瓜,嘿,可以想见有多恐怖。但在人文精神萌动的春秋战国时期,他们一个个都是顶天立地的男子汉。
若不是大叔段的阿哥郑庄公太狡猾,说不定,大叔段也会成为另一个顶天立地的美男子的。特别可贵的是,诗人赋予了被赞美对象以“仁”的品德。
“仁”是孔子思想的核心精神,仅12700字的《论语》中,谈到“仁”便有约109处之多。虽然早在孔子之前,就有了“仁”的概念。例如,《尚书·金縢》:“予仁若考。”《老子》:“绝仁弃义,民复孝慈。”“仁”、“义”也已经成为人们争论的焦点,而不是孔子的什么“新发现”、“新发明”、“新贡献”。但真正赋予一个人以“仁”的极少。偏偏大叔段就获得了这一罕见的赞美。 这样的男子汉在当时可不多见,然而,他的命运最后竟被他的哥哥葬送了,难怪《毛诗序》要说这首诗是在刺庄公了。
接下来这首《大叔于田》,显然是承接这首《叔于田》而来的,集中赞美大叔打猎时如何驰马射箭,纵横自如。
诗中的大叔打猎的场景很壮观,他乘坐四匹马拉的车,“执辔如组,两骖如舞”,粗大的缰绳握在他手里竟像丝一样柔软,车两旁的马儿像是在飞舞,要达到这样一个境界可不是什么易事,说明了大叔段高超的驾驭技巧。
不仅如此,大叔段还能够“袒裼暴虎”。赤手空拳捉住老虎,这手段我们只在武松那里看到过,那还是他喝醉了酒的情况下,而且在恐惧之下,用力过猛把活老虎变成了死老虎。最后诗人还一腔柔情地劝告大叔:“将叔无狃,戒其伤女。”大叔啊你不要太大意哦,当心老虎伤着你。可以想像,诗人对大叔的尊敬和爱戴到了什么程度,
诗的后两章又反复地传达了诗人对大叔段的爱戴和赞美。三章三叠构成一首男子汉的颂歌,呈现出一个“一身力来一身胆,一肩能挑两座山”的英武男子形象。这不能不让我想像,唱这首歌的诗人想必是暗恋着大叔段的一个妙龄少女,至少是大叔段的一位少女“粉丝”。若不然,在现代人眼里,《叔于田》和《大叔于田》岂不是叔侄恋了?
这样一个英武的男子汉形象,可惜现代说诗者往往都忽略不谈,他们只执著于男欢女爱,他们太喜欢所谓《诗经》里的美丽与哀愁了。这种现象,我看倒是蛮适合现代人审美趋势,与电视里那种娘娘腔的男性大行其道确是一种呼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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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叔于田:今天还有男子汉吗(3)
是什么原因使得很多人感慨,当今女性化的男性要比男性化的女性多得多呢?现代的男人似乎成了一个尴尬的物种了。“站起来像一座挺拔的高山,躺下去像一条壮阔的大河,奔走像一串滚动的惊雷”,这样的男人一去不复返了。人们不得不感叹现代男人一瘦就显得单薄,一胖就显得臃肿,那种刚健有力的感受可真难找。即使是位真正的男子汉,甚至虎背熊腰、面方口阔、高大魁梧,但结婚不到几年,就开始臃肿发福,皮软肉松。这种现象的确令众多女性私下摇头叹气。
有教育家提供给现代人培养儿子的一条“忠告”竟然是这样一句话:记住,你是男子汉!这句话的背后有着太耐人寻味的意思。
我倒想在这里提醒一下诸位:
在男性美不能充分健康完善地发展的时候,女性解放可能真正实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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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人:大历史中的小细节(1)
清人在彭,驷介旁旁。二矛重英,河上乎翱翔。
清人在消,驷介麃麃。二矛重乔,河上乎逍遥。
清人在轴,驷介陶陶。左旋右抽,中军作好。
——郑风·清人
古人说,“六经皆史”。《诗》也有《诗》史之谓。
中国历史上有“三十六计”,一般用在军事上,不过,人们活学活用,在政治上也能运用得炉火纯青、得心应手。其中一条叫做“借刀杀人”。
“借刀杀人”是“三十六计”之第三计,可见其多么重要。原文是这样的:
“敌已明,友未定,引友杀敌,不处自力,以《损》推演。”
意思是:敌方已经明确,而盟友的态度还未明朗,要诱使盟友去消灭敌人,不必自己付出代价,这是根据《损》卦推演出来的。《易经·损》卦说,“彖曰:损上益下,其道上行。损:有孚,元吉,无咎,可贞,利有攸往。”意思是讲“损”与“益”的转化关系。
