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父母世代相传不断就是“孝”。明白了这样一个起源,我们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诗经》多以男女情爱来喻王者之化、君子之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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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之趾: 不关女儿风与情(1)
麟之趾,振振公子,于嗟麟兮。
麟之定,振振公姓,于嗟麟兮。
麟之角,振振公族,于嗟麟兮。
——周南·麟之趾
现代解《诗》者,历来不在意这首诗,不愿意在这首诗上多落笔墨,一些现代名家的《诗经》选本甚至连选都不选。
其实,《诗经》是一个整体,是三千年前古圣先贤的心志与怀抱的整体展现。以《国风》之首《周南》为例,《毛诗序》说得好,《麟之趾》,《关雎》之应也。这是说,《麟之趾》与《关雎》构成一个互相呼应的关系。“关雎”以正夫妇,夫妇正,则人伦备。夫妇是人伦之本。这就是古人所讲的,“一国之事,系于一人之本”。“麟之趾”则应教化行,人伦美厚如麟趾。关雎是因,麟之趾是果;关雎是始,麟之趾是末。
现代人仅凭自己的生活经验,去理解和感受《诗经》之意,根本不在意《诗经》的历史现场。不但不在乎,还轻视古代那些经学家的努力,认为他们牵强附会。在政治第一的历史时代,《诗经》的解释完全政治化;在经济中心的历史时代,《诗经》的解释则趋向媚俗化。
如果说,不读《关雎》,不知自己是在向壁而立;那么,不读《麟之趾》一诗,则不知自己的脚如何踏上平地。
这首《麟之趾》再简单不过了,即通过以麟之趾、定、角为喻,来反复赞美公子。然而,这只是以字论字的理解,其中的深意值得深究。
麟的出现,在三千年前的先民看来是件大事。《史记·孔子世家》记载:
鲁哀公十四年春,狩大野,叔孙氏车子鉏商获麟,以为不祥。仲尼视之曰:“麟也。”取之。曰:“河不出图,雒不出书,吾已矣夫!”颜渊死,孔子曰:“天丧予!”及西狩见麟,曰:“吾道穷矣!”
巧的是,历史上第一部史书《春秋》也终结于“西狩获麟”这一年。相传正是孔子见麟后一声叹息终止了《春秋》的写作。
孔子为什么对麟这种动物格外敏感,并把它视为“吾道穷矣”的标志呢?
在先民的原始崇拜中,麟是一种灵物。《礼记·礼运》曰:“麟、凤、龟、龙谓之四灵。”麟是四灵之首。陆机《毛诗草木鸟兽虫鱼疏》中说:“麟,麕身、牛尾、马足、黄色、圆蹄、一角,角端有肉。音中钟吕,行中规矩,游必择地,详而后处,不履生虫,不践生草,不群居,不侣行,不入陷阱,不罹罗网,王者至仁则出。” 严粲《诗辑》中也说:“有足者宜踶,唯麟之足,可以踶而不踶;有额者宜抵,唯麟之额,可以抵而不抵;有角者宜触,唯麟之角,可以触而不触。” 就是说,麟是一种由鹿、牛、马、鱼四种动物组合而成的神物,这种动物事实上并不存在,而是先民想像和创造出来的。它的声音合乎钟吕;走路中规中矩,出行必先选择地点;它有趾,但不踩生灵,不踏草地;它有额角,但从不用来作攻击武器;它清高,总是独处,而且从不会落入陷阱或罗网。通俗地说,麟这一动物是将一切美好的东西集中于一身了,它是仁厚的化身,因而又是王者之瑞。《诗经》“麟之趾”以麟为喻,称得上是至高至美的赞颂了。
《麟之趾》由于既不关女儿风情,也不关男女恋爱,再加上麟这一物象完全是古人虚构出来的,在现代人对科学的狂热意识里,自然是封建迷信的典范了。于是干脆不提它。
然而,我们今天读《诗经》既是要为我所用,却又不能功利到唯我所用。回到《诗经》现场,《麟之趾》反映的正是先民对吉祥平安的追求,它深深化入了我们的民俗生活,成为人们希望、安慰和力量的寄托。唐代诗人杜甫在《徐卿二子歌》中说:“君不见徐卿二子生奇绝,感应吉梦相追随。孔子释氏亲抱送,并是天上麒麟儿。”这里,诗人同样是以麟来称赞他人。后世,就以“麟子凤雏”比喻贵族子孙;以“麟趾”祝颂子孙贤惠;以“麟趾呈祥”作为结婚喜联的横批,祝颂生育仁厚的后代;以“麟肝凤髓”比喻极为稀有的食品;以“凤毛麟角”称赞和说明物品珍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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麟之趾: 不关女儿风与情(2)
《麟之趾》以麟喻贵族公子,本身也寓示着人们对贵族公子品德的向往,同时寄希望于他们,希望他们能够引领人们走进一种幸福的生活境界。故古人认为《麟之趾》是行王化的结果是不虚妄的。
正因为麟代表着吉祥与平安,孔老先生才对它格外敏感。孔子成为后世尊崇的圣人之后,一种与麟有关的王者之瑞的传说也应运而生。据说孔子降生的当天晚上,有麒麟降临孔府阙里人家,并吐玉书,上有“水精之子孙,衰周而素五,徵在贤明”字样。然后,孔子生当乱世,礼崩乐坏,这个时候出现麟,便是一种反常的现象,这才促使老先生搁笔长叹,“吾道不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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鹊巢:爱情装在什么地方(1)
维鹊有巢,维鸠居之。之子于归,百两御之。
维鹊有巢,维鸠方之。之子于归,百两将之。
维鹊有巢,维鸠盈之。之子于归,百两成之。
——召南·鹊巢
从现在开始,我们来到了《诗经》“第二现场”《召南》。召南是指什么地方,自来争议颇多,但无疑与召公有关。《召南》诗共14首,《鹊巢》是第一首。这首诗在孔子看来尤为重要,那么我们第一个要寻找的线索便是,孔老夫子为什么强调,不读《鹊巢》便犹如向壁而立呢?我们且沿着先民的歌咏来探寻《诗经》的蛛丝马迹。
看上去,这是一首婚嫁诗。以鹊巢起兴,以鸠居鹊巢为喻,写出了一个不知名的贵族女子婚嫁时的热门场面:成百辆车子组成的浩大迎送亲的队伍,应该可以一举扫清所谓《国风》是民歌的歪说了。
玫瑰长成了,自然开花;姑娘长大了,自生春情。然而,花不是为自己而开,情总要有个着落,夫妇为人伦之始,婚姻为夫妇之始,爱情装在什么地方呢?
