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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葛:一桩三千年的公案(2)
如果仅把它当作为一首诗歌,这样的理解应该是基本清楚了,不存在争议。问题在于,为什么毛诗、郑笺为何要离文索解?他们为什么舍弃这样一种简洁明了的诗意不用,偏偏却钻诗中所没有的或者更深层的含义呢?这难道不值得后人深思吗?而《孔子诗论》所说的“爱妇”之意又体现在哪里呢?
而毛公也好,孔子也罢,他们又都是离《诗经》时代最近的。更令人难以理解的是,二者在对这首诗的理解上又存在着不同的看法,这又是为什么?
种种疑问,无不令人困惑。
按照现代人的理解,至少令人产生这样一种疑问,那就是:如果仅仅一个女子外出采葛,会要那么久吗?不过就一两天的工夫就回来了。如果时间不久,夫妻之间或者恋人之间何以会产生如此强烈的思念或牵挂呢?众所周知,即便是热恋中的男女,也不大可能天天厮守在一起,一时一天都不分开呀。一两天,或者五六天的分离至于产生那么强烈的思念冲动吗?从心理学的角度讲,“一日三秋”的时空落差绝不是突然之间发生的,相反它也是日积月累逐渐累积而成的,或者就是由潜意识里对心爱的人有一种不踏实感而引发的。
这里面必然有着难以言说的背景或者玄机。
这背后便是隐藏在诗人心底里的一种巨大的恐惧感。
那么,这是一种什么样的恐惧感?是担心爱妻(爱人)会有什么生命危险?还是如《毛诗序》里面所说的“惧谗”?
要弄清这其中的奥妙,还得回到这首诗的首句“彼采葛兮”。
从诸家的解释来看,分歧最大的地方也在这里。有把它当作起“兴”句的,有把它当作“赋”的,还有把它看作“比”的。如果认为诗旨是思念爱人的话,那么这句便是赋:“那采葛的人啊,一天不看见她,就好像分开了三个月。”但是一般情况下,诗经中的“赋”句往往不会换字,“赋”是直陈其事,我们常见的只有“兴”句可以换字。否则的话,诗中诗人思念的对象就变得有了不确定性,到底是采葛的那个还是采萧的那个抑或采艾的那个呢?但作为“兴”的话,这种不确定性就不存在障碍。如诗经第一首《关雎》:“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参差荇菜,左右采之,窈窕淑女,瑟瑟友之。”诗中的“窈窕淑女”作为赋,始终是确指的。
其次关于这个“彼”字。《诗经》中“彼”字共226处,无一例是直接用为人称代词的,或代人,或代物,或代事,其指代对象都一定见诸上下文或本句。
在这里,就有两种可能,一则“彼”是代人,那么“采葛”便应理解为“采葛之人”。一则“彼”是代事,也就是指“采葛”之事。
《毛诗序》是把它看作是代事的。事实上,《诗经》中没有以“采X”指称“采X之人”的用法。那么,这首诗我的理解应该是:
那种采葛之事啊,一天没有见到,仿佛隔了三月了。
那种采萧之事啊,一天没有见到,如同过了三季了。
那种采艾之事啊,一天没有见到,如同隔了三年了。
至于“采葛”、“采萧”、“采艾”都是些什么事呢?毛传用“所以为絺绤”、“所以共祭祀”、“所以疗疾”为释,这就具体简明地说明了采葛、采萧、采艾的用途和目的所在。
《周礼·天官·屦人》载王后亦服“葛屦”。《仪礼·士冠礼》载,士在夏季要穿葛屦。这些都表明葛可以织布做屦,是《诗经》时代贵族人等重要的衣着原料。
《周礼·天官·甸师》载:“祭祀,共(供)萧茅”。《礼记·郊特牲》篇谓:“萧合黍稷,臭(嗅)阳达於墙屋。故既奠(荐)然后焫萧合羶(馨)芗(香),凡祭慎诸此。”这里是说,祭祀的时候要用萧混合些黍米饭,将其焚烧,让香气弥漫于墙屋各处,所以荐酒之后仍然要用萧混合些脂油焚烧。
《孟子·离娄上》篇有“今之欲王者,犹七年之病求三年之艾也”,朱熹注:“艾,草名,所以灸者,乾久益善。夫病已深而欲求乾久之艾,固难卒办,然自今畜之,则犹或可及。”可见,孟子时尚且要保存历时长久之干艾,以备医病时急用。
采葛:一桩三千年的公案(3)
可见上述三事都是日常生活中的一些不大的事,要是没有别的缘故,正常的话,应该是天天可以见到的。诗人显然是以这类情况起兴,来喻臣子若是正常的话,应该是天天可以和君见面的,但如果有了谗言,再亲密的君臣也会因此而生疏起来。这就是《毛诗序》所言的“事虽小,一日不见于君,如三月不见君,忧惧于谗矣”的谛奥所在,朱熹、姚际恒辈都错解了毛传。
想一想恋爱中的男女,平日卿卿我我,不离半步,突然有一天见不到面,一下子就产生那种仿佛有好久没见面的感觉了,那么原来亲密的君臣不也如此吗?难怪诗人会发出“一日三秋”,恍如隔世之感。
这样一来,就不难理解毛诗、郑笺为何偏偏要离文索解而不取诗的明显意义的原因了,也不难理解“三家诗”在这一首诗的理解上竟然如此一致了。
至于孔子所说的“爱妇”说,也迎刃而解了。孔子是说,诗人所畏惧的谗言其实正来自于君王的“爱妇”。《孔子诗论》隶定之后的原文是“《采葛》之爱妇……”后面的关键文字脱简。一些学者联系前面的“《扬之水》其爱妇, 利心(恨也)”,认为这句“《采葛》之爱妇,囗(悁也)”所脱的文字可能是一个“悁”字。这个“悁”字,毛传及后来的解释皆谓“犹悒悒也”。悒,《说文》训为“不安也”。那么,孔子的意思应该就是对《采葛》中君王听信爱妇的谗言而感到不安、忧愤。世上任何一种谗言都不及“枕头风”可怕。这与《论语》中把女子与小人相提并论的观念是一致的。
一首这样的小诗,直惹成一桩三千年的公案,这恐怕是诗人、毛公等人所未敢想像的吧。现代书生不敬古人,粗枝大叶,执著于文字来解诗,不亦可笑乎?
