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绪义诗经 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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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绪义诗经 心得- 第26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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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不语怪力乱神”,孔老夫子在选《诗经》时显然是没有后世那种把狐狸看作“狐狸精”的观念的。所以《毛诗序》云:“《有狐》,刺时也。卫之男女失时,丧其妃耦焉。古者国有凶荒,则杀(减)礼而多婚,会男女之无夫家者,所以育人民也。”孔疏解曰:“以时君不教民随时杀礼为婚,而丧失其妃耦,不得早为室家,故刺之。以古者国有凶荒,则减杀其礼,随时而多婚,会男女之无夫家者,使为夫妇,所以蕃育人民,刺今不然。”毛说的根据是《周礼·地官·司徒》中的《大司徒》、《媒氏》。《大司徒》列有遇灾荒时的十二条政策,其中第十条便是“多婚”,也就是让失去配偶的男女结合,以增长人口。《毛诗序》认为此诗就是刺卫国君主没有实行这一政策,使无夫无妻的男女不能结合。
  看来,狐狸与男女之情一开始就结下了很深的渊源。
  然而,因为对诗中的一个词的不同理解,后世对《有狐》的诗旨也就发生了众多的分歧。
  先是朱熹在《诗集传》中认为,此诗是言“有寡妇见鳏夫而欲嫁之”。继而闻一多在《风诗类钞》中则认为,是“未嫁女子思念情人”。金启华《国风今译》则说是“妻子忧念丈夫久役无衣(承方玉润之说)”。不过,此人又在《诗经全译》中说,是“女子看见狐狸求偶,单身汉缺衣少裳,心想嫁给他”。陆侃如、冯沅君的《中国诗史》又说是“不得志者的忧愁”。真可谓“见仁见智”。
  而这个引起不同意见的词就是“有狐绥绥”中的“绥绥”。毛诗传认为是“匹行貌”,即雌雄并行貌。《诗集传》认为是“独行求匹貌”。二者恰恰相反。后人则以为是“安泰貌”。因为《诗经》中另有一诗《齐风·南山》有这样的句子,“南山崔崔,雄狐绥绥”在此诗中。由此可见,“绥绥”显然不能释为雌雄并行。
  我认为,“绥绥”一词在此诗中还不至于决定全诗的诗旨。不管是哪一种理解,都不影响诗意,没必要在此一词中纠缠不清。
  而这个词的理解还没有解决,后人又出新意。一般认为此诗是关涉男女之情的,作者是一女子的口气。但现代人却有说诗中之“狐”是指男人,甚至有人认为这是诗人的一种“黍离”之悲。这真是“诗无达诂”了。
  其实,我们读《诗经》,始终不能离开当时产生《诗经》的那个时代的礼制。《诗经》是那一时代、那一观念、那一制度下的产物,正好比现代许多观念就完全不同于计划经济体制下的观念,要用市场经济的观念去考量一样。
  

有狐:狐仙来仪,请勿自摸(3)
《诗经》中涉及狐的诗有九首,其中六首都只涉及到以狐皮做成的服饰,其他几首都不涉及狐的具体形象,与这首《有狐》没有多少直接关联。相反,《有狐》中又涉及到了“裳、带、服”三种服饰,三种又都与狐没有关联。这三种都与涉水有关,“在彼淇梁”的“梁”为石不沾水之处,在梁则可以穿好下裳,“在彼其厉”的“厉”为深水可涉之处。《邶风·匏有苦叶》诗云,“深则厉,浅则揭”,涉过深水,需要有衣带束衣。
  上衣下裳是商周时期男子的常服。用以系裳的带有两种,一在裳下衣内,用以悬佩,一是丝制的束外衣的大带,围于腰间,结在前面,两头垂下,称绅,为古代大夫以上官员的饰物。悬佩者亦定非平民布衣之属。《诗经》中多处提到带,都不是一般平民,带是一种身份地位的象征。可见,诗中的“之子”无疑是个贵族男子。那么诗中的“狐”当然也是指一女子。联系到《诗经》中女思男的模式,以及先秦时狐的德性,那么此狐还不是普通的平民女子,当也是一贵族女子。
  后人说诗,都过分就文字来解诗。他们以为诗中的“之子无裳”、“之子无带”、“之子无服”就一定是说男子穷得衣不蔽体,没有裳、带、服。我以为,这只不过是诗人的三种意象而已。那些丧偶了的贵族,由于没有女人的打理,裳、带、服也就显得旧而脏。一如今天我们所见到的单身汉之家,由于缺少女子的照料而格外零乱,或者我们常常从一个男人身上的穿着打扮即可看出此人的妻子是不是能干一样。诗中的女子显然也和我们今天的情形一样,是从男子的穿着而看出此人没有妻子,故而显然很落魄,心里产生同情,便想着如果能嫁给他,不就有人给他做新裳、新带和新服了么?
  这首诗翻译过来还颇有意思:
  一只狐狸悠悠走,风姿绰约求配偶。在那淇水石梁上,见那男人我心忧,没人给他做衣裳。
  一只狐狸悠悠走,风姿绰约求配偶。在那淇水渡口处,见那男人我心忧,没人给他做新带。
  一只狐狸悠悠走,风姿绰约求配偶。在那淇水岸边上,见那男人我心忧,没人给他做新服。
  “有狐绥绥”,我认为仍是兴,来比有德之丧偶的女性。无疑这是一只高贵的狐狸,“绥绥”二字把她的怀春心态惟妙惟肖地展现出来。但由于她的身份是一个深受礼制教养的贵族女子,只好把自己渴望求偶的迫切心情通过对男子的同情掩饰过来。但是她的魅力仍然通过一句“有狐绥绥”呈现在我们面前。这是一个守礼而又充满同情爱怜的高贵女子。如果此诗仅仅是要传达一个女子的求偶心情的话,显然是合于礼制,但不合周代礼教的,诗人没必要拿来歌唱啊,歌唱的背后显然有更深的含意。到底是什么含意,我认为,毛诗所说的刺时,是比较合乎历史情境的。
  现代的谦谦君子们注意了,有狐来仪的时候,请勿自摸啊。
  