作为兵法,其意本来是想借盟友之力去消灭敌人,保全自己。但在###中,这种“借刀杀人”计,常常被歪曲使用,借敌人之刀消灭自己潜在的威胁,这潜在的威胁往往是自己人。“兵法”自此被推广为一种权术。这样一来,所谓借刀杀人者,不需自己赤膊上阵,不需消耗自己的实力,更不会招致杀人凶手的罪名,真可谓绝顶聪明。在历史和现实中,不仅阴险小人借刀杀人,即使是心怀坦荡的君子,在很多的情况下,也会借刀杀人。无论是绝顶聪明的曹操与周瑜,还是聪明绝顶的雄才王充与诸葛亮,借刀杀人之计都被他们玩弄于股掌之中。其实根本不需赖上《易经》,而实实在在源自于现实生活。
《郑风》中的这首《清人》便可能是最早的一出“借刀杀人”计。
从诗意自然看不出半点痕迹,不就是一场大规模的车战嘛。然而这车战背后却有一个居心叵测的阴谋。
《毛诗序》说,“清人,刺文公也。高克好利而不顾其君,文公恶而欲远之,不能,使高克将兵,而御狄于竟。陈师其旅,翱翔河上,久而不召,众散而归,高克奔陈。公子素恶高克进之不以礼,文公退之不以道,危国亡师之本,故作是诗也。”《毛诗序》说的很清楚,但很多人不相信这首诗是公子素所作,而《毛诗序》真正点明诗的作者的情况并不多,我以为,《毛诗序》没有必要在此捏造出一个作者姓名来。
诗序所述的本事,好在有史为证。《左传·闵公二年》载:“郑人恶高克,使帅师以次于河上,久而弗召,师溃而归,高克奔陈,郑人为之赋《清人》。”
这里所说的“郑人”无疑是春秋笔法,实指郑文公。高克这个人,只知道他是郑国大夫,《毛诗序》说他“好利而不顾其君”,在史上已找不到痕迹,这也是后人不相信毛诗的理由之一。不管这个高克是个什么样的人,作为国君的郑文公,讨厌他,杀他又无名,想不出更好的办法,竟出此下策,想借狄人之手除掉自己不喜欢的人,却不惜拿士兵的性命作陪葬。
诗写得很含蓄,没有一语涉及此中的玄机,看上去就是一场很壮美的车战。地点,是在卫国之河上,郑国之远郊彭地。人物,是参加车战的健儿“清人”。中军主帅是谁,诗中也未点明,却对他的精神状态作了描写:“左旋右抽,中军作好。”《诗经》时代的战争,以车战、步战居多,而战车往往只在大规模作战中才派上用场,在接敌过程中,战车的左右两边,各站一人,离自己远的敌人就用弓箭,近旁的敌人就用矛戟。战车左旋时,就为车右的战士提供从侧面攻击的有利条件,同时保护了驾车的御者;右抽便是抽弓箭射敌。在这种“左旋右抽”的车战中,再看我们的中军主帅,“作好”,即为“为容好”,也就是精神饱满,斗志昂扬之意。
诗三章,从场面上来看,是写一个大车战场面,但最后却落在中军主帅身上。所谓“千军易得,一将难求”,古代作战,全看主帅,不仅士气看主帅,而且指挥有方无方也得靠主帅,故而有“擒贼先擒王”一说。看起来,诗的大部分篇幅都是车呀、马呀、戈、戟之类的描写,先写人,次写马,再写武器。人是虚写,重点却在马和武器。或者说,我们看不到人的动作,只看到马和兵器,“驷介旁旁”、“驷介麃麃”、“驷介陶陶”把战马的那种气势昂扬的精神状态写得很传神;“二矛重英,河上乎翱翔”,把戈戟之类武器在河上战争的往复冲突场面写得很是激烈和壮观。这种写法是以虚写实,以场面来写人,而且都是为了衬托中军主帅。由此可见,高克所率领的军队正是一支可用之师。
清人:大历史中的小细节(2)
联想到这支可用之师的最终结局,不能不令感慨作为国君的文公的私心。牛运震一语道破此诗的关键,“妙在就全师未溃时描写,正是无限危机。”当代学者扬之水也说:“《清人》之好,正在于它是诗,而‘有绘水绘风手段’,且因此写出了‘大历史’中几个真实的细节。至于郑文公之心,似可不必问诗也。”
类似的借刀杀人之计,在中国历史上一直没有断过,就是春秋时期都在频繁使用。其中,最可感叹的就是著名的“二桃杀三士”了。
齐景公养了三个大力士,因为他们不懂得君臣大义和朝廷礼仪,以致众大臣及景公对他们产生了反感,所以齐景公想除掉他们,但是他们力大无比,而且武艺高强,有万夫不挡之勇,没有人能够近他们的身,所以一直也没有好办法。
晏子给齐景公出了个计策,赐给三个大力士两个鲜桃,让他们比功劳。谁的功劳大,谁吃,晏子的意思就是想让他们自相残杀。
于是,景公把他们三个宣上来,然后叫奴役用盘子端出两个鲜桃给他们,并对他们说:“三位爱卿,你们都是寡人深爱的大力士,寡人想奖赏你们,可是今日奴役们在后花园里摘桃子,只有两颗,是你们三个中功劳最大的两个人吃呢,还是你们三个人共同分享呢?寡人拿不定主意,你们商量商量吧。”
大力士公孙接说:“当年主公在狩猎时遇到两只猛虎,我一一将它们擒杀,才救得主公一命,像我这样的功劳,完全可以独自吃一个鲜桃,不与别人分吃一个!”说着抓起一个鲜桃,站起身来就要吃。
大力士田开疆说:“当年主公被敌军围困,我一人手持兵器两次打退敌军,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