丘中有麻:若把贤人比美女(1)
丘中有麻,彼留子嗟。彼留子嗟,将其来施施。
丘中有麦,彼留子国。彼留子国,将其来食。
丘中有李,彼留之子。彼留之子,贻我佩玖。
——王风·丘中有麻
家贫思贤妻,国乱思良将。
中国古代本是一个以血缘为纽带的宗法专制社会,“打仗亲兄弟,上阵父子兵”。然而,在亲亲、尊尊的基础上,却也留下了不少“尚贤”的典故。无论是武丁还是文王,乃至于春秋战国,五张羊皮买一个人,或者六国相印付诸一个人,一直到“三顾茅庐”,到努尔哈赤之与范大人,都表明了一个优良的传统始终在社会上流传,并形成口碑。反之,弃贤、杀贤自古以来也成为昏君、暴君的主要罪状之一。
从这个意义上来讲,中国的政治又是一种贤人政治。不过,更多的时候,历代国君、皇帝好德之性总不如好色之性。孔子就说了,“吾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也”。
东周的天子几乎就没有一个思贤、好贤的。周庄王是东周的第三任天子,他即位之后,周天子的势力范围进一步缩小,有时候他甚至不得不在诸侯国的要求或者要挟下,跟随诸侯国攻打别的诸侯国,让天子之王师混迹于诸侯之师里面。后来,因为喜欢另一个儿子,他很想废太子另立,却没有成功,在他死后,就弄出了一场大变。《王风》到了这个时候才来思贤,不也晚了一些吗?
关于《丘中有麻》这首诗,《毛诗序》说:“思贤也,庄王不明,贤人放逐,国人思之而作是诗也。”立意与毛诗唱对台戏的朱熹,自然不相信《毛诗序》的这一说法。后人也跟着朱熹反诗序。
可是,这一反,倒把这首诗反出了许多问题来。
朱熹认为,《丘中有麻》是一首男女期会私情的爱情诗,理论依据还是根据《诗经》时代的民俗。《周礼》不是说“仲春会男女”、“奔者不禁”吗,可见那时的男女相恋相爱比较随意,自由交合也习以为常,而且《诗经》中也不乏这样的例子,如《山有扶苏》、《隰有苌楚》等。
这样的理解有没有道理?应该说是有的。但问题也随之而来了。
第一个问题是,诗中何以见出是“仲春”?第二个问题,诗中的“子嗟”、“子国”、“之子”是什么意思?
朱熹认为,“子嗟,男子之字也,子国,亦男子之字也,之子,并指前二人也。妇人望其所与私者而来,故疑丘中有麻之处,复有与之私而留之者,今安得其施施而来乎?”果如朱子所言,妇人私会二人且二人均赠其佩玖,岂不荒唐哉?当事人还形之于诗,岂不更荒唐?旁观君子又赋之用之于外交场合,岂不荒唐加荒唐?
又由于子嗟、子国在毛传中认为是父子关系,那么,这就意味着这个女子同时和父子两人约期私会了。
为了消除这个问题,后人便有了新说,有的认为,他们是两个男子,但他们根本就不是什么父子关系;有的认为,“子嗟”、“子国”其实是同一个人;有的则认为,他们都是虚拟的人名。反正哪一说都似有充足的理由。
现代人进一步肯定这是一首爱情诗,而且在此基础上不断“出新”,有的认为这是“女子等待情人,又担心别的女人在野外缠住了他”。有的则说是“女子叙述她与情人订情过程的诗”。
但这里面还是出现了问题,如果《丘中有麻》是一首爱情诗,那么诗中歌咏的男子如是二人甚至是父子二人,那是不可思议的。如果不是一首爱情诗,也同样令人费解,贻我佩玖者又是谁?
反正“子嗟”也好,“子国”也罢,都死了三千年了,死无对证了。于是各种说法纷至而来。有的说,子嗟、子国无非是女主人公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