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后,便是赤道边炎热的日子和毫无生机的时间,植物和大海让人感到压抑,到处都是腐烂的东西,好像有什么东西马上就要死去。是殖民地,还是这个家庭、这个世界?毫无疑问,要死去的是自己,人们感到了自己的孤独、茫然和逃跑。
父亲在世的时候,这个家庭的生活还是挺排场的。父亲是数学教师,被任命为交趾###的教育处主任,他们住在旧楼里,楼虽然破,但大理石和仿大理石还在。后来父亲走了,一切都发生了动摇。母亲不过是一个小小的白种女人,社会地位还没有本地的上等人高。她是穷乡僻壤的女教师,位置很容易抢夺,因为她孤立无援,没有人保护她。一切都已经开始了,从幻想开始。在金边过完奢华的生活后,便开始住木屋了,到处都让人泄气,但母亲也给了孩子以自由,让他们自由地跟当地人玩耍,以至于他们都觉得法国对他们来说太陌生了,他们就是这个地方的人。
孤独地住在诺弗勒堡时,她还回忆起许多别的情景。是强行冒出来的。写作的历史,在某种程度上也意味着:从井底爬上来。吊脚楼的脚桩歪歪扭扭的,给未来的作品奠定了基础,并且肯定了它们,使它们令人惊叹。
可是,那部著作不属于作者。不是她写的,而是对往昔的回忆写的。除了顺其自然,用不着做任何事情。就像那侵入稻田的河水,无法抵挡,无论是堤坝还是最强烈的意志都斗不过它。杜拉斯回忆起来的,就是这个过去了的故事。作品没有提纲,也没有预先设想好的东西,没有前提。只是顺其自然,甚至不知道如何开头。一行行的文字,一页页的纸,它们将构成文本,其中自有内在的整体,紧挨着作品的中心。
所以说,玛格丽特?多纳迪厄,也就是后来的杜拉斯,不过是一个白人小女孩。杜拉斯是法国马尔芒德附近的一个小村庄,父亲在那里有一座古宅。她不属于富裕阶层,那些有钱人下午打网球,晚上躺在白屋的帆布躺椅上。她也不是安南人,尽管她觉得自己跟他们很接近,跟他们有一种奇特的相似,有一种默契,有一种天然的同情,有亚洲人的那种沉默的本领。他们对权力不感兴趣,显得有些神秘,杜拉斯隐约觉得自己能揭开这些秘密。她离群索居,“不知生于何地”,就像她自己所说的那样,是个“克里奥尔人”1。
她和她的家庭被贬到与当地人一样的地位。母亲还相信巨大的殖民计划,相信这是在拯救法国,所以才离开家乡阿登省,她想“把法国给予”她觉得需要法国的人。
玛格丽特?多纳迪厄喜欢茂密的热带丛林,喜欢在河边奔跑,在河中像野孩子一样洗澡。她喜欢吃芒果,芒果汁流得满嘴都是。“我们吃水果,打野兽,赤脚在小路上走,在河里游泳,去抓鳄鱼,那时我才12岁……”
虽然美中不足,但珍贵无比,让人想起美好的过去,想起那种永不复返的诱惑……
她喜欢喝中国汤,喜欢吃熏肉和辣鱼,喜欢吃被潮水冲到河边的螃蟹。她不喜欢母亲给她的肉和苹果,来自诺曼底的青苹果会让人一下子就想起法国,但无论是她还是她的小哥哥都不喜欢。“肮脏的小安南人”。
她越来越看不起她在学校里遇到的殖民者的女孩们,来看她母亲的白人她都不喜欢。他们重建法国的方式让她恶心透了。她既不怕发烧,也不怕来屋子周围游荡的野兽,不怕麻风病人,也不怕到厨房要饭的当地人。这是一种无视任何规矩、被人抛弃的生活,就像她后来在《在荒凉的加尔各答她叫威尼斯》的破屋里以另一种方式所展现的那样……断断续续的单调的时间,缓慢的音乐,只有她已经听到了节奏:那是失败的音乐,既庄严又温柔,萦绕不已,进入人们的大脑,不再离去……
她很小就明白了事物的发展是命中注定的,看着浊流滚滚的湄公河和被河水冲走的动物死尸,她被迫接受这一事实,她对盲目骚动的世界无动于衷,她的目光尤其表明了这一点。在她身上,目光能告诉你结局已定,事情已经完成,不可逆转,尽管童年刚过,一切都还没有真正开始。她是从河水中明白这一明显的事实的。河水淹没一切,淹没了母亲的大坝,摧毁了她的希望,就像是世纪初的大水,神秘而强大,人类的任何意志都无济于事。“我的家乡,就是这片泽国。”她说。河水和海水,三角洲的水和溪水,柔软而泥泞的稻田里的水,全家冲洗平房时从水桶里倒出来的水。那是在过节,小哥哥把瓮里的水倒在了她仍然赤裸着的身上。
第一章 写作的场所(3)
因为水并不总是带来恐惧和痛苦,它也是一种快乐和洗礼,在丰富的日常生活中,森林也有其作用,既可怕又迷人。那是未来的作品的基础。
久远的景象突然接二连三地出现在书中。在写《厚颜无耻的人》时,玛格丽特?杜拉斯把它们与时间剥离了开来,好像想以此来平息它们的暴力。可是,如何能避得开她所说的那些“壮举”呢,因为让人喘不过气来的粗鲁歌声不断地响起?