木瓜:小心别人的重谢(1)
投我以木瓜,报之以琼琚。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投我以木李,报之以琼玖。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卫风·木瓜
  现代人一提到送礼,可能就要头痛。首先是要不要送,如果不送行不行呢?倒不一定是人家非得要你送,你不送人家照样活得好滋润的;而是不送你可能觉得心里过意不去,人家会不会说我不懂礼节呢?至于有些事非送不可,那是另一回事了。虽然中国是礼仪之邦,但送一次两次倒还好说,可送多了,麻烦事就在后面,总不可能老是送同样东西吧。世上只有一样东西可以重复地送,那就是钞票。连美女都不能老是送同样的啊,更何况别的。那么到底送什么好呢?送吃的,要是人家有忌口呢?送用的,要是人家已经有了呢?送化妆品,要是人家皮肤过敏呢?送轻了,人家不会说礼轻情意重,送了白送,达不到目的;送重了,自己负担不起。送礼送到这个份上,累不累?送礼可真是一门学问,现代人称之为公关学。
  这门公关学,我们古人也懂。三千年前先民就知道如何送礼了,送什么象征什么,古人一套一套的。孔老夫子就是这样,他招学生的时候,不收学费,实行真正的义务教育。但这样也不行啊,体现不出尊师重道,怎么办?好说,孔老夫子真是个天才,他发明了一种好办法,那就是送“束脩”。“束脩”据说就是一条干肉,相当于我们今天的腊肉。新鲜肉不行,吃不了,容易腐败。干肉可不一样了,夫子把这些干肉挂到他的招生办,就像我们今天的锦旗啊感谢信啊荣誉证书之类的,那是一种活广告啊。
  不过,古人送礼也有头痛的时候。就像这首《木瓜》里所讲的那样。倘若你送人家一个木瓜,人家回送你一条金项链,你送人家一个木桃,人家回送你一块玉佩,你会不会吓一跳?这人有毛病吧,要不就是钱多的没地方花;要不就是有事求我,或者别有所图?你心里总要嘎登一下的。就算这次人家不图你什么,那你下次该送他什么呢?你以为你能够白赚一条金项链或者一块玉佩?
  于是就有人说,人家是男女之间的定情信物呢?但既然是定情信物,那应该是男的先送给女的呀,怎么会成了女的反而主动,先送给男的礼物呢?有人又解释了,人家古时候,女的看中了某个男的,就用水果丢他,如果被丢中的这个男子也看中了这个女子的话,那就把自己身上的玉佩啊金项链解下来回赠给她。你看多合情合理啊。问题是我怎么越看越像私奔啊。哦,那女子一个木瓜就搞定了一个男子咯,就成了女子给男子的定情信物了啊?这显然不合周代的礼制啊!若是另外又有女子用木瓜击中了这男子呢?男子又解一条金项链或者玉佩之类?就算男子专心于先丢木瓜的那个女子,他拿着这木瓜回去,他父母会同意这门亲事吗?不同意倒也没什么,可以私奔啊。可是诸君想过没有,《诗经》里面有多少讽刺私奔的诗啊!我想一个贵族(玉在古代是稀罕物,非贵族没有)不至于如此轻而易举地放弃他的贵族身份或者家庭吧。要有,也只能说是另类。
  这首《木瓜》,从诗意来看,确实很单纯,不就是礼尚往来,你送我一个木瓜,我回报你一只玉佩。并且还说,区区小物,不成敬意,不算报答,只图个永远和好亲爱,也就是人们所说的“得薄施而厚予回报”之意。通俗地讲,就是“受人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的那个意思。
  木瓜与玉佩之间相距也实在太远了点,所以历来说诗者,都在木瓜上做文章,有的说,木瓜就是一种水果,他们甚至还考证,木瓜是番木瓜属,中国没有,只有热带地区如美洲才有,后来才传到海南等地,所以还是个稀罕物(李时珍《本草纲目》上明载:“木瓜处处有之,而宣载者为佳。”);有的说,木瓜是象征爱情的木刻饰物,因为瓜有象征女阴的含义,所以有人甚至以人们所说的“少女破瓜”,指瓜便象征女性生殖器,象征“瓜瓞绵绵”,生儿育女;还有的说,木瓜是用果木做成的像瓜一样的假果,用于祭祀的东西。
  

木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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