占有物,独家珍藏。这样一来,对方还有何自由可言?日久生情,由情而爱而性,这才是一切爱情的本质和真谛。
柏舟:爱情岂关自由计(3)
所谓爱,就是要给对方自由,而不是首先考虑自己自由不自由,太在乎对方了,反而不好,会给对方增添一种心灵的负担,稍不小心,一件小事,一句平常话,都可能给爱情婚姻中的双方撕开一道带血的口子,而且随着时间的延续,这道口子只会越来越宽越来越大。
许多的爱情、婚姻在自由的幌子下,演出着一幕幕惨不忍睹的悲剧。你在外面养小蜜,这是你的自由;那么我就在家里养男人,这也是我的自由啊。双方互不干涉吧,倒还相安无事。
爱情从来就不关自由计,爱情是心与心的交融与慢慢碰撞出来的火花。谁又注定一辈子非得跟你过?爱情是爱情,婚姻是婚姻。婚姻是爱情的坟墓,同样,婚姻又是爱情的催化剂。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但并不意味着必须先有爱情才能婚姻,在婚姻中一样可以产生爱情。相反,没有婚姻的爱情是昙花一现,婚姻中的爱情才日久弥坚。那一闪而过的火花,来得快来得艳丽,最终也会在一瞬间破灭。与其这样还不如不嫁,像共姜那样,不愧为一明智的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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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有茨:从墙角看宫闱秘事(1)
墙有茨,不可扫也。中冓之言,不可道也。所可道也,言之丑也。
墙有茨,不可襄也。中冓之言,不可详也。所可详也,言之长也。
墙有茨,不可束也。中冓之言,不可读也。所可读也,言之辱也。
——啵纭で接写
还是那个宣姜,还是那座宫殿。
只不过,此时的宫殿,墙角已经长出了蒺藜,这或许也是天命的预兆。墙角生蒺藜,搁在今天,也是室家破败之象,是人气衰微之兆。
事实上也是如此,多行不义必自毙,卫国宫室里那个老不要脸、好色淫荡的卫宣公终于在他杀死自己的儿子的第二年就死去了。公子朔立,他就是惠公。然而,左右公子泄和职,都怨惠公之继位是谗杀了太子的缘故,因而心中不平,在惠公上台的第四年,他们趁惠公外出之际,拥立太子伋的弟弟黔牟做了国君,惠公吓得不敢回国,跑到外公家齐国躲起来。
齐国本是西周开国元勋姜尚的封国,姜尚就是声名赫赫的姜子牙姜太公,周成王还特许太公“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五侯九伯,汝实征之”的特权,由是齐国成为大国。
齐国是一个相当开放的国家,当太公在时,便“因其俗,简其礼,通商工之业,便鱼盐之利”,它的民俗特别是婚俗与其他国家大不一样,后世竟还出现齐国国君兄妹间通奸乱伦的“好事”。
宣公,就是那个筑新台抢自己儿子女人的卫宣公,和齐僖公女儿宣姜卿卿我我没有多久,宣公就死了,宣姜年纪轻轻就成了寡妇。惠公年幼,齐国竟然要求昭伯“烝於宣姜”。昭伯就是公子顽,也是卫宣公之子,是太子伋(即公子急子)之弟,“烝於宣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