“废墟与死亡的共同故事”挖掘着地下走廊,毁灭不懂得回忆起它的人生,纠缠着想象。
用她的话来说,就是“不知生于何方”。出生在一个“白人无赖的家庭”,她后来连父亲的姓也不认了;出生于那个杂种之地,那里的景色复杂多变,波浪起伏;出生在那个厚颜无耻的家庭,“从来不说早上好晚上好……新年好。从来不说谢谢。从来不说。”她想她的母亲一定是毫无远见,缺乏爱心。
父亲去世后,全家曾一度在杜拉斯村附近的帕尔达扬度假,那是祖传的地产。七八岁的时候,玛格丽特?杜拉斯回去度过长假,还记得种着棕榈树和冷杉的大花园,那景象充溢了她的脑海,她觉得自己来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
那块地很大,差不多有11公顷,两边有马厩和很大的石阶。当时,据她现在还活着的游戏伙伴说,她是一个“很特别的女孩,一头棕发”。她希望别人叫她“内内”。她喜欢穿木鞋。她喜欢洛特…加龙河,因为她觉得它“很野性”,她说。“我的出生地,”她承认道,“交趾###,奇怪地拥有一种‘不能摆上台面’的野性。与洛特…加龙省的这个地区十分相像。对我来说,法国还仅仅是帕尔达扬。灶台上的柳条筐里李子的味道、德罗河清澈的水和种满水田芥的池塘……”
她童年的一个女友,今天差不多与她同龄,现在还回忆得起来:“她很有个性,但我们很合得来,因为我很好说话。星期天,我到她家里去玩,她也到我家来,我们常常到迪福克斯神甫家里去吃点心。我们吃光了他所有的果酱!她和母亲不时吵架,所以,她常去邻居家睡觉。”
她一直想知道自己是怎么想起来要写作的。她觉得就是在那个时期。就在父亲的土地上。父亲就埋在附近,埋在莱维尼亚克德…吉耶讷他前妻庄严的墓穴中。那时她刚刚8岁。“那里开阔而空旷”。她喜欢出去放牛,赶着它们穿过省道,沿着德罗河往前走。道路的尽头有条铁路。一天,火车没有鸣笛就过来了。“压死了一头水牛,一只牛角都掉下来了,水牛的血流光了。我现在好像还听得见它的叫声……我和那个棕发女孩呆在一起。我跟她说着话,我大叫着,我哭了……我是和死神在一起……这就是写作……当我现在回想起来的时候,我发现自己不像个人,而正在变成一个好像是作家的人……”
然而,交趾###深深地刻在她的心中,她知道自己离那个地方很近。那个地方很奇特,像她一样,和世界上的其他地方格格不入。
从住在那块土地的人身上,她没有学到任何东西。最多是破败的古庙、龙和菩萨的胸像,大腹便便、一脸怪样的菩萨被搬到了公园里。她对这种奇特的文明不想多加了解,但对这些拥挤、孤单、贫穷甚至被抛弃、被否定的人,倒好像有一种天然的、不安的同情。她最欣赏的,是他们如此不幸还那么乐观,他们身上的那种天真,她在任何欧洲人身上都没有见到过。她很小的时候就懂得了痛苦,发现自己身上的一部分属于这个民族。她让自己像河中的流水一样永不停留,不属于任何地方。在那些年里,她发现并且肯定,自己没有真实的身份,既不是法国人,也不是安南人,至多是享有白人小孩的某些专利。被占领的印度###有一种野性的自由,她在这种自由中找到了自己。所以,她作品中的中心主题早就出现了,那就是分离。脱离被殖民的世界,脱离这个不完全属于她的地方,脱离她如此热爱的这个母亲。母亲是她的“梦想”,但母亲却更喜欢她的大哥。整体已经破坏,散乱的线索怎么还收得拢?怎么回到童年时期的那些大河旁,回到一个大杂烩似的地方?天刚蒙蒙亮的时候,那里有时会给人以神奇的感觉;怎么能重新得到母亲的监护呢?她创造了家庭的壮举,“对贫穷极为敏感”。杜拉斯在母亲身上发现了自己的影子,秘密的失望和欲望的影子?
第一章 写作的场所(4)
还有两个哥哥。首先是大哥,她所仇恨的哥哥,“高大,英俊,雄健,一个情圣”,母亲喜欢他,原谅他的一切,原谅他的暴力和不公正。这个哥哥让她看到自己对谋杀的爱好,这种爱好隐藏在她的身上,残酷地纠缠着她,一辈子都顽强地跟着她,想“揭开黑色的面纱”。
而小哥哥却像女人一样怯懦而软弱,瘦小,细高个儿,眼睛有蒙古褶,在万象的河流中玩猎杀黑豹子的游戏……怎么保护这个无辜的人?如何躲避这个家庭的野蛮和暴怒?要写一个悲剧故事可什么都不缺,包括地产代理人的作弊,他们欺骗她母亲,“一个在稻田里流浪的女人”,刺激她去杀人,迫使她重新修建刚刚被潮水冲坏的堤坝,她就像一个现代西西弗斯1,不可避免、命中注