农人收获了庄稼要打粮仓收储,工人制造了产品要修仓库保存,我们收获了爱情,自然要把它放个地方才不至于腐锈。汉武帝把爱情装在金屋里,然而,转眼间美娇人变成了黄脸婆,金屋变成了冷宫,只留下一个“金屋藏娇”的典故;现代人把爱情装在香水瓶里,以它的香味维持着一时的情爱……
那么爱情应该装在什么地方?诗人告诉你:鹊巢。
鹊巢是个什么地方?能否装得下男女之间的爱情?三千年前诗人通过观察发现,世上很多的鸟,自己并不筑巢。而喜鹊的筑巢给诗人留下了深刻的印象。所以,这种巢,不管建筑得是不是富丽堂皇,不管住得是不是舒适安逸,毕竟是自己筑的。在我的印象中,喜鹊是众多的鸟儿中喜欢白手起家的。所谓“金窝银窝不如自家的狗窝”,就是这个道理。
可见,以鹊巢为喻,表明装爱情的地方,应该是自己通过辛勤劳动建筑起来的家。只有这样的地方,才能装得下男女之间的爱情。
此外,喜鹊还是世上最爱助人为乐的鸟。清代女强人秋瑾想不到也有一首道尽女儿心曲的词,标题是“贺新郎·戏贺佩妹合卺”,词中说:“恰是银河将七夕,一夜桥成乌鹊。”为了牛郎和织女,喜鹊以身体搭建起一座沟通天人的桥梁,成就了一段千古传诵的美谈。所以,喜鹊建成的巢恐怕是世间最美最安逸的家了。
这样的巢,当然不是什么人都可住的。这样的巢,天生就是为了爱情而筑的。诗里的鸠,就是爱情的另一半。鸠在现代人心中名声不太好,而且有凶的寓意。鸠鸩,用指专门诬陷好人的人;鸠占鹊巢,说是鸠性拙,不善筑巢,往往等鹊筑好巢后夺为己有,常喻指强占他人的地方。这里,我必须为鸠来平个反。
其实,在古代,鸠有五种:祝鸠、⑺Ⅵ吗Ⅶ金p枉金丘啵鸠是攀禽类的布谷,爽鸠是鹰类,雎鸠是鹗类。《鹊巢》里面的鸠就是指C嗉肮钡榷既衔遣脊龋萧印⒗钍闭洹⒚罂傻仍蛉衔前烁纭�
从民俗心理的流变来看,鸠并非一开始就是寓意凶兆的。有一种鸠杖,即刻有鸠的形象,是历代封建统治者颁给那些年愈七旬的长者,以显示尊敬并祝其长寿的。相传,鸠杖还始于汉高祖刘邦。作为动词用的“鸠”,也有安定的意义。《左传·定公四年》有“若鸠楚竟,敢不听命?”之语,此中的鸠即解作安定。可见,鸠之凶兆是后来才有的。至于八哥,主要作为一种观赏鸟出现,因其性情温顺,又喜模仿人言,有时也利用喜鹊的旧巢,但它也自己筑巢。它主要常见于我国的南方,且喜群居。故而,我认为,八哥没有什么特殊的地方值得诗人拿来喻女子的。
在先民看来,鸠是有德的。《毛诗序》说,鸠是德的化身。那么鸠到底有何德何能,成为德的化身呢?俗称为布谷的鸠,又名杜鹃,每到春夏之际,特别是芒种前后,布谷就发出“布谷布谷”的鸣叫,似乎是在告诉人们该春耕了,而且叫的很勤。宋代蔡襄有诗云:“布谷声中雨满犁,催耕不独野人知。荷锄莫道春耘早,正是披蓑化犊时。”陆游也有诗曰:“时令过清明,朝朝布谷鸣。但令春促驾,那为国催耕。红紫花枝尽,青黄麦穗成。从今可无谓,倾耳舜弦声。”诗中把布谷的寓意说成是促人耕种。唐人彦雄有“杜鹃花与鸟,怨艳两何赊。疑是口中血,滴成枝上花。”南宋词人朱希真的“杜鹃叫得春归去,吻边啼血苟犹存”更是充分地反映杜鹃为催人“布谷”而啼得口干舌苦,唇裂血出,认真负责的精神。
鹊巢: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